对新形势下新疆种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思考及建议
2022-03-16朱文文贺娟娟石多星
朱文文,贺娟娟,李 曼,马 腾,石多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业发展中心,乌鲁木齐 830006
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审议通过,提出了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强调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新形势下,种业信息统计工作为种子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优势特色作物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家种业大数据平台的不断建设和完善,种业信息统计逐步走向数字化、智能化,数据统计日趋于精准可控,种业信息交流共享、衔接利用不断加快。但同时也面临着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种业信息统计人员思考。
1 基本现状
近几年来,国家农业农村部种业大数据平台不断的优化建设,目前种业管理机构信息、企业种子生产经营信息、种子市场价格信息、农作物品种(良种)推广情况统计信息等新建平台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相比传统数据报送汇总,填报效率提高、内容程序更加规范,准确率明显上升。
2 种业信息统计存在的问题
2.1 统计水平参差不齐
农业农村部已建设运行了不同类型种业信息统计系统平台,实现了网络系统平台数据统计报送,专业软件团队负责系统平台功能的定期优化和升级。受种业信息统计人员年龄参差不齐,人员知识结构、掌握新系统软件快慢不一等因素影响,在具体统计工作中,多数统计人员缺乏种业信息统计涉及的基本财务知识[2],还有少数统计人员对系统新功能不了解,导致提交的信息数据准确度不能达到百分百。
2.2 统计人员队伍不够稳定,培训不能及时跟进
稳定的统计人员能够正确预判数据和熟练掌握系统平台的更新和变化。目前,种业信息统计一直缺少专职人员负责[3],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导致种业信息统计工作开展的难度增加,地州、县市每年统计人员都在变更和调换,人员极不稳定。因疫情防控需要,种业信息统计培训班不能适时开展、及时跟进,信息报送指导工作时效性减弱。
2.3 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情况统计不够全面
农作物种类多样化和种植结构多元化是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亮点,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的种植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意义重大,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相比主要农作物的经济价值更高,但是由于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范围遍及全疆,种植、制种面积小而分散,造成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复播或套种的情况难以统计,因此,在统计报送相关数据信息时,存在“小、多、杂”的问题,容易遗漏小宗作物种类和面积。
3 相关建议
3.1 增设考核指标,落实统计责任,提高种业信息统计人员素质
将新增种业统计信息项纳入考核指标,明确地(州)、县(市)级管理员责任,管理员需具备审核筛查统计数据的能力,具备解决下一级信息统计和系统使用问题的能力。增强县市级种业信息统计人员的责任感,鼓励新任统计人员积极主动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在发生人员变动和调整情况下,新任统计人员和原统计人员有效对接,保证填报信息数据质量[3]。
3.2 加强上下级沟通,定期开展种业信息统计业务培训
管理员定期汇总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并向农业农村部相关系统平台负责人员反馈。根据系统平台的优化和升级情况,组织各地州、县市种业信息统计人员线上或线下培训、考核,差异化针对不同人员掌握程度给予相应的指导。
3.3 细化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统计范围和内容
为确保统计数据更加精准且不影响时效,各地州、县市种业信息统计人员需联合当地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企业或合作社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研究,统计出各辖区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种类、种植模式[4]。根据每年各地州情况,自治区种业信息统计管理员向农业农村部系统平台管理人员请示协调,将变化的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种类纳入系统,为非主要农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统计提供数据支撑,为新疆农民扩大种植作物种类及范围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