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育儿假既要开方更要抓药
2022-03-16木须虫
江淮法治 2022年4期
文/木须虫
育儿假啥时候能真休?育儿假和事假有啥区别?男员工当年休陪产假后还能休育儿假吗?……近期,多地网友反映,育儿假政策出台后申请休假出现困难。
育儿假无论是作为激励生育的配套机制,还是作为陪伴儿童健康成长的配套措施,其设立都有积极意义。不过,休假既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能否落到实处是群众关心的问题。
截至去年底,23个省份已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均设立5 至20 天不等的育儿假,但不少都出现“休假难”的问题。首先,关于育儿假的规定显得笼统模糊,不便于操作,缺乏准确界定,让用人单位难以把握。其次,有些立法强制性不足,不少地方的条文都出现“鼓励用人单位”给予育儿假期的字眼,育儿假成了用人单位“可执行”也“可不执行”的选项。
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以前出台的带薪休假政策,还是此次涉及的延长产假、育儿假等政策,势必增加用人单位,尤其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也是育儿假等能否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所在。
落实育儿假既要开方更要抓药,否则就会沦为权益福利的“画饼”。针对育儿假难休对症下药,首先应解决好执行动力的瓶颈。鼓励落实育儿假,关键是政府与社会分摊“成本”,如政策宣传、配套的扶持补贴要及时跟进。减轻用人单位压力,才能提高用人单位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支持。其次,要加快配套细则出台,解决好如何休的操作难题。一方面相关部门要明确落实的责任,赋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确保对员工、用人单位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引导;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制定员工休育儿假的方式及申请流程,供员工参考选择。只有多措并举,合力推进才能真正让育儿假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