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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藏敦煌文献Дх.06031号文书研究

2022-03-16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使团文书内容

何 美 峰

(南京师范大学 历史系,南京 210024)

对于俄藏敦煌文献Дх.06031号文书,郑炳林、徐晓丽两位先生已经作了整理,并提出如下看法:其一,该文书为一份官文书,记载的是归义军的某个机构向归义军节度使汇报的敦煌派出的使团受赐的情况;其二,该使团派出的时间是某年五月中旬;其三,该文书与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的格式、内容基本相同,当为另一《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的残卷[1]。可以说,二位学者对该文书的研究是有一定意义的,尤其是对文书性质、名称的推定,为进一步解析文书内容、揭示归义军与中央王朝的互动关系等,提供了参考。但又要看到该文书仍有较大的讨论空间,如状文中的“五月十……”是指使团派出的时间,还是其他?等等。有鉴于此,笔者试从状文结构、书状者情况、使团活动问题及涉及的“状”与“报”关系的争论等方面对Дх.06031号文书作更进一步的分析讨论,并就前述学者的一些观点略陈管见。不当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Дх.06031号文书校录及结构解读

郑炳林、徐晓丽两位先生已对Дх.06031号文书作了录文,但部分内容与笔者所录不同。为后文讨论的便利,现将该文书图版移录于此(见图1),并对文书内容依次校录如后。

图1 Дх.06031号文书[2]

Дх.06031《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录文:

1.[前缺]上

2.[前缺]英A建二人,五月十[后缺]B

3.[前缺]食□馆C各赐锦彩D十五

4.[缺]

5.[前缺]孔子章、索昌振E;十将

6.[前缺]贤、王专、马海源、

7.[前缺]银屈厄各一枚

8.[缺]

9.[前缺]一疋F,衣各一副

10.[前缺]衣驼马价绢每人各

11.[缺]

12.[前缺]卅六疋G,绢夹缬卅六疋H。

13.[前缺]六疋I。已上四件计一百卅

14.[前缺]支角封全J将呈

[后缺]

校记:A.“英”,郑炳林、徐晓丽录作“□”。B.“[后缺]”,郑、徐录作“□日□”。C.“馆”,郑、徐录作“□”。D.“彩”,郑、徐录作“采”。E.“振”,郑、徐录作“根”。F-I.“疋”,郑、徐录作“匹”。J.“全”,郑、徐未录。

该状残存14行,共计76字,从第1行的“上”字及第14行的“支角封全将呈”一句来看,似乎为一份结构完整的状文,记录了使团活动的情况、使团成员的构成、朝廷赏赐的物品种类及数量等内容。但与P.3547号状文的内容和格式进行比较后,则可推断Дх.06031号文书实际仅存整件状文的后半部分内容。为便于比较和讨论,现将P.3547号状文图版(部分,见图2)及文书内容移录如次。

图2 P.3547号文书(部分)[3]

P.3547《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录文:

1.上都进奏院状上

2.当道贺正专使押衙阴信均等,押进奉表函一封、

3.玉一团、羚羊角一角、犛牛尾一角,十二月二十七日晚到院,

4.廿九日进奉讫。谨具专使上下共廿九人到院安下

5.及于灵州勒住人数,分析如后。

6.一十三人到院安下:

7.押衙阴信均、张怀普、张怀德,衙前兵

8.兵马使曹先进、罗神政、刘再升、邓加兴、

其中,被解释变量Buyinsuri表示第i个农户购买种植业保险的意愿程度;核心解释变量Kpspolicyi和Neighinsuri分别表示第i个农户对保费补贴政策的认知程度与邻里是否参保;Xi表示控制变量,包括农户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年收入、种植业保险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和发生自然灾害的可能性等因素;μi为随机扰动项。

9.阴公遂、阴宁君、翟善住,十将康文胜,

10.长行王养养、安再晟。

11.一十六人灵州勒住:

12.衙前兵马使杨再晟,十将段英贤、邓海君、

13.索赞忠、康叔达,长行一十一人。

14.一,上四相公书启各一封、信二角:

15.王相公、卢相公不受,并却付专使阴信均讫。

16.郑相公就宅送,受将讫。

17.一厅阀其书信,元在阴信均处。

19.更详前后,诏勒处分者,其敕牒一封

20.谨封送上。

21.一,贺正专使押衙阴信均、副使张怀普等二人,正

22.月廿五日召于三殿对设讫,并不赴对及

23.在灵州勒住军将长行等各赐分物锦彩

24.银器衣等:

25.押衙三人,各十五疋,银椀各一口,熟线绫绵衣各一副。

26.军将十三人,各一疋,银屈厄各一枚,杨绫绵衣各一副。

27.长行十三人,各十五疋,絁锦衣各一副。

28.一,恩赐答信及寄信分物等:

29.尚书答信物七十疋,寄信物五十疋,衣一副、

30.银榼一具、银榼碗一具、敕书一封。

31.判官一人、都押衙一人,各物廿疋,衣一副、银椀一口。

32.军将一十八人内:

33.五人各一十五疋、衣一副;

34.五人各一十疋、衣一副;

35.八人各七疋。

36.已上赐物,二月十六日于客省请领到院,

37.元有皮袋盛内记木牌子兼有

38.司徒重印记,全。

39.一,赐贺正专使阴信均等上下廿九人驼马价

40.绢每人各卅三疋三丈三尺六寸,三月廿一日

41.请领讫。

42.南公佐状一封。

43.右谨具如前,其敕书牒并寄信疋段并

44.专使押衙阴信均等押领,四月十一日发离院

45.讫,到日伏乞准此申上交纳,谨录状上。

46.牒件状如前,谨牒[4]367-369。

P.3547号状文第1行“上都进奏院状上”为归义军政权所属机构向长官报告情况的一般书写格式,其中“上都”“进奏院”“状”分别表示位置、机构及文书类别等含义。在敦煌文书中,此类格式较多,如S.1156号的“进奏院状上”、S.389号的“肃州防戍都状上”等[1]。当然,这种格式也广泛应用于个人申状的文书中,如P.3730号的“慈惠乡百姓李进达状上”[4]483、P.2814号的“都头安进通状上”[4]499等。第2~5行介绍使团到达时间、进奉物及数目、进奉时间等内容。第6~13行介绍使团成员安置情况。第14~20行讲述使团在京开展的活动:一为拜访权要,并送信物;二为奏请赐旌节,其结果可见敕牒。第21~42行为朝廷、权要所赐及回馈信物的清单及领受情况。第43~45行为使团离京时间及相关内容的交代。第46行为状文收尾的一般格式。可举S.1156《沙州进奏院上本使状》的前5行内容以资参照:“进奏院状上。当道三般专使所论旌节次第逐件具录如后:右伏自光启三年二月十七日专使押衙宋闰盈、高再盛、张文彻等三般同到兴元驾前。十八日使进奉。十九日对。廿日参见四宰相、两军容及长官。”[4]370-373这部分内容与P.3547号状文中前5行格式一致。可见,归义军进奏院上给长官的状文,其行文内容、格式是有一致性的,这为推断并理清Дх.06031号状文的结构,提供了重要参考。

可以肯定的是,Дх.06031号状文中第1行残存的“上”字为判断文书整体结构的依据。郑炳林、徐晓丽两位先生推断“上”字一行实为整篇状文的首行,其完整内容或为“进奏院状上”[1]。但笔者认为,“上”字一行或非整篇状文的首行。依据如下:其一,Дх.06031号状文的第2行“[前缺]英建二人,五月十[后缺]”、第3行“[前缺]食□馆各赐锦彩十五”与P.3547号状文中第21~23行内容对应。故Дх.06031号状文中的“上”字当作P.3547号状文第20行“谨封送上”的“上”字解。其二,如以“上”字一行为首行,则Дх.06031号状文所记仅为单纯的使团受赐情况,此实与前述另两份进奏院状文的格式、内容不同。故笔者认为Дх.06031号状文中的“上”字前面残缺的地方当记有大量的内容,这可以依据P.3547号状文中第1~20行的内容判断。

此外,第14行“支角封全将呈”也非状文的最后一行,以下三点可证:其一,该行背面对应处写有“此善庄严,行香胁(?)侍(?)”等句,可知其为斋愿文。这类文体一般分为“号头”“叹德”“斋意”“道场”“庄严”“号尾”等六个部分。该行背面为庄严部分,前缺号头、叹德、斋意、道场等内容。如S.2146《置伞文》有言:“时则有二节儿、岳牧杜公等为城煌报隍(保安)之所建也。唯节儿都督以虑敦煌西极,境接北胡,跃马控弦,寇盗无准。……建斯幢伞,即冀除灾殃于不毛之地,并疫(疠)于无何有之乡;五谷无霜雹之灾,万品登人(仁)寿之城。先资是福,奉用庄严圣神赞普:伏愿宝位永固,金石齐年;四海澄清,万方朝贡。亦持此善,庄严节儿都督:为霜云为雨,齐(济)枯旱于明朝。”[5]故“此善庄严,行香胁(?)侍(?)”当非该文的首行,而与之背面对应的“支角封全将呈”也非Дх.06031号状文的最后一行。其二,“支角封全将呈”的含义或与P.3547号状文中第45行“谨录状上”的含义相似,其后应有其他内容。其三,状文结尾一般有“牒件状如前,谨牒”等套语,后附上申状者的信息,如前述P.3547号状文之格式。

据此来看,Дх.06031号状文的整体结构应如下:首部份内容为“进奏院状上”;次为介绍使团到朝时间、安置情况等;第三为使团在京的活动。以上为状文前残部分。其后为目前所见残余的第1~14行内容,记载了□英建等人所参与的活动、使团成员的身份、使团受赐情况等内容。状末应为“牒件状如前,谨牒”之类的用语。

二、与Дх.06031号状文有关的几个问题

(一)成状时间与书状者的情况

Дх.06031号状文中无直接反映状文写作时间及作者身份的信息,但状文的字迹书写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状文第2行的“人”、第3行的“各赐锦彩”、第5行的“索”“十将”、第6行的“专”、第7行的“屈”“厄”、第9行的“衣”“副”、第10行的“驼马价绢每人各”、第12行的“卅”“疋”、第14行的“角”等,均与P.3547号状文中相应的文字完全一致。此外,两份文书中的“月”“子”“王”“贤”“枚”“海”等字,字迹走势也一致(经笔者分析比对,两份文书字迹与S.1156号状文不同)。从行文情况看,Дх.06031号状文的残余内容与P.3547号状文第20行以后的内容和格式一致。故笔者断定两份状文的作者极有可能为同一人。据学者考证,P.3547号状文的成状时间为乾符五年(878),书状者为此年前后担任归义军进奏院主事官的人(张国刚先生通过考证文书中四相公具体所指,并结合使团出行时间,推断文书写成于乾符五年[6];吴震先生则进一步推断该文书写于乾符五年四月[7]107-126)。那么,Дх.06031号状文的写作时间就应在乾符五年前后。

(二)状文中“五月十[后缺]”的指代内容及使团的目的

Дх.06031号状文中仅有一处时间方面的信息,即“五月十[后缺]”。有论者据此推断沙州使团“派出的时间是某年五月中旬”[1],笔者以为不妥。从状文记录格式看,除特殊情况需交代使团的派出时间外,一般只记载使团到朝的时间。如P.3547号状文中记载贺正使团阴信均一行“十二月二十七日晚到院”,S.1156号状文中记载“光启三年二月十七日专使押衙宋闰盈、高再盛、张文彻等三般同到兴元驾前”等,均为使团到达长安或临时行在(兴元)的时间。另外,史籍中一般也只记录使团到朝的时间。如《资治通鉴》宣宗大中五年(851)条记载沙州使团到达长安的时间说:“春,正月,壬戌,天德军奏摄沙州刺史张义潮遣使来降。”[8]从以上角度看,状文中的“五月十[后缺]”就不能当作使团派出的时间来理解。那么,这一时间具体指代什么内容呢?从P.3547号状文与Дх.06031号状文的格式来看,前者中的“贺正专使押衙阴信均、副使张怀普等二人,正月廿五日召于三殿对设讫,并不赴对及在灵州勒住军将长行等各赐分物锦彩”与后者中的“五月十[后缺]”是一致的。故Дх.06031号状文中的“五月十[后缺]”当是沙州使团于五月中旬受到召对或受朝廷赐食于某客馆的时间记录。

郑炳林、徐晓丽两位先生指出该使团到朝的目的为“贺正”,笔者同意该看法。但从沙州遣使的情况看,贺正之外又常兼有其他目的。如P.3547号状文中记载,贺正专使阴信均一行完成贺正任务后,又去参拜相公等权要,又为张淮深请赐旌节一事奔走(李永先生指出:“贺正活动之外,其他三项皆因贺正派生而来,并不具备纯粹的贺正性质。从文书中甚至可以看出,请赐旌节一事乃此次贺正之行的根本任务”[9];吴震先生亦认为张淮深此次遣使“以贺正为名,奏请赐节”[7]110)。故笔者认为Дх.06031号状文前缺部分当有对使团请赐旌节一事的记载。这一推断可从张淮深执掌归义军政权期间的遣使情况找到证据。咸通八年(867)张议潮入质长安,张淮深接掌归义军政权(由S.6161、S.3329、S.6973、P.2762、S.11564缀合的《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记载该事道:“太保咸通八年归阙之日,河西军务,封章陈款,总委侄男淮深,令守藩垣”)[10],自该年始,张淮深便持续不断派遣使团入朝求节。但到光启三年(887),张淮深仍未获得朝廷授予的旌节,这从S.1156号状文中“二十年已前,多少搂罗人来论节不得”一语可以看出(该状文明确指出,三般使团于光启三年到达皇帝临时行在兴元、凤翔求赐旌节)。故在咸通八年至光启三年的二十年时间里,但凡沙州遣使入朝,使团一般都兼有请赐旌节的任务。据前文分析,Дх.06031号状文为乾符五年前后任职的归义军进奏官所写,正在上述时间段内,则该状文中的使团当与P.3547号状文中的阴信均一行一样,兼有请赐旌节的任务。

(三)使团成员的构成

从Дх.06031号状文可知,使团成员有□英建、孔子章、索昌振、□□贤、王专、马海源等人。郑炳林、徐晓丽两位先生对上述成员的身份作了分析,指出孔、索二人为押衙,后三者为十将[1],此论实有可能。但对照其他状文来看,上述成员的身份或可有另外一种解释。如P.3547号状文第7~10行、第12~13行所记使团成员的身份顺序分别为“押衙、衙前兵马使、十将、长行”“衙前兵马使、十将、长行”。故Дх.06031号状文中“十将”前面的孔子章、索昌振,极有可能为衙前兵马使,而□□贤、王专、马海源由于状文残缺的内容过多,难以判定此三人身份,可能为十将,也有可能为长行。至于□英建及其前面的人,当为本次使团的正副使,毕竟状文中将此二人参与活动的内容单独列出,足以说明其身份之重,他们当带有节度押衙衔。故Дх.06031号状文记载的使团成员组成情况如下:押衙(正副使)、衙前兵马使、十将、长行。诚如李永先生所言,贺正使、贺正副使以及随之而行的军将、长行等,可能为唐后期诸道藩镇贺正使团的常规构成人员[9]。当然,沙州派遣的入京使团除上述成员外,一般还有百姓、商人等,他们的目的多为开展贸易活动[11]。

(四)状文体现了朝廷厚赐优赏的往来原则

“贡品进奉”与“礼物馈赠”向来为古代中央与地方或中央与周边民族政权、国家间往来的重要内容(杨宝玉、吴丽娱两位先生指出:“入奏又常被习称为入贡、朝贡等,是知贡品进奉和礼物馈赠是入奏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12]357。只是在贡品与回赐之间,常体现出巨大的价值差额。如P.3547号状文显示,沙州贺正使团的进奉物仅为玉、羚羊角和牦牛尾,但所得回赐却十分丰富:银器有银椀、银屈厄、银榼、银榼碗等,衣物类有熟线绫绵衣、杨绫绵衣、絁锦衣等,此外还有各类绢及彩缎等物。Дх.06031号状文中虽无反映沙州使团进奉物的内容,但从P.3547号状文的记载可窥知其数量也当不会太大,而其所得回赐也很丰富,有锦彩、银屈厄、衣物、绢、绢夹缬等,而且从状文所言“衣各一副”及“驼马价绢每人各”来看,中央的赏赐覆盖到了使团全体成员。当然,这只是朝廷赏赐的一部分,可能还会有权要的额外赏赐及其他性质的赏赐,如使团“辞行时,往往还会再获赏赐”[12]362。朝廷的这种厚赐优赏的交往原则,无疑刺激了藩属政权积极入贡的心理。

三、Дх.06031号状文的揭出对相关研究的意义

Дх.06031号状文性质、名称的推定,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其一,有助于对现存进奏院状数量问题的认识。学界普遍认为现存的进奏院状仅为前举编号为P.3547、S.1156的两份,对有关问题的探讨多围绕上述两份状文展开,部分观点难免有偏颇之处。如张国刚先生对报史专家方汉奇先生称S.1156号状文“已经成为世界上现存的最古老的一份报纸了”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并指出:“从目前已知的著录状况看,今存敦煌出土的唐代‘进奏院状’是两份而不是一份。”[6]而Дх.06031号状文揭出后,可确定目前所见的进奏院状实为三份。

其二,有助于对状文与报纸之间关系问题的认识。该问题向来为学界所重视,学者们争论已久,其观点可分为三种:一种观点认为进奏院状就是报纸[13];另一种观点认为进奏院状为文书[6];此外,有部分学者认为进奏院状具有双重特性(黄庆丰先生等通过分析进奏院状的性质、内容、传播方向及产生的条件等,认为进奏院状具备报纸前身的特点,是一种特殊的官文书,起到了信息沟通的作用)[14]。上述观点的不同,缘于对进奏院状内容解读的不同,及对报纸概念及理论界定理解不一有关,本质上无对错之分。方汉奇先生解读S.1156号状文,指出:“这份‘进奏院状’发报于唐禧宗光启三年,即公元887年,距今约1100年。在举世闻名的‘开元杂报’已经杳不可寻的今天,它已经成为世界上现存的最古老的一份报纸了。”[13]其他学者则根据S.1156号状文中有副刊的内容和版式,提出“中国报纸副刊的出现应提前到公元887年”的看法[15]。但实际上,S.1156号状文的成状时间要比P.3547号状文晚,这在目前的学术界已成公论。前文已揭出Дх.06031、P.3547两号状文的作者可能为一人,时任归义军进奏院主事官,故前者的成状时间有可能早于后者。对于认为进奏院状即为报纸的学者来说,Дх.06031号状文的揭出,意味着中国现存最早报纸的时间就可以提前到乾符五年之前。

以上对俄藏敦煌文献Дх.06031号文书相关问题作了讨论,结论可归结为以下几点:其一,该文书为归义军驻京机构——进奏院上给使府的状文,其名称定为“沙州上都进奏院上本使状”是正确的。其二,该状文与P.3547号状文的作者可能为同一人,写作时间为乾符五年前后。其三,该状文中的“五月十……”并非使团派出时间,而是使团重要成员参加朝廷重要活动的时间。本次使团除朝贺外,另有请赐旌节的目的。其四,状文中所记使团成员的身份信息,进一步证实了唐后期诸藩属贺正使团一般由正副使、押衙、衙前兵马使、十将、长行等武职人员构成的看法。状文中关于回赐内容的记录,则体现了中央厚赐优赏的交往原则。其五,该状的揭出说明现存的进奏院状有三份;对于持进奏院状即为报纸这一观点的学者而言,该状的揭出有助于重新认识中国现存最早报纸出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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