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红楼梦》评点论贾母及其“福寿两全”
2022-03-16何红梅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曲阜273165
⊙何红梅[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贾母,又称史太君。金陵世勋史侯之女,荣国公贾代善之妻。贾赦、贾政、贾敏之母,宝玉的祖母,黛玉的外祖母,湘云的姑祖母。地位尊崇,儿孙满堂。第2 回是约略介绍。第3 回黛玉进贾府,贾母正式出场。第29回清虚观打醮,贾母福深还祷福。第33 回宝玉挨打,贾母怒斥贾政。第36 回为避贾政,贾母不让宝玉出去会人待客。第39 至41 回贾母两宴大观园。第46 回不许贾赦纳鸳鸯为妾。第53、54 回元宵节开夜宴,贾母畅论才子佳人小说。第94 回海棠不时而发,贾母认为节气使然。第106 回因贾府被抄、祖宗世职被革,贾母祷告天地,祈求消灾祛祸。第107 回贾母发散余资。第110 回寿终。作为一府之主,贾母既富且贵,福寿双全,计有七次出现在回目(第3 回、第29 回、第54 回、第94 回、第106 回、第107 回、第110 回)。清代《红楼梦》评点对于贾母的论述涉及广泛,择其要者则在名号、年龄、性情、才识、溺爱、聘薛、命运等方面,梳理如次。
一、关于名号
清代《红楼梦》评点中,除了张新之“书以一叹起,以一叹结,即太史公‘缓急人所时有’之语,故贾母必姓史”(第110 回夹批),佚名氏“太君,无信之人也。宝玉亲事,既许黛玉,复改宝钗,既定宝钗,复游移于傅氏之女,心无定准,行不顾言,古无信史,故氏太君以史”(《随笔》)等解其姓氏,关注贾母其他名号的只有脂砚斋。小说第39 回刘姥姥初见贾母——
只见一张榻上独歪着一位老婆婆,身后坐着一个纱罗裹的美人一般的个丫鬟在那里搥腿,凤姐儿站着正说笑。刘姥姥便知是贾母了,忙上来陪着笑,福了几福,口里说:“请老寿星安。”贾母亦忙欠身问好,又命周瑞家的端过椅子来坐着。
脂砚斋就“老寿星”批云:
更妙,贾母之号何其多耶。在诸人口中则曰老太太,在阿凤口中则曰老祖宗,在僧尼口中则曰老菩萨,在刘姥姥口中则曰老寿星者,却似有数人,想去则皆贾母,难得如此各尽其妙。(庚辰本双行批)
刘姥姥之前没见过贾母,初见凤姐时以为“阿凤至尊至贵”(王府本第39 回双行批),是个普天下人都该站着说,唯她独坐才是的主儿。今见凤姐站着,见机应接,称呼贾母“老寿星”,真正极妙文字。另外,在冷子兴口中则曰“史老夫人”“史老太君”,在贾母口中则曰“老废物”。作为世家明训的千金,贾母又是“一个宗法家庭的‘太上家长’”,作者冠于贾母的这些名号,“包蕴着不同的性格内涵,概括了贾母性格结构的一个方面。但它们又均离不开一个‘老’字,无论哪一方面都烙印着老年人的特征,具有质的规定性”。而贾母回称刘姥姥“老亲家”,又是“何等现成,何等大方,何等有情理”(己卯本第39 回双行批),简直神妙之极。
二、关于年龄
清代《红楼梦》评点关于贾母年龄的讨论相对多些,主要是摘误。
评者认为,书中所“写诸人年纪、一切月日处,自云不能分清”,看官“偏要给他分清”(张新之第62 回夹批)。一是年龄“殊欠检点”。第39 回刘姥姥自言七十五岁,贾母云刘姥姥大她好几岁。据查是年为壬子,以贾母丙辰年八十二岁计之,则是年七十八岁——已近八十岁,“此语不符书中年纪”(黄小田第39 回夹批),而且按照习惯,“好几岁”起码得有五六岁。刘姥姥游园至贾母八旬大庆,甫阅两年,“是贾母大于刘老老也”(陈其泰第71 回眉批)。第47 回贾母说自嫁贾府连头带尾已有五十四年,若照此说,贾母是二十五岁嫁到贾府,于时未免太迟。“此等处殊欠斟酌”(姚燮第47 回眉评)。第110 回贾母寿终,书云“享年八十三岁”。据查贾母作八十岁生日,在甲寅年八月初三日,是年逾乙卯至丙辰春而贾母死,当是八十二岁,“原本作八十三岁必是误刻”(姚燮第110 回眉评)。甚或庆八十岁以来,似已不止三年,“缘事绪繁多,未将时月划清,看去殊不明白也”(陈其泰第110 回眉批)。二是生日“有误”。第71 回特书贾母是八月初三日生辰,可知第62 回云“灯节后即老太太生日”有误,还说“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意思是生日挨得近。按宝钗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日(第22 回);老太太生日是八月初三(第71 回)。若“老”系“姨”字之误,与下“娘儿”两字正对。然薛王氏生日在六七月间(第36 回),“此必有误”(王伯沆第62回批)。三是年纪“不足深考”。或谓第39 回刘姥姥七十五岁必有误,然若为八十余岁,如何能进城入贾府!说七十五正好。故而“此处年纪,只借为行文生情耳,不足深考”(王伯沆39 回批)。他如计贾母会见刘姥姥未满两年即至八旬大庆,是“人寿无常,实有深意”(张新之第71 回夹批);言老太太明年八十一岁,“知贾母之大数将尽也”(张子梁第88 回回前评);贾母八十三岁归地府,“死无年月,生日即死日也”(姚燮第110 回侧批)等。之所以产生“此等甚多”(黄小田第39 回夹批)的不符,恐怕是作者创作过程中“构思有了变化,而在有了变化之后,又没有及时地作相应的修补和统一”。
三、关于性情
相较而言,清人评者对贾母性情的论说多些,约为两端。
其一,“真善于寻快活者”
此为姚燮第40 回眉评,缘于贾母即兴叫来女乐演习吹打。评者认为,贾母好热闹,亦工于调笑,是“第一会寻乐人”(《大某山民总评》)。例如第22 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老太太只是一味高兴”(张子梁夹批);第40 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无不动其高兴者,贾母年纪虽老,心却不老”(同上);第43 回凤姐生日,贾母偶出新法,“偏是贾母会寻高兴”(姚燮眉评);第44 回凤姐泼醋,贾母喜戏谑,“以戏谑解之”(张子梁夹批);第53 回宁府除夕祭祠,贾母“无时不作戏语”(同上);第54 回荣府元宵听戏,贾母女先儿过后又叫来文官等,“此老真是会玩”(同上);第57 回贾母硬做保山讨要谢媒钱,“开戏谑之端”(同上);第75 回贾母说中秋赏月山上最好,老妪“真会寻乐,令人神往,然大观园之乐,自今夜止矣”(黄小田夹批)。尽管如此,不单第76 回品笛感凄清,贾母“却是能随时取乐”(东观主人第76 回批),即便“全是得乐且乐光景”(王伯沆第76 回批);第98 回才提黛玉落泪,一听凤姐要讲笑话“拭了泪便笑,写贾母真是玩童之意”(张子梁夹批)。贾母以素享荣华之身,生成惯寻快乐之心,可以不计有失体统就“高兴”地“竟受家奴之请”(王伯沆第47 回批)。贾母自云“我是极爱寻快乐的”(第109 回),作为一家绝顶之人日事玩笑,当是天性使然,不可以“未免为身轻”(张子梁第22 回夹批)讥之,亦不必云贾府戏谑成风“坏自贾母”(张子梁第57 回夹批)。
其二,“忠厚慈祥”
此语出自王伯沆。小说第29 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清虚观一个剪蜡花的小道士没来得及躲出去,冲撞了前来打醮的贾母一行。凤姐一掌便打了小道士一个筋斗,贾母则云——
快带了那孩子来,别唬着他。小门小户的孩子,都是娇生惯养惯了的,那里见过这势派。倘或唬着他,倒怪可怜见的,他老子娘岂不疼的慌?……给他些钱买果子吃,叫人别难为了他。
如此安慰那个小道士,到底是成人阅历之言,亦有福泽之人方肯道此。凤姐“恃势”,贾母“厚道”(王希廉第29 回总评),固是两相对照,然老太太“自是忠厚慈祥人也”(王伯沆第29 回批)。特别是第39回贾母见到刘姥姥合心——
(贾母)笑道:“凤丫头别拿他取笑儿。他是屯里人,老实,那里搁得住你打趣。”说着,又命人去先抓果子与板儿吃。板儿见人多了,又不敢吃。贾母又命拿些钱给他,叫小幺儿们带他外头顽去。
评者认为,“于此见贾母厚道”(王伯沆第39 回批)。闻其所言,“自是福厚人语”;视其所为,亦属“福气人事事周到”(东观主人第39 回批)。贾母可谓“善体人情”(姚燮第39 回眉评)。而贾母之厚道,不单是惜老怜贫,对“下”也是“体恤之至”(姚燮第43回眉评),例如凤姐生日“越发叫凤丫头别操一点心,受用一日才算”(第43 回)。第50 回贾母忽来芦雪广,让李纨等“仍旧坐下说笑”,不然就走,此是“真能体谅下人”(姚燮眉评)。第54 回元宵听戏,贾母让“可怜见儿的”小孩子们吃些滚汤热菜再唱,后来又叫他们歇了,“熬夜怪冷的”。此亦是“真体谅人”“真体谅人情”(同上)。可知“老太太确是慈祥人”(王伯沆第47 回批)。
四、关于才识
清代《红楼梦》评点关于贾母才识的解说不多,却涉及诸多方面,主要有三。
一者关乎学识。例如为丫头取名,个个“妙极”(甲戌本第3 回眉批)。鹦哥者,紫鹃旧名;珍珠者,袭人旧名。二人本是贾母之婢,贾母补与宝黛,乃欲使如在膝下。脂批鹦哥之名“是贾母之文章”(甲戌本第3 回眉批),珍珠之名“亦是贾母之文章”(甲戌本第3 回夹批)。与当时小说中“不论何处,满纸皆是红娘、小玉、嫣红、香翠等俗字”大异其趣(甲戌本第3 回眉批)。综观全书,贾母的丫鬟不是用古璞珍贵如“琥珀”“珍珠”的名字,就是用戏弄亲昵的称谓,如“鸳鸯”“鹦哥”之类,这很符合贾母身为年老富贵之人的生活情境和心理状态。再如,贾母于“戏文讲究到认真”,破陈腐旧套又将古今传奇小说等书一笔扫尽,“不为寻常鄙识所缚”(姚燮第54 回眉评);出谜“猴子身轻站树梢”,谜底荔枝谐离枝,或寓“树倒猢狲散”之意(庚辰本第22 回双行批);听乐听音,虽是凡有所听无不有音,然“乐有水音,非耳圆者不解”(王伯沆第40 回批),贾母固知笛声“借着水音更好听”也(第40 回)。
二者关乎阅历。贾母“真熟于世故”(姚燮第54回眉评),颇能洞见世情。第35 回贾母所云“不大说话的又有不大说话的可疼之处,嘴乖的也有一宗可嫌的”,此论甚平,“是有阅历人语”(王伯沆第35 回批)。第40 回贾母说宝钗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伏下宝钗一生结果,是“老成人之言到底有讲究”(姚燮第40 回眉评)。第54 回贾母讥评女先儿唱书,巨眼如箕,名论不刊,亦是“贾母阅历之言”(佚名氏第54 回评)。第73 回贾母所论赌钱之利害:“贼盗事小,倘有别事,略沾带些,关系非小”,亦是“真有阅历之言”(王伯沆第73 回批)。第107 回贾母教训贾政“正好收敛,守住这个门头”,确乎“语有见识”(东观主人第107 回批)。第108 回贾母开导湘云“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惟其能受足以能耐,受不起则耐不起。贾母“大有学问,不得以老妪目之”(姚燮第108 回眉评)。还有,贾母评说凤姐泼醋所为,的确“胸次眼光俱大”(王伯沆第44 回批);众人面前夸赞凤姐,立言亦“煞有体势”(王伯沆第52 回批);悬赏找玉,虽未必即得,却是“主见自然更高一筹”(姚燮第95回眉评)。如此等等,不容忽视。
三者关乎理家。王希廉认为,第107 回写贾母分给银两衣物,安顿眷口度日,送回黛玉棺柩、送还甄家银两,减省男女婢仆,井井有条。可见贾母“少年理家,宽严得体,出入有经”(第107 回总评)。王伯沆批评此论“驴头不对马唇,腐谬可厌”(第107 回批)。据张子梁分析,终《红楼梦》之书,从未得见贾母料理家事。以其平日之聪明才干,当自谓不减于凤姐,然自首卷以至将终,未见展布。第107 回忽写“散余资贾母明大义”,盖以收结贾母。妙在分银理事,正当破家之后,极似为时势所逼。贾母散余资,理家事,谋身后,调度有法,谋划得宜,“其经纬之略,有人不能及者”。奈何老诚既谢,家道益衰,虽当时已复其世职,继此又赏给产业,亦不过回光返照,不知为明几何。因此,姑且不论其少年理家如何,单说衰败之际贾母处分家事,深知大体,明达周到,即知“其才岂凤姐辈所能及”(陈其泰107 回总评)。遗憾的是,神明至如贾母,于三姑六婆之害亦在所不免,“此系老太君一大病”(庚辰本第25 回眉批),不宜因允尼道进出责其“失了妇道”(《新译》第33 回批)。
五、关于溺爱
清代《红楼梦》关于贾母疼爱孙儿女辈的解说不少,认为贾母“真是一视同仁,不过于黛、钗几人稍亲近”(姚燮第71 回眉评)。其实,得贾母“溺爱”者,只有宝玉、凤姐、黛玉三人。不过,评者亦云“溺爱者,不明之微词也”(王伯沆第3 回批)。
一于宝玉:“贾母爱孙,赐以袭人”,是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王府本第3 回夹批)。宝玉摔玉,贾母哄着亲与带上,“只此一端,已可见贾母之溺爱”(姚燮第3 回眉评)。宝玉不敢去见贾政,贾母慰之“好宝贝,你只管去,有我呢,他不敢委曲了你”是“写尽祖母溺爱”(王府本第23 回夹批);又吩咐下人“好生带了宝玉去,别叫他老子唬着他”,“写贾母溺爱宝玉亦是十二分”(张子梁第23 回夹批)。宝玉要莺儿来打绦子,贾母也帮着说话。于此等处写出“贾母溺爱宝玉……真有史才”(姚燮第35 回眉评)。宝玉受了魇魔,贾母怒斥赵姨而及众人,亦是“一段明然天生必有溺爱文字”(王府本第25 回双行批)。宝玉挨打后,贾母疼惜孙子,护之有加,是“溺爱如画”(东观主人第36 回批)。宝玉不许别人姓林,贾母之“没姓林的来,凡姓林的都打出去了”云云,“写太君溺爱处亦无笔不肖”(姚燮第57 回眉评)。不过,宝玉之放义为非,流为下种,“当以贾母之溺爱为罪首”(姚燮第33 回眉评)。
二于凤姐:贾母“素喜凤嘲笑得趣”(庚辰本第22 回双行批),每逢凤姐说笑屡为倾耳;亦因斯人心思周到“溺爱凤姐处多”(东观主人第52 回批)。第3 回闻贾母介绍凤姐“泼辣货”“凤辣子”的一番话,凤姐“平日为太君所爱可知”(姚燮第3 回眉评)。第43 回凤姐庆生,贾母欲另立新法,遂合族中诸女眷,无论老幼尊卑,悉按等差以输金。又命尤氏承办其事,不令本人操心,“则贾母之爱凤姐,固已深矣”(张子梁第43 回回前评)。第107 回凤姐气厥,贾母叫人扶着亲去探看,东西亦必亲自带去,“见贾母始终爱凤姐也”(张子梁第107 回夹批)。不过,凤姐之事贾母到底不懈,“无怪贾母始终爱之”(张子梁第108 回夹批)。至云贾母终身为凤姐蒙蔽,堕其术中,“非不知凤姐者,只是爱者不失其为爱耳”(张子梁第110 回夹批)。可知“溺爱至此”,凤姐之胆大酿祸“亦老祖宗之过也”(东观主人第107 回批)。
三于黛玉:诸家评点中,唯有脂砚斋确言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庚辰本第22 回双行批)。陈其泰与之意近,认为贾母视黛玉同宝玉一样,“故从无誉词,而往往提两个玉儿”。例如“我的这三丫头却好,只有两个玉儿可恶”(第40 回),“偏是这两个玉儿多病多灾的”(第83 回)等。勿因贾母屡赞宝钗,便谓贾母不喜黛玉(第40 回眉批)。贾母以宝玉为命,宝玉以黛玉为命。贾母“欲合两个玉儿为配偶”(第83回眉批)自具情理,而且贾母实欲保全黛玉,奈王夫人与凤姐全不体贴老人之心,久置黛玉于度外,一心要成宝钗。若论欲合宝黛,佚名氏亦云贾母安置宝黛同住一房实有深意,其“极不应许之而竟许之者,盖此时已怀作合之心矣”(第3 回评),及至细问宝琴年庚八字,贾母“仍守初心”(第50 回评)。以此而论,贾母“实系爱怜黛玉”,若非旁人调拨,宝玉姻缘“不必定在金玉”(张子梁第38 回夹批);抑或贾母“于黛玉实在疼爱”,惟有紧要一着“真不管得大错”(姚燮第82 回眉评)。一生疼爱,瓦解冰消;一闻凶信,愧悔顿萌。
六、关于聘薛
清代《红楼梦》评点对于贾府聘薛纷纷有论,特别是贾母之于此事的作用言人人殊,大致有二。
其一,“已隐隐中贾母之选”
此为王希廉之论。据其分析,宝钗稳重和平,论举止品度,已然“隐中贾母之选”,且为众人钦服(第4 回总评)。而且,以黛玉之戋戋小器,必有宝钗之落落大方;以宝钗之事事宽厚,必有黛玉之处处猜忌。“两相形容,贾母与王夫人等俱属意宝钗,不言自显”(第32 回总评)。更兼元妃“亦同有此心”(第28 回总评)。就贾母而言,赌灵性钗黛等同,赌宽厚钗则胜黛,优劣自在意中。老太太属意宝钗,已非一日。第22 回宝钗生日,贾母独捐资办戏,“已见贾母属意宝钗”;第35 回宝玉想赞黛玉,贾母偏赞宝钗,“更见贾母久已属意宝钗”。其后,贾母大论编书,似“暗照宝玉、黛玉两人心事”(第54 回总评);得知黛玉心病,疼爱之心顿减,“专办宝钗大事”(第97 回总评)。临终与宝钗却无一言,惟有叹气,是疼护宝玉,“又怜宝钗所嫁不偶”(第110 总评)。至于贾母舍黛而意在婚薛,或云贾母“于黛玉似不甚经心”(王伯沆第57 回批),湘云是老太太面上的亲戚,老太太却不甚着意,便是“映衬黛玉”(陈其泰第36 回眉批);或云贾母初意在黛未在钗,后来属意宝钗,一是爱黛之心“已为薛所潜移”(陈其泰第49 回眉批),一是贾氏既衰,“思欲以一福压百祸”(张子梁第96 回回前评)。相形之下,后者为更多人认同,而“宝钗牢宠之计深矣”(张子梁第38 回夹批)亦与昭然。
其二,“贾母也无从做主矣”
此为陈其泰之论。陈其泰认为,“聘薛非贾母所愿意”(第110 回眉批)。自金锁出现后,渐渐林冷而薛热,贾府最终舍黛而聘钗。贾母虽是贾府最高的家长,最高的权位者,宝玉亲事之权却在王夫人。试看王夫人命袭人作宝玉屋里人,便是宝钗定亲影子。盖王夫人早有成见,贾母亦不能做主。况有金玉前缘之说,有端庄稳重之誉,上下大小同然一词。“贾母纵使属意黛玉,王夫人亦必不依从”(第36 回总评)。贾母明知王夫人属意宝钗,安能做主?亦安能勉强?观迎春定亲,贾母甚不愿意亦无可奈何。再有,王夫人以袭人易晴雯,何尝请命于贾母?不过,贾母深明三从之义,婚姻大事须其父母作主,故“不自出主意,而令贾政留神”。贾母思量,眼前只此一外孙女,母死无依,贾政夫妇仰体母心,必属意于黛玉。若无宝钗之蠹,谁曰不然?(第84 回眉批)设非宝钗,何至疑黛玉,薄黛玉,且弃黛玉至极!(第97 回眉批)王夫人主意早定,诸姐妹亦皆默会其意,故贾母屡屡提起宝玉姻事,总无人说到黛玉。“此虽人之无良,实由己之孤立”(《随笔》)。至若聘薛非贾母之意,或云贾母“恝然于宝钗者,以黛玉固不弱于宝钗也”(佚名氏第50 回评),或云贾母“因无意于黛,亦无意于钗也”(王伯沆第84 回批)。
七、关于命运
清代《红楼梦》评点关于贾母命运的看法比较一致,认为贾母福寿两全。王希廉《总评》有云:
福、寿、才、德四字,人生最难完全。宁、荣二府,只有贾母一人,其福其寿,固为希有;其少年理家事迹,虽不能知,然听其临终遗言说“心实吃亏”四字,仁厚诚实,德可概见;观其严查赌博,洞悉弊端,分散余资,井井有条,才亦可见一斑,可称四字皆全。
这段评语盛赞贾母福寿才德,一者“人生最难完全”而贾母“四字皆全”,一者其福其寿“固为希有”而贾母福寿齐备,而“心实吃亏”四字确是修福延寿之真诀。贾母合宁荣两府之至尊,又寿至八十三岁而终,“是贾氏止大故,蔑有过于此者矣”(张子梁第110 回回前评)。评者认为,贾母追求“大适意大快乐”(庚辰本第29 回回前总批),是书中第一个能享福的人。凡元宵家宴,中秋家宴,仪节隆重,“非史太君大有福人,如何消受得起”(姚燮第54 回眉评)。临终之际,贾母于膝下诸人叮咛周匝,靡有遗漏。贾母一生,五福齐备,死无遗憾,脸变笑容而去。贾母修得福报,“真是天地间第一等福人”(姚燮第110 回眉评)。王夫人眼见得众人结局零落,独贾母得享全福(姚燮第118 回眉评)。总之,贾母福寿双全,行事俱得大本,无一可议,“惟溺爱凤姐,终蹈不明之辙”(姚燮第110 回眉评)。哈斯宝恶为“老母猴”(《新译》第20 回批)、“老妖婆”(《新译》第35 回批),想来亦是“不明”之论。
综上,作为贾府的老祖宗,“内闱的中枢神经”,贾母福全寿高、才德兼备,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却是灿烂的封建文化和严格的封建伦理培育出来的杰出人才,理家才干,饱识之才,饱学之才,属于“立体浑圆型的人物”。清代《红楼梦》评点关于贾母的论述涉及较多,集中在名号、年龄、性情、才识、溺爱、聘薛、命运等方面。关于名号,贾母名号特多,却能“各尽其妙”。关于年龄,一是年龄“殊欠检点”,二是生日“有误”,三是年纪“不足深考”。种种不符,当是作者构思发生变化而未及修补、统一所致。关于性情,或云“真善于寻快活者”,或主“忠厚慈祥”。关于才识,一者关乎学识,一者关乎阅历,一者关乎理家。不过,第94 回海棠花不应时,众皆认作花妖作怪,独贾母以节气论之,惜乎有评者多如众人之论。关于溺爱,仅于宝玉、凤姐、黛玉三人,除黛玉未得终始,宝玉、凤姐皆领容纵之祸。关于聘薛,或曰宝钗“已隐隐中贾母之选”,或云“贾母也无从做主矣”。关于命运,贾母有福有寿,死无遗憾“使人羡”。今人视之,贾母的福寿才德,使人敬佩,也使人诅咒。于黛玉是始爱之而终死之,不仅戕杀了宝黛的爱情,也戕杀了自己原有的善良愿望。骄纵儿孙,不重视教育;惟耽逸乐,使凤姐擅权。“虽然贾府的衰败,不单罪在凤姐,但凤姐的罪状,重大难饶,推根究源,贾母亦难逃失策之责。而且,一个家族由极盛而沦落到衰败,身为家族主宰者的贾母,怎能逍遥于罪咎之外呢!”不过,许是贾母“对命运领略很深但不点破”,她对后代的影响力“多半不是用斥责和板子,而是用爱护和宠信。”如此,可是由绪“发微”的贾母式的幽默?
①本文所引《红楼梦》正文皆据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不另注。
② 《红楼梦》评点,从乾隆十九年(1754)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到完成于1938年的王伯沆评点《红楼梦》,四十多家中可见者有二十多家。本文“清代《红楼梦》评点”是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脂砚斋、东观主人、王希廉、陈其泰、张子梁、哈斯宝、张新之、黄小田、姚燮、佚名氏、王伯沆等十余家。张子梁《评订红楼梦》,今藏于山东省图书馆,张子梁评及诗皆据此本。
③冯其庸:《八家评批〈红楼梦〉》,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第2697页。(王希廉评、张新之评、姚燮评皆据此本,不另注)
④ 〔清〕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影印本),巴蜀书社1984年版,第8页。
⑤ 此处引文据郑庆山校:《脂本汇校石头记》,作家出版社2003年版。
⑥ 〔法〕陈庆浩:《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568页。
⑦ 马瑞芳:《一个性格丰满的老妇人形象——〈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贾母》,《红楼梦学刊》1983年第2期。
⑧ 罗宪敏:《贾母的性格层次》,《阴都学刊》1990年第4期。⑨ 李汉秋、陆林:《黄小田评点〈红楼梦〉》,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435页。
⑩ 刘操南:《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辑录》,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10页。
⑪ 王伯沆:《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71页。
⑫ 刘世德:《〈红楼梦〉版本探微》,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06页。
⑬ 曹立波:《东观阁本研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343页。
⑭ 〔清〕哈斯宝:《新译〈红楼梦〉回批》,亦邻真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5页。
⑮ 李希凡:《红楼梦艺术世界》,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⑯ 沈天佑:《金瓶梅红楼梦纵横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页。
⑰ 〔清〕诸联:《红楼评梦》,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19页。
⑱ 梅苑:《红楼梦的重要女性》,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第17页。
⑲ 吕启祥:《红楼梦寻味录》,山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2页。
⑳ 绪:《红楼梦发微》,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