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比较分析
2022-03-15伍海霞
伍海霞,吴 帆
(1.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10;2.南开大学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天津 300350)
一、引言
中国自1999年末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21世纪以来生育率持续降低,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60 岁及以上人口达2.64 亿,占总人口比例的18.7%。据预测未来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持续快速上升,2025 年突破3 亿,占总人口的比重接近22%;2035 年老年人口超过4.2 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30%,[1]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将进一步加重。老龄化的快速推进也使得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2015年超过18.3%的老年人处于失能、半失能状态,其规模达到4 063万人。2014年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总课题组预测2030 年和2050 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口将分别达到6 168万和9 750万人,高龄老年人的失能率高达30%以上。[2]老龄、高龄人口增多,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上升,增大了家庭和社会的养老照料负担。与此同时,中国社会转型使得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的家庭权威和地位下降,动摇了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和伦理文化根基,[3]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弱化,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照料的需求增长。[4]
基于我国老龄化的现实国情,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确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模式。在国家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指导下,2007 年上海市提出了“9073”模式,2009年北京市构建了“9064”模式,后续陕西省、江苏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等一些省区市相继设定了“9073”养老服务发展目标。但在实践中多数地方社区提供的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社区养老服务都属于居家养老范畴,尚不能承载社区养老的任务。[5]实质上,当前我国老年人的养老照料主要存在居家养老照料和机构养老照料两种方式。前者为老年人在自己家或子女家获得养老照料,这种照料可以是子女等家人提供,也可能是保姆和社区提供;后者指老年人集中居住在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由专业照护人员提供日常照料。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不仅是老年人基于个人、家庭养老资源的现实情况对未来养老方式的期望和安排,也是相关部门有效配置养老资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依据。虽然相关部门已对老年人的养老照料做出了具体规划,但随着城乡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的上升,需要把握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对社会养老规划做出调整。
始于20 世纪70 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形成庞大的独生子女家庭。据推算,我国累计独生子女人数已达0.8-1.2 亿。[6-8]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由于持续的低生育率,我国还会不断产生新的独生子女家庭。受生育选择和女性生育年龄的约束,未来中国家庭将呈现独生子女家庭、2孩家庭和3孩(及以上)家庭并存的局面。有学者指出仅有一个子女使得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并不具备中国传统家庭养老的客观现实基础。[7]虽然较多研究表明子女数是影响老年人养老意愿的重要因素,存活儿女数越多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可能性越高,[9]但对于城乡独生子女老年人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比较研究尚较为缺乏,独生子女老年人与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的差异应予以关注。本文关注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比较分析独生子女老年人、2孩及以上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把握城乡老年人中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需求格局,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决策参考。
二、文献综述
老年人的养老意愿通常会受到自身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家庭养老照料资源等因素的影响。
因失能老年人数量的持续增长和失能后存活时间的延长均会加大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需求,较多学者关注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对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进行了分析。[10-12]自理能力丧失是产生照护需求的原因,但并不是唯一原因。[13]随着老年人对精神慰藉、情感需求的上升,日常亲子矛盾、孤独寂寞也会强化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需关注有自理能力、无自理能力老年人的机构养老意愿,以反映当前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全貌。
个人及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等社会养老服务的购买力,家庭经济状况好的老年人更可能在有照料需求时选择机构养老。[11][14-15]一方面,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城乡居民区别开来,户籍身份的不同导致城乡居民在劳动年龄阶段就业机会、职业类型及收入等存在明显差异,老年期能够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以及可转移收入存在巨大差距。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区已成为城乡居民生活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居住社区趋于多元化。在城市地区不仅存在传统的街坊型社区、单位社区、普通商品房社区、别墅区或高级住宅区,也存在保障性住房社区以及由农村村落转变而来的社区。[16]由于住房市场存在“群分效应”和“身份认同”,城乡分割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改变。[17]但在城市内部,受居住社区准入门槛的约束,城市社区出现了“居住空间分异”现象,即不同社区居住人群的经济收入、社会地位不同;[18]同一居住社区内居民大多具有相似的社会特性,遵循共同的风俗习惯和共同认可的文化观念。[19]如保障性住房住户大多为中低收入群体,商品房住户大多为中高收入群体,尤其新建的商品房小区中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改造较少的传统街区居民存在较大差别。[20]居住分异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以及可获得的社区养老支持的差异,进而使老年人形成不同的养老意愿。
家庭照料资源的多寡是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的重要因素。[21]在我国,成年子女是继配偶之外老年亲代照料的主要承担者。[22-23]研究发现养老照料模式的选择取决于个人、配偶和子女三方的综合平衡。[24]一般而言,配偶、子女等家庭照料者更清楚老年人的需求,更可能得到老年人的信任,[25]多数老年人会首先向配偶寻求照料,丧失配偶照料后会转向子女获得支持,进而希冀朋友、邻居给予帮助,最后才会转向养老机构获取照护。[26]目前已有研究主要考虑子女数对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9][27-28]但子女数并不等同于老年人的实际照料人数。伍海霞、王广州将与老年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及配偶)、成年的孙子女(及配偶)和重孙子女(及配偶)、经常看望老年人的不与老年人同住的子女以及与老年人同住的身体健康的配偶界定为老年人的“实际照料人”,利用中国老年人健康长寿跟踪调查2018 年数据分析发现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平均实际照料人数约为2.13 人,仅为多子女老年人的44.65%。[29]相对于子女数,家庭照料人数能更准确地反映老年人家庭照料资源的真实状况。此外,当前子女提供的养老支持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父母未来能获得的家庭支持水平,这种“信号”不可避免地会影响老年父母未来的照料模式。因此,需要引入实际照料人数以及当前子女给予的养老支持状况分析家庭照料资源对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
由此,本文重点关注老年人居住的社区状况、家庭照料人数等因素探究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
三、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研究采用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2018年调查数据分析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该调查以中国60 岁及以上老年人为调查对象,覆盖28 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海南、新疆和西藏),有效样本共11 418个,是目前国内样本量较大、代表性较好、数据质量较高的全国性调查。其中,有子女老年人样本11 163 个。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泛指一生中仅生育(或领养)1 个孩子的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包括无计划生育政策时期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时期仅生育1 个孩子的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指一生中生育(或领养)2 个及以上子女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有子女老年人中调查时明确未来自己居家养老或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有效样本共9 608个,其中独生子女老年人样本2 016个,多子女老年人样本7 592个。
(二)变量设置
1.因变量
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的因变量均为老年人以后是否会去养老院。依据调查问卷中的题项“您在什么情况下会去养老院?”将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划分为入住养老院和居家养老两大类,分析中以居家养老为基准。
2.自变量
自变量包括子女给予父母的家庭养老支持和老年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因素。家庭养老支持因素包括子女是否给予老年人经济支持、情感支持和老年人的实际照料人数。经济支持以过去12 个月子女是否给过老年人钱物来衡量,情感支持以过去12 个月子女是否关心老年人来衡量。借鉴伍海霞和王广州一文中的方法确定老年人的实际照料人数。[29]老年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因素为老年人的户籍类型和居住社区类型,户籍类型划分为城镇户籍和农业户籍;居住社区类型划分为城市单一/混合单位社区、街坊型社区、保障性住房社区、商品房社区和农村社区。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为老年人个体因素,主要包括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健康状况等。以区域因素作为模型中的分层变量,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四类。
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主要变量定义与描述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三)研究方法
考虑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特别是养老习俗与社会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等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又会受其个人及家庭因素的影响,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采用二层Logit模型,利用Stata15.0软件进行分析。
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二层Logit 模型分析均包括二层无条件平均模型、二层随机截距模型、二层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具体如下:
式(1)为没有包括任何自变量的二层无条件平均模型,j表示区域,pij表示j区域第i个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发生概率,β0为总截距,μj为未观察到的j区域特征,ϵij为个人层次的误差项。依据总截距的标准差大于等于其标准误的2 倍的原则,判断区域是否为独生子女老年人或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差异的一个显著来源,决定采用多层模型分析的必要性。
式(2)为二层随机截距模型,Xkij为j区域第i个老年人养老意愿的第k个解释变量值,βk为第k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代表第k个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式(2)中其余参数含义同式(1)。
进一步地,考虑户籍变量可能引起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在不同区域的影响效应不同,利用二层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进行分析,模型见式(3):
式(3)中X1ij为j区域第i个老年人的户籍变量取值,μ1j为j区域的随机斜率,表示个体的户籍特征对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在j区域的变异。式(3)中其余参数含义与式(1)和式(2)相同。
四、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描述性分析结果
(一)独生子女老年人与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存在显著差异
1.相对于多子女老年人,独生子女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
由表2 的结果可知半数以上的独生子女老年人预期会入住养老院,远高于2 孩及以上的多子女老年人,子女数越多的老年人未来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比例越低,选择居家养老的比例越高。卡方检验结果表明不同子女数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存在显著差异。
表2 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
2.不同类型社区中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比例均高于相应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
图1的结果显示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单位社区、保障性住房社区、商品房社区和农村社区中未来选择机构养老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比例均高于相应社区中的多子女老年人;居住在商品房社区中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比例最高,居住在街坊型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比例居次,居住在农村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相应比例最低。
图1 居住在不同类型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意愿(%)
此外,单位社区和商品房社区中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和多子女老年人比例相差较小,而保障性住房社区和农村社区中两类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差异较为明显。
3.城镇户籍独生子女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高于农业户籍独生子女老年人和城镇、农业户籍的多子女老年人
由图2 的结果可知城镇户籍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会入住养老院的比例高于城镇和农业户籍的多子女老年人;农业户籍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会入住养老院的比例高于农业户籍的多子女老年人,但显著低于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老年人。
图2 不同户籍老年人的养老意愿(%)
总体上,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入住养老院需求高于多子女老年人;城镇户籍、商品房社区居住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入住养老院的需求处于高位。
(二)需要照料、陪伴和避免家庭矛盾是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三个主要原因
在未来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老年人中,逾半数老年人因身体不好需要照料而入住养老院,逾20%的老年人因孤独寂寞需他人陪伴而入住养老院,也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因出现家庭矛盾、想换个生活环境而考虑入住养老院。
从子女数看,因身体不好需要照料而打算入住养老院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比例高于有2个子女的老年人,但与有3个、4个及以上子女的老年人的差别不大。独生子女老年人因孤独寂寞需要陪伴而打算入住养老院的比例高于多子女老年人,因出现家庭矛盾打算入住养老院的比例明显低于多子女老年人。不同子女数老年人因换个生活环境而欲入住养老院的比例相差不大。统计检验结果表明不同子女数老年人欲入住养老院的原因存在显著差异。
表3 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主要原因(%)
(三)服务质量、地理位置离医院距离和入住费用是独生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最关心的三个要素,多子女老年人则更关注服务质量、入住费用和地理位置与自家的距离
表4的结果显示:在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老年人中,独生子女老年人更希望入住服务质量好、地理位置离医院近、收费低的养老院;而服务质量好、收费低、地理位置离家近、入住门槛费用低的养老院在多子女老年人中更受欢迎,这种差异在统计上具有显著性(卡方检验值为40.345,P=0.000)。
表4 不同居住社区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关心的主要因素(%)
同时,各类社区中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关注养老院服务质量的比例普遍较高。除此之外,居住在街坊型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较为关心养老院的地理位置和居住环境,而多子女老年人较为关注养老院的入住费用;居住在单位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较关心养老院与医院的距离,多子女老年人则相对更看重养老院的居住环境;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较看重养老院的收费情况,多子女老年人则较为关心养老院与自家的距离;居住在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更看重养老院地理位置与医院的距离,而多子女老年人更关心养老院的入住门槛和收费;农村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更关心养老院地理位置离医院的距离和收费,多子女老年人则更关心养老院的收费和地理位置离自家的距离。卡方检验结果表明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和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关心的主要因素存在显著差异;居住在单位社区、保障房社区和农村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和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关心的主要因素的差异在统计上并不显著。上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间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较高的异质性导致其入住养老院时所关注的因素明显不同。
总体上,独生子女老年人,特别是城市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明显高于多子女老年人。相对于多子女老年人,独生子女老年人更可能因为情感慰藉需求而选择入住养老院,满足心理健康需求已是部分独生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主要目的。为此,养老机构也需要丰富入住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降低老年人的孤独感。另外,多年来服务质量好、收费低一直是我国老年人对机构养老的基本诉求,研究发现地理位置离医院近成为部分独生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较为关心的问题,加快推动医养结合、提高机构养老的健康促进与康复护理能力势在必行。不同子女数、居住在不同类型社区的老年人机构养老诉求不同,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也应遵循差异化原则,满足不同社区来源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需求。
五、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表5显示了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结果,共有6个模型:模型1至模型3分析了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4至模型6分析了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模型1、模型4 为二层无条件平均模型,模型2、模型5 为二层随机截距模型,模型3、模型6 为二层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
表5 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一)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
模型1 仅纳入层次变量(区域因素),依据似然比检验(P=0.000)判断,随机截距呈现显著变异,表明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有必要采用多层模型进行分析。
模型2分析了家庭养老支持、社会经济状况和老年人个人因素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家庭养老支持、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对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得到子女日常情感支持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未得到子女情感支持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前者约为后者的39.89%(e-0.919)。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和老年人的实际照料人数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城镇户籍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农业户籍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前者约为后者的1.39 倍(e0.329)。相对于居住在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入住养老院的风险更高,后两者约为前者的1.56 倍(e0.446)和1.61 倍(e0.474)。年龄在80 岁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60-69 岁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受教育程度为初中、高中及以上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未来入住养老院的可能性更大。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前者约为后者的1.43倍(e0.356)。
模型3采用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分析了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发现子女给予的情感支持、老年人的居住社区类型以及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仍具有显著影响,且影响方向和程度保持稳定。但户籍因素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不再显著,表明同一区域内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未因户籍不同而发生变化,随机截距模型的分析结果已较好地呈现了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
模型2的结果显示区域层随机截距的标准差(0.225)超过其标准误(0.1)的2倍,可知随机截距在不同区域间呈现出显著变化,随机截距模型是对无条件平均模型的显著改进。另外,比较表5 中无条件平均模型和随机截距模型的赤池系数(AIC)、贝叶斯系数(BIC),发现随机截距模型的拟合度好于无条件平均模型,验证了我国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
(二)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
与模型1类似,模型4的结果表明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有必要采用多层模型进行分析。进一步地,模型5 的结果表明家庭养老支持、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对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实际照料人数越多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越低,日常生活中得到子女情感支持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未得到情感支持的多子女老年人,前者仅为后者的53.58%(e-0.624)。城镇户籍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农业户籍的多子女老年人,前者约为后者的1.41倍(e0.347)。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居住在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居住在单位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多子女的老年男性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老年女性,年龄在70 岁及以上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年龄在69岁及以下的多子女老年人。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越大。生活不能自理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生活能自理的多子女老年人。只有儿子的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低于只有女儿的多子女老年人,前者约为后者的80.49%(e-0.217)。
模型6采用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分析了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在不同区域户籍对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不同的影响效应。子女给予多子女老年人的情感支持、家庭实际照料人数、家庭经济状况因素以及老年人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和子女性别构成等对多子女老年人养院意愿仍具有显著影响,且影响的方向和程度保持稳定。
另外,模型5和模型6分析结果中随机截距的标准差、随机斜率截距的标准差均超过或等于其标准误的2 倍,可见随机截距模型、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均是对无条件平均模型的显著改进。依据模型4、5、6的赤池系数、贝叶斯系数可判断,随机截距模型、随机截距和随机斜率模型的拟合度均好于无条件平均模型,再次验证了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
(三)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影响因素的对比分析与讨论
比较表5中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因素,发现家庭养老支持、社会经济状况和个体因素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和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相似之处在于:日常得到子女情感支持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更可能选择居家养老,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均高于相应农业户籍老年人;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均高于居住在单位社区的相应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年龄越大的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越可能选择居家养老,受教育程度越高、生活不能自理的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更高。不同之处在于:实际照料人数越多的多子女老年人越可能居家养老,但实际照料人数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并不显著;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高于居住在单位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而居住在保障性住房社区的多子女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风险更高;老年人的性别和子女性别构成对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但对独生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无显著影响。上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子女给予的情感慰藉是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因素;子女,尤其是儿子,仍是部分多子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主要依靠,而子女少、实际照料人数少的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方式已具有去家庭化特征,依靠子女,特别是儿子养老的观念已发生改变,独生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更多地取决于老年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健康状况。
进一步地,分析自变量因素对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效应(见表6)。对于独生子女老年人而言,东部、东北部区域的随机效应为正值,中部和西部区域的随机效应为负值,表明东部和东北部区域社会经济、文化会促使独生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上升,而中部、西部地区的区域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则会促使独生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意愿下降。这可能源于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对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明显的映射作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具备相对更为充足的养老机构等硬件设施;东北部地区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需求上升;中部、西部地区受社会经济水平的限制,养老机构等社会化养老发展相对较为缓慢,民众对养老院等的知晓度和接受度相对较低。对多子女老年人而言,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区域影响效应均为正值,表明上述区域的社会经济、文化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上升,这种促进效应在东北部和东部地区较大,在中部和西部地区相对较小。另外,在区域分层的情况下,城镇户籍会增强各区域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且这种影响效应在东北部和东部地区更强。
表6 户籍因素对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效应
六、结论与讨论
在低生育率水平、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龄化和高龄化程度加深的人口新常态下,居家养老和入住养老机构是老年人满足养老照料的主要模式。本文利用调查数据系统分析了我国城乡独生子女与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超过40%的老年人未来会入住养老院,半数以上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需求,远高于2孩及以上的多子女老年人;子女数越多的老年人未来入住养老院的需求越低。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和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比例较高。城乡老年人的机构养老需求远高于目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机构养老供给规划,由于持续低生育率,少子老龄化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需要考虑民众需求做出适度调整。除身体健康因素外,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因孤独寂寞需要他人陪伴、出现家庭矛盾、想换个生活环境而考虑入住养老院。除服务质量和入住费用因素外,距离医院近已成为部分独生子女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因素之一,未来在推进机构养老发展的过程中,老年人的情感慰藉、医养结合需求应予以特别关注。
第二,家庭养老支持对老年人的养老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家庭中实际养老照料人数越多,多子女老年人越可能居家养老;日常子女给予的情感支持会显著降低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子女给予老年人的经济支持对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但这种影响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可见,亲子关系融洽、子女给予的情感慰藉是独生子女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因素,而子女的情感支持、有充足的养老照料人则是多子女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条件。因此,当前应积极促进家庭、家风建设,传递尊老敬老、家庭和顺观念,倡导、支持亲子同住或亲代与子代家庭毗邻居住,为子女照料老年父母提供便利,以使更多老年人实现居家养老。
第三,居住社区分异、户籍身份和区域所隐含的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等的差异对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的养老意愿的影响不同。居住在街坊型社区、商品房社区的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有入住养老院意愿的风险显著高于居住在单位社区的相应老年人群体。鉴于此,城市地区需要区分社区类型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在单一或混合的单位社区、保障性住房社区增强社区养老服务,加强保姆、小时工等家政服务管理,扩展相应区域社区医院上门医疗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有效支撑。城镇户籍会增强各区域内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且这种影响效应在多子女老年人中有所不同:在东部和东北部地区城镇户籍对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的促进效应较强,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弱。独生子女老年人、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对于独生子女老年人而言,东部地区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支持幅度大,为社会养老服务提供保障的能力较强,同时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在有养老照料需求时独生子女老年人更可能入住养老院;东北部地区老龄化程度较高,人口负增长态势下独生子女老年人对社会化养老需求大;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与东部地区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民族地区生产体量小、发展水平低,政府财政支持不足,社会养老保障发展缓慢,独生子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更为旺盛。对于多子女老年人,区域差异会在不同程度上助长多子女老年人入住养老院的意愿。缩小区域社会经济差距,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降低户籍身份所附带的地区间社会福利差异,对于提高农业户籍、经济不发达地区老年人的养老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养老是居家养老的替代性养老方式,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的有效支撑。在少子化、老龄化和高龄化时代,子女固然有责任赡养老年父母,但部分老年人依赖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部分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将是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有效应对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的养老格局,机构养老供给比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养老资源配置还需要结合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做出适宜调整。
本文主要关注老年人的家庭养老照料资源、户籍及居住社区分异所体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对独生子女、多子女老年人养老意愿的影响,尚未将个体及家庭之外的诸如社区养老服务、非正式组织等给予的照料支持因素纳入研究之中,将在后续研究中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