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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综述

2022-03-15□张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2期

□张 灿

“当工作人员现场听大伙儿对敬老院的配套设施提建议并认真做记录时,就觉得我们的幸福生活更有盼头啦!”提起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就敬老条例立法专程到基层调研的场景,桓台县新城镇的王克伟、李贤利、范宗文等人还是很激动,直呼“有些意外”。

立法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内涵和重大意义,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沉浸式”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实现和体现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范。

上门问法 倾听接地气的声音

闻令而动,向民而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调研组分赴区县,察项目、看进展、听诉求,让更多群众意愿以立法的方式得到真实体现。

2021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有15个。集中调研启动时,除已经表决通过和暂停修订的立法项目外,还有1个审议、6个预备、4个调研等11个立法项目。

11个立法项目中,“最难啃的骨头”是《淄博市敬老条例》。针对敬老开展立法,没有直接对应的上位法可供借鉴,同时由于敬老与养老的边界模糊不清,很多人感觉敬老更大程度上是道德、精神层面的事,导致敬老爱老停留在口头上,难以落实到具体的法规条文中。

为把惠民立法落到实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啃“硬骨头”,深入基层,倾听民意,问计于民。

2021年9月26日,调研组在张店区实地察看淄博四季彩虹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随后到房镇镇房东村8户村民家中入户调查,与居家养老的老人及亲属沟通交流、了解诉求、听取意见。9月29日,调研组在桓台县实地察看新城镇崔楼村幸福院、新城镇敬老院及城北村长者食堂。期间,调研组在两区县分别召开四场座谈会,邀请相关人士49人就《淄博市敬老条例》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有哪些好的思路办法听取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立法集中调研启动部署会

此外,其他4个调研组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分别就规范养犬、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婴幼儿养育等立法项目,深入乡村社区、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5个调研组下区县听民声、察民情,从探索利用互联网加强立法与群众互动,到直接在田间地头、企业车间面对面问需于民,一条条“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被吸纳进各项立法中。本次调研活动共走访调研各类企业、学校、医院、文体中心等21处,召开了12场座谈会,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73条,为高质量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紧盯热点难点 让法规更具温度

文明养犬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文明水平。2019年底,养犬管理立法正式列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日程。为把这部法规制定好,去年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常委会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通过立法集中调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市民的意见,专门听取部分市政协委员意见;组织召开由基层代表、犬类公益组织、养犬人士、非养犬人士等社会各有关方面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最终,在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被表决通过。

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1年出台的《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规定住建部门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细化发改、公安、民政等14个与物业管理关系密切的部门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法规的实施将使多项困扰市民的物业难题得到有效破解。

此外,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污染源监控法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为打击违法偷排、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强了有力法治保障;打包修改了《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改革举措实现法治化……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紧盯民生关键要事,直面群众关切,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高度统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立法效果 请群众评说

2021年11月23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关于对部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工作的方案(草案)》汇报,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当月24日,召开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评价工作部署会,会议就做好《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实施评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法规实施一个阶段之后“回头看”,开展法规的实施后评价工作,这在淄博还是第一次。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表示,法规通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有必要回过头看看原来立法的目的、立法所规定的制度措施和手段在实践当中到底管不管用,基层与群众有什么反映,人大的立法质量怎样。开展立法后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促进法规实施、扩大民众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检验法规实施成效的重要手段。

对此次法规实施评价工作,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相关委室针对每一件地方性法规特点、条文内容、落实情况等,制定个性化专项调研方案,做到务实调研、细致调研、深入调研。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任组长,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等任成员的调研组,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下旬对6部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深入调研。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网络、淄博人大APP等信息化手段广泛征求五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意见,并在1月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测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如今的淄博,从法规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到评价,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广大群众在立法工作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把高质量立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落实好、发挥好,保证法规立项更精准、调研更务实、起草更专业、听证论证更深入、审议更细致,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努力提升立法品质,让更多承载民意的法规付诸实施,进一步赋能全市工作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