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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京师私塾改良述论

2022-03-13廖熹晨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京师学部私塾

廖熹晨

(中国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 北京 100088)

私塾改良是近代中国教育史研究中学者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有关私塾问题的研究,21世纪以前以宏观性认识和评价为主;进入21世纪后,私塾改良的区域性特点开始被关注。(1)相关研究专著和论文有: 田正平,杨云兰.《中国近代的私塾改良》,《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5-13;左松涛.《近代中国的私塾与学堂之争》,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秦玉清.《近代私塾改良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贾国静.《清末民初私塾改良述论》,成都:四川大学,2002。通过已往的研究,我们能够明确:晚清政府试图推动教育近代化的发展,在难以普遍建设初等小学的情况下,欲将私塾改良成为传授一定近代教育内容、具有一定近代教育形式的教育机构,以增强基础教育的力量,补充近代初等教育资源的不足。

近代私塾改良自20世纪初开始,最初是清末政府在财政困难之际探索教育革新、培养人才的一项措施,随着取消科举和清末“兴学”,私塾在教育界受到的关注不降反增。笔者拟通过梳理清末京师私塾的改良活动,进一步推进对私塾改良问题的历史认识,以期增进对清末教育改革活动的多角度理解。

一、 私塾改良在清末兴起的背景

私塾一般是指官塾以外的教学机构。私塾的“塾”在《辞源》中本就指:“家学。旧时私人设立的教学的地方。”[1]《礼记·学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2]可见中国古代早期对于各层级的教学机构用不同的名称加以区分。据考证“私塾”一词可追溯到宋朝,其出现可能与当时官学的迅速发展有关。(2)参见左松涛所著《近代中国的私塾与学堂之争》,在该书中左松涛对“私塾”一词的历史变迁有比较详尽的考证。

1840年以后,私塾作为“学塾”“学馆”“学房”“学房铺子”等的别称,使用程度本不及“学塾”。学塾作为教学机构的统称,使用更为宽泛,其内涵中包含了官学与私塾。西方“学校”“学堂”这一教学机构名称开始在中国使用后,曾经出现过“学塾”“学校”“书院”等词混用的短暂时期。比如1873年《教会新报》中的《大日本国事二则:设三学塾》,此中“学塾”即指“学校”[3]。再如1899年4月25日《申报》刊登的《学塾大会》一文就是当时“学塾”“学校”“书院”混用的典型。[4]直到中国知识分子开始认识到本国教学机构和西方学校的本质区别之后,学塾和学校、学堂作为中西不同的教学机构名称才开始逐渐被有区别地使用,学塾指中国传统的教学机构,学校、学堂开始专指西学的教学机构。

学塾与学校、学堂在用词上的区分,也意味着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中国教育机构与西方教育机构在教育水平和实际效用上的优劣认识发生改变。梁启超在1896年提出世界范围内国家力量的角逐已由蛮力竞争趋于智力竞争:“世界之运,由乱而进于平。胜败之原,由力而趋于智。”近代西方国家的崛起正是仰赖于智力运用下的机器制造,“藉制器以灭国,借通商以辟地,于是全球十九,归其统辖,智之强也。”所以中国要自强,第一要务是“开民智”,开民智就必须以教育为本,教育的核心又在办学。[5]如何办学?学习西方办学校的方法,最终目标是能为国家源源不断地输送军事、医学、工程、商业等各方面的人才,这些方面的知识是中国原来的学塾无法教授的。由此,在洋务运动开始兴办各类新式学堂之后,如何普遍性地设立传授先进西学的学校,成为20世纪初中国一批有识之士所关注的问题。以梁启超为首的知识分子开始为教育革新呼号,但以晚清政治、经济的衰败局面势必不可能为在中国广泛建设西学提供充足的经费。尽管如此,融合识字和西学基础常识的教育普及观念开始在教育界生根发芽。

在官方因缺乏经费无力普及教育的情况之下,往日籍籍无名的私塾的地位逐渐凸显出来。1898年,在亟待教育普及化,而全国范围内难以将官学缺款补充到位的讨论声中,私塾由于经费来自民间筹资、推广更易而日渐被教育界关注。当然其中揣测光绪皇帝革新教育的意图,在戊戌维新之前已经有所议论。如1898年2月刊登于《申报》的《恭读正月初六日上谕再谨注》,称“私塾之设,所以补官学堂之不及,若仅恃官设之塾,亦安能家喻而户晓。”[6]进而到了是年7月,更为激进的想法出现,提议将国内学舍、书院、义塾都改为中西学堂,提议官方对私塾兴办发展予以扶持,使私塾与官学并行发展,最终“国学为人才会归之地,而乡学为人才培植之基。国学固重,而乡学亦不可谓轻”[7]。知识界开始关注私塾,并不是因为私塾本身有何作为,而是因为在当时有限的经济条件下,探索教育最优化的出路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于是规模小、耗费低廉的私塾逐渐受到重视。

各地在上述思路的指引下,即使因缺乏经费无法在全国大范围开设传授西学知识的学堂,官方和民间仍然在各自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勉力开展教育革新。如1904年武昌官方尝试对官立蒙学堂开设进行严格管理,要求优选教习的中坚力量办学,淘汰、另行安置高龄或不符合要求的教习,命令禁止蒙师私设学馆或居民私自筹集家学。[8]根据当时报刊的记录,民间有组织的私塾改良活动始于1904年6月的上海浦东龚镇,[9]江苏苏垣高等学堂英文副教习沈戟仪为改良私设蒙小学堂教育在当地组织民间私塾改良社。[10]因私塾改良社成效显著,很快得到了上海众多商绅的支持,进而在上海创办了上海私塾改良总会。[11]又有1905年山东平度州曹刺史在本城以胶东书院为核心召集私塾改良会,由官方出面照会当地绅董筹办相关事宜。[12]1906年,广西省学务公所也出现了将私塾合并到官方所辖区域统一管理的迹象。[13]同年,京师督学局以京师私塾林立,但实际教学方法与教育原理颇不相合为由拟设立研究会,设计私塾教员一律到会参与研究教授、管理、训练三大问题,以期不至于为向学童授课伤脑筋。[14]

通过以上数地改良基础教育教学的种种行动,我们能够发现,在清末的私塾改良活动中,官方与民间基本是并行的,且都表现出了相当积极的态度,其中京师的私塾改良行动走在了全国前列。

取消科举之后,私塾的前途看似不明,实际却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支持。在国家查禁私塾的流言之下,学部果断咨令各省,称学部有保护全国官立、私立学堂之责任,对于捏造查禁私塾谣言,冒充委员下乡收取私塾捐输等事,各省不能坐视不理,应予以严禁。[15]这种保护私塾的措施和对各地探索私塾改良活动的宽容都是清政府在财政捉襟见肘之时,亦想要通过民间力量发展学务的权宜之计。

二、清末京师私塾改良的步伐与私塾的生存空间

京师的私塾改良之所以能在清末成为改革先锋之一,其原因在于晚清政府对于私塾改良问题的重视。京师的地方教育在清末处于一般水平,与教育发达的江浙地区有一定差距,但由于京师地位的特殊,加之京师督学局直接归学部管辖,这种得天独厚的政治环境决定了私塾改良的战略部署能够快速、直接落实在京师地区。京师的私塾改良经验收获也成为学部厘清私塾当世价值和日后进一步推动私塾改良具体工作的重要依据。已往的研究往往更重视清末私塾改良表现突出的江浙地区,事实上从京师一地私塾改良的官方探索活动来看,更有其可圈可点之处。

(一)清末京师私塾改良的探索步伐

不同于武昌、山东等地对于私塾改良的急进与严厉,京师私塾改良的步伐呈现一种“稳中求进”的态势。

如前所述,早在1906年7月,京师督学局就已有设立私塾研究会的构想,并且放出风声要求塾师加入,以提高京师私塾的教授质量。可见官方对京师私塾进行改良的初衷,是以提高其教育质量为目标,这与江苏一带私塾改良会的目的是一致的。

一年以后,1907年下学期私塾改良实际措施正式落地,京师督学局开始督促京内一些私塾按照简易小学办理,并采取给予“名誉金”奖励的办法推动私塾向小学办学方式改进。[16]京师的私塾改良一开始就使用了十分温和的策略,这与同时期山东某些地区的私塾改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907年初,山东提学使通饬属下设立劝学所,详查塾师信息,强迫其改良教授方法,并要求私塾相互合并。[17]与山东的激进政策相比,京师私塾改良最初收效甚微,这一年京师劝导内外城推行简易科课程迎来的是一众观望,第一学期能按照简易小学科办理的私塾仅内城12处,收获寥寥。直到一学年过去,改良后的私塾教育风貌在观摩会上得以展现后,本地私塾界才逐渐开始认识到改良的好处。[18]

1908年,京师督学局在前一年私塾改良经验的基础上拿出了《京师劝学所改良私塾办法》,该办法既体现了官方改良私塾可以利用警察摸底的优势,又体现了京师地区对于私塾的包容态度,突出改良方式的核心是劝导,判断改良的效果以教学方法和最终学生呈现的成绩为主要判断依据,而所谓的新型教学形式略备便可。[19]

1909年底,学部根据几年来京师试行私塾改良的成效,拟定奏折陈请将京师私塾改良的经验办法通行各省,并按各地实际情况参详增减。[20]

1910年初,学部要求各省“查择京师及河南省改良私塾章程切实办理”的通咨发到各地,京师等地对私塾的具体改良办法、基本立场成为官方要求私塾改良的标杆。这一指导性意见的出台,是清末遍设初等小学事宜遇到困难,学部酌情变通初等小学章程之后一系列补救措施的一部分。要求各省以自身情况酌情进行改良私塾的背后,实际是中央财政有限,教育“自不可无私塾以资辅助”,各省只能按各自发展情况自筹教育发展经费。[21]

京师私塾改良的“稳”在于稳住私塾在社会中的日常教学,所以京师劝学所工作的基本立场就是“劝导”,不强求,“告以重精神不重形式”的劝说要点,说明官方态度颇为慎重小心,也体现了官方对于宣扬改良将会造成私塾已有教学秩序混乱的担忧。通过京师劝学所改良私塾的实际内容看,京师私塾改良所求的进步并非扩展教授西学知识的内容,也非要求教学理念、方式的切实改变。稳中求进的“进”在于,官方希望通过训练塾师的授课方式,提高其讲授技巧实现私塾教学质量的进步,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知识。

(二) 清末京师私塾的生存空间

京师劝学所之所以不对私塾采取大刀阔斧的改良策略,是因为无论从宏观还是本地区实际情况看,私塾自身仍有着坚实的生存基础。

在清末兴学的背景下,私塾因在教学方式、理念、内容等各方面落后于兴学背后向近代西方先进教育靠拢的目标而被贴上了某种“落后”的标签,这一点在清末政府官方文件有关私塾改良的叙述上显而易见,官方对于私塾改良的作用多强调,只是在小学未能遍设之际,“辅学堂之不足”[22],未来命运有被小学校取代的趋势。即便如此,在当时的基础教育格局中,小学与私塾的发展规模悬殊,私塾的数量与社会影响力远高于小学堂。清政府提出私塾改良之初,私塾的生存地位较之小学有优势,宏观上有如下两点原因。

第一,清末小学发展水平有限。对于清末小学堂的发展情况,不少学者都有梳理,在此不一一赘述。大体上看,清末的小学堂办学时间短,办学经验有限,教学效果不尽人意,因此距离比较完善的水平还有很大距离。对比之下,存在良久的私塾无论是在发展历史、教学口碑、世俗习惯方面都比学堂看上去更值得信赖。

第二,在秉承“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一思想的清末,私塾教授的主要内容“四书五经”,仍然代表着国家推崇的政治追求和精神皈依。1904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在修订学堂章程时,明确提出新式教育的宗旨还是“忠孝”;教育的基石并没有变,还是“中国经史之学”[23]。清末兴办新式小学,传授西方科学、文化知识只是“西学为用”的一面,事实上“四书五经”仍然是国家政治、文化的根本。

综合来看,学堂的教学内容与私塾并不冲突,都以“四书五经”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私塾的学习甚至可以作为进入中、高等学堂的基础。在学部的眼中,私塾和学堂对于国家所发挥的作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私塾对于清政府而言,其所教授的“四书五经”内容依然是国家政治、文化传承的定海神针,如此直接体现学部意志的京师私塾改良,才更强调提高私塾的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所谓新式学堂形式略有其表面形态便可。因此,尽管形成了学堂和私塾二元结构的教育环境,学堂和私塾于清末的存在空间并不冲突。

具体到京师一地,私塾在教育界仍处于暂时难以取代的地位。其一,私塾能够实现的教育目标没有变。为了鼓励新式学堂的兴办与发展,1904年颁布的《各学堂奖励章程》推行学堂奖励出身制。根据该章程,高等小学堂及以上学历,成绩在中等以上都给予相应出身奖励,并授予官职或予以升学。[24]这一制度在1905年废除科举之后依然实施。科举取消之后,京师贵胄、八旗子弟可以通过进入专门为他们准备的学堂走向仕途;(3)专门为京师贵胄设立的各类学校清末仍不断开设,《东方杂志》中屡有报道,如专为宗室开设的崇实学堂,还有为宗室和满族世家子弟专门设立的华胄学堂。参见:《各省教育彙志》,《东方杂志》,1905(6):157;《各省教育彙志》,《东方杂志》,1905(11):287。对于一般家庭的读书人来讲,进入私塾学习和进入小学堂学习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一样可以考进中学堂和高等学堂,依靠奖励出身取得功名,私塾还是普通读书人谋求社会上升通道的一环。其二,私塾数量上的极大优势使得上私塾学习比进小学堂更便利。清末京师私塾遍地,据1905年《申报》披露一篇官员上奏要求考查塾师的文章称:“京城内外民间私塾约计万余”[25],可见京师私塾数量之多,而新兴的小学堂数量公私立之总和难及私塾数量的百分之一二。(4)此数据根据1906年9月某次针对京师学堂进行的调查结果推断而出,据1906年的调查,当时京师官私立小学堂不足百所,但此为不完全统计,百之一二的比例为笔者粗略估计的最乐观数字。参见:《清末北京志资料》,张宗平,吕永和,译.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4:189-193。其三,地方教育行政的尴尬地位。京师督学局虽是地方教育行政单位,肩负“兴学”的责任,但却没有就地筹款兴办小学校的权力。[18]地方教育行政对于发展新式小学校力所不逮,就更难以削弱私塾的力量和地位。

清末私塾虽受取消科举的影响,从整个教育宗旨的建构上来讲,私塾可以通过改良去适应新学制。这也是学部基于经费紧张所希望的,毕竟对于学部而言,小学堂也好,私塾也罢,其振兴学务的最终目标就是为国家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才,通晓西学的新式人才和学养深厚的传统人才一样,都能对国家有所帮助。在此目标之下,通过改良现有私塾,以最低的成本将其转化为新式学堂,不管是否换汤不换药,在有限的条件下迈出变革的第一步,并且保证原有的人才输送,在学部看来才是最重要的。无论如何认可新式学堂是变革的根本趋势,在晚清学部和一些官员的视野中私塾不可能被直接取代,在兴学中不可或缺,其要“求养育普及官立学堂势有所不逮”[26],于是才有了上文中的“自不可无私塾以资辅助”。

三、清末京师私塾改良的特征

也正是由于前文所分析的私塾不可或缺的地位,清末对于京师私塾的改良,是一种小心翼翼、以奖促改、劝导为主、非强制不催促的改良。具体表现在督学局改良的基本方针、劝学员劝导方式和推动改良的手段上。

首先,京师私塾改良的基本方针是“婉为劝导”,即婉转劝说塾师进行改良活动。因为料想到改良私塾会受到塾师抵制,劝学办法第一点便陈明为什么用“劝”这种办法,用言语劝说是最为简单,遭遇困难最少的一种办法。而且劝说原则还切切叮嘱不能触及私塾教育的根本形式,强调劝导之法的核心是:“告以重精神不重形式”[19]。由此可见,清末京师私塾改良的开端是如何小心翼翼、亦步亦趋,实际只求塾师能在教育精神上接近或接受新式学堂的教育理念,甚至不要求私塾在教育形式上形成根本性转变。清末京师认定私塾完成改良的标准是,只要“遵照部定初等小学堂简易课程授课者”,均被官方认可为改良后的私塾。而改良私塾中的最优等,也只需要“校式、校具略备”即可,关键是教授的学生能在考察观摩会上成绩多为优等。[19]

其次,在实际落实改良的工作中,采取金钱奖励和身份奖励并行的做法。一方面用发放奖金的办法,鼓励私塾自行改良。最初,改良时,对于愿意改良的私塾,“每处酌给十金,以便添置黑板、书籍之用,藉资鼓励”。与此同时,通过各学区宣讲所对由私塾改造而成的私立学校教员进行培训,“凡聘定教员即按照学部审定之本,切实演讲,每日报告即按照所讲各节开列”[27]。1908年京师劝学所又详细制定了《京师劝学所改良私塾办法》,确定通过劝学员规劝和奖励的办法,引导私塾改良为新式小学。[19]另一方面,1908年的《京师劝学所改良私塾办法》还明确,对于愿意遵照《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在私塾中划定年级,根据不同年级程度按照学部编定教科书进行学科教授的私塾,可以向京师督学局申请立案,获得京师学务局认可的小学堂身份,毕业生可享受官立学堂同等待遇,“换给京师第几私立初等小学堂名牌,将来毕业升学奖励与官立学堂一律同等”[19]。

最后,清末京师劝学员散发的“劝学浅说”内容中,着意避免私塾与学堂对立的尖锐锋芒,且比较平易近人。“劝学浅说”完全是用京腔京韵的口语,以对话的语气劝家长送儿童上学堂,所有的话语极具北京方言特色。1906年京师的“劝学浅说”把私塾称为“学房铺子”,强调学堂讲究的是“普通教育”,整篇下来虽也数落了学房的弊端,但没有明显将学房和学堂对立,而是把时代背景下的强国需要与人们上学堂求学问的关系直白地联系起来,“这回兴学,就是自强的根本”,上学堂与国家自强息息相关。强调当前是国家强存弱亡的时代,上学堂为的是“求学问,人人都得明白这中外的大局”[28]。从“劝学浅说”的内容上看,虽是劝老百姓上学堂,更多地在谈知识对个人生活、前途的作用,对国家发展的影响,实际对于人们选择进入改良后的私塾亦有促进作用。

四、结 语

私塾改良自清末兴起,历经民国,最终在1949年以后汇入学校发展的大潮。清末多地出现了改良私塾的活动,或源自地方学政,或源自民间,在一众改良私塾的举动中,学部选取了自己直接领导的京师改良方法作为向全国推而广之的标杆,直接反映了清末政府对于私塾的根本态度。通过具体审视京师一地的私塾改良,可知清末官方所谓的“改良”甚至不要求私塾达到学堂形式主义的改变,只求讲授方法、技术的提高,以提升实际的教学质量,以此教授出更多符合官方标准的人才。尽管在短期内京师出现了一批改良私塾,但所谓的“改良”是京师督学局放宽标准下的改良,这些私塾本质上大多并不具备同时传授中、西基础知识的能力。

自清末兴学,从国家强存弱亡的时代话语和学部对于私塾改良的出发点、目标来看,清末的私塾与学堂本不对立,国家期待在改良私塾的基础上传播新知识,即西方系统提炼的各项“实学”的知识,但又不失“中体”的立场,因此京师私塾改良的具体办法中仍有“读经”一课的安排,且放在每天最为重要的第一课时。[19]清末京师的私塾改良体现了学部对于私塾改良谨慎小心的态度,也反映了当时学堂发展的有限性,走的是一条意图将由私塾改良后的学堂转变成融合“四书五经”传统知识教授与近代西方科学基础知识教授教学场域的路径。但最终这种改良思想,因晚清政府保守的教育改革观念、极其有限的财力和行政能力等,未能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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