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强化,夯实宅基地管理基础
2022-03-12刘群群
刘群群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地处湘中腹地,现辖14个乡镇、2个街道,共487个行政村、37个居委会,农村人口82.98万人,农户18.74万户,耕地面积61.87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2020年至2021年11月底,全县共审批农村宅基地4010宗,其中2021年1—11月共审批3009宗,审批面积660209平方米。
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责任到位。为确保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双峰县严格落实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责任,成立由双峰县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由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两位副县长牵头,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研究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衔接。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为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的业务主管单位,县农村经营事务中心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由经济发展(经管)办公室牵头,组建联审联批办公室,专职负责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村由一名常任干部兼任村宅基地协管员。要求县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与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政府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审批、管理等职能对接工作。明确2020年1月1日以前发生并已立案的村民违法建房行为,仍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到位。
经费到位。从2020年开始,县政府每年安排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2021年起,安排专项经费,每月补助村协管员100元;2021年还安排了宅基地整治工作经费60万元。各乡镇(街道)每年也安排了联审联批办5万~10万元不等的工作经费。
人员到位。县自然资源局连人带编划转5人到县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各镇自然资源所明确2人到乡镇联审联批办公室常驻办公。全县乡镇(街道)共有宅基地管理专职人员77人,兼职人员99人,村级协管员507人。
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政策措施落地
科学制定政策文件。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结合双峰县实际,2020年3月,拟定《双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先后9次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长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专题讨论会反复修正,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后予以印发。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2020年至2021年,双峰县聘请省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专家,先后举行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及执法专题培训班4期,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宅基地联审联批办主任和宅基地统计信息员、执法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班。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汇编》手册1500本,张贴《双峰县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告》2000份,印发宣传小册5万份。2021年3月中旬统一录制广播宣传稿,连续广播宣传近一个月。县里出动2台宣传车,深入乡镇(街道)、村、组巡回宣传半个月,营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
严格落实联审联批。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各乡镇(街道)在综合服务(便民)中心设立一站式受理窗口,统一受理村民宅基地建房申请。在受理大厅公示《湖南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图》及办事指南、宅基地申请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确保建房农户只跑一次。各镇依托经济发展(经管)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利、交通、电力等相关站所组建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并明确各站所工作责任,建立宅基地申请、受理、审批、巡查等管理台账,明确从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乡镇受理、联审联批,到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体要求,确保工作审批依规合法。
严格执行“四到场”。乡镇宅基地联审联批办公室严格执行“四到场”。一是在受理农户宅基地建房申请后,组织自然资源所和相关部门到现场实地查看,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的地类性质,建设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二是申请批准后,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人员,会同村宅基地协管员到现场进行定位放线,放线后方能开工建房;三是村民建房时,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村协管员等人员现场进行建房安全检查,看农户是否依定位放线建房,建房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公示制度,挂牌施工;四是建房完工后,依农户申请,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验收,实地检查房屋建设质量,是否按批准书批准内容建设,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和违规违法建设行为。
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三级巡查。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房行为,确保村民违法建房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制度。县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每月下乡村巡查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办公室与综合执法大队每周下村组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组织成员与村协管员每周到村民小组巡查不少于3次,全面落实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措施。同时,全面清理查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对存量问题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到位。
加强督查检查。2020年以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对乡镇(街道)开展了6轮督查检查;由县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工作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通过督查检查,确保了乡镇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考核奖惩。为确保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将宅基地管理工作纳入了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出台《双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县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对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对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党政领导同责制度。
实行举报奖励。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出台举报奖励制度,从2021年5月23日起,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第一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3000元。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