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2022-03-11殷柏尧
文 殷柏尧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关于统计改革和加强统计法治工作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治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4月,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标志着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开启了新征程。
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坚定不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推动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提升,为杭州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实效
统计调查政策环境日益改善。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同时对强化统计监督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统计调查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杭州调查队积极利用工作汇报、参加会议交流、提供数据分析资料等时机抓住“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同时推动《统计法》相关内容纳入党校必修课程;以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为契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贴近大众、生动活泼的统计普法系列活动;利用调研、数据质量检查、执法检查及回访等时机持续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利用年定报会、日常业务培训会等契机向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统计执法震慑作用日益彰显。依法治统背景下,全力推进统计执法是新时期服务于国家宏观决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杭州调查队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持证人员超过全体干部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执法工作程序,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人员每年参加执法企业不少于2家,在实战中锻炼提升持证人员的执法能力;切实履行统计执法工作职责,每年执法企业不少于40家,依法依纪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对处罚企业进行实地回访;常态化开展统计违纪违法警示教育,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加大违法企业信息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好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作用。
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意识。杭州调查队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干部跟进学,切实增强防惩统计造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意识。
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社会公众的理解。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党政领导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发挥市、县、乡镇街三级力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内容、形式,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进一步夯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基础。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培养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的工作作风。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和实践操练力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强化统计执法实效,进一步发挥统计执法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统筹做好年轻干部统计执法证申领工作,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基础,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坚决捍卫统计调查工作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