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对财富的多重区分与哲学批判
2022-03-11涂良川钱燕茹
涂良川 钱燕茹
摘要:作为政治经济学基本范畴的财富,是《资本论》的重要概念,也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重要范畴。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对财富做了四重区分:其一,实物财富,以使用价值为其基本内容,对于生命存在与建构具有基础性的意义;其二,观念财富,是藏在货币的积累和资本流通中的交换价值,其实质是权力的支配性与剥削的必然性,具有历史的阶段性;其三,时间财富,表现为个体的自由时间,是人个性生成与人性建构的劳动空间;其四,能力财富,表现为社会的生产能力,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历史根基。在这四重区分中,前两重是社会生产力的落实与空间方位的扩展,后两重是人生命的丰富和个性生成的历程,是社会生活本质的回归。马克思对财富的如上区分,真正解决了财富的外在性问题,是现代人摆脱物化与异化、树立正确的财富观、重新审视自我能力和人的自由个性与全面发展的思想理论前提。
关键词:《资本论》;实物财富;观念财富;时间财富;能力财富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工智能奇点论研究”(项目编号:21BZX002)
中图分类号:A8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3-0041-08
拥有财富是每个社会人的梦想,因为财富既表现个体生命的丰满,又表现个体社会影响力的卓越。但是,究竟什么是财富,人们很难达成一致。因为,个体生命丰满的形式与社会影响卓越的方式因人而异。同时,一个社会的富裕到底是物质的丰裕和无限,抑或货币的积累和增殖?还是时间的充沛和自由,能力的高超和全面?或者说财富的实质究竟是我们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建的能力体系、应对能力和物质基础,还是我们以社会政治的方式建构起来的支配体系与权力逻辑呢?这些仍然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揭示。就此而言,马克思在《资本论》及手稿中从人存在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批判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哲学视阈、实现劳动自由的实践思维、追求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存在理想等四个面向对财富作出四重区分并进行哲学批判,为我们揭示财富的存在形式,洞穿财富的政治本质,确立实现财富的人类学意义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是我们真正理解财富、合理创造财富、公平享有财富、自由支配财富的思想基础。
一、使用价值与实物财富
对于财富,人们的一般理解是物的有用性。然而,在资本逻辑中,随着生产的发展,商品、货币、资本逐渐被赋予了支配人命运的神秘力量,产生了马克思称之为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财富神秘化与异化形式,遮蔽了财富的本质。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以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在批判资本逻辑的过程中,首先直接面对了財富的有用性。正是由于马克思理解财富的思维方式的变革与阐释财富的理论视角的转换,才真正推进了人们对物质财富有用性的社会历史理解。
在马克思看来,人具体的感性确定性才是理解财富的根据。对于财富,如果像旧唯物主义那样,只从物的定在性中去理解,即“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①,就不可能真正深入到财富使用价值的内在规定性本质当中,也就不可能真正地把握到物质财富使用价值本身的社会历史内涵。而一当理解物质财富的理论视角从物转换成人及其活动,其表达形式和具体指向就会发生根本变化。
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实现占有和分配的特殊占有制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② 也就是说,使用价值是财富存在的基本方式。在马克思这里,物的使用价值,既是人以财富的方式表达的物的自然属性,更是以财富的方式表达的物的社会存在。人作为面向整个世界的存在,需要通过纳入物的有用性来丰富自我的存在形态和内在个性。人的这一社会历史规定性,不仅是人活动的根本逻辑,更是赋予了物质财富独特的内涵,即财富以使用价值的方式对物进行了社会历史的激活,又使人追求财富本身的价值活动具体化。在马克思看来,表现为财富的物的使用价值,既是物的内在规定性的社会展开,又是人的内在需要和尺度的对象化。就前者来说,物质财富之使用价值本质上是物被迫在社会历史的活动中向人敞开,因此,当人注重物质财富的量的时候,表明作为财富的物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使人获得满足。就后者来说,人在社会历史情境下以使用价值量的大小对物的自然属性作出现实判断。这种判定具有社会历史的发展性,即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存在场域下,对物的使用价值的有无、多寡、好坏等有不同的判断。这显然不是物的自然属性的变化所致,而是人的社会历史的需要所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找到物的各种有用方面构成历史进步的实质部分”。③ 亦即,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本质就是一个社会历史的、与人的活动和需要直接相关的物的属性。物,作为客观规定性,表达了使用价值行使其功效的客观实在性,凸显了人以社会历史的方式认知这种客观实在性的程度和方式。
土地、工具、牲畜、产品等实物因其具有维系生存与生活的基础性、直接性,而成为传统社会财富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并且这些对象物的使用价值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的存在方式与人的活动逻辑。以土地为例。在古代社会,个人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自身物质的匮乏、生产能力的不足,难以脱离其他公社成员而独立生存,公社是其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和关系共同体,是财富所有、支配和使用的单位。而土地作为主体的外在的无机自然,是实体性的客体存在物,扮演着威廉·配第口中“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角色。“拥有土地财产作为客观的存在方式,这种客观的存在方式是他的活动的前提,并不是他的活动的简单结果。”④ “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经济的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是在个人对公社(个人构成公社的基础)的一定关系中把个人再生产出来”。⑤ 也就是说,最初以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为前提和目的的生产,直接指向个体现实的需要和种族延续的需求。而财富(如土地)既是这一生产活动的前提,又是这一活动的结果,它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改变了行动的逻辑,构成了公社或部落身份认同的媒介。
从形态来说,财富最早表现为满足了主体需要之后一定盈余的物质产品。斯密认为,“按照事物的本性,生活资料必先于便利品和奢侈品”。⑥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财富从起初表现为外在于劳动主体但又从属于劳动主体的物质性的产品,逐渐表现为以个体享受为目的的对他者劳动的支配权。“这里的重点在于分工所引起的变化,它表现在:财富已经不再由本人劳动的产品构成,而由这个产品支配的别人劳动的量构成,也就是由它能够买到的并由它本身包含的劳动量决定的那个社会劳动的量构成。其实,这里只包含着交换价值的概念——我的劳动只有作为社会劳动才决定我的财富,因而我的财富是由使我能够支配等量社會劳动的我的劳动产品决定的。”⑦ 在这一转变过程中,由于金银属于“最不容易直接成为消费品或生产工具的商品反而最适于代表这一方面:它为交换本身的需要服务”⑧,即由于具有耐久性、便携性、易分割性等特性,金银成为财富的重要物质形态。“金银的消费随着一般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因为金银的使用专门代表财富、富裕、奢侈,因为它们本身代表一般财富。”⑨ 换言之,金银逐渐由一般等价物上升为“财富的物质代表(货币积累)”。⑩ 这时,金银货币在“职能上超出简单流通的范围”{11},逐渐从手段变为目的本身。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交换价值物质载体为财富主要形式的生产方式逐渐暴露出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调和的矛盾。西斯蒙第给予了马克思一定的灵感。马克思评论道,西斯蒙第“感觉到了这样一个基本矛盾: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无限制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同时财富由商品构成并且必须转化为货币;另一方面,作为前一方面的基础,生产者群众却局限在生活必需品的范围内”。{12} 西斯蒙第明确感觉到,生产与需求之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矛盾。他看到若单纯以生产者甚至是非生产者的使用价值耗费作为准绳,生产到了一定时期就会周期性陷入过剩的状态,所以只有使产品从生活所需进一步扩大到奢侈品,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生产过剩的问题。而李嘉图“更好地、更明确地阐明了:资产阶级生产并不是为生产者(他不止一次地这样称呼工人)生产财富,因此资产阶级财富的生产完全不是为了‘充裕’而生产,不是为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的人生产生活必须品和奢侈品,——如果生产只是满足生产者需要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仅仅是由使用价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那么情况本来应当是这样的”。{13} 要解决供需矛盾,在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者面前有四种选择:第一种是视若无睹地掩盖矛盾;第二种是扩大需求;第三种是选择限制生产力适度发展,控制产出及剩余;第四种,彻底变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选择的是第一种。“李嘉图在这里是说,财富只是由使用价值构成。他把资产阶级生产变成单纯为使用价值而进行的生产,这对于交换价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是一种非常美妙的见解。他把资产阶级财富的特有形式只看成一种不触及这种财富内容的表面的东西。因此他也就否认在危机中爆发出来的资产阶级生产的矛盾。因此就产生了他对货币的完全错误的见解。”{14} 马尔萨斯选择了第二种,他认为过度储蓄是造成消费力不足的重要原因,于是企图通过提高地主阶级的消费来增加动力。西斯蒙第选择第三种,通过抑制生产力的发展,回到资本主义低层次的小商品生产的阶段;而马克思则选择第四种。
基于使用价值来规定的物质财富,是任何社会形态必要的物质基础,是生命建构与存在表达的物质形式。盈余的产品从物的有用性上而言,关涉人性丰满的可能性。换言之,丰富的物质财富,为人成就自身、完善自我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人在财富中理应也必须出场,这是财富最基本的属性。只有当人性自我发展的程度被充分地激发和创造出来,社会才形成富裕的形态。然而现实却是,资本主义社会逐渐偏离使用价值朝向人的生成的本真意蕴,陷入物的异化的交换价值的泥潭之中,人的隐退成为必然。
二、交换价值与观念财富
在资本主义逻辑中,财富的存在形态是商品,商品的本质是交换与流通,富裕在于商品量的占有,人性的丰满在于以财富行使的支配力。或者说,资本主义将商品交换价值凸显出来,成为行使社会权力的方式,使财富的存在从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变为满足人占有的欲望与观念。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15} 在资本主义的财产流动中,“个人的产品或活动必须先转化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转化为货币,才能通过这种物的形式取得和表明自己的社会权力”。{16} 由此,不仅“劳动产品具体的使用价值被稳定的交换价值置换,成为劳动产品(商品)的本质属性”{17},而且这种置换还渗透到观念层面,即人们对劳动及其成果的认可也转化为对作为交换价值的劳动量的积累的肯认。
资本主义以商品作为财富的基本范畴,本质上是对交换价值的认可,而非对使用价值的重视。资本主义的财富是在脱离于满足人需要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抽象观念。如上所述,资本主义的“富裕”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而非充裕的物质供应和个性化需求的合理满足。因为,资本主义发财致富的观念与实践,本质上就是交换价值获取更多的价值,实现资本的增殖。即是说,通过交换价值的手段,一方面实现占有的转移,另一方面实现对占有状态的承认与认可,再一方面实现对占有的向往与追求。资本主义只是把商品的使用价值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载者,其目的不在于社会创造物本真的使用价值,而在于由交换价值带来的对“交换价值量”占有的满足与支配权的获得。或者说,在观念财富支配下,“庞大的商品堆积”通过转让而进行的占有,蕴含着资本家个人对交换价值的目标追求,隐匿着剥削性的财富生产方式,潜藏着“惊险的跳跃”{18} 失败带来的深层危机。
而当交换价值“具体化”为一般等价物的时候,财富就从使用价值的具体化与交换价值的实现过程中“羽化”成了观念认可的货币,真正成为观念财富。作为观念财富的货币与由社会生产创造的物质商品有着本质区别。“商品只是一些偶然的存在物。货币是‘万物的结晶’,在货币上,商品的特殊性消失了。”{19} 货币以抽象化的观念形成对对象的衡量,“货币现在是一般形式上的独立化的交换价值”{20},“交换价值构成货币实体,交换价值就是财富”。{21} 由此,货币偏离了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两重性,把表征人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抽象掉了,留存流动性的交换价值。“一方面,在货币上,财富的形式和内容是同一的;另一方面,与其他一切商品相反,货币是同它们相对立的一般财富形式,而这些特殊性的总体则构成财富实体。”{22} 货币的实体化,既是交换价值的实体化,更是财富的观念化与抽象化。在观念财富的逻辑中,人们不再是从人的生活需要、社会生产的历史本质来面对财富本身,而是仅从其作为交换物的量来权衡财富的多寡。从质上看,货币可购买任何商品,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从量上看,货币只能购买有限数量的商品。正是由于“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23} 量的规定性制约着质的规定性,要想真正解决这一内在的矛盾,唯有不断追逐更多的货币。货币成为上帝一般的实体存在,更是观念财富的现实性表达。
在资本主义逻辑中,当货币成为财富,充分地表达了财富可交换性的时候,并非是财富实现价值、表现社会发展、表达人性丰满获得了全新的形式,而是通过货币自我增殖的方式既塑造了资本主义生产财富(货币)的逻辑,又形塑了追求观念财富的个体。这种财富的积累并非物理性地强制他人遵循,而是通过所谓的自由协议,以信用方式来实现役使他者的交换。表面上看,商品交换愈发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在不同的共同体、不同的个人、不同的国家间流动,甚至“不仅与现在的他者,包括与将来的他者之间的交换也将成为可能”。{24} 实质上则是在剥削工人剩余价值而形成的积累的自我增殖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财富的再生产,同時“再生产出处在他们的社会存在中的个人,因而再生产出他们的社会存在,即社会,而社会既是这一巨大的总过程的主体,也是这一总过程的结果”。{25}
因此,“商品—货币—资本”在资本逻辑中,逐渐抽象成对象化、象征化、符号化财富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作为人造对象获得主体性的过程。人通过思维的抽象力,把对象抽象为具有普遍性和统一性的符号或观念符号。在这一思维化的背后,实质是人在肯认物的主体性的同时,创设了非物质性的存在。由此带来的后坐力是骇人听闻的:物具有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观念财富从最初作为经济领域的概念,逐渐成为普遍性的尺度和标准,并发挥着主体功能,广泛弥散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一股统治性力量。物的异化为人的异化创设了条件和前提,物的上升与人的下降是同时进行的。人创造了枷锁,并使枷锁套牢自身。
由交换价值在资本逻辑中定义的观念财富,不仅维系了资本主义生产逻辑的稳定,而且还以货币所有权的方式营造了自由、平等的政治假象。“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或货币的所有者。”{26} 理论上人人均具有如此这般的权力,犹如劳动力买卖自由一样,“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27} 实质上,资本作为一种社会力量“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28} 谁拥有资本,谁才拥有权力;谁拥有更多的资本,谁才拥有更多的经济权力,具有更大的各领域的支配权。显然,与资本家压倒性的经济权力相比较,工人的权力根本算不上什么。从洛克到黑格尔,人们占有事物的绝对权力通过资本主义法律的精神予以规定,其实质是通过建构和维护所有权,冠以现代社会的所谓普遍“平等”“公平”“正义”的法的名义,保护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维护获利者的经济地位,筑牢层级跃进的屏障。所有制保障资产阶级的经济权力,所有权保障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教育、宗教及文化霸权保障资产阶级的文化权力,所有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固化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防止阶级阶层的跃进及颠覆。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体现出来的“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29} 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只是资本的自由;资产阶级的经济自由派生出的政治、社会的自由不过是特定阶级的自由。
三、个体劳动与时间财富
把时间引入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是马克思区别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马克思看来,时间不仅是向人一般而客观地敞开的生命线性维度,更是人在其中个别而主观地建构自我的立体空间。“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30} 马克思对资本及资本逻辑的批判始终贯穿着人的维度,无论是对商品、货币、资本,还是物质、财富、阶级等的分析,其宗旨都指向人,而且是指向包含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维度的人,即实然性的人和应然性的人。时间,不仅仅是一种外在于人的可度量的、均匀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理存在属性,从哲学意义上看,抑或是在马克思看来,时间离不开主体、主体的活动与主体的感受和境遇,这就超越了时间的物理尺度,进入到社会尺度、人的尺度、财富尺度,内化为个体自我生成的内在延续性和外在延展性。
资本主义实现了两重目标:迫使劳动者服从于资本增殖;使劳动时间付出的具体结果抽象上升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普遍规范。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程度较低阶段,“价值关系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最后发展……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31} 工人通过看似等价的交换把自己当作商品售卖给资本家,实际上售卖的是活劳动;资本家规定了劳动时间,无论是必要劳动时间还是剩余劳动时间,从时间性来讲,购买的都是工人的时间。“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32},即资本主义财富是资本家对工人生命时间的榨取和积累,是以人的物化生命时间的耗费换取资本主体化生命的延续。马克思认为,由于物化劳动创造了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用劳动的量来衡量价值的量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个看似兼具客观性和普遍性的标尺——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33} 它成为衡量活劳动生产的产品的社会标准和价值尺度。然而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阶段,科技的发展改变了财富的创造方式,活劳动被机器这一物化劳动所替代,工人的技能、力量和时间依附于机器,尽管客观上带来了主体能力的提升,但是“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34}活劳动转化为活附件,转化为活手段,转化为活环节,实际上走向否定必要劳动的一面,也就是打破了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所谓客观尺度:“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35}
由此产生了资本主义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四个环节中的众多背反:在生产领域,劳动者本应通过劳动彰显自己的价值,使自己的个性和自由得到充分发展,实际上却禁锢于所谓客观化、规范化的社会生产时间范畴,抹杀了自我的生成,使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生产商品的时间本应作为人的生命耗费的结果,实际上变为规范和衡量劳动的尺度。在分配领域,个人的价值本应通过自己个性化的劳动而体现,实际上却直接由齐一化的商品的量来表征;商品的量本应该通过劳动的质和量来规定,实际上却仅仅由劳动的量来决定。在交换领域,商品本应作为满足不同个体需要的使用价值而存在,实际上却“是以‘自由’的方式使抽象的一般劳动流转,鲸吞着人的劳动时间乃至生命时间,形成了商品拜物教的政治范式与思维方式”。{36} 在消费领域,劳动产品本应服务于全社会不同主体个性化自我生成的需要,实际上却按消费的逻辑,剥除了生命时间丰富的多元性,只剩下单一的一致性——在拜物教控制下,当你被消费品控制时,你的生命时间也就被控制了。总而言之,用时间这一看似统一的尺度来衡量个体劳动,实则是对人创造性活动的裹挟,使人的自我生成的个性化被量的规定性同一化。特殊的个性被普遍的“共性”所取代,并因为商品、货币、资本的反客为主使活劳动的个性和自由受限,甚至丧失。资本主义在对人及其劳动时间的异质同构中,一方面消除了劳动者自由个性生成的空间与可能,量化的规范成为了一种新的权威;另一方面合理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生命生成时间、个性生成时间、自由全面发展时间及可能发展空间的残酷事实,从而如前所述地逐渐形成一种统摄、支配人的权力和观念。这显然与人的本真价值追求是相违背的。
换言之,资本占有人的生命时间,一方面是通过资本购买主体的劳动时间实现显性侵占。资本主义社会通过去个体差异并以量为衡量标准的物性计量原则,“普遍平等”地使雇佣工人的活劳动时间转化为支配工人的量化的死劳动时间。无论是延长劳动时间,使对象化工作时间支配更多的活劳动时间;或者是通过增加劳动强度,使单位时间内生产更多的产品;抑或是在技术催逼和管理规治下,贬低活劳动时间的价值,量化的时间都是资本家占有更多的剩余劳动时间的准绳和原则。另一方面通过“商品—货币—资本—技术”,拜物教方式弥漫劳动者的生活时间实现隐性侵占。除了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商品,为资本本身增殖而创设的对象及其营造的消费主义,都使劳动者不自觉地陷入资本的魔咒,付出更多本可属于自身发展的时间。由此,资本实现了对人的生产时间和生活时间的全方位入侵与驯化,支配了人的发展空间。
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由必须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所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这些也是亚当·斯密料想不到的”。{37} 也就是说,工人在生产过程中会逐渐认清资本拜物教的真相:其物质形态具有颠倒性、其观念形态具有欺骗性。他们将认识到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分离是不公平不正义的,通过所得来换取生存条件的分配方式是不公平不正义的。这种意识的形成,并从原有观念中解放出来,是历史的必然。马克思所做的,便是由商品拜物教到货币拜物教再到资本拜物教层层剥离物性的遮蔽,寻求劳动背后属人的本真意蕴。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由社会中个人的生存生活的需要转化为自我的内在需要;生产由以个别人的财富富裕为追求转化为以所有人的富有為目的;财富的尺度由劳动时间转化为自由支配的时间;劳动者从物化资本控制的工人上升为拥有真正自由主体性的个人;直接劳动从生产基础转为看管和调节的活动。{38}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的批判,揭示了资本走向灭亡的时间逻辑,形成了关于时间财富的思想。时间财富,不仅直接表现为个体的自由时间,而且是实现劳动自由的实践思维,更是人的个性生成与本质建构的劳动空间。作为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自由时间具有重要意义,自由时间越丰裕,自由发展空间越广阔,人的自我生成越丰满。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侵占他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共产主义社会最终朝向的是人的自身能力和人全面发展的需要,通过增强计划性劳动时间分配的模式,向人全方位敞开发展的空间。当然,彼时的劳动早已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物化劳动,而是打破了旧式分工三大对立状态,突破了传统劳动与休闲的对立状态,是真正的逻辑与历史、形式与内容统一的劳动,真正成为个性丰富、生命建构的本质活动和价值旨归。
四、社会生产与能力财富
马克思在扬弃一般的价值形式,超越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统治及在此基础上架构的抽象的国家权力后,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清楚标识共产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区别,建构共产主义的财富观。唯有在共产主义的意义上重新定义财富,转变原来泯灭人的发展可能性的齐一化的财富理解及其生成方式,形成“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9},才能真正把握财富的本真意蕴。
能力是主体真正去激发物的有用性、真正去实现主体价值的手段和方式,同时也是主体面对存在、进行自我理解与自我发展的中介。“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40} 那种把财富的内容和对象齐一化、固定化为某种永恒的物质形态、观念形态的企图,实际上是对财富的扭曲。财富的内容和形式是不断变化的,其价值是人追求自我完善的手段和中介。
需要明确的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形成是历史生成的结果。尽管资本主义社会让人成为“非人”,但从客观上说,其在经济上促进了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使“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41};在政治上为维系交换价值而形成的平等和自由得到彰显,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并且人自身也在异化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倘若没有这些基础,走向共产主义是不可能的。在这里,马克思分析财富时结合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的发展、人的劳动和人的相互关系等问题作了精湛的论述: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
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
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
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
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
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
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
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
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
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
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
就是这种解答。{42}
这段话蕴含着几层意思,第一,资本主义社会蕴含着否定自身的力量,“自我异化的扬弃同自我异化走的是同一条道路”。{43} 人在劳动中异化,亦在劳动中走出异化。同样,由资本驱使带来的资本主义的困境,也需要用资本本身来消灭。共产主义社会超越了货币资本的资本属性,取消了以资本为前提的异化的劳动,使劳动复归于建构人本性的实践活动本身。因此,发展“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44},是人类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必由之路。“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45},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并非取消一切劳动,而是打上资本必然性烙印的、被奴役的劳动必须要转化为自由自主状态的劳动。第二,即使到了解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46} 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们并非处于绝对的自由状态,自然依然作为人主观意志的对象化活动的对象和场域,客体主体化、主体客体化依然在进行着。但可以明确一点,届时人能充分认识和利用自然规律,把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结合起来,使人与人、人与自然真正实现内在统一。作为自由自觉的存在,人必须面向作为对象的自然界展开,在对自己的自然本质进行全面占有的同时,人与自然作为被肯认的主体客体性、客体主体性的产物,达到双重和谐。第三,“人—非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关键在于寻找人的本真力量。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在人的异化中逐渐丧失,物的异化、阶级的异化、人类的异化无不成为人身上的枷锁。重构财富与人的关系成为必然。无论是物质性的财富还是精神性的财富,最终都要为人服务。只有抛弃外在的目的性约束,而始终关涉人的内在的主体性目的,即直接指向人类能力的发展,人的本质规定性才真正向人自身开显。
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将改变资本驱动财富生产的物化状态,使人反观自身的全面需求和劳动能力供应。由外化于人的物质决定个人生存状况的生产方式将被消灭,人类将摆脱各种异己的统治力量,获得实践活动的主导权,主体意志得以充分展现。在这里,一方面,人并非个人、某些阶级、抑或是抽象的类存在物,而是阶级消亡、国家消失后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基于所有社会成员的一种高层次的真正的“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中,社会绝非是单纯的公有,而是基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创、共有、共享,它是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人具有高度的生产能力和享受能力,展现着人的需要的丰富性和价值的多元性。个人的自由需要通过共同体成员间的联合行动不断获得满足。即是说,个人是社会中的人,社会是自由个体的社会。由此,以往社会形态中外在于个人的规范性的关系,别人或别的阶级约束自我的规定性,以及各种由自由假象营造的统治人的异己力量都将得以转变,各种社会关系内化为个人可控制的共同的关系,并成为其自身发展的基础和底色。在私有制社会中非自我安排、非自我意愿的个人活动,将转变为出于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自我意识的类的活动,个人成就社会,同时成就自我。“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47}
另一方面,人的全面需求并非是人既定属性的完全展开,而是个人与社会的全面一致和真正和谐。即,由多方面需求体系、全面能力体系、全面关系体系等表达出来的客观实在都真正成为人自身发展的前提与动因。因此,全面能力之“全面性”绝非黑格尔口中的“一切癖性、一切秉赋、一切有关出生和幸运的偶然性都自由地活跃着;又在这一基地上一切激情的巨浪,汹涌澎湃,它们仅仅受到向它们放射光芒的理性的节制”{48} 的状态,而是通过个人的主体性建构和共同体的群体性生成,人的个性和能力得以充分地展现和释放,在共同体中创造自己的丰富价值;同时,“以各個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49} 得以形成。当然,人的自由个性的内在生成仍然需要“社会财富”充当现实力量,但这一社会财富的生产方式区别于被少数统治阶级垄断的财富产生方式,而是复归于人,即扬弃狭隘的物化的标准,以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标准,充分发展人类的生产力,发展展现可能性的能力,形成真正指向人类天性的能力的财富。
五、结论
马克思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通过对资本主义财富本质的分析与存在的批判,从现实个人的需要和能力的实现出发,向我们敞开了财富的物质、观念、时间和能力之维,拨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客体化及物的主体化面纱,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本质,科学展望了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完成。
马克思对财富的多重区分,从理论渊源看,扬弃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德国古典哲学及其同时代人的财富思想和思维方式,创造性地把历史的逻辑推断作为批判现实理论根据的方法解剖资本主义社会。他区分了价值与财富、财产与财富、财富的量与质等范畴在经济、法律和哲学意义上的内涵,撕开了资产阶级卫道士伪善的面具,打破了浪漫主义的幻想,从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的立场,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起点和旨归,证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学批判,揭露了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实质,凸显了对无产阶级生存境况的存在论关怀,形成了财富是人为的财富、为人的财富、人的财富的观点,实现了对人类历史的整体性建构。
马克思对财富的多重区分,从理论逻辑看,深刻阐明了财富创造的过程、目的、手段;洞见了财富的本质在于财富的主体性、对象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即人的主体性发挥基础上的对象化活动的证成。在马克思关于目的与手段、个人与社会、必然与自由的多重辩证思考中,所有的焦点均指向人的存在和发展。马克思基于现实的人及其社会历史的视角,深刻剖析了财富形成中两条交叉的线索。一条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历史性线索,即首先从人的依赖关系到物的依赖关系,再到实现以每个人的自由为基础的各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这里,马克思从社会历史性、现实性和趋向性的角度揭示出人的发展由依赖到部分独立再到自由的过程,它是人真正的主体性内生和外化的历史性过程;另一条是财富性质、旨归与形态变化的线索,即从侧重于满足人的需要的使用价值的物质财富,到由商品—货币—资本带来的追逐交换价值的观念财富,再到实现所有人发达的生产力的能力财富。在这里,财富经历了从人的生物性满足到社会性满足再到两者统一并超越必然性的自由满足,实现了从实体性形态到功能性形态再到生成性形态的历史性敞开。
马克思对财富的多重区分,从现实意义看,能够促使我们重新思考现时代财富的形成、形式、意义及人的发展等问题,帮助现代人看清资本逻辑支配与消费主义这一新的拜物教压迫,正视自身的生存境遇,反思自身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摆脱物化干扰,确立独立人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必须重新思考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丰富的社会财富的现实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到财富绝不是物的堆积,而一定是人的培养——实现从富有的人到人的富有。在此意义上,《资本论》及其手稿诠释的财富观念仍能为当今个人的价值选择、现时代现实问题的解决、世界历史的推进提供理论支撑、方法支持和精神动力。
注释:
①{4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3、63页。
②③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69、269页。
④⑤⑧⑨⑩{11}{16}{19}{20}{21}{22}{26}{28}{29}{39}{4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3、482—483、113、117、152、166、105、169、169、170、170、103、45、197、104、486页。
⑥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0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页。
{12}{13}{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55、53—54、53页。
{15}{18}{23}{27}{33}{3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124、153、199、52、271页。
{17}{36} 涂良川:《〈资本论〉商品概念的政治叙事及其哲学批判》,《哲学研究》2019年第3期。
{24} [日]柄谷行人:《世界史的构造》,赵京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年版,第148页。
{25}{31}{32}{35}{37}{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0—231、217、218、218、112、222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32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6页。
{42}{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0、117页。
{44}{45}{4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7、926、926—927页。
{48} [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出版社1961年版,第225页。
{4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91页。
作者简介:涂良川,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631;钱燕茹,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631。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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