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参与意愿分析*
2022-03-09孙煜璨
孙煜璨,杨 婷,张 涛,陈 坦
(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北京 100081)
1 引言
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渐增多,引发的环境问题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活垃圾管理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处置等全过程,只注重垃圾终端处理的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1]。不区分垃圾组分,只简单依靠焚烧、填埋等终端环节处理、处置,无法达到全过程管理的目标,不利于垃圾处理各环节引起的系统协同[2],导致二次污染和资源浪费,甚至引起社会矛盾[3]。构建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妥善解决垃圾污染问题,至关重要。分类是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垃圾高效处理和资源回收的重要前提。2020 年,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从立法层面明确我国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规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至末端处置等全过程监管。因此,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居民是垃圾分类的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决定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是制定生活垃圾管理策略的参考依据,影响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特征因素的认识仍需深入。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受主观因素影响,如环境满意度[4]、政策认知度[5]等。同时外部因素对主观因素具有决定意义[6],其对个体意愿的影响研究也逐渐深入,如外部因素对居民环境行为的影响更显著[7],欠发达地区居民的参与意愿可能较低[8],基础设施[9]、社会宣传[5,10]、环境氛围[6]和管理策略[11]等要素均对参与意愿产生重大影响。
欠发达地区的垃圾治理问题已受到重视,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背景下,这些地区可能较难全面推行垃圾分类[12]。相较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社会发展相对缓慢,垃圾分类紧迫性较低,居民参与意愿可能成为制约当地垃圾分类推广的限制因素,具有重要研究意义。然而目前居民垃圾分类意愿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2,5,13-14],关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研究报道仍较少。我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差异大,垃圾分类推广措施在实践过程中需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尤其在发展较慢、环境压力相对较小的西部地区。了解居民的垃圾分类参与意愿,以此为基础制定有效策略,从而提高垃圾全过程管理中源头分类的居民参与度,是当前西部地区面临的紧迫问题。针对性地开展居民意愿研究,有助于制定更有效的政策措施,改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效果。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区域概述
西北地区选取青海省为代表。根据《2020 年中国统计年鉴》,青海省人均GDP 为48 981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2 618 元,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北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业产值偏低,青海省区域代表性好。位于西北地区中部,具有西北地区深居内陆、干旱缺水的典型特征。年均气温为2~9 ℃,年均降雨量约350 mm,属于典型的西北地区干旱少雨的气候特点。农作物以小麦、青稞和豌豆等西北典型农作物为主。
西南地区选取贵州省为代表。根据《2020 年中国统计年鉴》,贵州省人均GDP 为46 433 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0 397 元,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在西南地区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地处西南腹地,涵盖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4 种西南典型地形,年均气温为3~6 ℃,年均降雨量约1 200 mm。居民生活和饮食习惯具有典型的西南文化特点。农作物以水稻、玉米和油菜等西南典型农作物为主。
2020 年1 月至4 月,调查结合线上、线下方式,以学生为调查对象。垃圾分类是一项家庭性的社会行为,学生的认知反馈较大程度地代表其家庭的主要观念[10,14]。调查前培训调查员或受访者,声明以个人代表家庭的调查目标,尽可能反映家庭的整体观念,提高问卷数据的客观性。
2.2 问卷设计和数据收集
问卷以封闭式问题和填空题为主,由3 个部分组成:①个人信息,包括性别、常住地和家庭收入水平等;②生活环境,包括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和宣传教育等;③个人观念,包括主观意愿和措施接受度等。问卷经系统设计,以求全面反映受访者的真实观念。受访者社会特征如表1 所示。
表1 受访者社会属性特征Table 1 Respondent’s social characteristics
共回收302 份有效问卷,其中青海147 份,贵州155 份,调查对象以中学生为主,涉及不同性别、家庭收入水平、居住环境的各类受访者。其中男女比例接近1∶1,性别占比分布均衡;地域分布跨度较广,涵盖不同居住地类型;与当地的家庭人口结构特征相符;家庭收入水平涵盖低中高各层次。整体上,调查样本代表的社会属性特征分别和西北、西南地区的分布特征一致,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较好。
3 结果与讨论
3.1 居住环境现状概述
3.1.1 垃圾产生量和组分特征
在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方面,问卷调查数据表明,青海样本显著高于贵州样本(x2=15.39,P<0.05),但两地的人均垃圾日产生量均较低,多数受访者的垃圾日产生量低于0.5 kg(58%),高于1 kg 的受访者占18%。符合全国村镇(0.4~1.0 kg/d)[15]和农村地区(0.79 kg/d)[16]的水平,但低于全国(约1 kg/d)[14]和东部地区(1.17 kg/d)[17]的调查数据,与西部地区整体水平相当。高于西部农村地区的调查数据(0.095~0.320 kg/d)[18],可能是因为加入了城镇样本的数据。整体上,西部地区居民垃圾日产生量低于东部地区,生活垃圾管理压力可能较小,垃圾分类紧迫性可能较低,但西部地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存在增长趋势,并极可能在近15 a 内达到目前多数城市的产生量水平[19]。从管理的角度看,垃圾分类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居民生活垃圾产率可能受家庭收入水平影响[20]。变量之间的Pearson 相关性分析表明,家庭收入水平与生活垃圾产率正相关(r=0.244,P<0.05),青海(r=0.200,P<0.05)、贵州(r=0.280,P<0.05)两地样本表现一致。如图1(a)所示,随着家庭收入水平的递增,0.5 kg 以下(产生量较低)的比例依次递减,分别为66%、62%、47%、36%;1.0~1.5 kg(产生量较高)的比例总体递增,分别为9%、10%、19%、26%;1.5 kg 以上(产生量高)的比例总体递增,分别为4%、2%、5%、16%。
图1 垃圾日产生量随家庭年收入水平的变化Figure 1 The daily output of garbage varies with the annual household income level
居民的生活垃圾主要组分为厨余、纸张、塑料和灰尘,青海、贵州两地样本的分布特点也总体一致。厨余垃圾(生物质废物)的选择率最高(43%),虽低于东部地区的调查数据(约81%)[21],但仍表现出较大的资源回收潜力,关键在于提高厨余垃圾的分出率和纯净度[22],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至关重要。其次为废弃纸张(32%)和塑料制品(11%)等可回收废物,其中电子废物的选择率较低(2%),可能由于此类废物通常具有更新周期性,日常产生量不明显。目前我国电子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但仍未建立有效的收集、回收和处理体系[23]。此外,灰土含量较高(9%)是生活垃圾组分特点之一。欠发达地区的生活垃圾组分更容易表现出高灰土含量的特点[24]。最后,废旧衣物(2%)、玻璃和陶瓷(1%)的选择率较低,此类生活垃圾具有较长的使用周期,可能是短期收集数量不明显的主要原因。
3.1.2 居住环境及责任归属感知
如图2(a)所示,居民居住地环境卫生满意度为72%,高于东部地区的调查数据(均低于70%)[21,25-26],当地生活垃圾管理压力可能较低,改善环境现状的诉求可能较弱。在垃圾分类紧迫性不足的条件下,居民是否支持垃圾分类有待研究。贵州受访者(82%)的环境卫生满意度高于青海受访者(61%),青海居民改善当前环境现状的愿望更强烈,推测其参与意愿将更高(详见3.2节)。此外,环境卫生满意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垃圾分类是有效策略之一。考虑到当地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状态,有必要制定针对性的垃圾分类推广模式,居民的环境问题责任感知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图2 垃圾分类参与意愿分析Figure 2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在垃圾问题的责任归属感知方面,结果排序依次为垃圾排放者、政府、环卫部门、宣传媒体和商品生产者,青海、贵州两地样本的调查结果分布也总体一致。垃圾排放者的选择率最高(51%),多数居民认同排放者的责任和义务,要把握建立排放者责任制度的良好契机,尽快明确排放者责任,完善监督体系。其次为政府(23%)和环卫(16%)等部门,作为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源的主要提供者和分配者,要承担垃圾治理的主导和推动责任,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引导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此外,宣传媒体的选择率较低(5%),但要承担宣传引导与舆论监督责任,成为民众获取相关信息的渠道和载体,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最后,商品生产者(5%)是民众容易忽视的责任对象,明确并监督其责任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客观需要。建议西部地区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在废物治理领域逐渐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有助于构建良性的废物回收体系,促进企业的资源化处理[27]。
3.2 垃圾分类参与意愿
如图2(b)所示,多数居民愿意参与垃圾分类(78%),与西部地区的调查数据较一致(79%)[28],但低于上海(约99%)[29]、郑州(超过95%)[30]、吉林农村(约85%)[31]和宁波(约83%)[32]等东部地区的调查数据,垃圾分类紧迫性较低可能是重要原因。此外,由图2(c)可知,“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支持率为86%,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有助于改善居民的垃圾分类意愿。本研究中,性别、家庭规模和家庭收入等因素均未对垃圾分类意愿产生显著影响,与全国试点区域调研结论不相似[7,13-14],主观因素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作用机制复杂,不应直接套用外地经验。独立样本T检验显示[Sig.(双侧)<0.05],青海居民的参与意愿(86%)显著高于贵州居民(71%),可能因为青海的生活垃圾管理压力较高。
关于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预测,如图2(d)所示,“3 a 以内”(40%)、“6 a 以内”(35%)和“10 a 以内”(16%)的选择率较高,“20 a 以内”(4%)和“超过20 a”(5%)的选择率较低。多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推动工作较乐观,若长期(超过10 a)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不利于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3.3 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的困难
为更全面了解居民实施垃圾分类可能遇到的困难,设置不定项选择题,受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1 项或多项,各选项得分相同,以选择次数和有效问卷数的比值反映选择概率。“太麻烦、不方便”(72%)、“设施不够完善”(70%)、“不了解分类标准”(60%)、“没有分类氛围”(56%)4项的选择率均超过50%,见图3。
图3 垃圾分类可能遇到的阻碍Figure 3 Obstacles encountered in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3.3.1 便利程度
分类行为与自身权益冲突可能导致个体产生不同行为的倾向,如何平衡垃圾分类的推行成效与随之而来的生活不便的关系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随着全国各地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太麻烦、不方便”的问题大致表现为:①分类标准和公众观念不符,在实际分类过程中细化至各类垃圾时,实施者常因缺乏知识储备而不能准确辨别垃圾类型,部分分类标准与居民观念差异大,使其无法正确分类,如《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规定食材废料属于湿垃圾,但大棒骨、粽子叶因材质易损坏设备而属于干垃圾;②部分规定和居民生活习惯冲突,如规定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但投放时间与部分居民上下班时间冲突,其余时间段则禁止投放;③前端设施供给不足,部分地区的垃圾桶数量和可投放空间不能满足公众需求,配套设施不够人性化,如规定湿垃圾破袋投放,但配套设施的便利性低,垃圾投放的体验感差;同时,湿垃圾堆放易散发臭味,孳生蚊虫,对配套设施的性能要求更高,但垃圾桶等设施不能达到要求[33]。
建议西部地区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①合理制定分类标准,在满足处理工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简化,与民众观念存在差异的垃圾类别应明确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垃圾分类实施初期甚至长期配备督导员;②制定人性化的垃圾分类管理策略,如对定时定点投放确有困难的群体,酌情调整或设置误时投放区;③确保配套设施数量和可投放空间满足居民需求,提高垃圾桶配置率和覆盖率,提高设备便捷性,如在垃圾桶顶部边缘设置锯齿型结构,便于居民或督导员完成破袋投放。
3.3.2 配套设施
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直接影响源头分类的整体效果,70% 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地配套设施不完善(图3)。西部地区普遍存在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如图4(a)所示,多数的垃圾桶仅分为两类(58%),达到四分类标准的比例仅为7%。没有安置分类垃圾桶的比例高达35%。青海(8%)、贵州(5%) 两地选择“四分类”的比例均不足一成,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均有待完善。
图4 实施垃圾分类的困难分析Figure 4 Difficulties in implementing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3.3.3 政策宣传
完善配套设施是居民实施垃圾分类的硬件基础,但其所发挥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观因素,受政策宣传的影响较大[5,10]。调查对垃圾分类政策的了解情况,结果如图4(b)所示,其选项包括“非常了解”“比较了解”“很少了解”和“完全不了解”,选择率分别为6%、34%、55%、5%。60%的受访者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充分,“非常了解”的受访者不足一成,政策认知水平较低。与青海样本相比,政策认知程度低的问题在贵州样本中更突出[Sig.(双侧)<0.05]。
调查垃圾分类政策的宣传力度,结果如图4(c)所示,其设置“很多”“较多”“一般”“较少”“从不”5 个选项,选择率分别为4%、9%、27%、38%、22%。多数受访者认为宣传力度不足,认为宣传“很多”的比例不足一成,“从不”宣传的比例高达22%。与青海相比,贵州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更显著[Sig.(双侧)<0.05],极可能是贵州样本政策认知程度较低的原因。
调查政策宣传的实际效果,多数受访者认为相关宣传有用,“作用很大”和“有一点作用”的选择率分别为22% 和46%。11% 的受访者表示“没有作用”,宣传效果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可能有助于改善宣传效果。
3.3.4 社会氛围
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助于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降低政策落实的阻力,但目前我国多数地区仍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的社会氛围,不利于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民众密切关注的焦点。垃圾“先分后混”一直是广受民众诟病的问题,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如图4(d)所示,面对垃圾“先分后混”情况,尽管40%的受访者表示“坚持分类”,但多数受访者的参与意愿受到影响,分别有41%、17%、2%受访者表示“方便时分类”“改善前不分类”和“不再分类”。建议西部地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营造崇尚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带动民众积极参与。
3.4 垃圾分类措施接受程度
3.4.1 强制分类措施
借鉴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的管理经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有助于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如图5(a)所示,强制分类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可以接受”和“一定条件接受”的比例分别为72% 和4%,“不能接受”(13%) 和“无所谓”(11%)的比例较低。推行强制分类措施具有多数居民可接受的良好基础,要尽快制定可落地的强制分类政策。建议开展改变不同群体接受意愿的针对性策略研究,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可能有助于改变居民的接受意愿。
图5 垃圾分类措施的接受程度Figure 5 The acceptance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classification measures
3.4.2 湿垃圾破袋投放措施
湿垃圾破袋投放要求将垃圾袋解开或戳破,湿垃圾和垃圾袋分别投放,步骤繁琐且易弄脏手,部分居民不能接受。如图5(b)所示,此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多数受访者“可以接受”(68%)或“一定条件接受”(6%),16%和10%的受访者表示“不能接受”和“无所谓”。居民的接受程度较高,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完善配套设施有助于提高湿垃圾破袋投放的参与体验感,从而提高该措施的接受程度。西部地区垃圾分类的配套设施普遍不完善,建议配套人性化的垃圾分类设施,如洗手池、破袋工具等。
3.4.3 定时定点投放措施定时定点投放规定居民只能在特定时间、地点投放生活垃圾,有助于统一管理并减少监管人力成本,但居民在实践过程中往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增加居民实施分类的成本。如图5(c)所示,此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可以接受”和“一定条件接受”的比例分别为61% 和5%,“不能接受”和“无所谓”的比例分别为28% 和6%。尽管居民的接受程度较高,但不能接受的比例也相对较高,该措施造成居民生活不便可能是重要原因,要尽可能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居民参与便利性,合理把握规定的时间、地点,实施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如开设错时投放区等。
3.4.4 不同类型的管理措施
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较大程度影响居民参与意愿[32],通常可划分为强制型、激励型、社会规范型和引导型模式。合理制定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对西部地区垃圾分类推广意义重大。
多样化的管理措施组合方式可能更能满足欠发达地区实施垃圾分类的需求[34]。如图5(d)所示,受访者对垃圾分类管理措施未显示统一的选择倾向,呈现“多元化”特点,选择顺序依次为“分类奖励”(30%)、“强制惩罚”(24%)、“督导员指导”(23%)、“道德约束”(23%),比例较为接近。多样化管理措施的组合运用,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同步改变不同群体参与意愿的目标。
不同地区在垃圾分类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应有所侧重。以卡方检验分析两地受访者对管理模式的选择差异,见图5(d),两地样本在“分类奖励”和“道德约束”两项的选择差异不显著,而“强制惩罚”和“督导员指导”两项的选择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强制型和引导型管理的侧重更值得关注。青海居民更倾向于选择“强制惩罚”(P<0.05),可能因为青海的环境卫生压力和居民参与意愿相对较高。同时选择“惩罚力度较低”的比例相对较高(图3),当地惩罚力度不足问题可能更突出,建议青海相对侧重加强强制型管理。贵州居民更倾向于选择“督导员指导”(P<0.05),贵州居民参与意愿和政策认识水平相对较低,可能更需要督导员的专门指导,建议贵州相对侧重加强引导型管理。
3.5 西部地区垃圾分类推广建议
基于调查结果,提出西部地区垃圾分类推广建议。
1)构建责任主体协同机制。明确垃圾排放主体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可增设一定的惩罚措施。政府等部门要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来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逐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基于生产者责任的废物回收利用体系。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设备不足、便捷性低等问题。增加配套设施数量,确保充足的可投放空间;同时提高设施便利性,如配备破袋工具、洗手池等人性化设施。
3)制定针对性的宣传策略。根据目标群体特征可采取适宜的宣传方式,如对低龄人群,采用连环宣传画、互动游戏等形式;对中高龄人群,采用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媒体等平台覆盖广、影响大等优势提高宣传效率,在微博、贴吧等大众喜爱的社交平台宣传。
4)因地制宜地制定垃圾分类推广模式。多样化管理措施的组合运用可能更有助于提高垃圾分类推广的整体效果。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鼓励引导、强制惩罚等具体策略的倾向设计。
4 结论
基于青海和贵州两地的调查数据(共302 份有效问卷),分析西部地区居民垃圾分类意愿及影响因素,发现环境卫生满意度为72%。78% 的受访者愿意参与分类,86% 的受访者支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强制分类(72%)、湿垃圾破袋投放(68%)和定时定点投放(61%)3 项措施的接受程度较高。分类不方便、设施不完善、宣传力度不足、缺乏社会氛围是阻碍居民垃圾分类的主要因素。建议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垃圾治理机制,提高垃圾桶配置率和覆盖率,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便利性,采取针对性的宣传策略,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在采取多样化的管理措施组合方式下,青海、贵州两地分别侧重加强强制型管理和引导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