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亚细亚现象·中国道路
——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角度看
2022-03-07何中华
何中华
一
在西方思想史上,有两种较为典型的“世界历史”观:一是绝对主义的,一是相对主义的。前者可以黑格尔为代表,后者则可以斯宾格勒为代表。相对于马克思的观点来说,它们似乎都固有其偏颇。
在历史观领域,斯宾格勒自称实现了一场“哥白尼式革命”。例如,他在《西方的没落》“导言”中说:“这种使各大文化都把我们当作全部世界事变的假定中心,绕着我们旋转的流行的西欧历史体系的最恰当的名称可以叫作历史的托勒密体系。这本书里用来代替它的体系,我认为可以叫作历史领域中的哥白尼发现,因为它不承认古典文化或西方文化比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中国文化、埃及文化、阿拉伯文化、墨西哥文化等占有任何优越地位——它们都是动态存在的个别世界。”在他看来,欧洲中心论意义上的“世界史”具有狭隘性:“这种所谓世界史实际上是一部有限度的历史,最早是一部关于东地中海地区的历史,随后……它就变成了一部西欧—中欧史。”斯宾格勒反省道:“制造这样的‘世界历史’幻景,只是我们西欧人的自欺欺人,稍加怀疑,它就会烟消云散的。”他甚至认为,“现代中国人或阿拉伯人具有全然不同的智力性质,对他们说来,‘从培根到康德的哲学’只有一种珍玩价值。”这就不能不隐含着一个走向相对主义的陷阱,其危险在于把“作为某一存在且限于某一存在的表现的史实的历史相对性”本身绝对化。
其实,黑格尔的绝对主义,抑或斯宾格勒的相对主义,都偏离了历史的真相。在一定意义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正是对这两种偏颇的克服和扬弃。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范畴,是被空间关系中介了的时间关系的历史展现。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复信(包括诸草稿)中谈到“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时,反复申明它的特定历史语境,即资本主义生产与俄国村社的“同时存在”这一空间维度,强调它们是“同时代的东西”。我们知道,在文化人类学的演进中,早期的代表性学说是文化进化论的,它主张把不同的文明纳入同一个时间坐标轴中予以定位;后来便让位于文化相对论,即把不同的文明纳入空间坐标轴加以定位,将其看作彼此不可通约的平权关系。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历史观在逻辑上可谓是扬弃并克服了绝对主义与相对主义之间的对立,或曰超越了历史主义与结构主义的彼此紧张。
在黑格尔那里,“世界历史”首先是一个先验的规定;与此截然不同,马克思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却是历史本身的产物。这意味着两者在出发点上就存在着原则区别。马克思说:“这些抽象(指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结果的概括——引者注)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为“抽象”真正地回归“现实的历史”提供了具体依据。基于这种“世界历史”,历史逻辑本身不再是一切地域、一切民族、一切国家都必须重演的超历史的线性规定。也正因此,马克思才把资本主义的历史发生及其机制,严格地限制在“西欧各国”这一特定范围。对于马克思来说,“世界历史”本身就是“历史的”。它既是历史建构的产物,也是历史建构的表征和确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这意味着作为历史的产物,“世界历史”本身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有一个历史地生成过程。唯其如此,才有一个马克思说的“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问题。这同黑格尔把“世界历史”了解为绝对精神(在历史的意义上即为“世界精神”)的外化和显现,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因为马克思特别强调,这个“转变”是“完全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行动,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种行动”。
可以说,马克思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实际地崛起,使历史逻辑的时间性展现获得了一种横向的空间性意义。人类通过普遍的交往,使得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再按照同一路径和模式走向最终的历史目标既成为可能也成为必要。
二
如此看来,问题的提法只能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才是东方社会所独有的现象,又在何种意义上是东西方社会所共有的现象?本文之所以用“亚细亚现象”来替代“亚细亚生产方式”,不止是因为同“生产方式”相比,“现象”具有更广义的特点,还因为它包含着生产方式之外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亚细亚生产方式”并不是为东方社会所特有的现象,因为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西欧各国也存在着类似的现象。仅仅是“亚细亚生产方式”长期存续而未被解构,才成为东方社会所特有的历史现象。这正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类型学意义的确切内涵所在。不论东方社会的实际历史情况同马克思当年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所作的描述,存在着多少细节上的出入,都不妨碍马克思的有关概念的规范价值在本质上的正当性。因为它真正确切地凸显了东西方社会在总体上的异质性。
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谈到俄国不同于西欧各国的情形时,写道:“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对此,他在《资本论》第3卷中又赋予其具体的历史内涵,指出:“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但是它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马克思举例说:“在古代世界,商业的影响和商人资本的发展,总是以奴隶经济为其结果;不过由于出发点不同,有时只是使家长制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的的奴隶制度,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奴隶制度。但在现代世界,它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他由此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这些结果本身,除了取决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外,还取决于完全另外一些情况。”
关于“亚细亚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指出:“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中国传统社会的自我复制、自我再生、自我肯定,同西欧各国的历史形态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农业经济和家庭工业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由于农民家庭不依赖于市场和它以外那部分社会的生产运动和历史运动,而形成几乎完全自给自足的生活,总之,由于一般自然经济的性质,所以,这种形式完全适合于为静止的社会状态提供基础,如像我们在亚洲看到的那样。”
在《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者可以像每个商品所有者处理自己的商品一样去处理土地”,对于亚细亚来说仅仅具有外在性;因为“在亚洲,这种观念只是在某些地方由欧洲人输入的”,从而不具有本土性。“在亚洲……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因此,对于亚洲国家而言,“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尽管“存在着对土地的私人的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注意,马克思明确区分了“所有权”(Eigentum)与“占有权”(Besitz)和“使用权”(Nutznießung),认为前者并不等于后两者。早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马克思就说过:“在亚细亚的(至少是占优势的)形式中,不存在个人所有,只有个人占有;公社是真正的实际所有者;所以,财产只是作为公共的土地财产而存在。”显然,在他看来,私有土地的所有权在亚洲国家具有某种“外在性”。马克思认为,对于亚洲来说,私有制的法律观念“只是在某些地方由欧洲人输入”的,因为这里“仍然存在着的土地所有制”是“亚洲形式”。
如此一来,历史就在这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分叉”。历史规律因此而表现出全然不同于自然规律的性质,它是以历史事实的个案性现象来表征的,而非以所有经验事实的齐一性来表达。换言之,它不是“单调”的重演,而是“复调”的变奏。但“亚细亚现象”并非唯物史观的“例外”或“意外”;只有当“西欧各国”被作为判准时,它才具有“个案”或“特例”的性质,但这就已经隐藏着欧洲中心论的偏见了。“亚细亚现象”的存在,在“世界历史”所建构的语境中,成为唯物史观逻辑得以展开并完成的一个内在的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统治条件下,东方社会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存在着三种可能的历史前景:一是农村公社因为资本主义的“入侵”而“解体”。马克思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指出:“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存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通过英国而为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倘若不发生“革命”,东方国家就难以避免资本主义带来的“使个人和整个民族遭受流血与污秽、蒙受苦难与屈辱”的历史命运。二是资本主义殖民统治遏止东方国家的进步,使其停滞在原有的状态。恩格斯在给考茨基的信(1884年2月16日)中,曾谈到荷兰在印度尼西亚的统治,指出它的“结果是:人民被保持在原始的愚昧状态中”。马克思在批评美国经济学家凯里时,也曾指出:“经济关系在世界市场上表现为英国式的关系”,导致的历史后果就是“积聚起来的英国资本的垄断和它对其他民族的较小的民族资本的瓦解作用”。这在客观上无疑阻碍了其他民族走向资本主义的可能性。其实,当年中国的情形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毛泽东就曾说过:“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的目的,决不是要把封建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三是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这种“跨越”,既是利用东方国家的独特性,又是摆脱资本主义带来的“历史波折”和“痛苦”的能动选择。这也正是马克思晚年通过俄国革命家查苏利奇给予东方国家的建议。如果说,前两种可能性,都不免带有历史的宿命论色彩,那么第三种可能性则意味着东方国家的人民,在正视历史的“路径依赖”的前提下,发挥自身的首创精神,实现对历史的能动建构。正是在此意义上,它深刻地昭示并实际地开启了中国道路。
三
如前所述,马克思的“世界历史”范畴不是在抽象的普遍性意义上成立的,而是内在地蕴含着具体的普遍性。因为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它展开为一种横向的空间关系意义上的表达。应该说,这就从学理层面上为东方国家按照自身的历史特质,走出一条区别于西方的“独特”道路开辟了可能性。
从客观意义上说,中国革命——俄国革命也不例外——不过是执行了马克思晚年的“政治遗嘱”的结果。列宁说过:“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而过渡到共产主义。”即使在此意义上,毛泽东的说法也是成立的:“如果没有十月革命,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不可能的。”因为俄国革命证明了一种可能性,这为中国革命提供了历史参照。
马克思诉诸实践的“哲学世界化和世界哲学化”理想,是以“世界历史”为内在基础的,并非局限于“西欧各国”的狭隘地域性。因此,中国道路的选择并未“超出”马克思的理论预期,但它却不得不承受“路径依赖”所造成的命定性。可以说,中国道路既是马克思揭示的“世界历史”的一般逻辑所注定的选择,又是“亚细亚现象”所给出的“路径依赖”的结果。不理解这一点,就无从恰当地把握中国道路的全部实质。毛泽东曾说:“中国革命有中国革命的特点。苏联革命采取苏联当时的那种形式,有其不得不如此的原因。”所谓“不得不如此的原因”,就意味着特定历史条件所造成的“路径依赖”。马克思在给安年科夫的信(1846年12月28日)中写道:“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后来,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他更明确地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在此意义上,人的存在的确带有宿命的一面;但也正是因此才能凸显出人的存在的超越性。
中国道路的昭示意义在于,它已经在事实上“溢出”了现代性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极限。正如亨廷顿所说的:“[20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现代化理论极少讨论甚至不讨论现代社会的未来。它们认为西方的先进社会已经‘到此为止’。”在这里,历史“终结”了,它终结于现代性的典范。马克思说过:“经济学家……说现存的关系(资产阶级生产关系)是天然的……是不受时间影响的自然规律。这是应当永远支配社会的永恒规律。于是,以前是有历史的,现在再也没有历史了。”恩格斯也有相近的说法:经济学家们把自由竞争当作最高的历史成就加以颂扬。尽管早在20世纪40年代产生了“未来学”(futurology),据认为它是由德国社会学家弗莱希特海姆(Ossi P.Flechtheim)在美国提出来的。未来学研究的出现,意味着人们开始关注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可能性问题;但不得不承认,从总体上说它依旧是囿于“资产阶级的狭隘眼界”,所能提供的也不过是各式各样的改良方案罢了;因为它所研究的仅仅是在未来可见的范围内的预期,属于经验的可能性范畴,由此注定了其批判性是极其有限的。中国选择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事实本身,就是对“历史终结论”的证伪。
马克思晚年在给俄国革命家查苏利奇的回信,其用意之一就是回应人们以为的《资本论》的逻辑同俄国社会的独特性之间的“紧张”。所以,马克思强调自己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发生路径和机制只限于“西欧各国”。显然,马克思注重的是资本主义起源的地缘性色彩。晚近有学者仍旧提出质疑,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序言”中所说的“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这句话,“忽视了或排除了第三世界国家发展上不同的历史条件”。马克思此说果真忽视或抹杀了非西方国家的独特性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就是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虽然说过“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同时又强调“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这种“学习”并不是完全模仿并重演“工业较发达国家”的发展路径,不然所谓的“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就变得无的放矢了。
因此,我们对待市场经济须秉持历史的辩证法,即马克思所谓的“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亦即“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从历史的长时段看,市场经济只是一种“暂时的必然性”,而不是像“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所说的那种“永恒的必然性”。但是,这必须以承认市场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必要性为前提。
其实,马克思早已提示过:“如果取消货币(它象征地代表着商品经济及其制度安排——引者注),那么人们或者会倒退到生产的较低的阶段(和这一阶段相适应的,是起附带作用的物物交换),或者前进到更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交换价值已经不再是商品的首要规定,因为以交换价值为代表的一般劳动,不再表现为只是间接地取得共同性的私人劳动。”在马克思看来,“取消货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为地取消,一种是历史地取消。前者只能造成历史的倒退,即退回到马克思所批评的那种“粗陋的共产主义”;后者则依赖于商品货币关系本身的成熟,以达到自我扬弃和自我克服,这才是真实的历史进步。对社会主义的历史建构来说,资本主义乃是一种“必要的恶”。从历时性角度这不难理解,没有人像马克思那样以其历史主义的眼光肯定过资本主义的历史必要性;同样地,也没有人像马克思那样深刻地揭示过它的历史暂时性。从共时态角度说,资本主义又构成东方国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必要补充。马克思针对俄国,反复强调它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并存”,强调“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这意味着,资本主义作为制度安排是能够且应当被超越的,以避免它所带来的一切“波折”和“痛苦”,但这必须以移植和占有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积极的成果”为前提,借鉴并利用马克思所说的“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否则的话,要实现这种“跨越”就是不可能的。这已经为以往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所一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