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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有雨声

2022-03-07范明

雪莲 2022年1期
关键词:故乡生活

【作者简介】范明,湖北武汉人,现居深圳。作品见于《扬子江诗刊》《诗歌月刊》《湖南文学》《诗潮》《飞天》《诗林》《汉诗》《作品》等刊物。

1

安静地读书,感觉很好。

读书,并非一定要写点什么读书随想。有些书籍,只需静静地读,读自己喜欢的文字,做简要的摘录笔记,在细细地品味中,将它们缓缓地汇入心灵的河流。

这几天,我安静地读着《瓦尔登湖》。这本书是应该安静地去读的。它给我的感觉如大自然一样亲切、简朴和欢快。

亨利·戴维·梭罗(1817—1862),是美国著名作家,思想家。1854年出版了文学名著《瓦尔登湖》。此书是梭罗在瓦尔登湖畔两年又两个月的生活和思想记录,也是当代美国读者最多的散文经典,其回归本心,亲近自然的思想为美国乃至整个世界带来了清新之风。

今晚又略读了两篇。

在《闻籁》中,梭罗说:“有时候,我真舍不得把眼前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任何工作,不管是脑力工作,还是体力工作。我喜欢给自己的生活留出更多的空间。”在我理解,他的意思是停下手中的活,将自己完全置身于自然界之中,享受一片孤寂和宁静,呼吸着清新透爽的空气,纯粹地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在西方沉落,真切地感受到流光易逝。

梭罗认为,顺其自然的生活是非常平静的。“我的生活本身已成了我的娱乐,而且还历久弥新。它是一个多幕剧,没有结局。”不要被百无聊赖所困扰,“紧紧地跟随你的天赋,它会时时刻刻给你展示一个崭新的前景。”

梭罗的文字弹拨着快乐的节奏,让人如沐清风。

比如他在《离群索居》中谈到了孤独:“我发现,一天之中大部分时间独处,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有人作伴,就算是最好的伴儿,没多久也会感到厌倦、无聊。我爱独处,比孤独更好的伴儿,我从来还没有发现过。我们到了国外与人交往,大抵比呆在自己家里更加孤独。一个人在思考或者工作的时候,总是独个儿的,让他乐意在哪儿就在哪儿。孤独不能用一个人跟他的同伴们隔开多少英里来衡量。剑桥学院拥挤的小屋里,真正勤奋学习的学生,就像在沙漠里的游方者一样孤独。”

孤独是必要的。看似形单影孤,心却是满满的。

2

汪曾祺的一篇散文《“无事此静坐”》,甚为欣赏。

他写道:“静是一种气质,也是一种修养”,“唯静,才能观照万物,对于人间生活充满盎然的兴致”。于是,他养成了静坐的习惯,“每天早上泡一杯茶,点一支烟,坐在沙发里,坐一个多小时。虽是犹然独坐,然而浮想联翩。一些故人往事,一些声音、一些颜色、一些语言、一些细节,会逐渐在我的眼前清晰起来,生动起来。这样连续坐几个早晨,想得成熟了,就能落笔写出一点东西。我的一些小说散文,常得之于清晨的静坐之中。”

是否老来方能悟出的道理呢?平日里我们多心浮气躁,对于写作而言是大忌,求一时抒怀,欠深思熟虑,恐怕也难写出好的文章。

喜欢汪曾祺的文笔和意境,从容淡定,如行云流水,娓娓而谈,读起来很舒服。

静坐,“想一点事,读一点书,写一点文章”,不失为一种享受。

喜欢平实的语言,平实浅易的文风,因此,每每看到香艳华丽的词章就感到眩晕。张中行说“意多而言简是行文难到的境界”。深觉如此。

汪曾祺在《“揉面”——谈语言》中说到,使用语言,譬如揉面。“曾见一些青年同志写作,写一句,想一句。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语言往往是松的,散的,不成‘个儿’,没有咬劲”。他说,中国人写字讲究“行气”,一样的道理,写文章要讲究“文气”,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一个词,一个词;一句,一句,单独来看,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这味道来自于“痛痒相关,互相映带,才能姿势横生,气韵生动。”读他的《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就是这种感觉,文字没有华美的辞藻,平实,简约,流畅,似在谈家常,几近于白描的写法,却有一种“文气”贯穿始终,这“文气”就是浓浓的亲情。

3

董桥的文字有一种耐读的味道,就像一坛好酒,溢满香醇的气息。其文笔从容,幽默,有着书卷气,又不高高挂起,时而针砭时事。

读他的文章,我总会想起一副对联: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他很是欣赏文章如酒的人。比如他写的《文章似酒》一文,就阐明了这种观点。

平日里,我喜欢读些隽永的短文,对于那些“自以为是的滔滔雄辩”,也是不耐烦的。董桥所说的下笔“不惜削、删、减、缩”,“能在愚蠢的大时代里闪耀出智慧小火花的文人”,也是非常欣赏的。

保持一分清醒,固守静观的状态,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如此方可对于人世间的万般滋味,有一个客观的眼光,使人心怀平静且乐观豁达。

粗略读他的一篇《从中国文学的界说和种类想起》,对于文学的分类进行了一番梳理和思考,读后有所收获,其中有一段话说,“谈任何问题的文章,都应该写得‘生动’‘优秀’。武断点说,写文章不注意文字的优劣,根本不配写文章。说理也好,抒情也好,文章都要通达才行。这是起码的良心。”

我想,这应该是写作者的自觉。

前些日子为了鼓励孩子学习,我故意夸大了说:你现在是我的偶像。他感兴趣地问,为什么?我说,你现在学的功课我早就忘到后脑勺了,尤其是数学,于我像是天书。本来满以为凭着我的语文基础,对于他的作文会给予一些帮助,上次帮他修改看国庆阅兵式感想,还让我得意了一阵子。上周末,我又煞有介事地叫他把周记给我检查,他读我听,用语风趣,行文也算流畅,我也不知从何入手进行指导,不过还是板起面孔端起家长的架子,说思路要打开,要增加阅读量,丰富词汇等等。现在孩子的思维,不知我们能不能跟得上,我们往往凭着经验已经形成了一个思维的定势,对于赶新潮的文章,是否容易接受?但是,为文自有为文的规律,再怎么天马行空,还是觉得董桥说的有道理,任何問题的文章,都应该讲究文字的优劣,要做到通达。正如有人提出,中国汉语是最优美的语言,用汉语写作首先要写得生动和优秀,要给人以美的感受。

说到增加阅读量,学校有规定的书目让学生阅读,自不必让做家长的操心。但最近我倒是想对自己来一个阅读的拓展训练,不光老盯着文学不放,还应该扩大视野,对其他的知识和信息保持敏感。而且,真正的深度阅读,还应该远离喧哗,找到与自己趣味相投的书籍,这样才能做到读有所获。

真正爱书、读书的人,大有人在。像董桥,就写了《英伦日志半叶》《访书小录》《关于藏书》《谈谈谈书的事》等诸篇散文,雅得不行。不过,董桥在《访书小录》中谈到,“蓝姆有一篇散文谈书和谈看书,一开头先引了别人的一段话,说是一个人用心看一本书的内容,等于是用别人绞尽脑汁苦熬出来的东西娱乐自己;品质高尚、教养好的人,想来一定会比较喜欢享受自己思想心灵上的新芽幼苗。蓝姆赞叹别人可以完全不看书,但求尽量增长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他说,他自己则只会看书,老是不能够坐下来静静思考。这也足见爱书看书,其实是有其弊端的。”

我也时常听到有人会说,他从来不看书,这句话颇受怀疑。可能他想表达的是,他从不看没必要花时间看的书,而去选择一些经典阅读,看一些自己喜欢的、能获得思想的享受的书籍。

孩子读书要有点硬性的要求,因为他们正处于学习阶段;而成年人读书却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性。终生学习,看似像一句口号,却很实在。奥地利诗人里尔克曾说:“我是一个初学者,我不做别的,只有(不断地)开始,重新开始!”谦卑而纯真。

一个人的头脑需要不断地更新和进步,读书和思考,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4

很欣赏张爱玲“人生味”的说法:“在西方近人有这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当然实事不过是原料,我是对创作苛求,对原料非常爱好,并不是‘尊重事实’,是偏嗜它特有的一种韵味,其实也就是人生味。”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是写小说的天才。我一直以为写小说除了勤奋以外,天生是不是那块料也是关键的因素。她写的故事,日久弥新,其小说在技法上还是现实意义上,都堪称传奇。看似寫的都是过去年代的故事,然而其人物的心理特征,所揭示的社会问题,在当今也能找到缩影。这正是张爱玲的持久魅力所在。

刘川鄂的《传奇未完》书中说:“张爱玲写小说,不论‘有其本’,还是无其本,她总是把‘人生味’放在第一位的。米兰·昆德拉曾说,小说如果放弃了对人的探索,那就是小说的死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张爱玲是一个品位纯正的作家。探索人生,拷问灵魂,提示文明与人性的冲突是她在小说中孜孜以求的目标。”

小说的生命力在于,它所表现的主题,放在任何时代都有它存在的价值。而不是作为考古来研究。张爱玲就是这样一位作家。

张爱玲敏感于“特有的一种韵味”,而没有很好的悟性,文化修养,高超的驾驭能力,这种“特有的一种韵味”,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捕捉得到的。

读张爱玲的评传,她是个生活的弱者,“她缺乏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不会削苹果,不会补袜子,怕上理发店,怕见客,不会织毛衣,记不住家里汽车的号码。在一个房间里住了两年,始终不知电铃在何处。接连三个月坐黄包车去医院打针还是不认路……在待人接物方面有着惊人的愚笨。”

“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张爱玲这样苛刻地评价自己。刘川鄂却对此在文字中评说道:对于一般人而言,这自然是一个缺点,但对于作家艺术家来说,往往是充满艺术气质的体现。他们常常注重的是事物的意义而非结果。如同弗洛伊德所说,诗人、作家、艺术家往往与疯子怪人只有一纸之隔。

有人也说过我是个生活的弱者。因而,敏感着一些,也糊涂着一些。

5

中国艺术家认为,惟悟乃是当行,乃是本色。没有悟,一切都是空话。凝神遐想,妙悟自然,物我两忘,离形去智,才是达到艺术超越的根本途径。神宗有所谓“路逢剑客须呈剑,不是诗人莫献诗”的话,悟是根本的,没有智慧的悟,说得再多也是空话。“三十年来寻剑客,几回落叶又抽枝。”悟禅者,就是寻剑人。

“悟禅者,就是寻剑人”。这是一句很值得玩味的话。

艺术来源于生活。艺术的审美,提炼了现实生活的本质。站在高处看,人有七情六欲,世间总有烦恼丝,如何拥有“慧剑”之心,破除周遭烦恼,也在于一个“悟”字。

然而,并不是说要去念经打坐。民间俗语说“心静自然凉”,心灵有把智慧之剑,就能身在凡尘,心向明朗。

“艺术就是充满醉意的舞”,读此句,颇有意趣。“常”指日常,平常,常态,常规;“醉”非指因酒而醉,而是指性灵的沉醉,心性的超越。怀素说他的书法:“醉来信手两三行,醒来却书书不得。”醒时则不能,而醉却别有韵味。没有这“醉意”,便触不到灵动的思想,舞不出曼妙的音符。

为什么醒时则不能呢?在于心,因为醒时心灵束缚的东西太多了。“‘常’意味着心灵被理智、欲望、习惯包裹,这样的心灵‘下笔如有绳’,处处有束缚,点点凭心机,玩的是技巧,走的是前人的熟门熟路。无所不在的法,控制着人,如同对待一个奴隶。”“所以,艺术需要醉意,诗善醉”,只有在醉意朦胧中,才能沉醉痴迷,深心激荡,灵动跳跃,悠然自在,神游遐想,飘逸陶然,才能舞出真正的精神内核。“一点真心就是禅,些子微茫就是真。只要是本心所现,就是真,就是悟,就是禅,就是艺”,而此中醉意,当是为了“逃脱威胁真心的罗网”。

以上是朱良志在《曲院风荷》里《常中求醉》一节中讲解的大意。文中还引录了一段石涛的《画语录·变化章》,读来甚是畅快,“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天然授之也,我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看似张狂的气势,却是以燃烧肺腑之心进行艺术地创造,故而他的画“在纵肆中有天真,在狂逸中有烂漫”,实则达到了性灵的沉醉,心性的超越,一切都在随意中。

理解了艺术贵在真,贵在心灵突破“常”的束缚,才能在创作中自觉地寻求“醉意”,飞舞出自我的灵魂。即所谓“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也。

然而,这般“醉意”也是难求的啊。

6

有时候读几首诗歌,大家似乎推崇冷酷与丑陋现实的真实写照,却容易陷入现实的简单罗列,一味地表达漂泊的苦痛,但读的时候,只觉得在深深的疼痛之外,却不能给人以愉悦和温暖。有时,文学作品与时代息息相关,如果一件作品的内容正好迎合了这个时代,或者迎合了官方、部分读者群或文学批评家的某种需求,它就会被吹捧出来。这样的作品,是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总以为,在文字中表达深深的疼痛之外,一定要有一个或几个字跳出来,它们所传达的信息,就是阳光与温情。

《曲院风荷》一书中讲道:中国艺术和美学中,推崇冷之美,而这种“冷月”的境界,悠远、精澄、神秘、幽深。然而,在看似彻骨的冷寒,逼人的死寂,原来藏有一个温热的生命天地。这就是中国艺术挚爱的荒寒的冷世界。“冷世界”中的“温热的生命天地”。

当然,故作矫情地去粉饰美、雅和天真是可笑的,但是,以为在把令人不悦的真实呈现出来的同时,需要的是,正如梵高所说:“在一幅画中我想说一些像音乐一样令人安慰的东西”。

我极为偏爱弗罗斯特的有关论述。柳宗宣在《弗罗斯特的路》一文中写道:“他说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诗人。他认为现实主义有两种:一种是把大量带有脏土的土豆出示在人们面前,以表明那是真实的土豆;另一种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他说他倾向于第二种,在他看来,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净化生活。”

做人做文,就在于宁静中的净化,贵在朴素自然。

7

中国人向喜悠闲,这里面有很深的文化传统,是产生自一种经过了文学的熏陶和哲学的认可的气质。

林语堂在《悠闲生活之崇拜》一文中说:“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闲暇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现实社会中,享受悠闲的生活似乎是一种奢侈,很少有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即便是有,恐也难以静心。人们身不由己地在江湖中奔波劳碌,到了节假日好不容易有空外出旅游,也是跟着旅游团哄哄地走马观花,一路劳顿,身累,心也累,想寄情于山水,也没那闲情逸致了。

现代化的高度发达,都市文明的日益繁荣,也给一向喜欢悠闲的中国人以巨大的心理挑战。不过,中国人善于调节自己的生活情趣,这也是受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的熏陶使然。悠闲,在中国是很有磁场的,它根植在了每个人的内心底层。

在这繁嚣尘世学会享受悠闲的生活,很有必要。享受悠闲的生活是“须是有丰富的心灵,爱好简朴生活”“如果一个人真的要享受人生,人生是尽够他享受的。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

悠闲并不等于懒散。悠闲的真谛是深爱人生。在现实生活中,把悠闲的生活与忙碌的工作区分开来。悠闲时尽情享受自然的简朴的乐趣,而不要去想工作的事;忙碌时尽情享受工作的乐趣,却拥有宽怀达观的意识。这样甚好。

8

杜甫的诗句“感时花溅泪”成了千古绝唱,每当春天来临,尤其是春雨蒙蒙时节,眼看着花木凋落,这样的伤感总会萦绕心怀,一叹再叹。

读卞之琳的散文《成长》,第一句便是“种菊人为我在春天里培养秋天”,这个句子颇耐人寻味。春天的景象是欣欣然的,历经夏的如火如荼的考验,至秋天,虽是金黄遍地,硕果累累,不免熟得透了,透了之后,便被肃杀的秋风扫落叶一般,扫空一切,归于尘土,最后深埋在寒冬的冰冷里。人这一生,春天何其短暂,而夏天给了太多的负重,秋冬季节,萧条满目,令人戚戚然,无言以对。

此时,我被杜甫的诗句,被卞之琳的这篇散文所熏染,情绪顿然低落。正如卞之琳写的“花刚在发芽吐叶,就想到萎谢,真是太冷酷了,对自己。的确,这是没有出息的想头。”

这“没有出息的想头”,应该是可以的,它能让你感觉到光阴飞逝,时间的针秒不停止地向前,不会再回头。一如我们的岁月,我们的人生。

四月芳菲尽展,百花怒放,满园的春色使人心旷神怡,想来,没有一人不爱这生气勃勃的景象。一年之计在于春,每个人的心中都种下了希望的種子,在天地间阳光、空气、水分的滋养下,在人们满含的期待中,慢慢地生根发芽,吐出新绿,绽放花蕾,结出硕果。这当然是一个理想而如意的过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一过程并非都这么顺当。山有高低,路有宽窄,树有大小,花开有别,甚而是一朵不开的花,一棵不结果的树,一方穷山恶水,或是一条曲折百回的路。这世上,可遇而不可知、不可求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呢?可是,这些都不用去犹疑、徘徊和惧怕。不论路是宽是窄,太阳总是从东方升起,不论花期多么短暂,开得多么娇弱,但在开花的时候尽情吐艳,给人间带来芬芳,这是多么美好!山虽有高低,但心在青山,胸怀一览众山小的豪气;树虽有大小,但土壤的肥沃或贫瘠,都不会影响它们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在风雨沧桑中坚强站立。

春去秋来,世间万物,一派生机盎然,灵秀氤氲。这是自然存在的。顺着这自然的流向,春有春的烂漫与火热,秋有秋的成熟与淡泊。“在春天里培养秋天”,用现代的眼光,倒是有些超前意识,去除青春时期的盲目与浮躁,怀有素心,从容淡定,朝着既定的目标执着前行,只有这样,才能迎来秋天的金黄绚丽。

9

窗外有雨声。

凌晨醒来,听着这雨声,竟然没什么感觉。

不禁想起川端康成的《花未眠》:“自然的美是无限的,人感受到的美却是有限的”。

我们常常忽略了花未眠的存在。

画家雷诺阿说:只要有点进步,那就是进一步接近死亡。这是多么凄惨啊。他又说:我相信我还在进步。这是他临终前的话。米开朗基罗临终的话也是:事物好不容易如愿表现出来的时候,也就是死亡。川端康成先是把读者的情绪压抑着,让我们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

人生短暂,似水流年,正如花未眠,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花独自开放,美丽而哀伤。人生,说到底也是一曲美丽而哀伤的歌。

这种情绪似乎太沉闷了。如此沉闷,郁郁寡欢的,是为错。川端康成的本意是及时捕捉生命中的美。他谈及身边的事,重新感悟他的诸多第一次发现美的能力,比如一朵插花,一幅花画,小青铜像,一只小狗,一抹晚霞以及山之美等。他说:“自然总是美丽的。不过,有时候,这种美只是某些人看到罢了。”

那么,这凌晨的风应该也是美的。人生,应该也是美的。只是有时候缺乏用心发现而已。具有感受美的能力是愉悦的,所谓进步,也在于感受美的能力的进步。雷诺阿临终前说的“我相信我还在进步”,这是一种多么坦然的满足,而这种内心的坦然和满足,正因为他拥有一个时刻感受美的人生。

10

经常听人说,有祖坟的地方就是故乡,或母亲在哪儿,哪儿就是故乡。这些观点都有道理。人们对故乡的依恋是与生俱来的,它是我们来到人世间生命的初始,生命从故乡开始,从故乡出发。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论走到哪里,走得多远,故乡的山山水水、风土习俗、人文底蕴,已经深深地根植在了我们的血脉中。

约瑟夫·措德勒在他的一篇散文《故乡与远方》中写道,对他来讲,“存在着‘头脑故乡’和‘呼吸故乡’的区别。”所谓“呼吸故乡”,亦即我们的出生地,是安全、宁静和习惯,是熟悉的性格、语言、风俗和自然风光。所谓“头脑故乡”,“是指一个人寻找或选择的生存故乡,是人们靠自己的经验在朋友中确认自己位置的地方,不论是农村或是城市。在想法一样的人中间生活,灵魂的每一个细微动作都一起被朋友察觉,陌生感减少了,像是又回归家中:干完活在一起相聚,分享好奇、悲伤、愤怒和希望,或是为对方而高兴。”

在这里,约瑟夫·措德勒珍视的是友谊,是精神的愉悦相处。朋友之间的尊重和认可,一起分享快乐和悲伤,相互依赖为生存取暖,携手并肩朝着美好的希望前行。所以他说:“哪里有朋友,哪里就有故乡。”

这是很好的一种生存状态。大多离开故乡的人们,当孤身一人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奋斗的时候,总是要承受许多孤独、无助和无奈。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多么重要。这友谊形成了一个相互鼓励和扶持,相互激发热情与创造的气场,有了这个气场,走到哪里都不会觉得孤单。

通常我们把赖以生存,充满希望,实现自我,获得幸福感的地方,称为“第二故乡”。多数人都是在“第二故乡”努力地生活着。约瑟夫·措德勒说:“远方是愿望居住的空间”,因为向往远方更为广阔的空间,向往更加自由与美好的生活,人们毅然离开故乡的怀抱,初生牛犊不怕虎,去开辟一片新的天地。所以,应该可以说,哪里有愿望,哪里就有故乡。

其实,无论离开故乡与否,我们的内心都有向往美好的愿望,换句话说,我们的内心都有一个精神的故乡,这精神的故乡所体现的内涵,是对信念的坚守、对理想的追求、对社会的回报。

故乡的土地是根脉,是不竭的原动力;精神的故乡,是人们文明生活的印证。

11

范石湖有一篇诗作,题为《自晨至午,起居饮食皆以墙外人物之声为节,戏书四绝》,其中第二首,写实也写意:“菜市喧时窗透明,饼师叫后药煎成;闲居日出都无事,唯有开门扫地声。”董桥在评点此诗时说:“‘闲居’‘无事’,正是科技时代里人人都舍不得荒废的精神生活。”那么,搞文学创作的人,正是在紧张的工作与生活之余,舍不得荒废的精神生活。然而,文学创作却与“闲居”与“无事”不能等同,它是另一种生活方式。一个有文学抱负的人,不仅仅是把写作当作业余爱好,它是一种理想,一种追求,并且专心致志地投入,甘愿去花费时间与精力。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秘鲁作家略萨,在谈及他的创作时说:“小说在时间里进行,而时间是无限的。”把这个意义延伸开来,我们在阅读和写作的过程中,获得的时间仿佛也是无限的。

12

地球的心脏总在沉稳地跳动,均匀,有力,无论花开花落,云卷云舒。近来,我感到我的心脏会猛地搏动一下。不知是否有了颗残缺的心脏?

地球是很有定力的。而我,需要这样的定力。塞尚說他自己“每一天都在进步,虽然非常缓慢。”相信,你会在一段时间,对于写作,或者阅读,产生了厌倦。这段时间,也许正是你最为苦恼的时候。林语堂曾说:“倦则搁笔”,不必强求,只需耐心等待,你真正的声音出现。

13

如何“看”事物,读里尔克的评传,受到了一些启迪。这里所谓的“看”,是看见超越事物之外的“另一种真实”。而有这种“看”的本领,非一日之功,这里所讲的是属于艺术的层面了。

里尔克表白道:“无边的心志,在任何向度上不再有极限,以直达一个最纯粹的内在可能性”,我想,这是否正是艺术家们所追求的“更大的自由”?里尔克还说,多义是诗的命根子。通过单纯的诗句达到了一种复合的结构。

14

在南方的秋季,许是读书和写作的良好时期。比如清晨,还没有充沛的阳光探着脑袋的诱惑,也少听见窗外的小鸟在树枝上的啁啾呢喃。偶或绵绵的秋雨发出轻柔的碎响如一曲悠悠的音乐,舒缓而飘渺。此时,秋水明澈,心如静水,远处街面上传来的嘈杂声,也是可以听而不闻的。如果大脑进入到读书与写作里去,被奇妙的文字所牵引,整个身心好像暂且不属于自己,就连时间也仿佛停滞不前了。

在我们生活的周围,有许多人爱读书,读好书,利用每天有限的闲暇时间,捧书阅读,或者沉潜创作。我认为,这是现代人文明、优雅的生活方式,一种生命存在的良好状态。

读书无止境,写作亦然,就好像在生活中我们在慢慢打磨着什么东西,比如岁月、时光、思维、人生。在我们日渐成熟的目光里,读书与写作,除了是一个愉悦的过程外,还有在许多文字背后所能感知和领悟到的,某种灵动而神秘的存在和光泽,这自然万象的欢乐的生机,即使是在那些一时烦闷或痛苦的心灵里,也总是跳跃着的希望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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