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家暴必须“多管齐下”
2022-03-04徐晓民
徐晓民
家暴不可容忍!
网上的视频虽然模糊不清,但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的“啪啪”声还是刺耳地传来,就像有深仇大恨似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妻子身上,他的妻子挨了这么多、这么长时间的暴击,早已步伐踉跄,毫无抵抗之力。但如此对女性施暴,且不管起因如何,是对女性尊严的粗暴践踏,是对女性权益的无理蔑视。他在妻子怀孕的时候打妻子,妻子坐月子的时候也打妻子。他的暴行既突破了道德底线,也突破了法律底线。
这样典型的大男子主义心态还残存在一些男性头脑里。在王鹏飞看来,妻子是他的“私有物品”,他可以说打就打,对妻子没有丝毫的尊重。现在,女性早已是“半边天”了,她们不但与男性拥有同样工作的权利,也拥有同样的人格尊严。
还需要说明的是,这场家暴是在两岁女儿的面前发生的,可想而知,对女儿的心灵会造成怎样的伤害!而且,王鹏飞的母亲就在现场。按照相关规定,他的母亲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有权阻止,也有责任阻止,但她只是拉扯儿子两下,然后就抱着孩子袖手旁观。围观心态助长了家暴的嚣张气焰,社会上许多人对家暴的无视,是家暴如此猖獗的潜在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公权力有权也有责任介入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有多种形式,像这样殴打妻子是家庭暴力,对妻子冷淡也是暴力,王鹏飞对两岁多的女儿吼叫,让女儿去死,这也是暴力。在这场家庭暴力中,不仅妻子是受害者,目睹家庭暴力的女兒也是受害者,是无形的受害者。这些无形受害者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正在引起越来越多有识之士的关注。
有人说,这就是家务事,单位凭什么介入?但“清官难断家务事”,早已不合时宜。必须明确,这已不是家务事,是事关干部的道德品行、家风问题!是具有严重危害的社会问题!法律问题!公司纪委该管,妇联该管,司法机关也该管!公权力有干预家庭暴力的责任。有的是从严格党纪角度介入,有的是从妇女娘家人的角度参与,有的是从司法角度介入。该公司已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王鹏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其一切职务。公司还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同时,王鹏飞也被警方处以5日拘留。形成共同谴责家暴的社会氛围,是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正义大厦的基石之一。
女性不能容忍家暴,一味地忍让只能让施暴方更加肆无忌惮,从而带来更大的屈辱。只有被施暴者和社会大众坚决反对家暴,让那些施暴者受到法律惩处,该治安处罚的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才能让每个家庭都构建起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基石。请女性朋友们记住,你们的背后,有娘家妇联,有司法部门,有广大人民群众。因为女性权益,是共和国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