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指代的作用
2022-03-03张娟娟
张娟娟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中世纪是逻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逻辑学家们研究了关于逻辑的一系列问题,诸如不可解命题、指代问题、模态命题与非模态命题等等,形成了一些重要的逻辑学理论。指代理论是中世纪独具特色的理论,“不仅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没有这个理论,而且后来的传统逻辑也没有吸收它”[1]序3。威廉·奥卡姆是中世纪晚期著名的逻辑学家,他被誉为“中世纪逻辑学家中的出类拔萃之辈”[2]173,《逻辑大全》是奥卡姆重要的逻辑学著作,奥卡姆的指代理论是中世纪指代理论中颇具代表性的理论。奥卡姆在《逻辑大全》上篇词项理论部分对指代做出了详尽的说明,提出著名的指代理论。指代理论是讨论命题中的词项与其所指对象间关系的理论,在这一理论中,中世纪的逻辑学家们说明了命题中的词项以什么样的规则标准代表其所指对象。我们在清楚地把握指代理论①的基础上不禁要问:指代有什么作用?
中世纪指代理论受到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概括来讲,西方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来探讨指代的作用。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指代的作用是在命题中精确地使用概念、语词,避免诡辩;另一方面,中世纪逻辑学家们提出指代理论的目的是解释命题真值条件。例如,中世纪逻辑问题研究专家P.V.斯贝德指出中世纪逻辑学家凭借指代给出句子真值条件的明确解释[3]207;欧内斯特也认为基于指代理论制定真值条件理论[4]23;N.克莱茨曼等人在1982年出版的《剑桥中世纪哲学史》中探讨了中世纪的词项理论,也同样认为有些学者基于指代理论构建了直言命题的真值条件理论[2]193。西方学者对于中世纪逻辑理论的研究成果已有许多,然而中国学者对中世纪逻辑学理论仅是零散地有一些论述②,对于指代的作用的探讨不够系统。下面我们以奥卡姆的逻辑理论为代表系统论述指代的作用,明确指出指代对把握命题真值起到基础性作用。
一、指代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
指代是词项的一种性质,并且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奥卡姆在《逻辑大全》中给出的定义是:“指代被说成是一种替代。这样,当一个词项在一个命题中以某种方式代表某个东西,使得我们用这个词项表示这个东西,并且这个词项或(如果它在间接格)它的主格真谓述这个东西(或那个指这个东西的代词)时,这个词项就指代这个东西;或者至少当接受这个词的意义时,情况是这样。”[1]184可以看出,奥卡姆在给出指代定义时,已经明确指出指代作为一个词项的性质在起作用时,词项要作为命题的一部分,指代是词项在一个命题中使用时才具有的性质。中世纪许多逻辑学家都论述了指代,把指代作为词项的一种性质,但是并不是每一位中世纪的逻辑学家都指出指代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例如,西班牙的彼得指出:“指代是接受一个名词用来指示某物。”[5]3他对指代做出划分,将指代分为普通指代和分离指代,普通指代是通过一个普通词项,如“人”“动物”这样的词项完成的;分离指代是通过分离的词项,如“苏格拉底”,或普通词项加一个指示代词完成的,如“这个人”等。彼得无论是对指代的定义还是对指代的划分,他都没有明确地说明指代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奥卡姆明确指出指代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并且说明了不仅命题中的主项有指代的性质,而且命题中的谓项也有指代的性质。
命题中的主项有指代的性质。“一个主项是一个命题的一部分,它在连项前面并且由其他某种东西谓述它”[1]83。我们列举奥卡姆对恰当指代的划分来说明主项有指代的性质。奥卡姆在对指代进行划分时,将恰当指代分为人称指代、简单指代和实质指代。当一个词项指代它最初所意谓的东西时,有人称指代,在命题“人是动物”中的“人”意谓人本身,词项“人”有人称指代;当一个词项指代心灵的意向,同时这种意向不是这个词项专门所意谓的东西,并且这个词项不是有意义地起作用时,有简单指代,在命题“人是种”中的“人”指代的心灵的意向是种,但是“人”这个词项本身不意谓这种意向,因此词项“人”有简单的指代;当一个词项不是有意义的指代,而是指代一个说出的词或写下的词时,有实质指代,在“‘人’是两撇”中的“人”指代一个写下的词,词项“人”有实质指代。可以看出,在“人是动物”“人是种”和“‘人’是两撇”这三个命题中,由于主项“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代表不同的东西,因此命题中主项具有不同的指代。
命题中的谓项是否有指代的性质?在明确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什么是命题的谓项。“谓项是命题中跟在连项后面的部分”[1]83。例如,“人是动物”中的“动物”是谓项,有指代的性质。需要指出的是,“人是动物”这个命题与“‘动物’谓述‘人’”这个命题是不同的,因为在“‘动物’谓述‘人’”这个命题中,“动物”用作主项而不是用作谓项。奥卡姆指出由“是”表达的是一种产生的行为,因为它产生了一种东西对另一种东西的谓述,而由诸如“谓述”这样的词项表达的是一种意谓的行为。产生的行为和意谓的行为不能混淆。我们在说“‘动物’谓述‘人’”时,词项“动物”实际上没有真正谓述“人”,而是“动物”谓述“人”的这种行为被意谓了,在“‘动物’谓述‘人’”这个命题中,“动物”用作主项,“人”用作“谓项”。
对于命题中的谓项是否有指代的性质这一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奥卡姆明确表示“凡可以成为一个命题的主项或谓项的东西都指代”[1]184。奥卡姆清楚地说明,命题中不仅主项有指代,而且谓项也有指代。但是有的学者对于命题中的谓项有指代的论述就显得含混不清。文森特·费雷尔指出:“指代是命题中与谓项相关的主项的性质。并且指代被说成是主项的性质……因为每一个主项指代,仅仅是主项指代,并且总是主项指代。”③文森特·费雷尔列举了“人是动物”“人是种”这两个命题论证说,没有与谓项的关系就没有指代,主项的指代是通过谓项被认知。的确,如果没有“动物”“种”这两个谓项,我们并不知道主项“人”所具有的指代,但是,我们并不能依据主项的指代是通过谓项被认知的,就说仅仅主项有指代而谓项没有指代。相反,这恰恰说明了指代是对于命题中的一个词项来说的,而不是单纯的对一个词项本身来说的。
主项和谓项都是直言命题的构成要素,因此判定命题中词项具有什么形式的指代,当然是要以命题中的其他词项为依据的。命题中不仅主项有指代,而且谓项也有指代,并且谓项有什么形式的指代也是依据主项而进行判定的。“如果指代词项是谓项,它就指代主项被断定为是其主项的那个东西(或这个名所命名的那个东西)”[1]184。例如,在命题“姚明是运动员”中,谓项“运动员”指代作为运动员的个体对象,如果除了姚明之外,任何东西都不是运动员,那么谓项“运动员”就只指代姚明。在命题“人是动物”中,“动物”有人称确切的指代,指代的是作为动物的个体对象。在命题“‘动物’谓述‘人’”中,谓项“人”具有实质指代,指代的是一个说出的词或写下的词。因此,命题中主项和谓项都有指代,而且命题中词项具有什么形式的指代是通过命题中的词项判定的。
有时命题中词项的部分也可以有指代的性质。奥卡姆在《逻辑大全》中,探讨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我答应给你一匹马”。在命题中, “马”这个词项不是一个端项而是端项的一部分,命题“我答应给你一匹马”的谓项应该是“答应给你一匹马”,而“马”只是这个谓项的一部分。严格地说,命题的端项有指代的性质,而命题的端项的部分是没有指代性质的。但是,奥卡姆扩展了这一用法,指出“马”作为命题的端项可以有仅仅模糊的指代,命题可以通过一个析取谓项降至特殊的东西,这样“我答应给你一匹马;所以,我答应你这匹马或那匹马或……(如此等等对所有相关的特殊的东西,不仅包括现在的马而且包括将来的马)”。因为“答应”是一个将来时动词,奥卡姆指出这类动词得到一种力量,可以断定把普通词项置于端项一边的某个命题将是或应该是真的,而不能断定某个把普通词项下包含的特殊词项置于谓项一边的单称命题将是真的。也就是说,我们从“我答应给你一匹马”降至“我答应给你这匹马或我答应给你那匹马或……(所有相关的特殊的东西)”,这将是无效的,因为“马”没有确切的指代而是仅仅有模糊的指代。“普遍地说,普通词若是跟在这类相关的动词后面而且只是端项的一部分,就总是有仅仅模糊的人称指代,没有确切的指代”[1]208。
由此看出,奥卡姆不仅指出命题中的主项和谓项具有指代性质,而且扩展了这一用法,进一步分析了命题中主项和谓项的部分具有指代的性质,也就是说,奥卡姆对命题中词项的指代性质做出了详尽的论述。奥卡姆在词项理论篇的最后论述指代,然后才开启新的一篇——命题篇转入对命题的论述,这绝不是一个随意的安排,而是在对词项的指代性质清楚说明的基础上,告诉人们如何判定命题的真值。
二、指代是判定直言命题真值的基础
奥卡姆在《逻辑大全》的命题篇中给出了命题的一般分类,一种方法是将命题分为直言命题和假言命题。直言命题有主项、谓项和连项,并且本身只含有一个这样的命题。假言命题是一个由多个直言命题构成的命题。假言命题分为五种:合取的、析取的、条件的、因果的和时间的。然后,奥卡姆对直言命题中各种命题的真所要求的条件逐一做出说明。
第一,单称命题。奥卡姆指出单称命题是命题的主项为某物的专名或一个指示代词,或一个带普通词项的指示代词的命题,如“姚明是篮球运动员”“这是书”或“这个人是动物”。
对于一个与几个命题不等价的单称命题的真来说,并不要求主项和谓项是实际同一的,或者谓项实际上在主项之中,或者它实际上是主项固有的,或者谓项与心灵之外的主项本身结合在一起。这样,对于“这是一个天使”的真来说,并不要求“天使”这个普通词项与作为主项提出的东西实际同一,也不要求它实际上在主项之中或者在任何这类事物之中。相反,充分和必要的条件是主项和谓项指代相同的东西。因此,如果在“这是一个天使”中主项和谓项指代相同的东西,那么这个命题将是真的[1]235。
由上面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奥卡姆给出的一个单称命题的真所要求的条件是:主项和谓项指代的东西是相同的。也就是说,我们在判定一个单称命题的真值之前,必须知道这个单称命题的主项和谓项所指代的对象,如果指代对象相同,命题为真;如果指代对象不同,那么命题为假。我们是通过命题中词项指代的对象来判定命题的真,而不是通过主项所指一个对象与谓项普通词项所指的全部对象同一来判定命题的真值,更不是通过主项和谓项两个词项是否相同来判定命题的真值。所以,奥卡姆说:“这样,断定的并不是这一事物有天使性或者天使性是在它之中——或任何这类事物。相反,断定的是这一事物真是一个天使——确实,断定的不是这一事物是谓项,而是这一事物是谓项指代的那个东西。”[1]235
以上奥卡姆已经清楚地说明,判定一个单称命题的真所要求的条件,可以说,如果不能清楚地把握命题中词项的指代对象,我们就不能判定单称命题的真值。单称命题“s1是p”为真的条件是s1所指代的对象x1和p所指代的对象x2相同,x1和x2是命题主项和谓项所指代的对象,当x1=x2时,单称命题“s1是p”为真。因此,明确命题中词项的指代对象是我们判定单称命题真值的基础。
第二,特称命题和不定命题。奥卡姆在对命题进行划分时,指出一个特称命题是一个有特称记号确定的普通词项,如“有的人是动物”;不定命题的主项是一个既不带全称记号又不带特称记号的普通词项,如“一个人是动物”。但是,“如果一个命题只有在其主项人称指代时才被称为不定的或特称的,那么一个不定命题和一个特称命题总是可以互相交换的。……而且对于这样的命题的真来说,如果命题是肯定的并且谓项没有加全称符号,那么主项和谓项指代某个相同的事物就足够了……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的任何单个事物的真对于这样一个命题的真都是充分的”[1]241。对于命题“s是p”来说,如果主项s是人称指代,那么“s是p”既可以表示一个特称命题又可以表示一个不定命题,而对于“s是p”为真的条件是,它的某一单称命题诸如“s1是p”的真是“s是p”为真的充分条件。在“s1是p”中s1所指代的对象x1和p所指代的对象x2相同,x1和x2是命题中主项和谓项所指代的对象,当x1=x2时,特称命题或不定命题“s是p”为真。
“一个特称命题和一个不定命题并非总是可互相交换的。当不定命题的主项简单指代而特称命题的主项人称指代的时候,就产生这样的情况”[1]243。奥卡姆列举了这样两个命题来说明这一问题,即“人是种”和“有的人是种”。在命题“人是种”中,词项“人”是简单指代;但在“有的人是种”中,词项“人”只能是人称指代,这是因为“人”前面加了“有的”这个特称符号。因此,“人是种”是不定命题,“有的人是种”是特称命题,这两个命题不能交换使用。而后奥卡姆指出这样的命题的真的充分条件是:“如果命题是肯定的,那么主项和谓项指代相同的东西。……单称命题的真的充分条件在这里也是充分条件。”[1]243因此,不管特称命题和不定命题是否可以互换使用,它们为真的充分条件依然是主项和谓项指代对象的相同,或者就把特称命题和不定命题为真的条件归结为它的单称命题为真的条件,这样又一次说明了指代是我们判定特称命题和不定命题真值的基础。
第三,全称命题。主项是由全称符号确定的普通词项的命题就是全称命题,如“所有人是动物”。“对于这样的全称命题的真来说,并不要求主项和谓项实际上是相同的东西,而是要求谓项指代主项指代的所有那些东西,从而真地谓述它们。……一般的说法是,对这样的一个全称命题的真而言,充分条件是其个体各个是真的”[1]246。可以看出,全称命题“所有s是p”为真的条件并不是主项和谓项是相同的词项,而是谓项p指代主项s所指代的那些东西,也就是说,主项s所指代的所有对象x1、x2……谓项p都指代。一般说来,全称命题“所有s是p”为真的充分条件是它的个体各个是真的,即它的所有单称命题诸如“s1是p”“s2是p”……各个是真的。那么全称命题为真的条件可以归结为它的所有单称命题为真的条件,依然是主项和谓项所指代的对象相同。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判定一个全称命题时,命题的主项所指代的对象未必出现。当遇到一个主项没有现存的所指的全称命题时,奥卡姆的处理办法是将这样一个直言命题转化为一个假言命题,如将“所有人是动物”=“如果他(她)是人,那么他(她)是动物”④。由此,当我们在面对此类命题时,就不必指出命题中主项所指代的对象,即使此时并不存在一个人,这个命题也可以判定为真。因此,当判定一个全称命题时,奥卡姆并没有强调主项所指必须存在,奥卡姆通过将直言命题转化为假言命题的方法判定全称命题的真值,即将全称命题的真值归为由两个单称命题构成的假言命题的真值。当判定全称命题时,命题的主项没有现存所指代的对象,全称命题“所有s是p”为真的充分条件是假言命题“如果x是s,x是p”,其中x表示任一对象,只要x、s和p所指代的对象相同,那么“所有s是p”为真。因此,当判定一个全称命题时,不论主项所指代对象是否出现,指代是判定全称命题为真的基础。
以上我们探讨了指代在判定单称命题、特称命题、不定命题和全称命题这些直言命题的真值时所起的基础作用,但是我们论述的都是命题肯定的情况,并没有考虑含有否定词项命题的情况。接下来,我们要看一看指代对于判定含有否定词项命题的真所起的作用。
第四,含有否定词项的命题。前面我们已经提到,奥卡姆将命题分为直言命题和假言命题,假言命题分为五种:合取的、析取的、条件的、因果的和时间的,它们分别是由“并且”“或者”“如果”“由于”和“某个时间副词”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直言命题而构成的。可以看出,奥卡姆并没有将含有否定词项的命题归为假言命题,也就是说,含有否定词项的直言命题是具有直言形式的命题。否定词“不”“非”“并非”等既可以修饰命题中的一个词项,又可以修饰整个命题,而且由否定词修饰直言命题中的某个词项而得到的命题,或者由否定词修饰整个直言命题后所得到的命题依然是直言命题。例如,在“一头驴是一个非人”中,否定词“非”修饰命题中的词项“人”,“非人”可以看作一个普通词项指代许多东西,表示“某种不是人的东西”;又比如,在“并非所有人是动物”中“并非”修饰整个命题“所有人是动物”,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有的人不是动物”,“一头驴是一个非人”和“并非所有人是动物”都是直言命题。但是,对于含有否定词项的命题诸如“一头驴是一个非人”,奥卡姆指出这样的命题形式上是直言的但等价于假言的命题,“‘一头驴是一个非人’等价于‘一头驴是某种东西并且一头驴不是一个人’”[1]270。可以看出,奥卡姆把这个含有否定词项的命题归结为一个特称肯定命题和一个特称否定命题的合取,这个命题的真是通过一个特称肯定命题的真和一个特称否定命题的真来判定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奥卡姆在探讨诸如“一头驴是一个非人”和“一个白人是非人”这样的命题时,给出了判定一个命题为真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明确词项指代的是什么,也就是说,在判定命题为真之前首先要预设词项所指代的对象存在。“假定没有人是白的,就可以表明‘一个白人是人’和‘一个白人是非人’都不是真的。因为如果‘一个白人是非人’是真的,那么由于它是肯定的,因此必须是主项指代某种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问:它指代什么?既不指代一个说出的词,也不指代一个概念,因为它是有意义的指代,而不是实质地或简单地指代。因此,它指代其他某种东西。所以,‘白人’这个词项如果有意义地理解就会谓述一个代词,这个代词指它所指代的那个东西。结果,‘这是一个白人’就会是真的,而这显然是假的”[1]272。因此,当奥卡姆判定“一个吐火女怪是非人”为假时,我们也就不足为奇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白人是人”和“一个白人是非人”都是肯定命题,虽然“一个白人是非人”含有否定词“非”,这个命题依然是肯定命题,由此得到,如果主项所指代的对象不存在,那么肯定命题为假。但是,对于一个否定命题而言,如果主项不指代任何东西,那么否定命题为真。
对于全称否定命题和特称否定命题的真,奥卡姆又是如何判定的呢?在论述特称命题时,奥卡姆指出,“如果这样的命题是否定的,那么就要求主项和谓项不指代所有相同的事物。实际上这里要求要么主项不指代任何东西,要么它指代谓项不指代的某种东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它的任何单个事物的真对于这样一个命题的真都是充分的”[1]241。也就是说,对于“有s不是p”为真的条件是:或者主项s不指代任何东西;或者s所指代的对象x1和p所指代的对象x2不相同。x1和x2是命题中主项和谓项所指代的对象,当x1≠x2时,特称否定命题“有s不是p”为真。并且,它的某一单称命题诸如“有s1不是p”的真是“有s不是p”为真的充分条件。可以看出,特称否定命题为真的充分条件是主项和谓项指代对象的不相同。由于特称命题和全称命题为真的条件都可以归结为它的单称命题为真的条件,在这里对于全称否定命题为真的条件,不多赘言。由上观之,指代是我们判定含有否定词命题的真值的基础。
第五,过去时和将来时的命题。前面我们通过指代所判定的命题主要是现在时的命题,下面我们重点探讨指代对于过去时和将来时的命题所起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过去时和将来时的命题,奥卡姆指出:“如果命题是肯定的,就要求处于合适形式的谓项,即这同一个谓项,(借助一个时态适宜的动词)真谓述主项所指代的东西。这样就要求,在一个命题中,如果谓项谓述一个恰恰指谓主项指代的东西的代词,那么这个命题就在过去某个时候是真的(如果这个命题是过去时)或将在某个时候是真的(如果这个命题是将来时)。”[1]256可以看出,对于过去时和将来时的肯定命题的判定,已经不再像现在时的命题那样简单,仅仅要求命题中主项和谓项指代的对象都相同,而是将原命题的主项变为主项所指代东西的代词,并且要求谓项谓述这个代词。而且,“为了使这样一个命题是真的,谓项——无论是借助一个过去时动词还是借助一个将来时动词——真谓述的东西是主项所指代的东西,这是不够的。实际上这里要求的是,这个谓项真谓述的东西是主项借助这样一个命题的断定的方式所指代的”[1]257。也就是说,我们判定“s过去(将来)是p”仅仅依据“s是p”过去或现在是真的,这是不够的,而应该将“s过去(将来)是p”转化为“这是p”,如果“这”指代s现在所指代的对象并且“这是p”过去(将来)是真的,那么命题“s过去(将来)是p”是真的。例如,“一个男孩将是一个老头”是真的,我们不能依据“一个男孩是一个老头”将来是真的来判定原命题的真,因为“一个男孩是一个老头”永远是假的,而应该将“一个男孩将是一个老头”转化为“这是一个老头”,如果“这”指代现在是一个男孩子的人并且“这是一个老头”将来是真的,从而判定“一个男孩子将是一个老头”是真的。可以看出,过去时和将来时的命题的判定较之现在时命题的判定更加复杂,我们要依据命题的断定方式明确主项所指代的对象,从而把握命题的真。
第六,指代对于判定模态命题真值的基础作用。奥卡姆将模态命题分为带格式的和没有格式的。“例如,借助‘每个人是动物是必然的’,则‘必然’这个模式真谓述‘每个人是动物’这个命题,这个命题的格式是‘that每个人是动物’。因为当命题的词项处于直接宾语而动词处于不定式时,某种东西就被称为命题的格式”[1]259-260。带格式的模态命题是模态词作用于一个命题整体,如“每个真命题是真的是必然的”;没有格式的模态命题是模态词作用于命题的主项或对象,如“每个真命题必然是真的”⑤。带格式的模态解释和没有格式的模态解释对于同一个命题将导致不同的值。对于带格式的模态命题的真,如“每个真命题是真的是必然的”这样的命题的真,只要知道这样的情况所要求的东西就足够了:有的命题是必然的,有的命题是或然的,或真的,或不可能的等。因此,“每个真命题是真的是必然的”是真的。但是,没有格式的模态命题就不同了,“对于这样的命题的真而言,要求处于合适形式的谓项属于主项所指代的东西,或属于一个代词,这个代词指主项所指代的东西。这样就要求,这样命题中表达的模式真谓述一个非模态命题,在这个非模态命题中,同一个谓项谓述一个主项所指代的东西的指示代词——正如在探讨过去时和将来时命题时解释的那样”[1]262。也就是说,对于命题“s必然是p”的真来说,要求“这是p”“那是p”……都是必然的,其中“这”“那”指代主项s所指代的对象。例如,如果“每个真命题是必然真的”是真的,要求谓项“真的”谓述主项“真命题”所指代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以下各个命题是必然的:“这是真的”“那是真的”……是必然的,但是,由于在命题“这是真的”中主项指代的是某个东西,某个命题的真不是必然的而是偶然的,因此“每个真命题是必然真的”当然是假的。可以看出,奥卡姆是通过将命题中的主项转化为“这”“那”这些指示代词,这些指示代词指代主项所指代的对象,依据“这是p”是必然的、“那是p”是必然的……的真来判定“s必然是p”的真,从而区别带格式的模态命题和没有格式的模态命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指代是命题中词项的一种性质,指代是判定直言命题真值的基础。由于奥卡姆认为假言命题的真值也是依据直言命题的真值而最终判定的,因此可以说,指代是用来判定命题真值的基础。奥卡姆在判定命题真值时之所以要突出指代的作用,是因为谓词是对命题描述性的表达,命题中单纯的谓词表达不能判定命题的真值,只有引入量词,将量词域中的个体对象与谓词表达相匹配,才能获得对命题真值的认识。但是在中世纪,由于技术的局限,逻辑学家们没有达到现代逻辑的高度,他们运用自然语言提出指代理论,突出指代的作用,目的是为了获得对命题真值的认识。按照奥卡姆的观点,明确命题中词项指代的个体对象,将主项指代对象与谓项指代对象相匹配,从而判定命题的真值。指代理论是中世纪逻辑学取得的巨大成就,奥卡姆的指代理论闪耀着现代逻辑量词理论思想的光辉。
注释:
① 张娟娟《中世纪指代理论》,见《哲学研究》2008年第6期第114-119页。
② 张家龙《中世纪对逻辑的贡献》,载江天骥主编《西方逻辑史研究》,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王路《中世纪的词项理论》,载《哲学译丛》1997年第1期;杨百顺《比较逻辑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宋文坚《西方形式逻辑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胡龙彪《中世纪逻辑、语言与意义理论》,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该书是迄今为止对中世纪逻辑研究较系统的文本,但该书没有对指代的作用做专门研究。
③ 转引自Alexander Broadie,1993,IntroductiontoMedievalLogic, Oxford: Clarendon Press. p34。
④ Ockham:Summa Logicae Ⅲ2,cap.5(Bologna edition 1498),转引自L.M.De.RijK:1971.The Development of Suppositio naturalis in Mediaeval LogicⅡ,Vivarium 9,p52。
⑤ 带格式的模态命题和没有格式的模态命题的划分事实上就是中世纪对从言模态和从物模态的划分。而且在这里我们只列举了模态词为“必然”的模态命题,依据奥卡姆的观点,模态词除了必然、可能、或然、不可能外,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