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与恶的交织
2022-03-03薛津
摘要:《烈日灼心》是导演曹保平的代表作,影片讲述了兄弟三人因七年前参与一桩灭门案件而隐姓埋名、各自救赎,最终水落石出各自了结的故事。《诗学》是亚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他在书中创造了一套系统的悲剧理论,本文将结合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从情节、性格、思想三个方面解读电影《烈日灼心》的悲剧性,并剖析其善恶交织、人性复杂的主题。
关键词:《烈日灼心》,亚里士多德,悲剧色彩,救赎
《烈日灼心》是导演曹保平的作品,是近年来国产犯罪悬疑片中的代表作,该影片获得了第18届上海国际电影节最佳导演奖和最佳男演员奖等多项荣誉。影片根据须一瓜小说《太阳黑子》改编,讲述了因七年前参与一桩灭门案件而隐姓埋名、各自赎罪的三兄弟背负着罪恶与恐惧默默生活,最终水落石出各自了结的故事。
《诗学》是亚里士多德的美学著作,是欧洲美学史的滥觞之作。在《诗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对悲剧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并创造了一套系统的悲剧理论,这对西方乃至世界文艺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诗学》第六章中,亚里士多德将悲剧成分划分为六个,分别是: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下文将从情节、性格、思想三个方面对电影《烈日灼心》进行解读。
一、悲剧性情节
“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悲剧中的情节要具有整一性,因果叙事链条必须严谨,“突转”和“发现”是情节发展的自然结果。
“发现”,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影片中的发现是警官伊谷春跟随妹妹小夏来到辛小丰和杨自道的住所,从一直监听辛杨二人的房东那里发现他们的谈话记录,一切谜底揭开,三兄弟确实参与了七年前的水库灭门案。但‘发现’与‘突转’应出自情节本身的构合,如此方能表明它们是前事的必然或可然的结果。为了这一发现,影片中早有多处铺垫。辛小丰随手用烟头磨指纹的习惯,当伊谷春向辛小丰提起七年前水库灭门案件时小丰的惊慌。杨自道被乘客勒索却不向身旁询问的伊警官求助,见义勇为身负重伤却不敢去医院,明明喜欢小夏却不敢爱。渔排上装疯卖傻的陈比觉,以及跟三兄弟并无血缘关系的女儿“尾巴”。观众很难不把兄弟三人和影片开头七年前的案件联系起来。这多处铺垫,使得从房东监听本上的发现显得合情合理。
“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影片中最大的突转发生在影片的结尾,辛小丰、杨自道服刑后,本以为七年前的案件落下帷幕,但“第四人”的落网,推翻了之前所有的判断,他才是水库灭门案的真凶。这一突转出人意料又合情合理,影片开头已经有所暗示。影片一开始闪回式的叙述零零散散,但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兄弟三人从受害者家中匆匆逃离,在水库旁有东西坠入水中,并且伊警官从师傅那里也得知当年有目击者看到兄弟三人在水库旁打闹争吵。现在想来,那应该是三人把凶手“第四人”推入了水中。“第四人”是真凶的设置招来许多诟病,但也有其合理性。在我看来,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三个高考落榜的学生不可能把犯罪现场处理的如此完美,这与辛小丰、杨自道、陈比觉的身份设定不符。其次,三个在七年里一心向善的人竟然犯下如此滔天大罪,这与三人的性格底色相矛盾,也与观众的心理期待不同,在价值观导向上也不该去传达一种罪恶可以被救赎的错误观念。最重要的是,三人不是灭门案件的真凶却不惜赴死,背后的原因令人唏嘘,这更能激发观众的恐惧和怜悯,影片主题罪与恶的交织、人性的复杂也得以深化。
“最佳的发现与突转同时发生”。亚里士多德认为“发现”和“突转”是故事情节的灵魂,如果将二者结合,故事情节将会更加引人入胜。《烈日灼心》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因伊警官从房东窃听本上发现三人参与案件,开始暗中调查,才有了真凶“第四人”出现时的反转,而影片结尾的反转也可以看做是一处发现,从不知到知道真正的凶手。影片中的“突转”和“发现”合情合理,增加了戏剧性,强化了故事的悲剧色彩,也深化了影片的主题。
二、悲剧性人物性格
在《诗学》第十五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到,关于性格的刻畫应该做到四点:第一,性格应该好;第二,性格应该适宜;第三,性格应该相似;第四,性格应该一致。现以电影《烈日灼心》为依托,对悲剧中的人物性格做简要分析。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性格应该好,应该是善良的。辛小丰当年在离开案发现场后不听兄弟劝阻又返回别墅抱走了襁褓中的婴儿,七年来一直悉心照料,得知女儿患病后全力筹集医药费,甚至不惜偷拿公款,而没有选择将女儿送人一走了之。说是为了赎罪也好为了心理安慰也罢,但他确确实实返回别墅救走了“尾巴”,显现出人性中伟大的父爱。辛小丰和伊警官在摩天大楼追捕罪犯是影片的高潮,追捕过程中伊警官不慎掉落,小丰紧紧将其抓住,僵持中伊警官对小丰说:“去自首吧”。显然七年前的事已经暴露,此刻小丰只要放手,伊警官就会从高楼坠落身亡,当年的事也就不会有人知道,但小丰却牢牢抓住伊警官的手,直到救援队伍赶到。然后打电话告诉阿道:“鞋子掉了”。影片中这一场景的设定是非常考验人性的,小丰的没有放手,足以证明他内心深处是善良的。阿道,见义勇为,帮路人追回被抢的钱,面对坏人徒手搏斗身负重伤。陈比觉,在渔排上装疯卖傻,却对女儿一直悉心照料。这都凸显了他们人性中的善。
其次,性格要与身份适宜,那多重社会角色也必然带来身份的矛盾性。辛小丰,他身为一名协警,是法律的维护者,追捕凶手时不顾自身安危,险些被水淹死。但他也是法律的践踏者,七年前强奸赤身裸体的女孩,导致女孩心脏病突发致死,他是杀死女孩的间接凶手。同时,辛小丰又是女儿“尾巴”的救命恩人,也是“尾巴”的杀母仇人。多重身份的重叠,丰富了影片的戏剧性,也加剧了辛小丰的人物悲剧性。警官伊谷春,他身为警察,一方面代表着法律的正义,重翻七年前旧案,只为寻找真相。一方面,他又和案件当事人辛小丰在查案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得知小丰为女儿治病偷拿公款时他甚至拿自己的钱补上了亏空。正义和友谊的左右为难,让伊警官这一人物形象显得更有人情味。他们的性格和社会身份都是适宜的,多重身份的矛盾性也增添了影片的悲剧色彩。
接着,性格应该相似,应该像生活中的普通人。“悲剧倾向于表现比今天的人好的人”,但悲剧中的人应该和普通人相似,他们也会犯错误、也有道德和正义上的缺陷,结果咎由自取。简而言之,他们是“会犯错误的好人”。辛小丰,因一时冲动造成女孩的间接死亡,但在工作中的尽职尽责、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包括对女儿“尾巴”的爱,都让观众看到了他人性中的善。杨自道,他并没有杀人,七年来的负罪感来自兄弟三人将真凶“第四人”推下了水库,他们以为自己杀了“第四人”,但“第四人”并没有死。带着负罪感的阿道,化身出租司机,见义勇为不惜身负重伤,和小丰一起照顾生病的女儿,罪不致死却选择死亡,是为了让“尾巴”轻松地活,这都显现出阿道人性中的善。三兄弟之一的陈比觉,逃离案发现场时被树枝戳瞎了眼,七年来装疯卖傻,一边隐姓埋名在渔排工作,一边帮忙照顾生病的女儿,在小丰和阿道已经绳之以法,七年前的案件已经落下帷幕后,依然选择在悬崖边结束自己的生命,同样是为了给“尾巴”一个轻松的未来。三人人性中都有善的成分,性格中也都有自己的缺陷,都犯了错,最后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他们是跟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他们的毁灭更能触动观众。
最后,性格应该一致,但这并不是说人物性格不发生变化,而是人物应该有自己的基本性格。从这个角度来看,影片的结尾“第四人”的反转也是在情理之中。三人的性格底色是善良的,上文中已经逐一分析过,所以三人不会犯下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小丰是强暴了女孩导致其心脏病突发死亡,算得上是女孩死亡的间接凶手。杨自道、陈比觉或许是正义感使然,将真凶“第四人”推下水库,但他们都与七年前的水库灭门案无直接关联,与善良的性格底色相一致。在小说《太阳黑子》中兄弟三人正是灭门案件的真凶,影片的这一改编使人物性格合理化,“第四人”是真凶的设定增强了电影的悲剧效果。
辛小丰、杨自道、陈比觉、伊谷春,作为影片中的主要人物,性格中都或多或少带着悲剧色彩。兄弟三人的懦弱胆怯,驱使他们没有在案发当时投案自首说出真相,而是带着罪恶感躲躲藏藏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影片中的人物是行动中的人物,性格在行动中展现。性格中的悲剧性酿造了情节的悲剧性,是悲剧六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悲剧性思想
“净化”是亚里士多德心中悲剧的首要目的。英国牛津大学古典哲学教授克里斯托弗·希尔兹认为“‘净化’是通过激发观众的恐惧与怜悯,提升他们的精神高度,促使他们感性地参与进剧中人物的悲剧情节之中,这样即使观众离开了剧院,也会产生对人类的悲剧的共情。”
“怜悯”的对象是遭受了不该遭受之不幸的人,而“恐惧”的产生是因为遭受不幸者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影片结尾真凶是“第四人”的设定,更易激发观众的怜悯和恐惧,强化影片的悲剧色彩。从“怜悯”和“恐惧”的角度来看,我们又可以找到对“第四人”设定诟病的一个反击点。亚里士多德《诗学》第十三章写到:“既然情节所模仿的应是能引发恐惧和怜悯的事件(这是此种模仿的特点),那么,很明显,首先,悲剧不应表现好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因为这既不能引发恐惧,亦不能引发怜悯,倒是会使人产生反感。其次,不应表现坏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因为这与悲剧精神背道而驰,在哪一点上都不符合悲剧的要求———既不能引起同情,也不能引发怜悯或恐惧。再者,不应表现极恶的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此种安排可能会引起同情,却不能引发怜悯或恐惧。”
倘若没有“第四人”的设定,三人各自了结后戛然而止,那难免会陷入亚里士多德批判的这三种结构之中,所以影片如此改编,使立意更高于原作小说。
那悲剧性情节、悲剧性人物,铸就的悲剧性思想究竟是什么呢?善与恶的交织、人性的复杂,这是我们看完影片后最大的感受。警官伊谷春和辛小丰在办公室的一段谈话富含深意: “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
辛小丰确实强暴女孩致其心脏病突发死亡,但他全身心的救治和照顾女儿“尾巴”、在追捕罪犯途中险些溺水、为了救跳楼自杀的台湾商人不惜答应跟他“约会”、紧要关头并没有为一己私欲放开伊警官的手。他是坏人吗?不全是。那他是好人吗?他确实犯了错。杨自道也好,陈比觉也罢,他们在心中认定自己杀了人犯了错的前提下,一个见义勇为身负重伤,一个装疯卖傻照顾女儿,虽罪不致死,最后却双双赴死,只为了“尾巴”轻松地活。无法想象,抚养自己长大的三个“爸爸”竟然是杀死自己全家的凶手,与其让孩子痛苦,不如自己了结,这得需要多大的爱和勇气呀。你能说他们是十足的坏人吗?何况“第四人”并没有死。善与恶并非单纯的二元對立,有很多东西是说不清道不明地,这种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这种矛盾与深邃,大概就是人性。
除了人性的复杂外,影片还带给我们一些关于法律的思考。影片里伊谷春对辛小丰说道:“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是底线,做的好事再多也不能和犯下的罪恶相抵消,它更像人性的低保。且不说法律错判的这个问题,影片中兄弟三人七年里一心向善,最后还是得到了相应的惩罚,法律不会因为你做了好事就抵消你做的错事,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罪恶是不能被救赎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犯了错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严以律己。
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观众看完影片后的怜悯、恐惧,会“净化”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对善恶产生新的认识、对人性有更本质的理解、看待法律也会更加客观。从这个角度来看,悲剧的本质是乐观的,它通过美的形象被毁灭来传达一种真善美,用悲伤的方式来净化人的心灵,教人向善。
影片《烈日灼心》刻画了悲剧主人公辛小丰、杨自道、陈比觉,传达了善恶交织、人性复杂的主题,同时让我们对法律的低保性特征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而悲剧性人物性格的刻画、悲剧性主题的表达,都是通过情节的塑造完成的,情节本身包蕴了产生此种效果的动因,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情节是悲剧的灵魂”。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诗学[M].陈中梅译.北京:商务印书出版,1996.
[2]赵晓菲.《烈日灼心》:文字到影像的改编策略[J].电影文学,2016,(16).
[3]程娟娟.黑暗重负下的人性救赎之光———试论《烈日灼心》的影视改编[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02).
[4]曹保平,谭政,张雨蒙.谋求主流商业片的风格化表达———《烈日灼心》导演曹保平访谈[J].电影艺术,2015,(06).
[5]孙承健.《烈日灼心》: 一次“中心消解”式的银幕探索[J].电影艺术,2015(06).
作者简介:薛津(1997—),女,汉族,山西省运城市人,学历: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文艺美学,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