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方言中的“来”及其语法化
2022-03-02史瑞敏
史瑞敏
(西北大学 文学院,西安 710000)
沁水县隶属于山西省晋城市,位于山西省东南部,中条山东北,沁河中游。东与高平、泽州县为邻;西与翼城县搭界;南与阳城、垣曲县接壤;北与浮山、安泽、长子县毗邻。根据《中国语言地图集》(第2版),沁水方言分为两个方言区,以县城为分界线,城东为晋语上党片,城西为中原官话汾河片。本文主要探究晋语上党片中“来”的用法及意义。
沁水方言中的“来”除了可以作一般动词、趋向动词外,还可以作事态助词、语气词。特别是作为事态助词的“来”在普通话中已经消失,但在沁水方言中仍十分常见。因此,对沁水方言中的“来”进行详细描述,并试图探寻其语法化轨迹,对丰富汉语方言的语料及方言语法的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一、沁水方言“来”的用法
(一)“来”作一般动词
根据《现代汉语八百词》,“来”作为一般动词有四种意义。
第一,表示从别的地方到说话人所在的地方,可带动态助词“了”和“过”。如:
(1)今儿他来干活来了。
(2)王老师今儿来了两回。
(3)我来过这儿了。
第二,表示(问题、事情等)发生;来到。如:
(4)事来了,赶紧干吧。
(5)这场雨来得很及时啊!
第三,表示做某个动作(代替意义具体的词),较少带“了”“过”。如:
(6)再来一鱼香肉丝吧。
(7)跳得不错,再来一个。
第四,用在另一动词语前面或后面,表示要做某事或表示来的目的。如:
(8)他回家过年来了。
(9)我帮你来了啊。
(二)“来”作趋向动词
作为趋向动词的“来”,在句子中作趋向补语,表示事物随动作而移动的方向,此时“来”搭配的动词多具有[+方向]的语义特征。如:
(10)终于把你盼来了。
(11)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来”还经常与“将”连用,作趋向补语,黏着性很高,常用于“V+将+来”或“V+将+O+来”结构。邢向东指出,内蒙古西部方言的“来”作趋向补语时,一般要在位于中心词(动词)和趋向补语之间嵌上“将”字,但是“去”作趋向补语时,不能带“将”。关于“将”在句中作什么成分、起什么作用,学界还没有达成共识,主要观点有:作结构助词、音节助词、体貌助词、助动词、体标记等。文中把“将”作为动态助词。在山西方言中,“将”有很多音变形式,但是所表示的语法意义几乎一致。如:
(12)我把书包送将来了。
(13)刮将风来了。
(14)下将雨来了。
(15)我把他叫将来了。
以上例句中的“将”有表示完成的,如“送将来”“叫将来”,也有表示开始的,“刮将来”“下将来”。其中有些例句可以去掉“将”,意义不变,如“送将来”可以变成“送来”,但是有些去掉“将”,则不成句,必须“将来”一起去掉,如“刮将风来了”,可见“将”和“来”的黏着性很强。
从历时的角度看,山西方言的“V+将+来”或“V+将+O+来”结构与近代汉语里的“V+将+来”结构有关。曹广顺在《近代汉语助词》得出“将”字从晚唐五代到宋,功能逐渐规范为表示动态或动向的补语标志,格式逐渐统一为“动+将+补”。宋以后经过元代的反复,终于随着助词系统的调整和助词“了”的发展,逐渐走向消亡。在现代汉语北京话系统中已经找不到这种结构,在山西方言里却保存了下来。
(三)“来”作为事态助词
事态助词是近代汉语中新产生的一种句末助词,动态助词与事态助词的区别主要是:位置不同,动态助词一般位于动词后面,表示动作的过程和状态;事态助词则位于句末,与句子所表达的整个事件有关。近代汉语的事态助词并不丰富,主要有“了”“来”“去”。关于“来”的性质,学界观点不一,邢向东等认为是时制助词;曹广顺等认为是事态助词;范慧琴等认为是语气词。沁水方言中的“来”一般都位于句末,表示谓语所述事件或状态在说话前已经完成,并强调现时相关性,对现在所造成的影响。据此,可以认为“来”是表示过去事件的事态助词。句末单用“来”在晋语上党片全部市县和并州片大部分市县分布非常广。下文将对事态助词“来”的用法在共时层面作简单的描述和分析。
从句型上看,时态助词“来”主要位于名词谓语句、动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和主谓谓语句中。
“来”大多用于动词谓语句,句中常常出现时间词语,如“头将(刚刚)”“国庆”,不一定是离参照时间近的时间词语,但一定是表示过去的时间词,因为“来”表示“曾经”的语义,限制其搭配的词语也得是表过去的。其次,句中也可以不用时间词,加上时间词,指明了这个发生在过去的事件的具体时间。如:
(16)我头将刚刚去吃饭来。
(17)我国庆去云南来。
用于主谓谓语句中,通常大主语是受事,小主语是施事。如:
(18)那个事他说能办来。
(19)这个事我说来。
用于名词谓语句和形容词谓语句时有一定限制.名词一般是表节日、数量、时间等;形容词一般表示状态变化,如“哭”“软”“硬”“远”“好”。如:
(20)夜儿昨天星期六来。
(21)以前凉皮三块钱来。
(22)夜黑来昨天晚上还疼的来,现在好些了。
“来”作为事态助词,首先表示事件曾经发生,比如“去吃饭”和“去云南”都是曾经发生的事情。如果去掉句中的“来”便没有这个含义。如“我国庆去云南来”,如果删去“来”变成“我国庆去云南”则表示说话人国庆将去云南。其次,“来”还具有强调作用,表示说话人对所述的确定,相当于普通话中的语气词“的”的作用。如“那样说是可以的”,在用例中,例(20)则是对昨天是星期六这一事实的强调,表示情况本来如此。此外,“来”还具有一定的现时相关性,本质上是人们在反映客观时间指称的同时附加的主观信息,位于句末的词关涉说话人的主观态度,也往往具有现时相关性。“来”的现时相关性主要涉及因果关系和具有提醒的作用。比如例(18)可用于解释自己失误的原因。最后,“来”位于句末,还有一定的完句作用,如例(19),去掉“来”,则不成句,影响句子完整性。
从句类上看,“来”主要位于陈述句和疑问句末,不出现在祈使句和感叹句末。用在陈述句末时,在近代汉语中“来”可以用于否定句。如“一似不斋来”。但在沁水方言中只能用于肯定句,不能用于否定句。如:
(23)明明能治好来,结果耽误了。
(24)我还不如回家种地来。
(25)晋城以前可是被称为“小香港”来。
(26)他以前可是厉害来,现在不行了。
例(23)(24)中“来”用于尚未发生过的事件,句子带有虚拟性,“来”表示对前面所述事件的强调,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如果删去“来”,句子也可以成立,只不过没有原来的表达态度强硬。例(25)(26)是和“可”连用,表达一种夸耀的语气,是对既往事实的夸耀,以此表达一种今非昔比的心情。“来”还可以用于答句中,用于答句时,可以省略问句中已出现的成分,然后句末加“来”。这时的“来”也是表示事件曾经发生并带有一种申明的语气。如:
(27)你什么时候考的驾照来?九月份来。
(28)他们什么时候结的婚来?十月份来。
“来”用于疑问句时,可用于是非问、特指问、选择问和正反问。用于是非问时,普通话可以在句末加疑问语气词表示疑问,在沁水方言中,一般用疑问语调表示疑问,而且提问的对象一般都是过去发生的事。如:
(29)你以前当兵来?
用于特指问时,几乎可以搭配所有的疑问代词以及由它组成的短语,如“谁”“干甚”“怎么”等。句末可以加疑问语气词,起加强疑问语气的作用,也可以不加。如:
(30)谁来呀?
(31)他叫甚来呀?
其中例(31)隐含一种一时想不起来,但是以前记得,所以通过询问来引起回忆的作用,表现了“来”具有一定的现时相关性。
用于选择问时,也是常对过去的事情展开提问。如:
(32)你去跳舞来,还是去打牌来?
(33)他是不是以前的书记来?
用于正反问时,也大多是对以前发生事件的疑问,可用“V 不V”格式或先把一句话说出,然后再加“是不是”这种格式。其中“是不是……来”这种格式经常使用。如:
(34)这个人以前能不能干来?
(35)咱每个人都和和气气的,是不是来?
(四)“来”作为语气词
“来”作语气词,在沁水方言中只用于祈使句中,而且用例较少,主要用于“V+来”或“来+V+来”结构中。邢向东明确提出晋语用于过去时助词“来”与用于祈使句末的“来”不同源,学界也大多认为表示时体作用的事态助词“来”与祈使句末的“来”同音同形,但是来源不同。
(36)快来吃饭来。
(37)小二,看电视来。
晋语中“来”表商请语气的各种用法,其核心句义是将双方纳入共同的立场,商量、请求双方“协同行动”,体现出强烈的交互主观性。句义一般是双方共同协作,这样说话人与祈使主语就不存在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因此“来”便不带有趋向义。沁水方言中用于祈使句的“来”,也是只表达一种商请语气,不影响句子的时体意义。这种用法大多活跃在中老年人的日常对话中,年轻人已用“吧”来代替。但是“吧”比较委婉,劝说力度没有“来”强。祈使句中的“来”可以删去,只影响句子的语气。也可以换用其他语气词“吧”“啊”“呗”,所以“来”的这一用法在沁水方言中正渐渐消亡。
二、事态助词“来”的语法化
关于事态助词“来”的语法化过程,很多学者都做过详细的研究和论证。太田辰夫认为助词“来”是从动词“来”产生的,原是做了某事之后来到现在的场所的意思,后来“来”成了附加的,就把重点放在过去曾做某事上了。曹广顺认为“来”字原为表趋向性运动的动词,表示物体向说话者所处的位置运动。当这种运动从空间上扩展到时间里时,依据运动的起点与终点的差别,产生出几种引申义。其中表示完成、以来、以后的“来”都有表示动作、事件是“曾经发生”的意思,这样,当“来”转化为特指“曾经”的意思并用于句尾时,就产生了事态助词“来”。梁银峰认为从最初的来源看,事态助词“来”是由连动式“V(+NP)+来”中的趋向动词“来”虚化而来,它和动态助词“来”在功能上虽有相似之处,但动态助词“来”不是事态助词“来”的直接来源;从具体的语法化路径来看,由于这种连动式中“V(+NP)”和“来”存在两种语义关系(一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二是逻辑上的目的关系),“来”便循着两种路径,经过语义及语法功能的渐进式演变,最终变成了事态助词,这体现了实词语法化进程的一般特点。由这两个途径形成的事态助词“来”,由于处于相同的语法位置和具有相同的语法意义,最终促使它们合二为一。所以,事态助词“来”是由趋向动词“来”虚化而来的已在学界形成共识。沁水方言的“来”也是如此。具体语法化过程如下:
(38)我们要开始了,快去叫他来。
(39)你拿一铁锹来。
(40)我夜儿昨天学习来。
(41)给我把它买来。
在兼语式例(38)中,“NP”为有生名词,在这种格式中,趋向动词“来”表示向说话者位置运动,动词义很明显。“来”位于句尾,为虚化成事态助词提供了句法位置。在连动式例(39)中,“NP”变为了无生名词,可选的词范围变大。“V”多带有[+携带]的语义特征,所表示的动作可以使“NP”发生位移,所以“来”仍为动词。在例(40)中,从时间上说“来”这个动作发生在“学习”之前,但是位于句末,违反了“时间顺序原则”,所以“来”已经演变成表示目的关系的虚词。此外,不具有[+携带]语义特征的“V”也可以进入该格式,所以“来”可以不用再表示运动趋向;而且整个句式主要强调“V”,句子所表达的语义重心转移,“来”也被重新分析为“V(+NP)”的附属成分,转变为事态助词。由此“来”由趋向动词转变为事态助词需要以下三个条件:一、处于“V(+NP)+来趋向动词”的句法格式中;二、“NP”由有生名词转变为无生名词;三、“V”的范围扩大,不具有[+携带]语义特征的“V”也可以进入该格式。
其中例(41)中的“来”为趋向补语,没有进一步虚化为事态助词是因为句中的“V”具有[+携带]的语义特征,所以“来”还可以表示动作趋向,没有发生虚化。汉语助词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在这复杂的现象中也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如一般都是从充当连动式的第二个动词开始的,连动式的形成使处于第二个位置的动词动作性减弱,逐渐变成附属义,形成结果补语,接着第一个动词不再受限于某一类语义特征,第二个动词也就转变成助词,完成实词虚化的过程。而“来”一直受句中“V”语义特征的限制成为这一规律的例外。例(41)中“V”一直有[+携带]的语义特征,所以“来”最终没有发展为事态助词。
三、祈使句中语气词“来”的语法化
汉语史学界对事态助词“来”的演变过程基本已达成共识,但是对于祈使句末的“来”的语法化过程还存在一定争议。刘承慧提出祈使句末语气词、事态助词“来”是基于不同构式演变的结果。张赪认为语气词“来”只用于祈使句,与事态助词“来”不同,应该分立。可见祈使句末的“来”与事态助词“来”语法化过程不同。关于祈使句末“来”的语法化过程,已有学者探讨过。梁银峰认为汉语史上“来”表祈使语气的语法化过程始于祈使句中双核心的后核心动词的弱化。邢向东通过对元明口语文献中表商请的“来”的考察,得出晋语“来”的用法是在继承元代口语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本文也认为沁水方言中祈使句末的“来”来源于趋向动词,是继承并发展元代口语的结果。其具体语法化过程如下:
(42)你要想让我管住这孩就拿棍来。
(43)他和我说:“拿裤来。”
(44)伯伯说:“喝酒来。”
(45)小明和他说:“给我来。”
首先是“V+NP+来”格式用于叙述句,陈述客观事实,这种句型中的“来”,表示施事者携受事对象向说话人方向移动,不含有任何主观意义,还是趋向动词。但已经位于句末,为趋向动词的虚化提供了句法位置,如例(42)。但在例(43)中,“来”出现在对话中,又用于句末,除了表示趋向的意义外,还具有一定的交互主观性,表达请求命令的语气。句中的动词“拿”具有[+携带]的语义特征,致使“NP”发生位移的同时,也使“来”具有向说话人方向移动的位移义,“来”还是趋向动词,可以说成“拿来裤”。在例(44)中动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喝”不再具有[+携带]的语义特征,动词“喝”与“来”不再具有致使关系,“喝”不能使“酒”发生位移,不能说“喝来酒”。所以“来”的主观性进一步加强,独立性进一步减弱。在例(45)中,“给”对宾语的支配更弱,因此“来”的趋向意义已经消失,只剩下表祈使语气的用法。正如梁银峰所说,表示趋向或语气的成分是从双核心的后核心动词经语义弱化逐渐演变而来的,V[-携带]的进入是这种演变的语义条件,祈使句则是这种演变的语用环境。
四、结语
通过上文可知,沁水方言中事态助词“来”和祈使句中的语气词“来”都源于趋向动词“来”。在具体语法化过程中,事态助词“来”是在句法格式“V(+NP)+来”中,随着“V”的语义特征不再受限,动词范围扩大而逐渐转变为事态助词;语气词“来”是在祈使句中,随着“来”语义弱化而逐步转变为语气词。助词是一个系统,系统内部成员相互制约和限制,随着语言的发展,系统也不断做出调整,这个调整过程也就是许多助词产生、发展、消亡的原因,所以助词系统的调整也是影响“来”相关语法化的重要因素,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