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学校特殊需要学生学业评价的思考与建议
2022-03-01赵庆
赵 庆
开展科学有效的学业评价是实施特殊需要学生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落实对特殊需要学生教育教学关爱的重要方面。开展融合教育学业评价应遵循多元智能理论,依据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的原则,持续培养特殊需要学生学习效能感,使他们保持良好的学习动机,提升融合教育实效。
一、基于课程标准开展学业评价
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业评价必须依据课程标准,对学生学习进展和变化(包括认知因素的发展,也包括非认知因素的发展)进行判断。在该评价中,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是与课程标准的要求相比较,而不是与其他学生的学习比较,评价目的是为了改进特殊需要学生在内容标准上的学习,本身就是有效教学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普通学校改变学业评价的基本范式,从“测量—控制评价范式”走向“教育性评价范式”,要从目标整合的角度,关注学生在真实情境下解决问题的综合表现,全方位地关注学生关键能力、必备品格与价值观念的养成。[1]
其一,全面获取评价信息。评价是收集、加工信息,并开展价值判断的过程,学生学业评价的前提是获取评价信息。通过纸笔测试获取学生学业评价的信息是必不可少的渠道,但不是唯一渠道。特殊需要学生学业评价不能局限于学科学习的结果和知识技能的掌握状况,还要及时收集、整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碎片化、零散形式出现的过程性学业评价信息,特别是能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学科学习过程和未来发展潜能的信息,应及时汇总、储存并科学加工、利用。
其二,灵活运用形成性评价、表现性评价,从根本上把握“真实的任务”和“有效的反馈”,设计尽可能贴近现实生活的评价情境和评价任务,了解学生把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的真实表现;在评价活动进行中和结束后分别提供明晰而持续的反馈,真正将评价嵌入教学活动之中。比如,学校可以在“认知领域”这一评价维度上补充完善“情意领域”“习惯与策略领域”的评价内容,全面把握特殊需要学生的完整学习过程,全面呈现特殊需要学生的素养发展成果。
二、基于学生特质调整学业评价
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业评价必须关注其个体特质,即特殊需要学生发展的独特性和不均衡性,提升其学业评价准入和效度。所谓学业评价准入,即确保每个特殊需要学生都能全面、平等地参与评价,不能因为学生具有生理残疾(障碍)、缺乏应试的基本能力、认知水平较低或相关服务需求欠缺而将他们排除于学业评价之外。
第一,根据特殊需要,提供合理便利。普通学校要充分考虑特殊需要学生是否存在因障碍造成参与学业评价的不便,是否需要调整评价方式、评价过程,为因障碍造成学业评价受限的特殊需要学生提供合理便利,帮助他们尽可能地发挥出真实水平,促使评价结果能充分反映评价的效度。2017年4月,教育部、中国残联发布并实施了《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普通学校可以结合特殊需要学生的特质提供一些必要的合理便利:调适评价内容的呈现时间(如延长考试时间等)、调适评价内容的呈现情境(如提供必要的辅助设备、器材或协助)、调适评价内容的呈现形式(如使用盲文试卷或使用大字号试卷)。
第二,根据特殊需求,选择合宜方式。分析学业评价所需具备的能力与特殊需要学生表现的差异,明确学生因特殊需求造成的接受评价的阻力,确定合宜的学业评价方式,即多样参与。如,特殊需要学生可以阅读具体的彩色图片和照片,理解简单的口语,但无法阅读文字;又如,没有口语能力,只能通过沟通板或图卡表达;再如,无法握笔书写等。可以根据以上接受评价阻力的分析,选择适合学生的评价方式。其一,改变评价内容的呈现时间,如在一天中的特定时间评价学生,以及在评价中间有短时间的休息。其二,改变评价内容的呈现情境,如“在比较不受干扰的情境中”评价学生。其三,改变评价内容的呈现形式,如以“报读、具体的彩色图片和照片”的形式呈现评价内容给学生。其四,改变学生反馈的方式,如通过“指认、实作、利用沟通板或图卡表达”等。[2]
第三,根据表征水平,设计差异化参与方式。遵循学生由具体到抽象的心理发展特点,根据特殊需要学生的不同表征水平,将同一课程内容标准进行分解,即多样呈现、多样表达,为每一个特殊需要学生提供不同水平层次的学业评价切入点。举例来说,可以针对特殊需要学生所处的表征水平阶段(具体表征阶段、映像表征阶段、抽象表征阶段)来设计学业评价的方式。比如,对于尚处于具体表征阶段的特殊需要学生,教师围绕“通过实际生活中的连续行为,建立连减的数学模型,能进行10以内连减的计算”这一评价项目开展学业评价时,就可以呈现生活实例:篮子里一共有6个苹果,弟弟吃了一个,妹妹又吃了1个,还剩几个?通过操作具体实物帮助学生建立连减模型并计算结果。
第四,根据能力水平,制订个性化标准。如数学第一学段“数与代数”之“常见的量”的学科内容有:“元、角、分”“时、分、秒”“24时计时法”“年、月、日”“克、千克、吨”5个方面,每个学科内容都有相应的课标规定能力水平:“知道”“理解”或“应用”。如,“知道24时计时法”,其评价标准是:了解24时计时法;会用24时计时法表示时刻;会计算简单的经过时间。教师应该针对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能力,选择适切的评价标准,开展适宜的学业评价。
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业评价要依据“通用设计”原理,采用多样呈现、多样表达和多样参与,实现评价的准确性和通达性,提升特殊需要学生参与学业评价的准入和效度,尽可能地做到“无歧视评估”。
三、基于学习过程落实学业评价
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业评价要注重综合性、过程性、多元化,要有利于增强他们学习的自信心和主动性,引领和促进他们的发展,因此不能仅以考试作为唯一的评价手段,而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笔试、口试、作业、操作或活动等),对特殊需要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与技能、缺陷矫正和补偿、潜能开发、特长培养、沟通与交往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开展评价。[3]
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业评价可采取嵌入式动态评估的方式,即将评估嵌入平时教学之中,这样既能有效减少学生对终结性评估的焦虑、不适和恐惧,确保获得更为准确的评价结果,又能减轻普通学校学科教师期末复习的工作压力。通过日常观察、过程记录、书面测试和作业等学习过程资料的积累,客观分析特殊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学习兴趣、行为习惯、思维品质、合作精神等,及时开展教学的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其学习动机,保持其学习情绪和良好的学习心态,最终实现学业水平的提升,为其全面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第一,结合教学内容,确定某一课时、某一个知识点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和操作方法,开展基于课标(目标)的学习过程评价,不断积累形成性评价结果。
第二,教师要通过课堂即时评价落实对学生的教学关注和人文关怀,了解学生的需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其维持有效的学习,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帮助其更好地认识自我、建立自信、持续努力。如,可采用“日常观察、表现性任务、问卷调查和作业分析”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如,可采取“日常观察、作业分析和表现性任务”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习惯;再如,可运用“作业分析、竞赛、游戏、口头或书面测试和课堂练习”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业成果。[4]
第三,建立日常评价档案,真实记录学生“日常课堂教学、分层作业、补救教学、个别辅导”的学习全过程,常态化地分析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情况,不断反思教学理念和支持策略,同时也能让学生真切地看到自己学习过程中的点滴进步和成长,并以此为载体激发家长主动参与、支持特殊需要学生教育教学的动力。[5]
融合教育学业评价应树立正确的、体现融合教育理念的特殊需要学生发展观,必须兼顾效率和公平,兼顾结果和过程,建立涵盖“学业增进、功能提高、社会适应”等的完整的目标体系,开展基于“科学评估、合理目标”的多维度的发展性评价,将特殊需要学生认知与非认知发展以及学习参与体验很好地统一起来,全方位培养特殊需要学生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与价值观念。同时,不以特殊需要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关注特殊需要学生在多次同质评价中的结果变化,并透过这种变化对其进步情况和发展潜质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倡导以特殊需要学生的进步幅度评价学校、教师的工作成效,帮助特殊需要学生激发自信心、提升学习能力、发掘成长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