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意义、境遇与路径

2022-03-01张鑫

新乡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攻坚政策群众

张鑫

(中共亳州市委党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安徽 亳州 236800)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促进农村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二者既相互区别又有着本质联系。随着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的全面达成,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农村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阶段。一方面,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帮扶成效,防止规模返贫,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使农村工作向更高质量迈进。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1]可见,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是尽快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当前农村工作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对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

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脱贫目标顺利实现,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脱贫攻坚的胜利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我国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严峻,返贫风险没有完全消除,相对贫困问题还将长期存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仍然任重道远。当前,已脱贫群众还存在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抵御风险能力不强、持续增收后劲乏力的问题。一方面,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继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已脱贫群众不返贫和防止新的贫困发生;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这一有利契机,通过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农村发展质量,为脱贫攻坚固本强基,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活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承上启下、兼顾其二的功能,能够最大程度激发农村各种发展潜力。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

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在农村的充分体现。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是制约当前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的先后出台正是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安排。脱贫攻坚就是通过一系列的优惠帮扶政策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有效帮扶,努力增加其收入,改善其落后状态,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就是通过相关政策持续推进农民增收,全面提升乡村发展质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如今,脱贫攻坚任务已全面完成,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充分借助脱贫攻坚的卓越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是当前和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顺应农村工作重心转移、明确农村工作方向的现实需要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农村工作将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工作的重心由脱贫攻坚转为乡村振兴。如果说脱贫攻坚时期精准扶贫是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那么,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工作则转变为次要内容[3]。广大基层农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和把握这种工作内容的转化,运用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在集中精力做好乡村振兴这一主要工作的同时,不忽视脱贫攻坚的次要工作,统筹协调二者的关系,在保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前提下有序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具有局部性、短期性和突击性的特点,而乡村振兴则是全局性、综合性和长远性的战略规划[4]。脱贫攻坚结束后,干部群众普遍出现暂时的战略迷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出适时填补了这一空缺,为当前的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境遇

(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机遇

中国共产党举全国之力带领人民进行了规模空前、声势浩大、历时弥久的精准扶贫工作,并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用实践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决策的完全正确性,践行了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诠释了精准扶贫相关理论政策的科学性。无论是在物质层面还是在精神层面,脱贫攻坚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价值参考。

脱贫攻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筑牢了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脱贫攻坚是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工程,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人民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作用对象和依靠力量,广大党员干部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执行者,是群众切身利益的捍卫者。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党和国家的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民心,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值得信赖、值得依靠的党,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党。首先,人民至上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根本立场,是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和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强调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贫困治理的根本理念。脱贫攻坚的制度安排、政策设计和目标导向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眼点和发力点。其次,村级党组织功能显著提升。精准扶贫中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五级书记抓扶贫”以及对软弱涣散贫困村下派第一书记的工作机制极大地提升了村级党组织功能。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村民严格执行党的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提升了党的政治领导功能,对广大村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提升了党的思想引领功能,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为精准扶贫发力、施策于民提升了党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功能。最后,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视群众为亲人,结对帮扶,入户走访,把党和国家各项精准帮扶政策无折扣落到实处,广大贫困群众感同身受。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扶贫领域的矛盾纠纷,缓解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干群矛盾,为农村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干群基础。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精神动力支撑。乡村振兴不仅仅指村民收入的提高、物质层面的丰富发展,更需要人民思想积极健康向上、精神层面的充实提高。多年的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村民改变了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其树立了脱贫致富、向往美好生活的信心。脱贫攻坚形成的“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凝聚了民心,振奋了干群精神,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做好农村工作的意志,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首先,村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多年的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广大村民摈弃了陋习,提升了文化素养,培养了积极向上的主动脱贫致富精神和自我发展意识。其次,驻村干部驻村意愿强烈。经历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历练,广大驻村干部对农村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农民怀有更为深切的情感,对广袤的农村抱有深深的眷恋。在脱贫攻坚精神的鼓舞下,大部分驻村干部能够克服困难,继续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驻村干部认为驻村工作成效显著,密切了与村民的关系,获得了成就感,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如果组织需要,愿意继续驻村[5]。最后,本土干部干劲十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村级党组织在驻村干部的带领和配合下,软弱涣散状态明显改善,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逐渐增强,精神劲头十足,村内各项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为了保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的实现,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诸如“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针对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的相关扶贫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作了大量具体工作部署,有力确保了国家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在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同时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大量扶贫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农村道路硬化、电网升级改造、饮水安全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通信设备完善等有力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教育扶贫政策、医疗扶贫政策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等政策的落实有效解决了农村贫困人口的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其次,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宁夏考察时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6]产业扶贫政策极大地调动了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最后,村民收入逐渐提高。精准扶贫工作在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扶贫政策设法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就业扶贫政策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提供了就业渠道,产业扶贫政策为有意愿的贫困群众提供了发展产业的机会,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进行社保兜底政策等全力确保了贫困群众收入逐年提高。

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借鉴。乡村振兴战略的周期更长,涉及的范围更广,在实施中会遇到更多前所未有的复杂问题,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脱贫攻坚过程中积累的许多可贵的经验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总结,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现成的理论范式。首先,在体制机制方面。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体制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构建了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7],夯实了脱贫攻坚的领导责任,强化了精准扶贫的组织力量,为脱贫攻坚顺利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第三方评估、省际交叉考核、市际交叉考核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确保了脱贫攻坚的成果经得起检验;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社会扶贫机制[8],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的进程。其次,在政策体系方面。政策体系设计的科学性是脱贫攻坚的制胜法宝。精准扶贫从贫困对象的识别、施策到退出以及扶贫资金的投入等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标准。其中,健康扶贫政策保证了贫困群体的身体健康;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政策增加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激发了贫困群体的自我脱贫意识;教育扶贫、文化扶贫政策丰富了贫困群众的精神生活,提升了贫困群众的文化素养,培养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一系列的政策可以为乡村振兴加以完善利用。最后,在思想意识方面。精准扶贫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有关论述,坚持人民至上。乡村振兴仍然要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群众观点和人民主体地位。

(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挑战

脱贫攻坚工作积累了诸多的经验,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但是,当前农村发展还存在着农民持续增收困难、部分脱贫群众不同程度存在返贫风险、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和农村人才流失严重等影响农村内生动力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将会削弱脱贫攻坚的质量,影响乡村振兴的进程。

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存在影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质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方面是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另一方面是借鉴吸收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更好地促进乡村振兴。但是,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性和考核评比排名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脱贫攻坚考核评比中争取好的名次,想方设法加大政府对扶贫资金的投入,政府的政策性投入占比过高,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弱,造成部分地区虽然也如期完成了脱贫任务但存在脱贫质量不高、可持续性不强的问题。同时,部分群众由于产业发展质量不高、就业不稳定导致收入不稳定,加上家庭成员患病和重大家庭变故等因素,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已脱贫人口的返贫风险和边缘易致贫户的致贫风险。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整体质量,也给乡村振兴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

产业发展困难是制约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瓶颈。无论是从脱贫攻坚的产业扶贫政策看还是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的要求看,产业发展都始终是保持脱贫的可持续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和核心。然而,由于受产业自身发展特点和农民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性缺失等因素的影响,乡村产业发展滞后,创新能力不足,可持续性不强。产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综合要素投入较多而且见效慢和收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过程,由于资金、能力和技术有限,大部分农户无力或不愿投入,或者只注重前期投入而缺少后续管护,农村产业发展困难。政府出于尽快完成贫困群众脱贫目标的动机,多采取见效快、风险小、周期短的“资产收益”型的产业扶贫模式,即通过对某个项目或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确保扶持对象每年按比例给予贫困户固定的分红收益,以增加贫困群众的收入[9]。这种方式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取得较好的扶贫成效,但是贫困群众并没有真正参与到产业发展中来,而任何排斥农民的产业发展,都与产业兴旺相悖[10]。

内生动力不足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短板。广大村民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主体,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应以培养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为中心,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消除绝对贫困,缓解相对贫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11]。然而,由于农村人口流失的严重性和涉农政策政府的主导性,加上群众自身的局限性,农民内生动力难以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不足问题突显。首先,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影响,农村大量劳动力规模化流向城市,造成农村土地闲置现象严重,留守群体的教育、养老等问题突出,产业发展乏力。其次,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等针对农村发展的涉农政策,都是由政府主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过程,但目前部分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地处理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政策项目实施多是政府主导,农民的参与度不高。最后,受传统思想和小农意识的影响,农民接受新事物能力和创新意识不强,满足现状意识浓厚,不同程度上存在依赖思想,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路径选择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遇与挑战并存。面对机遇要乘势而上,不断开拓农村农业发展的新局面;面对挑战要合理化解,在防止返贫的基础上,从促进产业发展、激发人才活力、完善政策体系等方面入手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而实现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现实价值。

(一)坚守底线思维,健全返贫风险防范和帮扶机制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务必坚守防止出现规模返贫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1]要坚持防治结合,及时发现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人群,有效采取帮扶措施,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为此,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首先,要明确监测对象和范围。监测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监测范围重点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残、因病、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骤减的家庭。其次,要完善监测程序和方法。严格依照脱贫标准,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监测。通过农户申请、村干部入户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级扶贫开发部门最终确定监测对象,及时将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12]。最后,要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对因病、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要及时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具有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加强产业技能培训,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支持,或者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发展产业;对具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应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通过设置扶贫公益岗位、提供就业信息等方式帮助就业;对无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应综合运用农村低保、医疗、养老保险等综合保障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二)健全产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发展产业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1]要支持广大乡村地区产业发展壮大,由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首先,要努力发展现代特色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当地的历史、地理、人文环境等资源,充分发掘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效应,提高科技含量,提升创新能力,培育知名品牌,避免同质化、低端化竞争,走科技能力强、创新能力足的现代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其次,要积极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拓展农村产业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村产业优势互补、相互联动,实现三大产业由“单一”型向“复合”型有效转变[13]。依靠科技支撑,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引导农村物流、电商、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等新型业态协调发展。最后,要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脱贫攻坚与实现乡村振兴的主力军、领头羊,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中发挥着示范带头作用。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扩大农村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举措。要积极利用政策优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宽松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其在农业发展中的带动辐射作用,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

(三)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激发乡村人力资源活力

人民群众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定力量。要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各种人力资源活力,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先,要积极培育农民主体意识。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民内生动力难以激发的问题,应加快培育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自觉,真正让农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4]。乡村振兴要继续做好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的思想引领工作,通过树立典型、广播宣传、各种文化广角传播和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户转变思想观念,使其真正自觉参与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来。其次,要培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脱贫攻坚锻炼了一批不怕吃苦、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党员干部,乡村振兴要继续发挥他们的带头引领作用。要广开贤路,聚八方英才助力乡村振兴。引进懂技术、善管理、知法律的现代化专业人才队伍进驻农村;鼓励在外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回归乡土;吸引思路宽、眼界广、资源丰富的企业家、科技人员等投资创业,扎根乡土;发挥新乡贤、致富能手、合作社负责人等本土人才的示范带动效应,服务乡土。最后,要完善乡村人才培养机制。乡村振兴不仅要能够吸引人才,还应该能够留得住人才。为此,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环境,为有意愿留在农村的人才创建有利平台,通过完善人才引进、激励、保障等措施,确保农村人才引进来、留得住。

(四)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划有效衔接

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15]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后,要合理设置过渡期,保持现有体制机制和帮扶政策总体不变,防止急刹车。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可以为乡村振兴加以利用。首先,促进体制机制有效衔接。在领导体制上,严格贯彻落实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从中央到地方尽快实现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向乡村振兴领导机构有效对接,坚持乡村振兴一把手负责制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机制;在工作机制上,贯彻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政府、社会、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落实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机制;在考核机制上,持续完善脱贫攻坚的监督考核体系,用以检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成效。其次,促进规划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战略规划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分别具有短期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脱贫攻坚的全面完成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已经全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还将持续存在。要科学规划、统筹衔接,把脱贫攻坚规划中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需要继续推进的工程项目、工作任务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来,接续推进,发挥长远作用。最后,促进政策有效衔接。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对现有的帮扶政策进行分类梳理和综合评估,尽快使之适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对于需要取消的政策及时取消,需要保留的政策继续顺延,需要整合的政策优化调整,逐渐实现由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序平稳过渡。借鉴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经验总结,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

脱贫攻坚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乡村振兴战略正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虽已初具雏形,但仍面临突出问题。需要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科学研判乡村振兴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坚守防止返贫底线任务的基础上,注重提升农村群众的自我主体意识,结合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持续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对接,以实现其推进农村全面现代化的实践价值。

猜你喜欢

攻坚政策群众
政策
政策
多让群众咧嘴笑
助企政策
准确理解脱贫攻坚的“辩证关系”
政策
既要继续攻坚 也要防止返贫
脱贫攻坚应及时清理“淤堵点”
情牵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群众来求助”等十六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