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山阳:多方位救助让未成年被害人感受到法治温暖
2022-03-01王沙刘壤
方圆 2022年1期
王沙 刘壤
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调查回访司法救助对象,了解滕某甲、滕某乙二人的生活学习情况良好。该院在办案中发现两名未成年人滕某甲、滕某乙,2013年至2019年9月份期间,被其父亲滕某某在其家中以哄骗、强迫手段与二人发生数十次性关系。2020年1月2日,滕某乙报案。2020年3月31日,山阳区检察院以滕某某犯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2020年6月16日,山阳区法院判决滕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由于申请人的母亲李某某无户口登记,山阳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多方查找其母亲未果,根据国家政策赴滕某某户籍地安徽省为两申请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同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并为滕某甲、滕某乙发放4万元司法救助金。该案是一起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间的监护侵害案件,两被害人在父亲被羁押后处于无人看护状态。山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杜俊峰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控申和未检部门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案情,并及时给予指导。因两申请人在新乡市有亲戚,经多方协调后将滕某乙安置到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并帮助现刚成年的滕某甲就业。为使两被害人生活有长久保障,建议山阳区民政局担任监护人。
此外,为充分履行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山阳区检察院为俩孩子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成人前每人每月1262元基本生活费、每年2000元慰问金,彻底解决了她们的后顾之忧。该院以此为契机,对全区4名符合条件的儿童,向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认定为“事实无人撫养儿童”。焦作市委、政法委以此为例,在全市开展了“法佑春蕾”专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