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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探析

2022-02-28余启泉

鄂州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小学化办园现象

余启泉

(鄂州职业大学 艺术学院,湖北 鄂州 436099)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幼儿教育中“小学化”现象十分严重,为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教育部于2018 年、2020 年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等重要通知和法规草案,反复强调“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1]。可见,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已发展到相当程度,研究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与成因、探讨防止和纠正这种现象的应对策略已成为摆在社会各界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概念的界定

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概念,学术界没有统一、明确的界定。学者们多从教学内容、教育方式、教育评价等外在表现形式对其进行界定。如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是一种幼儿园提前开设小学课程,向幼儿传授小学知识的现象;是一种幼儿园采取课堂教学、强制灌输等小学教育方式进行教学的现象。[2]

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是一种在幼儿教育中传授小学阶段的知识技能、采用小学的教育方式和管理模式,重视“灌输”方式轻视游戏手段、注重知识学习轻能力与品质培养、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评价,违背幼儿心理年龄特征的、扭曲的“超前教育”现象。

二、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表现

(一)教育内容“小学化”

幼儿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起点、人生学习的开端,是基础教育中的基础。因此,幼儿教育的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学前心理学知识告诉我们:3-6 岁的幼儿的思维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具体性形象性是其思维的特点,幼儿对相对抽象的数学符号、拼音汉字和相对复杂的概念难以理解与掌握。所以,幼儿教育的内容既要注重全面性、启蒙性,又要注重直观性、形象性。但一些农村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将小学的课程搬进幼儿课堂,让幼儿学习小学生应掌握的汉语拼音、汉字书写、古诗背诵、100 以内的加减运算等内容,让幼儿完成数学计算、字词抄写、拼音读写等家庭作业。这些行为违背了幼儿年龄特征和思维特点,增加了幼儿的学习负担,降低了幼儿的学习兴趣,使幼儿产生厌学情绪。

(二)教育方式“小学化”

爱玩是幼儿的天性,幼儿是在“玩”中学习、在“玩”中成长的。《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幼儿园应当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3]。但是,较多农村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在教育过程中常常套用小学教育的方式方法,如幼儿活动在“教室”内进行,课堂教学取代户外活动和区角游戏;教师采用讲述讲解、分析推理、填鸭灌输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幼儿通过反复诵读、重复抄写、课后练习巩固等方式习得知识。教学过程没有令幼儿开心愉快的游戏、丰富有趣的活动,这种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扼杀了幼儿活泼好动的天性、剥夺幼儿游戏的机会与快乐。

(三)环境设置、行为管理“小学化”

一些农村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办园资金不足、教学设施较差。幼儿园园区面积小,没有足够的教学设施和活动场所,幼儿园只能像小学一样安排孩子在教室上课;幼儿的座位像小学生一样:桌椅摆放成一排排秧田的形状非符合幼儿教育特点的圆圈型或游戏式;活动室墙壁上挂满了拼音图表、常用汉字表、乘法口诀表、诗词名句等小学的知识内容;在行为管理上,有些教师用小学生的行为规范要求幼儿,课堂上幼儿两只手须交叉放在背后、端正坐直,不允许交头接耳、不允许在教师讲课时插嘴。对于不守“规矩”的幼儿,教师甚至会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方式严格管理。上述种种行为,加重了幼儿的心理压力,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给幼儿教育打上了“小学化”的深刻烙印。

(四)教育评价“小学化”

现实生活中,部分幼儿家长、社会大众受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完全套用小学教育的评价办法来评价幼儿和幼儿园,认为衡量幼儿成长的唯一标准就是应试成绩、考试分数,就是孩子在幼儿园学到多少知识、掌握了多少技能。把幼儿会背多少个拼音字母、会算多少道算术题、会读写几个汉字、会背诵几首古诗,作为评价幼儿学习成绩优劣、教师教育水平、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最重要指标甚至唯一标准,对于幼儿在学习中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快乐,是否在探索未知中兴趣浓郁,则较少或不予考虑。这种只注重学习结果轻学习过程、重智育而忽视体德美劳全面发展、重知识的掌握忽视能力、性格、品行培养的教育评价,导致幼儿教育偏离正确的航向,滑向错误的“小学化”的轨道。

三、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成因分析

(一)家长幼儿教育观念的偏差

首先,部分幼儿家长受应试教育观念的影响,认为衡量幼儿成长的唯一标准就是应试成绩、考试分数,完全不考虑幼儿的兴趣与意愿,这种错误的教育评价观念引导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发生;其次,部分家长忽视幼儿的认知规律和心理年龄特征,片面地认为幼儿学习越早越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仅要学会幼儿园应掌握的知识,还要掌握部分小学的知识技能。家长的“早学”观念是“小学化”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再次,部分家长的焦虑心态和攀比心理作祟。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迫切,为使幼儿进入小学后能走在班级前列,希望幼儿园提前学习小学知识。家长的焦虑心态和攀比心理使得“抢跑学习”“超前教育”现象应运而生。

(二)幼教师资力量的薄弱

目前,我国的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受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的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师资队伍的专业素养整体偏低。幼儿园存在一定数量的未经学前专业训练的、从小学或中学转岗而来的教师和无教师资格证的代课老师。这些教师习惯于沿用中小学课堂集体教学模式,强制灌输的手段进行教学,对个别教学模式、游戏手段的运用力不从心。二是教师的岗前培训、全员定期培训制度不健全。通过岗前培训,新教师能逐步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和职业操守;通过全员定期培训,全体教师会进一步坚定幼儿教育的信念、提高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水平。如果岗前培训不及时或在岗培训不深入,面对家长“超前教育”的要求以及社会对幼儿教育的错误评价,部分教师会逐渐放弃对科学幼教理念的坚守,盲从于家长的错误需求,把幼儿教育带入“小学化”的误区。

(三)幼儿园功利思想的驱使

目前,我国有相当数量的民办和农村幼儿园办园资金短缺、经费紧张。幼儿园需要在稳定已有生源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招生人数去筹措办园经费。为了生存和发展、追逐经济利益,为了提高幼儿园的“知名度”、扩大招生规模以及稳定生源,部分幼儿园放弃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迎合家长“超前教育”的需求,迎合社会对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扭曲评价。幼儿园让家长感受到幼儿通过强化学习而达到的知识迅速累积的外显效果,以此提高幼儿园的“知名度”、吸引不明事理的家长的眼球,进而稳定生源、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办园经费。凡此种种做法对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教育部门监管不力

教育部门对幼儿、小学教育监管不力是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在审核幼儿园办园资质、审批幼儿园办园许可证上把关不严,让那些教学设施简陋、活动空间狭小以及师资力量薄弱的幼儿园蒙混过关。缺乏玩具和活动场所,幼儿园只能像小学一样安排孩子在教室上课;那些转岗教师和代课老师常常违背幼儿心理年龄特征,沿袭小学的教育方式给幼儿传授小学的知识内容;其次,教育部门对幼儿园日常教育过程的监控不到位,没有深入幼儿园教学管理一线,对幼儿园是否开设小学课程、教师是否采用小学的教育方式进行教学等问题缺乏全面深入的监控;最后,教育部门对幼小衔接工作监管执行不彻底。没有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幼升小”前后对幼儿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巡查,致使部分幼儿园开设小学课程、幼儿校外培训班兴盛、部分小学搞入学考试等乱象丛生。

四、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应对策略

(一)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家长错误的幼儿教育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发生。要防止和纠正这一现象,必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观念。首先,教育部门、大专院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举办幼教专题讲座、开设幼教网络课程、播放优秀幼儿教育文艺作品,面向家长广泛宣传幼儿心理学知识、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儿童观、人才评价观以及教育观:掌握知识、发展智育不是人才的全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是人才的标准。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在幼儿阶段凌节而施“小学化”的教育行为;其次,幼儿园要加强家园合作。通过设立幼儿家长学校、设置家长开放日、开办专题讲座、开展亲子活动等方式,给家长传递科学的幼儿教育的知识和理念,让家长认识到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危害,引导家长配合幼儿园、自觉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

(二)积极构建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

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是幼儿教育质量的保障,是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重要举措。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严禁师资条件不达标的申办单位开办幼儿园。幼儿园选拔、任用幼儿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与持证上岗制度。其次,要建立幼儿教师分层培训制度。一是转岗教师的补偿培训。幼儿园要对转岗教师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理论以及美术、音乐、舞蹈、游戏等专业技能的补偿培训;二是全员定期培训。幼儿园可聘请幼教专家利用寒暑假对全体教师进行幼教理念和政策法规培训;三是骨干教师培训。发挥骨干教师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立幼儿、小学教育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幼儿教师的准入机制要严格把关。那些硬件设施不齐全、师资力量无法满足办学要求,办园条件不达标的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与把关,令其限期整改或及时取缔;其次,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小学的日常监管工作。要经常深入幼儿园、小学,对幼儿园的课程内容、教学形式、日常教育管理与评价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规范的教育行为,教育主管部门要坚决制止,责令幼儿园、小学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再次,教育主管部门要开展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的专项督查整治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治理督导组,通过建立督查网站、设立举报电话以及设置举报信箱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小学化”现象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家庭、幼儿园、小学要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幼小衔接”工作

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是幼儿园与小学衔接中的脱节现象。因此,要防止和纠正这一现象,家庭、幼儿园、小学要协同配合,共同搞好“幼小衔接”工作。首先,幼儿园三年,家长要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生活习惯、自理能力,入学前,要帮助儿童做好上小学所需的书本、文具、书包等物质准备;其次,幼儿园大班在教学要求、内容、方法以及作息时间方面逐渐向小学靠拢,帮助幼儿做好适应小学学习的准备。同时,幼儿园要与小学紧密配合,通过参观小学、体验小学生活、“大手拉小手”等活动,激发孩子对小学生活的向往与渴望。为幼儿从思想上、感情上做好入学准备;再次,小学要主动与幼儿园衔接,应把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幼小衔接的适应期,开展入学适应教育;一年级上学期,教师要适当降低课程内容的坡度,减缓教学进度,尽量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直观化的方式实施课程教学,从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上为幼儿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桥梁与阶梯,帮助儿童实现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过渡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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