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精神在艺术院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的运用
2022-02-28吴婷
吴婷
(星海音乐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文艺工作者应该为什么人”的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将文艺置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中,强调文艺培根铸魂和引领风尚的功能,要求文艺工作者“有好的专业素养、高尚的人格修为和‘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1]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习近平指出文艺工作者要“坚持紧随时代、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心怀天下、坚持弘扬正道”,[2]指明了新时代艺术人才培养的规格标准。
星海精神是冼星海在将艺术理想、生命追求与民族责任熔铸于一体的创作实践中积累的红色精神财富,蕴涵着“信仰坚定,爱国爱民”的政治品格、“求真务实,崇德尚美”的艺术追求、“守正创新,敢为人先”的担当意识、“乐观豁达、坚毅进取”的意志品质和“心系天下、勇于奉献”的大爱情怀,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组成部分,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性。艺术院校“德法”课旨在引导学生领悟人生真谛、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中国精神、培育担当意识、提升艺德情操和法治思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成长为德艺双馨的社会主义艺术人才。星海精神与“德法”课育人目标和内容具有高度耦合性,是激励艺术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实践导向和人生志向的动力源泉,对课程教学改革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的价值
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既是对思政课内容的有效拓展,也是赓续星海精神的必然要求。星海精神的内化为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践行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青年提供重要支撑。
(一)提升思政课教学的亲和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要“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3]艺术类大学生普遍存在“重技轻文”的功利倾向,“艺术是实用的知识,政治是虚无的知识”[4]的固化认知导致他们对枯燥的理论知识缺乏学习兴趣,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德法”课教材引用的案例多从普遍性出发,远离艺术院校学生的生活体验和生活需要,难以激发他们的学习主动性。星海精神具有“近、亲、熟”的特点,学生对其耳熟能详,更能唤起内心共鸣。星海精神中蕴藏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担当精神、为人准则、处事态度、意志品质、道德修养等德育资源为“德法”课教学提供了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的样本,让教材中空洞的、抽象的概念变得真实、丰满、立体,有助于提升思政课的温度和深度。
(二)实现艺术院校的育人目标
艺术院校的时代使命是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合格的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事业的接班人,[5]这要求艺术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要有娴熟的专业技能,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文艺成风化人的责任感。但是,当前无论是学校层面,还是学生内部,“技艺高超是王道”的片面认识依然广泛存在,只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专业技能的修炼,忽略了对政治素质、人格修为、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的培育。星海精神是对冼星海等艺术家言行和事迹体现出的先进思想、高尚品德、优良作风与模范行为的境界升华,蕴含着服务人民、弘扬文化、引领风尚的价值取向,回答了新时代艺术院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现实问题。
(三)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
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文艺才能发挥最大正能量。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是科学的文艺观,是为人民服务的文艺观,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才能使对艺术技能的追求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和作品,才能坚决抵御错误的文艺思潮。[6]星海精神在中华民族救国强国的社会实践中孕育,并得到检验,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一种积极的社会意识。星海精神具有教育示范和榜样引领功能,有助于艺术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文艺观,厘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自觉将人品和艺品的相统一、个人“小我”与民族“大我”相联系,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担负民族复兴和文化繁荣的使命,努力成为“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的新时代文艺工作者。
二、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的困境
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由于主客观原因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制约因素在于教育者的融入意识不强,缺少立体有效的融入机制以及受教育者在立德上的迷茫和困惑。
(一)思政教师开发教学资源的主动性不足
当前艺术院校“德法”课对星海精神的关注度较低,思政课教师对于星海精神“彰显什么”“如何弘扬”“为何融入”“怎样融入”的认识不够。从教学观念上看,由于艺术院校对文化课的重视程度不高,思政课教师往往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目的,忽略了探索符合艺术生群体教育规律和成长特殊需求的整体性教学设计,不能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导致教育中“目中无人”的现象加剧;从教学形式看,思政课教师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出身,过分强调思政课的政治性和知识性,较少关心学生的价值塑造、境界提升、品格涵育和担当激励。而传统填鸭式的单向灌输和说教,使得课堂变成了冷冰冰的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缺乏感染力和亲切感,学生只关心考勤情况和能否获得学分,对课程知识充耳不闻;从教学内容看,思政课教师与艺术类专业分属不同的知识体系和理论范畴,对冼星海等艺术家及其作品不熟悉,不愿意在教学中运用此类素材,创设个性化教学内容的主动性不强;从教学实效看,教师没有从德育效果中反思星海精神融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缺乏对精神背后的历史背景、深刻内涵、理论意蕴、学理基础、当代价值和德育导向的充分挖掘,不能讲深、讲透、讲活星海精神。
(二)艺术青年实现自我价值的信念感不强
艺术类大学生思想和行为上具有鲜明特色,自主意识强、形象思维好、表现欲望高、创新能力强,拥护“文艺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二为”方针。但是,受市场经济大潮、多元观念碰撞和文艺浮躁之风的负面影响,艺术生存在政治信仰不牢、理想信念缺失,学习意志薄弱、奋斗精神弱化,价值取向功利、社会责任淡漠,人文素养不高、纪律性不强等问题。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和个人成长成才的现实问题缺乏深入思考,艺术青年容易在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个体命运与民族前途的冲突面前丧失鉴别力,无法清晰认识“中国梦”与“青春梦”、“伟大事业”与艰苦奋斗的辩证关系以及“是非”“善恶”“美丑”“香臭”的评判标准,在人生道路选择上甘当“啃老族”,乐做“佛系青年”,自我效能感低,难以在为人民发声、为社会赋能的实践中获得道德情操的净化、意志品质的锤炼和创作能力的提升。
三、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的路径
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不是教条式地加入,而是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瞄准学情特征,对教材内容进行整合,使学生对星海精神形成体系化认知。
(一)聚焦成长之需,以星海精神破除思想之惑
在艺术青年成才的道路上,要破解道与术、德与艺、通与专、为艺术而艺术,还是为人民而艺术、国际化还是民族化等一系列难题。除此之外,在高等教育功利化和实用化以及文艺领域中抽象人性论、历史虚无主义、后现代主义和“饭圈文化”等不良思潮的影响下,不少艺术学生存在“一生只为得名利”“文艺为人民币服务”“中国梦离我太遥远”“共产主义是一种自我麻醉”“艺术只写一己悲欢”“西方的艺术比中国的高雅”等思想误区,甚至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和显性功效,撇开民族文化、传统道德和法律约束,随心所欲地“创新”。[7]
从学生的认知规律看,把特定的人物放置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破立结合”,能够帮助破除学生的思想迷雾。冼星海的音乐道路给艺术青年提供了最好的启示:只有坚持养德和修艺相统一、悟道和练术相统一、重情和循理相统一、修心与修身相统一、传承与创新相统一、敬业与乐群相统一,德艺双馨、知行合一、情理交融、内外兼修,成才之路才会越走越宽广、越走越敞亮、越走越豪迈。[8]可以紧扣教学目标,通过树靶子、摆现象、定性质、谈危害的方式对各种谬论邪说进行追根溯源,再以冼星海为人民抒怀、为时代发声、为社会明德的传奇事迹,立旗帜、讲意义,澄清学生在人生发展道路上的错误观点,引导学生铸牢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理解人民主体性、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解决好人生的“总开关”问题。“先破后立,变破为立”能够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逻辑思维和批判能力,懂得辩证取舍,增强对真、善、美的判断力、领悟力和传播力。
(二)创新教学方式,以星海精神激发情感共鸣
艺术类学生群体具有明显的感性有余、理性不足的二元化特征,一方面由于艺术的感知力非凡,对事物的认知具有较强的体验性;另一方面,艺术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强调创作灵感,培养的学生富有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不重视文化知识的积累,使得抽象思维缺乏系统训练,理性思辨能力有限。[9]把星海精神融入“德法”课,应将情感作为着力点,使学生对理论产生共鸣。
“德法”课可以通过讲述具有“爱国、为民、崇德、尚艺、奋进、奉献”精神的文艺工作者的英雄故事打造德育情境,以情共情,增强学生对模范人物的崇敬之情和效仿之意。譬如,以“读故事、阅经典、悟思想”的教学形式,请学生演唱《黄河大合唱》等作品、朗诵冼星海写给母亲和妻子的信,结合新媒体新技术,让学生在深情演绎中得到情感的沉浸式体验。在“动之以情”的基础上,实行“翻转课堂”,分组讨论冼星海的人生追求、理想信念、爱国精神、人民意识、崇高道德、创作理念等,营造自主探究和主体间互动的教学文化,激发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自我建构和自主生成,从“让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在此过程中,教师结合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中国发展的大局以及人类文明进步的大势“晓之以理”、正本清源,讲清楚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人民观、国家观、道德观、文艺观,讲透彻“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讲明白当代青年“立鸿鹄志,做奋斗者”的重要性,让学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从而提升政治认同、人文素养和道德修养,思考如何从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从实践中养成行动自觉,创作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文艺作品。
(三)构筑内容体系,以星海精神砥砺奋斗之志
理想信念教育是“德法”课的核心。星海精神是增强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实现中国梦的信心的形象教材。冼星海的经典作品及其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不是在巴黎、上海、武汉,而是在革命圣地延安,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引领了冼星海的人生方向,激活了他的创作热情。[8]冼星海在《我学习音乐的经过》《救亡音乐在抗战中的任务》中提出音乐为完成民族解放任务服务的理念,并以超越历史的眼光,喊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冼星海对音乐社会功能的阐释、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和新时代文艺思想相结合,讲解新时代青年的历史使命以及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远大的奋斗目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爱国主义教育是“德法”课的中心。爱国主义是冼星海精神世界的底色,在写给母亲的信中,冼星海说“我们在祖国养育之下,正如在母胎哺养一样,为着生存,我们就得一起努力,去保卫那比自己母亲更伟大的祖国”[10],体现出“舍小家为大家”的献身精神;在创作实践中,无论是在异国他乡,还是在抗战前线,他的音乐始终与拯救苦难的祖国和受压迫人民休戚相关,展现了中华民族坚强不屈的精神。冼星海在爱情与民族、个人与祖国之间选择后者,是对教材内容的有力解释和论证,能够加深艺术生对“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的理解。可以依托实践教学平台,鼓励学生“重走星海路”,调查、记录和整理先辈们的感人故事,制作微视频或创作艺术作品,在亲身体验中增强国家认同感、民族归属感和制度自信心,将爱国情、强国志转化为报国行。
艺德养成教育是“德法”课的重点。星海精神彰显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先进性,“音乐为人民大众”“从事音乐事业不是为了做买卖,宁可穷困,宁可分文不记地为社会服务”[10]回答了道德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人服务。可以在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道德品格”中专题讲解星海精神,介绍冼星海“艺术为人民”的创作理念和崇德向善的道德实践,与当前演艺圈的乱象进行比较,开展辩论,丰富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鼓励学生将为人、做事、从艺视为相得益彰的道德理想,以文艺之光陶冶情操、引领风尚。
星海精神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人民性和革命性,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的思想,是解决艺术青年人生方向、信仰指向、精神追求、素质生成的精神指引。星海精神融入艺术院校“德法”课要坚持鲜明的价值导向、循序渐进的渗透规律和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原则,通过穿插与专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多元教学模式,因地制宜地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之中,使星海事迹入脑、入心、入行。面对世界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青年文艺工作者应恪守艺术初心、紧贴时代脉搏、坚定文化自信、践行中国精神,在追求德艺双馨的道路成就出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