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 出台集体用餐、供餐单位陪餐办法
2022-02-28
中国食品 2022年2期
2022年1月起,由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山市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负责人陪餐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在总结“民天卫士”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的陪餐办法,适用于全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托幼机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职业教育院校、高校等单位食堂和供餐单位。
《办法》要求集体用餐单位、供餐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陪餐小组,制定陪餐计划。集体用餐單位陪餐小组实行轮值陪餐,每餐次至少安排一名人员陪餐;供餐单位每周安排陪餐人员到其服务的所有集体用餐单位陪餐。
《办法》规定,集体用餐、供餐单位有执行陪餐检查和应急处置等职责。明确了陪餐人员在陪餐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街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
《办法》的出台推动形成了全市集体用餐单位和供餐单位负责人常态化陪餐的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特别是重点群体吃得安全、吃得饱、吃得好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