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府下行文书“牌文”的功用及体式
——古代文书种类功用及体式研究之十九★
2022-02-27史昊昱赵彦龙
史昊昱 赵彦龙
(1.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科学院 北京 100083;2.宁夏大学人文学院 宁夏 银川 750021)
唐代出现了作为公差或驿递凭证的牌。至宋代,牌发展出官府下行文书牌文,并一直沿袭至清代,其功用主要有发布命令、要求办理具体事项及官差凭证等,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牌文有多个不同的分支文种。
1 古代牌文发展演变及功用
1.1 古代牌产生发展及功用
1.1.1 唐代牌产生及功用
牌的使用最早见诸史籍记载则是唐代,有银牌、牙牌以及木牌等不同材质,主要作为公差或驿递凭证使用,如《请禁走马害人奏》载:“其或自内中急传宣旨者,即请赐银牌或牙牌,令以手持之,俾路人及所由辩认,易为奔避。”[1]《赠胡证将军》载:“朱牌面上分官契……朱牌:即木契,即木制符信,以为凭证之用。”[2]《宋史》载:“唐有银牌,发驿遣使,则门下省给之。”[3]3594
1.1.2 宋代牌发展演变及功用
从材质上来看,宋代又新出了铜牌、铁牌。宋代牌的功用有了很大发展。首先,牌继承了唐代驿递凭证的功用,有用于传递文书或驿递凭证的传信牌、檄牌,其中檄牌可分为金字牌、青字牌和红字牌。其次,出现了和印信配合作为任官凭证的铜牌。第三,牙牌可作为地方大员先行任官的凭证。最后,铁牌可作为通行凭证。
传信牌为木制,专用于军中传递文书,具有保密的要求。《宋史》载:“合用坚木朱漆为之,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字云某路传信牌。”[3]3595又载:“传信牌中为池槽,藏笔墨纸,令主将掌之。每临阵传命,书纸内牌中,持报兵官,复书事宜内牌中而还。主将密以字为号验,毋得漏泄军中中事。”[3]4895檄牌为木制,作为驿递凭证,根据传递速度和功用的不同,又分金字牌、青字牌、红字牌。《宋史》载:“又有檄牌,其制有金字牌、青字牌、红字牌。”[3]3597金字牌主要用于传递皇命文书和军机要务,传递速度最快。《宋史》载:“金字牌者,日行四百里,邮置之最速递也;凡赦书及军机要切则用之,由内侍省发遣焉。”[3]3597《续资治通鉴长编》载:“金字牌长尺余,朱漆,刻金字,书‘御前文字不得入铺’,尤速于急递。”[4]青字牌和红字牌在尚书省和枢密院先后设立,主要用于传递军机要务等。《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乾道末,有旨令枢密院置军期急速文字牌,雌黄青字,日行三百五十里。淳熙二年,尚书省又置紧急文字牌,亦如之。然率与常递混淆,故行移稽缓。绍熙末,赵子直在枢密,乃改作黑漆红字牌,奏委逐路提举官催督,岁终校其迟速最甚,以议赏罚。明年,尚书省亦踵行之。”[5]
铜牌和印信配合作为任官凭证,根据品级不同,部分铜牌需要涂金。《宋史》载:“诸王、节度、观察使、州、府、军、监、县印,皆有铜牌,长七寸五分,诸王广一寸九分,余广一寸八分。诸王、节度、观察使牌涂以金,刻文云‘牌出印入,印出牌入’。其奉使出入,或本局无印者,皆给奉使印。”[3]3590牙牌是地方大员量功先行任官的凭证。《宋会要辑稿》载:“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初置节度使已下象牙牌。其法:自节钺正任至横行遥郡,第其官资,书之于牌,御书押字,刻金填之。仍合同制造,一留禁中,一降付都督府。相臣主其事。缓急临敌,果有建立奇勋之人,量功劳先给赐,以为执守。”[6]铁牌是出入宫城的凭证。《宋史》载:“宫城出入之禁令……每门给铜符二、铁牌一,左符留门,右符请钥,铁牌则请钥者自随,以时参验而启闭之。”[3]3932
1.1.3 辽、金牌的发展演变及功用
辽、金牌的功用主要有任官凭证、驿递凭证等。从材质来看金代又新出了金牌。辽代有驿递凭证银牌,且由皇帝亲自掌管,专用于传递皇命文书,且当驿马不足时可用征调其它马匹。《辽史》载:“银牌二百面,长尺,刻以国字,文曰‘宜速’,又曰‘敕走马牌’。国有重事,皇帝以牌亲授使者,手札给驿马若干。驿马阙,取他马代……所至如天子亲临,需索更易,无敢违者。”[7]
金代有与宣头合并作为任官凭证的信牌,根据官员品级的高低,分别使用金牌、银牌或木牌。信牌也有驿递凭证的功用,根据材质的不同,派马数量和传递速度也会有所不同。《金史》载:“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之命,擅制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故国初与空名宣头付军帅,以为功赏。”[8]1335又载:“宗望欲移书督之,请空名宣头千道,增信牌,安抚新降之民……给银牌十、空名宣头五十道。”[8]1703《北行日记》载:“金法,金牌走八骑,银牌三,木牌二,皆铺马也。木牌最急,日行七百里,军期则用之。”[9]
1.1.4 元代牌发展演变及功用
元代牌从材质上来看大体沿袭前朝,功用则主要有驿递或公差、任官凭证等。元代牌的种类有了新的发展,信牌发展为专门的官文书凭证,除此以外还有驿递凭证圆牌和海青牌、任官凭证金牌和银牌等。
圆牌作为驿递凭证,和铺马札子配合使用,主要用于传递军情,有金字圆牌、银字圆牌等种类。根据出土实物可知,圆牌为铁质。[10]《经世大典》载:“今后出使人员,如无钦赍御宝圣旨圆牌,毋得给马。”[11]《元史》载:“盖圆牌遣使,初为军情大事而设,不宜滥给,自今求给牌面,不经中书省、枢密院者,宜勿与。”[12]2591又载:“诸使臣非军务急速者,毋给金字圆牌。”[12]541又载:“命典瑞院给淮南行省银字圆牌三面、驿券五十道。”[12]898
信牌是上级向下级或官府向民众传递文书的凭证,粘连文字使用,官府可凭此照勘稽迟。《元典章》载:“今后止用信牌催办一切公事。据置到信牌编立字号,令长次官圆押于长官厅,示封锁收掌。如总管府行下州府科催差发并勾追官吏等事,所用信牌随即附簿,粘连文字上明标日时,定立信牌限次回日勾销并照勘稽迟限次,究治施行。若虽有文字而无信牌,或有信牌无文字,并不准用。”[13]440《奏章九》载:“又立主首,赍信牌,立限约,催督民户赴州县官局关买。”[14]
牌和宣敕配合作为任官凭证,根据品级的不同,分别使用金牌、银牌。《元史》载:“给还元追夺河南行省丞相宣命,仍给以功赏宣敕、金银牌面。”[12]928《元典章》载:“军官品级……从五金牌,正六银牌。”[13]361
1.1.5 明代牌发展演变及功用
明代牌沿袭了前代的各种材质和任官凭证、通行凭证的功用,根据身份的不同,使用者分别佩戴不同材质的牌。《明史》载:“其武臣悬带金牌,则洪武四年所造……指挥佩金牌,双云龙,双虎符。千户佩镀金银牌,独云龙,独虎符。百户素云银牌符。”[15]《大明会典》载:“凡朝参文武官,及内官,悬带牙牌、铁牌厨子校尉入内,各带铜、木牌面。”[16]
1.1.6 清代牌发展演变及功用
清代沿袭前代各种材质的牌和其凭证功用,根据身份及出入目的不同,使用者分别佩戴不同材质的牌。《大清会典事例》载:“或奉上谕遣人,或部中遣人,持有金牌至则举炮,金牌书奉旨鸣炮字样。”[17]106又载:“凡朝参文武官及内官,悬带牙牌铁牌,厨子校尉入内,各带铜木牌面。”[18]
1.2 古代牌文的产生发展及功用
1.2.1 宋代牌文产生发展及功用
宋代檄牌中的金字牌发展为下行文书。此外还有批牌、牌由和历头牌子。
批牌主要功用为审核批示有关上呈文书和发布命令。《提刑节制司与安抚司平寇循环历》载:“欲乞径作批牌钧判,令杜通判充同督捕职事、兼督发钱粮官。”[22]《辛巳泣蕲録》载:“同日,太守批牌传令,应在城守御官,如遇虏贼前来各隅所管地方攻打城壁,须管尽忠竭力,随机应变,务在剿绝,毋致堕落虏贼奸计。”[23]
牌由是官府下发给民众的纳税凭证。《奏乞将知宁国府张忠恕亟赐罢黜》载:“盖谓租赋之法自正数外一毫不当多取,所以编之版籍,给以牌由,依数输纳,以为一定不易之制。”[24]《夏税牌由》载:“已行下星子、都昌、建昌县,每户置立牌由,分明开说某乡某都人户,合纳夏税折帛和买?绢各若干,给付人户收执。”[25]84
历头牌子是官府印发的赈济凭证。《粜支外令施行下项》:“印给赈粜户历头并赈济人口牌面,发下三县交管。于赈粜赈济前一月出榜晓示人户,定某日前来本场请领历头牌子。”[25]176176《奏借兑上供官钱籴米并乞权行倚阁夏税钱帛状》:“本军各印给历头牌面,置簿历发送逐县当职官给散付人户……自淳熙八年正月初一日为始,令抄札到阙食人户赴场赈粜。”[26]留存的宋代牌文有《湖南宪司咸淳九年隆冬疏决批牌判》《委佥幕审问杨小三死事批牌判》《夏税牌由》等。
1.2.2 元代牌文发展演变及功用
元代牌文一方面沿袭了前代发布命令、委派事务的功用;另一方面也可用作军民合一的户籍管理凭证。牌文的种类主要有信牌、牌甲等。
信牌为文书在牌上粘连使用,主要功用为上级向下级发布命令和官府向民众委派事务等。《元史》:“州有追逮,不许胥隶足迹至村疃,唯给信牌,令执里役者呼之,民安而事集。”[12]4199《主簿張公去思碑》:“严信牌以明号令,是非急速不用,有违时刻则必罚,民无敢失期者。”[27]《中堂事记》:“起置信牌事,缘为各路遇有催督差发、勾追官吏等事,多用委差官并随衙门勾当人及曳剌祗候人等投下文字,不得搔扰民间,转致迟误官中事务。为此拟定,今后止用信牌催办一切公事……所用信牌随即附簿,粘连文字。”[28]牌甲是户籍管理凭证,主要用于军户、车户等军民合一的情况,官府可凭此征调人员。《通制条格》载:“军户添到军人,止于本牌甲内一处出军,不得另行差拨。”[29]90又载:“令大都路巡院正官,召募有抵业信实车户,明立脚契,编立牌甲,递相保管,然后许令揽运。”[29]530现存的元代牌文有《赡站地典与阔阔歹耕种案信牌》《总府发前去莎伯渠根勾天字号信牌》等。
1.2.3 明代牌文发展演变及功用
明代牌文沿袭了前代的信牌、牌甲,除此以外又增加了宪牌、传牌等分支文种。信牌已经成为纸质文书,沿用前代功用的同时,也可作为外派差官的凭证。《大明律集说附例》载:“凡府州县置立牌面,或用木板写刻,或用纸张填刷,发遣干办公文,俱取信于民,故曰信牌。”[30]《明实录》载:“上以奉旨究问人犯,皇祖时曾有听记,非自今日始。况该役带有信牌,如何凭据全无?”[31]
牌甲仍作为户籍管理凭证,官府可凭借牌甲调拨民兵、抑制犯罪等。《牌行招抚官》载:“令其分统招出新民,编立牌甲,听候调遣杀贼,更立新效,以赎旧愆。”[32]678《行江西按察司编审九姓渔户牌》载:“著定年貌籍贯,编成牌甲……每月朔望各具不致为非结状,亲自赴县投递,用凭稽考点闸。”[32]1317宪牌主要功用有发布命令、驿递凭证等。如《薛文清公事实》载:“蒙巡按山西监察御史王宪牌前事……仰本县官吏即动本院赎银三十两,买田若干亩,地段四至,立一石碣竖祠壁间,可垂永久等因。”[33]《快雪堂日记》载:“谒按君,致顾生际明书,乞脚力,道家眷北上,许给宪牌。”[34]传牌主要用于提前通知沿途地方衙门和驿站为迎接将要到达的新官员做好准备。《劾罪勋抗旨疏》载:“接到上元县抄送世延传牌一纸:‘……本爵的于本月二十三日辰时,自仪真起马,由扬州陆路,前赴阙廷,借箸为画,以救华夏生灵,所用夫马吹皁军牢,预拨接替,毋得临期违误不便,依准缴查。’”[35]《边情疏》载:“不知数日前传牌到堡,至是知臣已至,就于口外罗拜。”[36]现存明代的牌文有《崇修书院以励风教事信牌》《牌行置田文移》《照牌》等。
1.2.4 清代牌文发展演变及功用
清代牌文列入《大清会典》,成为法定官府下行文书,主要用于上下级等级差距较大的官府之间。《大清会典》载:“六部行道府以下,均咨督抚转饬。其有须径行者,用牌文。”[37]
清代牌文在沿袭前代功用的同时,又发展出调解纠纷、任官、战功凭证、通行凭证等功用。清代的牌文沿袭了明代的各分支文种,部分文种的功用相较前代更为专门。同时,清代又有委牌、功牌、断牌、令牌等新的分支文种。
信牌在沿袭前代功用的同时,也可用于公侯任用所属下属、官田租佃凭证、驿递凭证等。如《大清会典事例》载:“凡奉旨特遣,及本院差往送诏,或往各旗遍传紧要事务、巡察边卡等事,自内地驰驿外,仍给信牌,许乘边外驿马。如所经之旗,地方遥远,亦给信牌,乘边外驿马。”[38]《衍圣公为饬委典籍官事信牌》载:“为此牌仰田有余遵照署理典籍官,即便任事。”[39]26《宣统三年道录司给朝天宫佃户魏国祥信牌》载:“为此另行发给佃户魏国祥新照,敬谨承种,照例纳租。”[40]传世的清代信牌有《宁远府令详报招募额设仵作清册信牌》《乾隆十六年五爪龙信牌》等。
传牌在沿袭前代功用的同时,也可用于催促驿递。《清稗类钞》载:“凡官吏军队经过蒙古者,皆由台站供差,而各台站供应马匹饮食,皆由蒙人当差,预为派定。一有传牌,各站即为预备。”[41]《李星沅日记》载:“由辰阳驿发传牌删除过山礼等名目,并饬副将以下单骑迎谒。”[42]《答沈吉田》载:“鄂中先解之八百杆已有传牌去催,所有局存之长劈山亦宜尽数起解。”[43]传世的清代传牌有《由襄阳赴省传牌》《同治十三年回旗传牌》等。
牌甲仍作为户籍凭证使用,除沿袭前代的功用外,官府也可凭此征收赋税。《清史稿》载:“世祖入关,有编置户口牌甲之令……凡甲内有盗窃、邪教、赌博、赌具、窝逃、奸拐、私铸、私销、私盐、跴曲、贩卖硝磺,并私立名色敛财聚会等事,及面生可疑之徒,责令专司查报。”[44]3481又载:“田赋职役……有按牌甲户口科者。”[44]3584传世清代牌甲有《巴县十家牌》等。
宪牌的功用大体同于前代,主要用于发布命令。如《崇信县知县冯应麟申》载:“奉钦命扬威大将军内大臣阿宪牌前事,仰该县文到即亲身催办草豆解运军前,立等速速。”[45]371《总督江南等处文物事务阿席熙咨》载:“前奉宪牌分兵守御东流。”[45]280传世清代宪牌有《四川提学裁革过山礼宪牌》《四川提学檄知南部县管束误卯革役向日昇宪牌》等。
委牌由各地督抚发出,用于任官或运送米谷,其中任官多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如《大清会典事例》载:“各省拨运米谷,督抚原俱给有委牌,嗣后令于委牌内,填明拨运米谷数目,经过关口验实放行。”[46]又载:“朕风闻乡勇等随营打仗,给有四五六品至七八品军功顶戴者,为数不少,并不奏明咨部,仅系经略参赞提镇等随时奖赏,给以委牌为凭。即文员督抚司道等办理粮饷等事,亦有一体赏给者。顶戴为名器所关,锡予之恩,操之自上,岂臣下所当专擅。”[17]95又载:“苦竹坝土百户禄正邦,于康熙三十七年归诚。由本省发给委牌,辖番民二千一百六十六户,每岁认纳夷粮三十石、屯粮十五石六斗,折征银七两八钱。”[17]204传世清代委牌有《光绪元年四川巡抚吴委牌》《宣统三年四川布政使王委牌》等。
功牌为朝廷颁发的战功记录。《大清会典事例》载:“其余所得战功,应以兵数之多寡,定立功之等第。如敌兵甚众,官兵甚少,进战取胜劳绩最著者,为一等军功。敌兵甚众,官兵略少,进战取胜者,为二等。兵数相等进战取胜者为三等。官兵甚众,敌兵略少进战取胜者为四等。我众敌寡,进战取胜者,为五等。以上所立功绩,均令统兵将帅,据实分别造册报部,由部核明等第,给以功牌。”[17]360传世清代功牌有《光绪二十八年四川总督岑功牌》《温处道功牌》等。
马牌是外派官员有偿使用沿途驿递马匹的凭证。如《赵尔丰通饬整理兵差并定乌拉章程》载:“各营派勇出差,如有紧急事件,由统领、营官发给马牌,雇用骑马,按站发价,以七八十里为一站,不得以日行数百里,始给一站脚价。”[47]传世清代马牌有《赵尔丰谕发瞻对藏官进藏马牌》《驻藏陆军给发队官马牌》等。
断牌用于调解纠纷、发布判决,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如《康輶纪行》载:“龙、万二委员断牌,皆已遵依具结,至今不敢违。”[48]189又载:“若依汉法,彼固当诛,尔亦不能无罪……今再明白教导:将来断牌惟持公平,不能尽如尔意也。”[48]215传世清代断牌有《光绪十年断牌》等。
令牌用于军队将领下达命令。如《略阳副将贺双龙呈》载:“奉靖逆侯靖逆将军张令牌前事……为此仰该副将遵照,即率该营马步战守步兵前去马坞镇驻扎。”[45]586又如《亲军水师右将军林兴珠令牌》载:“为此札委本官,即便以原委职衔追随军前。”[45]588传世清代令牌有《威略将军福建水师提督吴令牌》《都督佥事刘令牌》等。
2 历代牌文的体式
非纸质牌由于载体及携带要求限制,仅镌刻正文,说明牌的功用及性质。本论文只对纸质牌文的体式进行总结。
2.1 宋代牌文的体式
传世宋代的牌文主要有牌由和批牌两类。其中牌由的体式可总结为首称:“契勘”。正文:文书具体内容。末称:“须至晓谕”。批牌的体式可总结为首称:“本司”或“使职”。正文:文书具体内容。末称:“取各官遵禀申”。
如《夏税牌由》首称:“契勘”。末称:“须至晓谕”。[25]84又如《湖南宪司咸淳九年隆冬疏决批牌判》首称:“本司”。末称:“取各官遵禀申”。[49]257又如《委佥幕审问杨小三死事批牌判》首称:“使职”。末称残。[49]259
2.2 元代牌文的体式
传世元代的牌文主要为信牌,体式可总结为首称:“总府今发某号信牌某数面”或“奉总府官台旨”。正文:文书具体内容。末称:“右仰某”或“右仰”。押署:“某年月日发行”。
如《赡站地典与阔阔歹耕种案信牌》首称:“奉总府官台旨”。末称:“忙不及印”;押署:“至元三年十一月初七日发行”。[50]237《总府发前去莎伯渠根勾天字号信牌》首称:“总府今发天字信牌一面”。末称:“右仰”。押署:“至正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发行”。[50]239
2.3 明代牌文的体式
明代牌文的各分支文种体式相对一致,可总结为首称:“某官府某官某为某事”或“某官府为某事”或“为某事”。正文:牌文的具体内容。末称:“须至牌者”或“须至牌者 右仰通知”或“须至牌者 右牌仰某司准此”或“须至牌者 右牌仰某官准此”或“须至牌者 右牌给某遵照”。押署:“某年月日”或“某年月日行”或“某年月日某官承某司定限月日缴”等。
如《府牌》首称:“直隶常州府为兴复先贤遗迹等事”。末称:“须至牌者”。押署:“万历三十二年四月初四日”。[51]又如《为博求典故以备参考光载籍事牌文》首称:“为博求典故以备参考光载籍事”。末称:“须至牌者”。押署:“万历三十五年八月 日行”,后书“右牌仰东平等州县准此”。[52]又如《为赏照杜患事牌文》首称:“钦差镇守贵州兼制湖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汉土官长总兵官平蛮将军前军都督府都督罗为赏照杜患事”。末称:“须至牌者 右牌给尼僧王氏遵照”。押署“弘光元年二月二十四日掾史蒋云承都督府行限本月照日缴”。[53]
2.4 清代牌文的体式
清代牌文各分支文种的体式大体一致,可总结为首称:“某官府某官某为某事”或“某官某为某事”等。正文:牌文的具体内容。末称:“须至牌者”或“须牌”或“须至某牌者” 或“切切此牌”。押署:“某年月日”或“某年月日 某行”或“某年月日给”或“某年月日某房呈”或“某年月日某官”。参考现存实物文书可知,清代牌文为刷印,文书上方写有牌文的种类,四周围以花栏,有云纹、螭纹、火纹等图案,使用时则填以相应内容。
如《胡传宪牌》首称:“钦命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兼理打牲辜铭为辟饬事”。末称:“须牌 右仰吉林道遵此”。押署:“光绪八年十一月初六日 将军行”。文书上方大书“宪牌”两字,四周为火纹。[54]又如《衍圣公为饬委典籍官事信牌》首称:“太子太保袭封衍圣公孔为饬委事”。末称:“须至牌者 右牌仰典籍官田有余准此”。押署:“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九日 圣府行”。文书上方大书“信牌”两字,四周为云纹。[39]26《光绪十年断牌》首称:“钦赐花翎知府衔奏署直隶理藩府加五级纪录十次张为给发断牌以安百姓事”。末称:“须至断牌者 右牌给木苏六沟百姓人等收执”。押署:“光绪十年七月十六日给”。文书上方大书“断牌”两字,四周为火纹。[55]《土司折乃邓州功牌》首称:“钦命署理四川总督部堂广东巡抚部院岑为给发功牌以示鼓励事”。末称:“须至功牌者 右牌给六品军功折乃邓州收执”。押署:“光绪十八年九月二十日”。文书上方大书“功牌”两字,四周为火纹。[56]217《驻藏陆军给发队官马牌》首称:“钦命二品顶戴花翎即补道统领驻藏陆军钟为发给马牌事”。末称:“切切此牌 右牌仰沿途营官”。押署:“宣统三年闰六月廿四日本协”。文书上方大书“马牌”两字。[56]238
由上可见,牌最早见于唐代,作为凭证使用,至宋代,在凭证牌的基础上发展出下行文书牌文。宋元时期,牌文仍与凭证牌配合使用,如传信牌、信牌等。至明代,牌文演变为纸质文书。明清时期,牌文出现了若干分支文种,各分支文种的功用也更为专门,使用更加规范。对牌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古代相关公文,从而推动历史学及古文书学的研究,同时也对当下的公文写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