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临夏市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考
2022-02-27孟玉智孟玉花
□孟玉智,孟玉花
(1.临夏市农村经营服务站,甘肃 临夏 731100;2.临夏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中心,甘肃 临夏 731800)
1 临夏市农村集体经济现状
1.1 基本情况
临夏市主导农业特色产业为“乡村旅游+种植及养殖+农产品商贸流通”。临夏市发展的农业产业共有8 类140 多个品种。种植业方面,日光节能温室166.67 hm2,拱棚433.33 hm2,春种作物486.67 hm2。畜牧养殖业方面,猪1.7 万只,牛3.1 万头,羊5.7 万只,鸡9.8 万只。劳动力方面,农村有劳动力8.7 万人,务工人员5.46 万人。临夏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23 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9 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40 个,具体为2021 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017—2020 年,累计财政注资5 863.92 万元,主要用于注资入股发展壮大经济,包括临夏市申请东西协作发展资金、申请省列下拨党费、申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自筹市级资金多方位筹措资金壮大集体经济,累计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77.77 万元。
2021 年产权改革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壮大集体经济。目前,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源性资产97 027.27 万元,集体性资产37 873.70 万元,经营性资产5 202.07 万元。
1.2 存在问题
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临夏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盈利能力弱,经济效益低,市场风险大,没有集体经营土地资源,固定资产为32 671.63 万元,壮大集体经济资金主要靠政府注入,“等、靠、要”思想严重[1]。村级组织现有管理人员130 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人员86 人,村级组织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人员交叉任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现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由村两委干部任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大多不懂市场,不会经营,缺少信息、技术和市场渠道,没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更怕承担不起失败的风险而不敢放开手脚去干。
有些村集体组织人员认为脱贫攻坚任务已完成,放松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没有及时分析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策略,对产改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不强,创业措施和思路不多,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和推进。
加强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截至目前,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益5 202.07 万元,即使全部分配给入会农户,人均仅440.79 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政府注资的微薄收益,带贫防贫、巩固脱贫成效不好,无法壮大村集体为民办大事,很难发挥乡村振兴的作用,与政府的预期、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
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机制不成熟。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章程、运行管理、责权利和收益分配机制不成熟,集体经济收益与管理人员没有直接关系,村干部参与管理但不能取得报酬,凭着党性和责任心干事,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足,存在当“太平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只守业不创业,集体经济难以发展壮大[2]。
2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和任务
2.1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眼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立特色种养殖基地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为载体,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探索多种壮大集体经济形式,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能力,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2 目标要求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目标要求和临夏市集体经济现状,临夏市集体经济发展将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多形式集体经济。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进程中,引入激励机制,结合奖惩制度与评比措施,规范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形成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发展的新机制、新动态、新势头;多途径持续增加村集体经济可支配性收入,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 年内有所提升,2022 年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3 万~5.5 万元;2023 年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5.5 万~6 万元;2024 年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6 万~6.5 万元;2025 年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6.5 万~8 万元;2026 年村均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达到10 万元以上。
2.3 重点任务
结合乡村振兴,做好甘肃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工作。2022 年,临夏市罗列3~5 个村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在规范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4 项基本功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增长村集体经济收入、按时完成年度清查数据上报的基础上,明确2022 年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计划,使所罗列的3~5 个村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成为临夏市示范村、亮点村,让其成为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临夏市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有效组织形式和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利益联结机制方面的甘肃省示范村。
引导和强化产改形成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识,多措并举壮大和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全面提高临夏市基层干部群众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识,提高村、社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接受新事物、使用新科技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组织化水平,调动临夏市产改形成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和管理的积极性。
制订发展规划。由临夏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四镇一办党委要组织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立足各自村实际情况和资源现状。临夏市40 个村研究制订村集体经济5 年(2022—2026 年)发展规划,各村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出年度具体措施,并在制订和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壮大集体经济工作。
健全管理制度。临夏市各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以充分规范发挥管理村集体资产、开发村集体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村集体成员4 项职能为基本工作任务,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细化产改组建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进一步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积极探索集体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和成员股份继承以及有偿退出的办法,完善成员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创新运行机制。促进临夏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有序运行,创新运行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在运行过程中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充分发挥临夏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等机构的作用,落实每一名成员在选举、表决、议事、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充分发挥成员代表大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的监督作用。在运行过程中,积极探索聘用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营股份经济合作社。
3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措施和保障
3.1 发展措施
临夏市各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结合各村集体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现状,拓宽思路,向上级争取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的资金,积极引导本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投资入股,吸纳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以入股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解决村级组织没钱发展集体经济的问题,切实推进产改后形成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务运营。
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理顺2017—2021 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扶持资金及市级扶贫资金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整合项目资金,及时解决研究项目运行不良等突出问题。切实把项目资金运行到扶持带动村级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农户就业的实体经济和实体产业发展。
临夏市各村在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中,充分借鉴“党建+合作社”“党建+特色产业”“企业+村集体+农户”等发展模式。村两委班子探讨形成符合村级实际的“党建+集体经济”模式,不能仅停留在入股分红发展集体经济模式。村级组织应用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灵活运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村级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村级特色产业。
流转土地壮大集体经济。统一规划临夏市农业种植、养殖业、林业和建设等土地资源,由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对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开展畜牧、养殖、种植、林业或加工业等相关产业,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在发展村级产业的同时壮大集体经济,可采取反租倒包、租赁承包、招商引资等多形式引进土地承租方,由土地承租方发展村级农业产业、增加农户地租收入以及村集体收入。
资源入股壮大集体经济。临夏市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要摸排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好、发展势头强、项目优的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园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有价评估当地农村集体土地和资源,整合使用扶贫资产确权到村项目资金,入股上述产业园、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按股分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盘活集体资源。村集体经济组织摸排本村域内闲置塘、地及农转非户废弃宅基地资源,合理布局或规划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进行改造,如新建仓库并出租、改造宅基地并出租、统一规划复耕后出租或改建为村级便民中心出售出租等,促使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产业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形成各村特色产品、个性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等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把农业产业、观光旅游、文化节庆、美食养生、医药康养、休闲民宿等产业结合起来,推进农旅融合,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3.2 镇、村保障发展集体经济
镇、村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集体经济项目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村集体能动性,提出可行的思路和措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坚持基层党建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做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的原则,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全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预期目标。
乡镇是基层壮大集体经济的指导和监管主体单位,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抓好壮大集体经济的具体实施工作,切实扛起责任,担起职责。搞好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班子建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两委要以坚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形成自我约束的考核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有效完成各项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开拓创新,大胆务实,积极带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发展农业产业、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临夏市各村级组织要整合运用扶贫资产确权到村项目资产,积极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村级组织要充分运用扶贫项目移交后形成的资产成果,大胆干,放手干,盘活资产,降低风险,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进一步增加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各镇、村要进一步巩固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充分发挥特殊法人的作用及地位。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要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履行好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职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运行过程中探索政经分离,通过“资产移交”和“分设账户”,逐步实现资产分管、核算独立、账务明晰,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向管理的治理模式。
各镇、村认真履行《临夏州关于激励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办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 万元以上的村年底前兑现奖励奖金,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壮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3 县(市)级保障发展集体经济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临夏市政府确定壮大集体经济分管领导负责抓总;四镇一办党委总负责,落实镇(办)分管领导,靠实责任,负责抓总,并要形成相应的壮大集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机构汇报临夏市农业农村局;临夏市委农办、临夏市农业农村局依托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开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临夏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及镇(办)农业综合办公室(农经站)具体指导,村党组织负责落实壮大集体经济具体工作。
临夏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工作的考核指标,从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短期发展计划、长期发展规划方面,包村县级领导主抓集体经济的重视层面,对集体经济的相关会议研究,集体经济管理制度的成熟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创新,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经分离”等进行综合考评。镇党委参照市级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工作考核指标,对所辖各村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工作进行考核。临夏市市委农办、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协调临夏市委组织部、临夏市乡村振兴局、临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壮大集体经济中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临夏市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的宣传工作,加大临夏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建设工作干部培训和指导力度,可采取外出观摩学习、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深入指导等形式提高市、镇干部业务技能。学习、总结、推广省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报道,力求全面认真落实好省列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工作任务。
落实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安排涉农资金和工程项目时,优先考虑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实施力所能及的项目。每年年底,各镇党委依据红头文件将该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建设情况上报给临夏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同时,临夏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督促全面完成全市扶贫项目资产移交工作,将归属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时确权并纳入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发挥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