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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辅政制度中的君权与相权的关系研究

2022-02-26毛永胜

今古文创 2022年9期

毛永胜

【摘要】中枢辅政制度是中国古代政府制度的重要核心,而中枢辅政制度的核心之处又在于君权与相权的关系,这涉及了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必然导致君权与相权的合作中内含着矛盾性。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中,宋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变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即是三重遞进关系。第一重递进,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相互需求;第二重递进,君权对相权进行支持和制衡;第三重递进,君权谋求新的君相权力格局。

【关键词】君权;相权;中枢辅政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09-0047-03

中枢辅政制度是中国古代政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制度,甚至可以说是中国古代政府制度中的重要核心,而中枢辅政制度中最重要的研究点在于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对君权与相权关系的研究,必然涉及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分权与集权的问题必然导致君权与相权的合作中内含着矛盾性。北宋的王安石变法中,宋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变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解释君权与相权的关系,即是三重递进关系。三重递进关系包括:第一重递进,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相互需求;第二重递进,君权对相权进行支持和制衡;第三重递进,君权谋求新的君相权力格局。

一、中枢辅政制度介绍

中枢辅政制度源于君主集权制度的缺陷——君主即使天赋异禀,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对国家的每一件事情都进行处理。“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且日断十事五条不中,中者信善,其如不中者何? 以日继月,乃至累年,乖谬既多,不亡何待?”[1]天下的事情那么多,千端万绪,不是君主一个人能够解决的,必须分权中枢辅政人员,在他们的协助下才能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否则凭借一人独断,每天犯一点错误,随着时间累积,错误就会越堆越多,最后必然导致国家衰亡。正是在此前提之下,中枢辅政制度应运而生。

为了确保中枢辅政人员对君主的有效辅助,君主必须让渡部分权力给中枢辅政人员,由此实现了中枢的分权。这种分权蕴含了君权与相权的合作内含的矛盾性,因为君权与相权的界限在实际中并不明确,这势必会导致三种结果,第一,君权压制相权,相权接近君主设置辅政人员的初心,辅政却始终不会威胁君权;第二,君权被相权压制,君主失位而权臣掌权,甚至会进一步发生权臣篡位的情况;第三,君权与相权之间达成某一种动态平衡。

柏桦先生将历史上的中枢辅政分为了四个时期。包括:第一,“宰相开府辅政”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隋代以前,指作为百官之长的宰相可以设置自己的衙署,可以自辟僚属,依照皇帝的意图,独立行使权力[2];第二,“宰相参议辅政”时期——这一时期主要出现于西汉到明太祖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时,该时期设置多个部门共同执掌相权,以达到削减相权,使得相权不单独执掌于一两人之手,并且受到制约与监督的目的;第三,“宰相奉命拟旨辅政”时期——这一时期主要出现于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在集中的君权之下,宰相主要成为奉命拟旨的君主的大办事员;第四,“清末的责任内阁”时期——这一时期的内阁形式上近似日本的内阁,但是实际上是为了增强满族贵族的专权而设置。

北宋朝,中枢辅政处于“宰相参议辅政”时期。本文将以于北宋朝的宋神宗与王安石的君相权力关系,进行中枢辅政制度中君权与相权三重递进关系的研究。研究内容将围绕,君主与相才的相互需求(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相互需求),君权对相权的支持与制衡,乃至于后期神宗对王安石的罢相,即君权对新的君相权力结构的需求与构建,等关系进行论述。

二、年轻君主与相才的相互需求

当代表君权的君主想要实现大作为的时候,基于实现大作为的价值导向,君主在处理君权与相权关系的时候面临两种选择。第一君主自身聪颖,政治能力极强,相权被君权压制,此时相权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制约君权,相权更多的是作为君权的执行者一类的身份存在的;第二,君主的政治能力有一些缺陷,无法做到秦皇汉武那样的水平,于是需要大量分权给有相同价值导向、利益导向、人品可靠忠诚、政治能力出色的宰辅,此时君权与相权更多的是一种合作者关系。宋神宗和王安石的相识相遇,便是因为年轻君主需要一位相才来委以重任,实现君主的大有为,同时相才也需要君主的赏识成为宰辅,以实现治国平天下的人生抱负。

王安石第一次越次入对时候,宋神宗首先便发问王安石治国之道为何,王安石一一作答。退朝后王安石又上奏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陈述北宋王朝从宋太祖到宋英宗五朝的朝廷施政情况,尤其对宋仁宗一朝施政情况叙述较为详细,并对宋神宗勉励道:“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①对王安石这一句话的理解,邓广铭先生认为“王安石劝告宋神宗做大有为之君,实际上,是他要借宋神宗这面大旗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战略设想。”[3]一个相才需要依靠君主的支持登上宰辅之位,来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宋神宗登基时候正是十九岁的弱冠之年,野心勃勃的年轻君主渴望成为尧舜,尤其是宋神宗在读了王安石上奏的“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后,更是日益倚重王安石。

年轻君主与相才的价值导向与利益导向具有了一致性,价值导向与利益导向的一致性促成了两者之间的相互需求,年轻君主需要一位辅助他做大事的宰相,相才需要依靠君主的重用成为宰辅,从而大展抱负。宋神宗说“朕须以政事烦卿。”王安石回答“臣所以来事陛下,固愿助陛下有所为。” ②年轻君主与相才互相表露了目的,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达成了一个初步的契约,宋神宗以宰辅高位待王安石,王安石则尽忠执政帮助宋神宗成为大有为之君,以不辜负君主的知遇之恩。

熙宁二年二月庚子,王安石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成为宰辅。

至于为什么是王安石而不是其他人,宋神宗和王安石在熙宁二年春的问答中已经给出了答案“朕知卿久,非适今日也。” ③王安石的大名早就已经传入了宋神宗的耳中,宋神宗在东宫时候,他的记室参军韩维便经常向神宗称道王安石的人品和学问,再加上宋神宗后来对王安石的多次召见更是坚定了宋神宗用王安石的心。

三、君权对相权的支持与制衡

北宋朝处于柏桦所说的宰相参议辅政时期。北宋最开始以二府三司(包括负责行政事务的宰相府、负责军事的枢密院、负责财政的三司)与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两条传发政令的渠道,共同构建出多轨辅政体系。后来北宋中叶出现“平章军国事”制度,以提高处理国政的效率,来应对日益危急的政治军事情势。王安石处于北宋中叶前,此时未出现“平章军国事”制度,王安石是以参知政事的副宰相身份执政。

在相才成为执政宰辅之后,则由第一层的君主与相才的相互需求,更进一步提升为君权对相权的支持与制衡。君主对宰相的支持源自共同价值导向与利益导向,这种导向源于君主欲大有为之心,实际表现为对国家旧的弊习的变革,以实现国富兵强、巩固王朝统治、君主成为尧舜一样的圣君目的。君主对宰相的制衡,源自执政宰辅为了实现治世的目的,必然需要君主让渡大量的权力,这也意味着君主的一定程度的失位,从而導致君权必然开展对相权的制衡行为。

回到王安石与神宗的关系中,再进一步分析王安石执政时期君权对相权的支持与制衡。为了理清楚这一关系,我们需要先理清楚为什么神宗朝需要变法?变法的内容有哪些?在变法过程中君权与相权有哪些利益分歧?有哪些利益共同点?

神宗朝的变法,产生于这样的逻辑。外界情势对君主产生作用,君主根据自身特性(例如懦弱或英武等特性)做出反应,选择作大有为之君或者作意志消沉得过且过之君,其中大有为之心会进一步递进为变法之心,此时外界情势也会促进变法的具体方案。当然君主的心态会随着变法过程而产生变化,或继续有大有为之心,或消沉认命。

首先,是外部原因,外部少数民族包括契丹、西夏等对北宋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对君主个人造成了极大的刺激。其次,是内部原因,北宋在宋仁宗一朝时候就已经积弊众多,为了改革弊端的而诞生的庆历新政失败了,弊端进一步堆积,到了神宗朝,再一次到了呼唤改革的关头。北宋需要改革的内容太多,包括,北宋广为诟病的三冗:冗官、冗兵、冗费,以及官商勾结问题等。北宋的官太多了,恩荫制度每年就增加一大批的补官人数;官员升迁只需要无大错,论资排辈就可以升迁;州县不称职主官比例极大;北宋官僚机构臃肿复杂,经常互相扯皮,等等。又因为北宋面对北方威胁,不得不大量屯兵,造成了严重的冗兵问题。而冗兵、冗官又造成了财政上的极大负担,即是冗费。另一方面,官商之间相互勾结,官吏营商,侵吞国家资源,利用权力破坏经济秩序。国家的内外难题,加上神宗欲大有为之心和巩固王朝统治之心,以及王安石的敢当重任,或是变法的主要原因。

王安石当政后,主要在财政经济、军事、教育三方面进行了改革。包括财政经济方面的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募役法、农田水利法等;军事方面的保甲法、裁兵法等;教育方面的整顿学校、改革科举制度等。其中财政经济改革历来被认为是王安石变法的核心。王安石为了集中权力进行变法,采取了一系列行为,包括,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替代过去的三司,同时由王安石兼任负责人;利用某件刑事案件为撬棍,以司法部门官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为理由,王安石以副相身份提出处理意见,并获得皇帝支持,将司法权力部分收归宰相,等等。在国富兵强、巩固王朝统治的目的上,君权与相权的价值导向和利益导向是一致的,所以大体上,神宗是很支持王安石的执政的,在这些变法上,君权总体来说与相权是相互支持的。

但是神宗基于自身的根本利益,即是保存君权的目的,为防止君权被相权篡夺,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分权制衡行为,最主要的即是所谓的“异论相搅”,这是北宋朝的一条祖宗家法,即是在朝廷内保持臣子之间的相互敌对。宋神宗根据这条祖宗家法的指导,将反对王安石的人置于关键岗位上,以人事辅佐制度,对王安石所代表的相权进行制衡。包括司马光、文彦博、冯京等反对变法的保守派,在熙宁中长期受到重用,文彦博在熙宁六年以前担任国家军事首长——枢密使,冯京担任枢密副使,后来又担任参知政事,这些都是利用人事与原本就设计的分权制度,一同对王安石所代表的相权进行制衡。

并且在保守派的不断影响下,宋神宗认为变法得罪了民、军、吏、士四种人,严重地损害了君权的统治基础,“凡是在改革当中受到压制或不得利的,即使像官员和军士这些统治工具,亦要与皇室分道扬镳。所有这类恶毒的论调,给患有先天软弱症的宋神宗以严重影响。”[4]这或许也进一步导致了神宗代表的君权与王安石代表的相权之间的矛盾。

神宗一朝,在君权对相权的既支持又制衡的格局下,再加上变法本身的一些缺陷,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的一些负面因素的作用下,王安石的变法总体来说失败了。财政方面,青苗法由自愿贷款变成了强制摊派以及官方高利贷;方田均税法的实施过程一直断断续续,实施范围也一直在少数几路之内。军事方面,保甲法受到神宗各种猜忌与疑虑,没有获得王安石期望达到的逐渐改变募兵制度的作用。教育方面,“考经义反而不如考诗赋。王荆公因此叹息,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转变秀才为学究。’”[5]当然也有一些成功之处,比如将兵法,哪怕王安石离开政府好几年后,保守派的吕公著做了枢密副使,在元丰四、五两年内还继续把将兵法向淮南、江南、两浙、湖广等地推行。[6]

必须强调的是,君权对相权的支持是变法得以很长时间进行下去的根本原因,但同时君权对相权的制衡,也是变法的一些方面没有成功的重要原因,典型的如保甲法。

四、新的君相权力格局的需求

虽然神宗所代表的君权对王安石所代表的相权,是有所制衡的,但是总体来说君权是支持相权的,但是这种状态不代表会一直持续下去,前文已经说过了,君权需要相权进行辅佐,必然会过渡部分权力与相权,而对王安石变法如此大力的支持,必然也意味着君权的大量流失,这意味着君主的失位,尤其是随着宋神宗御极日久,对君主失位有越来越深刻的感受,这必然促使君主产生重新夺回赐予相权的权力的行为。

何况王安石的性格相对比较强势,“得君之初,与人主若朋友,一言不合己志,必面折之,反复诘难,使人主伏弱乃已。”君主有一言不合,就反复的折之,一定要君主屈服,先不管王安石的言论是否正确,光从君权与相权关系的角度,这是极其明显的相权对君权的压制。所以到了元丰初期“天容毅然正君臣之分,非与熙宁初比也。” ④这也意味着君主在谋求新的君权与相权的格局了。其实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前后,宋神宗对待王安石的态度就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再到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再被召回时,宋神宗对王安石上奏的处理契丹重画地界問题的对策,更进一步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只是凭借自己的意向进行处置。邓广铭先生评价道“这难道不是已经表明他对王安石也在正‘君臣之分’了吗?”

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之后,变法方向开始由宋神宗主持,“元丰年间的法令政策大都是熙宁年间的延续。”[7]此时神宗身边都是些庸碌承旨之辈,“到元丰年间,事皆自做,只是用一等庸人备左右趋承尔。” ⑤朱熹如此评价。此时君权已经彻底收回了之前为了变法不得已让渡与相权的权力,自王安石二度罢相后,神宗亲掌政权,新的君相权力格局,构建成功。

五、结尾

曾公亮说“上与介甫如一人”,其实不然,看待政治人物之间的关系,应该更多地从政治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情感的角度出发。宋神宗与王安石之间亲密关系,源于共同的价值导向和利益导向,一旦价值追求和利益追求出现了背离,内含于君相权力关系中的分权与集权的矛盾势必会促使两权之间的相互争斗,君权与相权的三重递进关系,从第一重君权与相权之间的相互需求,递进到第二重君权对相权进行支持和制衡,再递进到第三重君权谋求新的君相权力格局的关系,是一种君权出于保存自身目的而必然进行的努力方向。

注释:

①临川文集卷四一,本朝百年无事札子。

②③续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

④元城语录。

⑤朱子语类卷一三〇。

参考文献:

[1](唐)吴兢著,骈宇骞译注.贞观政要[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柏桦.中国官制史[M].沈阳:万卷出版公司,2020.

[3][6]邓广铭.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6.

[4][7]漆侠.王安石变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59.

[5]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北京:九州出版社,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