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科学谈话技巧 提升高校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2022-02-25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王雯
文/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王雯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七条规定了13种工作方式,“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是其中之一,开展个别谈话是巡视巡察最基本、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也是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运用科学的谈话方式和谈话技巧,能快速、精准地发现问题线索,从而有效提升高校巡视巡察的质量。
一、高校巡察工作中个别谈话环节存在的问题
个别谈话是高校巡察工作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工作方式,是获取第一手信息的重要渠道,每个巡察组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的工作,希望通过个别谈话,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是往往“雷声大雨点小”,找了很多人谈话,却没有发现问题,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备工作不到位。巡察组在进行个别谈话时,往往仅按照模板制订谈话提纲,然后进行分组谈话,这是远远不够的。没有针对不同的被巡察党组织的特点、不同谈话对象的身份制订专门的谈话提纲,往往会造成谈话内容不深入、谈话代表性不够、谈话质量不高等问题。且分组谈话各组谈各组的,不能及时进行信息共享,不能及时沟通交流发现的问题,容易产生“孤例”,也容易造成问题的流失或查找问题不深入、不准确、不具代表性。
(二)政治监督与业务检查混为一谈。有的巡察组成员对巡察政治监督职能定位认识不够、把握不准,在谈话过程中,容易出现主题扣不准、重点把不牢,无法把握谈话内容和谈话节奏,造成谈话过程中谈业务谈工作多,谈成绩谈困难多,甚至最后变成闲话家常,谈话时间长,记录一大堆,最后在整理记录时才发现找不到有效的问题。
(三)存在“熟人社会”的困扰。高校巡察组都是校党委从各个基层单位选调人员组成的,均来自本校,与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教职员工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经常存在交集,抬头不见低头见,因此往往被人情关系所束缚,碍于情面不敢深查细挖,缺少“动真碰硬”的胆量和勇气。因此,难以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质量和效果。
二、重视关键环节,提升谈话质量
(一)重视谈前准备工作。1.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是在进行个别谈话前,巡察组全体成员可通过浏览网站、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概况、党建工作情况、师资队伍情况、人才培养情况、国际交流情况等做全面了解。二是巡察组组长可在巡察办的协调下,与组织、纪委、审计、计财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被巡察单位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解。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才能更加合理地进行谈话分组,制订谈话方案。2.科学制订谈话方案。根据前期了解的基本情况,制订合理的谈话方案。一是科学抽取谈话对象。谈话对象要涵盖各个层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教师层面应涵盖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人士、学科带头人、系主任、青年教师、离退休教师、实验实习中心人员等,学生层面应涵盖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大一至大四学生、硕士生、博士生等,谈话对象名单需由巡察组确定,不能由被巡察单位提供,以免出现被巡察单位刻意回避平时难说话、有情绪、会反映问题的代表。二是合理进行谈话分组。根据谈话对象身份进行分组,一般组长、副组长与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等进行谈话,其他组员根据所属单位的特点进行分工,根据巡察组人员组成分为两到三个谈话小组。三是谈话提纲要做到“量体裁衣”,根据谈话对象的身份制订谈话提纲,谈话提纲越“合身”,针对性越强,才能贴合谈话对象的实际,与谈话对象产生共鸣,从而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如要了解学院“发挥学科优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设置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系主任等的谈话提纲中,而不要设置在与学生层面的谈话提纲中。
(二)重视谈话过程控制。1.规范谈话流程。谈话人应言行规范,平等礼貌待人,开场要简要介绍谈话人身份、谈话目的意义、工作纪律及保密承诺等,使谈话对象放下顾虑,敢讲敢说,然后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按照谈话提纲直奔主题,问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发现问题线索时,要继续深入,全面了解,结束时要感谢谈话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再次强调保密要求,鼓励其主动反映情况。2.把握谈话方向。谈话中要掌握节奏把握方向,防止被谈话对象带偏,更不能被谈话对象牵着鼻子走,要采取主动权,循序渐进,不断引导,对于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要深入谈、全面谈。当发现谈话对象闲话家常或对所提问题“顾左右而言他”时,要果断打断,拉回正题。当遇到谈话过程中打不开局面时,可以采取切中厉害的策略方法,从与谈话对象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问题切入,当遇到谈话对象出现思想顾虑时,可再次强调保密承诺,晓以利害,引导其坚定信心、敞开心扉、打开“话匣子”。3.合理安排谈话时间。在开展校内巡察过程中,为了达到一定的谈话覆盖面,一般巡察办会要求个别谈话人次数达到被巡察单位总人数的60%,有的大学院,人数较多,在现场巡察时间短、巡察组人员少的情况下,为了完成硬性要求,有的巡察组会过分追求谈话速度,马不停蹄一个接一个,甚至加班加点开展个别谈话,谈话时间短,造成问题谈不透,谈话质量不高等不良后果,组织得轰轰烈烈,最后却成了“走过场”,达不到谈话的目的和效果,影响巡察的质效。应该合理安排谈话时间,分组分批次开展谈话,每组谈话结束后,巡察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召开碰头会,交流谈话中的有效信息和问题线索,及时梳理汇总谈话记录,动态调整下一批次的谈话对象和谈话提纲。与关键人员谈话时间可相对长一些,如被巡察单位党政一把手、学术带头人等,不能泛泛而谈,要突出重点往深里谈,往实里谈,最好要求其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廉洁奉公、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逐一点评。4.关注谈话细节。在谈话过程中,要不断捕捉谈话中的小细节,观察谈话对象的眼神、语气、语速、肢体等细节,很多谈话内容和重要信息是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因此谈话人要关注谈话细节,揣摩谈话对象的思想,循循善诱,斗智斗勇。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暗含玄机,不轻易放过重要事实和关键疑点,引导谈话走向、核查问题线索。
(三)重视谈话结果运用。1.及时整理谈话记录。谈话记录是谈话水平、谈话质量的直接体现,做好谈话记录是个别谈话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谈话过程中,如果来不及记录,可采用记录关键词关键句的方法,谈话结束后整理完善,如有重要内容、关键内容无法完整记录时,可在谈话人结束叙述后,礼貌地提出复述或请求放慢语速的要求,遇到不确定的表述时,可复述一遍让谈话对象确认,直至完成记录。一组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将重要内容、关键词句标红记录,谈话记录要全面规范完整,尽可能做到原汁原味。2.对谈话内容进行分析研判。个别谈话内容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思维,尤其涉及与个人利益相关的,如科研经费、KPI考核、评奖评优等方面,往往会有一些片面的、负面的、极端的言论,如果直接拿这些言论作为问题的佐证,用个别人员反映的问题直接给被巡察单位“扣帽子”,这是不科学不规范的,对被巡察单位也不公平。巡察组应对谈话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补充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对照印证,不能以偏概全,确保客观公正。3.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定性。要用政治的眼光看待问题,发现病灶、找准病因,要“由表及里”“以下看上”,给问题合理定性,正确厘定责任,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现象看本质,不能让校内巡察与业务检查混为一谈。如巡察发现某学生不知道所在学院的书记、副书记是谁、个别班主任一年都没找学生谈过话、有的导师对研究生指导不够等,巡察组不能仅从学生工作的角度认为是简单的人才培养问题,而要从政治监督的角度看待问题,看学院党组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否存在偏差,“三全育人”工作是否存在短板。只有对问题进行研究定性,坚持透过问题看责任,才能真正做到政治巡察深、发现问题准、分析问题透。
三、提升高校巡察工作质效的思考
(一)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巡视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平台,发挥巡视‘熔炉’作用。”一支高质素的巡察干部队伍才能高质量开展校内巡察工作,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需具备“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岗位业务精、纪律作风正,善于监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等特点,准确把握政治站位,排除人情干扰,克服“好人主义”,多看、多听、多问,发挥好“探照灯”和“显微镜”的作用,切实做到真点问题和点真问题。巡察干部队伍可从纪检、组织、宣传、人事、教学、思政等方面优秀干部中遴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建巡察组时,要结合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充分考量巡察组成员的资历背景、知识结构、工作经历,科学搭配巡察组成员,做到“专业互补、强强结合”。
(二)强化巡察业务培训。利用多平台多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巡察业务培训。一是综合培训。内容涵盖中央、教育部关于巡视巡察最新的部署和要求,巡视巡察发展历程、工作内涵和核心要点,校内巡察工作进展和要求,巡察观测要点解读等方面。二是专题培训。由组织、纪委、宣传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巡察观测要点,就基层党建与干部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等进行专题解读。三是分类培训。根据人员类别分别开展培训,如对巡察组联络员、被巡察单位联系人等开展业务培训,解读巡察工作程序,包括巡察前期准备、现场巡察期间、巡察反馈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自查报告、巡察报告等的撰写要求,巡察文件资料移交和归档要求等。通过强化巡察业务培训,全面了解巡察相关的法规政策和业务要求,提高巡察组成员业务能力、谈话能力、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巡察效果。
(三)完善巡察工作体系建设。高校巡察工作是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政治责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对于学校党委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作用。要构建巡察工作体系,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等监督贯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才能更提升高校巡察工作的实效,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