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显示状态鉴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
2022-02-25刘阳张鸿天唐显俊
刘阳 张鸿天 唐显俊
摘要:截至2022年1月1日,中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3亿辆(汽车突破3亿辆),驾驶人达4.79亿人。汽车数量如此之多,交通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但是由于路口监控画面的局限性,可能无法直接看出车辆越过停止线时的交通信号灯状态。因此需要通过专门的技术人员通过科学的方法遵照鉴定程序对车辆的交通信号灯状态进行鉴定。
关键词:交通信号灯状态;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一、交通信号灯状态鉴定的概念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1】
二、道路交通事故中整体分离痕迹的方法
1.直接分析法:是指事发地的监控视频能直接看出车辆越过停止线时刻其行驶方向的交通信号灯状态。
2.间接分析法:当监控视频无法直接得出交通信号灯状态时,需根据视频中的起始时刻和其它信号灯状态,关联多个角度视频中统一动态点,结合交通信号配时方案,结合视频中车流状态,结合目标车辆的行驶速度,综合分析计算,判断起始时刻目標交通信号灯的状态。【2】
三、交通信号灯状态鉴定在交通事故中的实际运用
1.直接分析法
2021年04月17日早上07时许,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在西昌市西郊乡一环路与建昌路路口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发路口有一段监控视频,小型轿车有行车记录仪视频。事故民警委托我机构对二轮电动车进入路口时的信号灯进行鉴定。
(1)现勘视频显示:该路口信号灯分为四个方向,分别为:火把广场往卫校(方向1)、健康一环路往牌坊(方向2)牌坊往健康一环路(方向3)、卫校往火把广场(方向4),每个方向信号灯左转、直行以及人行横道同步,四个方向的绿灯开放顺序规律依次为1→2→3→4并以次循环(图1),且其中一个方向为绿灯时其余三个方向信号灯为红灯。
(2)现场监控视频:在视频左上角显示时间为07:12:09时,二轮电动车从健康一环路往牌坊方向(方向2)刚好越过路口停止线(图2);结合车流状态分析认为此时方向4的信号灯呈绿点亮状态,对应川W019361二轮电动车行驶方向(方向2)信号灯状态为红灯。
综上,二轮电动车进入路口时,其行驶方向信号灯状态红灯。
3. 间接分析法(结合统一动态点):
2019年01月24日早上,某号牌小型轿车从西昌市市医院方向往凉山州漫水湾方向行驶,06时许当车行驶至西昌市文汇路口斑马线处时,与横过斑马线的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小型轿车有闯红灯的嫌疑,事故民警在调取事发地点两段监控视频后,无法直接判别事发时小型轿车是否闯红灯,故委托我机构进行鉴定。
(1)对委托人提供的检材进行查勘
1.事发路口信号灯变化规律查勘: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事故发生时事故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电子版)示意图
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针对事故中被撞行人走过的人行横道进行编号,将其中人行横道分别设为参考点1-11
3.委托人提供的显示为“西昌西城文汇路口”现场视频监控,该视频MD5值为: 4B1E15615BBF695CA70C9A7BB79EA210,平均每秒为25帧;另一段画面显示为“西昌外南文汇路十字路口西”现场视频监控,该视频MD5值为::7705F63EF0B8BE0508EB9E0E99849690,每秒为25帧,对两段视频进行查勘,发现“西昌外南文汇路十字路口西”现场视频与“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之间存在时差,不可将两段视频以同一时间轴进行对比,故仅以 “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时间轴为准:
当“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30第1帧时”可见画面中左下侧被撞行人开始进入事故路口开始穿越人行横道
当“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36 第11-12帧时”可见画面中左下侧被撞行人处于穿越编号为10的斑马线状态,且后腿刚好抬起
在“西昌外南文汇路十字路口西”视频画面中找到与“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36 第11-12帧时”相对应的画面
当“西昌外南文汇路十字路口西”视频画面中某小型轿车与被撞行人发生碰撞,以图4瞬间为基准时间到图5瞬间,过去了145帧,即5秒又20帧;
当“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44 第1帧时”可见标记处信号灯从红灯变为绿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事故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可知,在以“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为时间轴的情况下,某小型轿车行驶方向的信号灯在“06:51:41第1帧时从绿灯闪烁变为黄灯闪烁”,在“06:51:44 第1帧时从黄灯闪烁变为红灯”;
2.结合监控视频,查勘视频,事发时的配时方案综合分析:
1.事故车辆:
由于现场两段监控视频之间时间存在误差,不可将两段视频以同一时间轴进行对比,故仅以“西昌西城文汇路口”现场视频监控时间轴为准,当“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36 第11-12帧时”可见画面中左下侧被撞行人处于穿越编号10的斑马线状态,在“西昌外南文汇路十字路口西”视频画面中可找到与“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画面时间显示为“2019-01-24 06:51:36 第11-12帧时”相对应的画面。
因为在“西昌西城文汇路口”视频为时间轴的情况下,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该路口信号灯配时方案可知,某小型轿车行驶方向的信号灯在“06:51:41第1帧时从绿灯闪烁变为黄灯闪烁”,在“06:51:44 第1帧时从黄灯闪烁变为红灯”,从被撞行人通过编号10人行横道起,到某小型轿车行驶方向的信号灯在“06:51:41第1帧时从绿灯闪烁变为黄灯闪烁”瞬间,过去了4秒又13-14帧,即在信号灯由绿灯变为黄灯瞬间车辆未达到其行驶方向停止线。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SF/T 0073—2020《基于视频图像的道路交通事故信号灯状态鉴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