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策略
2022-02-24杜爱国
杜爱国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甘肃卓尼 747600)
自然保护区(Natural Reserve)是指“以保护自然为目的所划定的区域”,具体是指具有珍稀物种集中分布、特殊价值自然遗产、重要生态系统等区域,包含山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多种类型[1]。自然保护区是化解生态危机的重要手段,截至2021 年,我国已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 个、约占自然保护区总规模的17.24%。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其保护内容包括甘南高原珍稀动植物、洮河两岸生态栖息地多样性、森林生态系统等,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林草资源的重要性
1)从宏观层面分析保护林草资源的重要性,涉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一种“和谐文明”,强调以自然生态为基础的“万物和谐”状态营造,首要任务就是协调好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而在自然生态领域,林业资源、草原资源是构建稳定生态系统的前提,其在保持水土、调节气候、保护野生动物及珍稀植物品种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任务就是生态保护。2)从微观角度分析保护林草资源的重要性,涉及自然保护区综合价值议题,自然保护区划分的初衷是提高生态资源的保护效能,同时在合理范围内、用科学的方法对生态资源加以利用,而林草资源是维护一定区域内生态平衡的关键因素,因此林草资源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2 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林草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要对林业资源、草原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又要做到科学利用林业资源、草原资源,从而实现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等协同发展[2]。我国在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实践中,将林草资源价值作为一个重要衡量指标,如我国第1 个自然保护区——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主要划分依据(即“保护对象”)就是南亚热带地带性森林植被,该地域保留着完好的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沟谷雨林、常绿针叶林等[3]。基于此,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可归纳为以下3 点。1)维持一定区域内生态系统的稳定。以自然保护区为例,自然保护区不仅包含林业资源、草原资源,整个生态系统中还包括水资源、生物资源等,林草资源是一个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的“风向标”,在涵养水源、提供生物栖居地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修复一定区域内受损的生态系统。面对水土流失与污染、珍稀动植物濒危等现象,以林草资源为主要工作对象,是修复一定区域内受损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4]。3)促进生态资源向经济价值的转化。林草资源是自然生态保护区主要的生物景观,普遍具有较高的旅游资源价值、原料经济价值等,通过科学砍伐、收割、利用,不仅可使林草资源持续更新,还能为社会产业(如家具业、畜牧业等)提供大量原料。
3 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概况
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地处青藏高原东北边缘的迭山北坡,自然地理位置为东经102°46′02″~103°51′25″,北纬34°10′07″~35°09′25″,总面积287 759 hm2。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典型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类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原始亚高山暗针叶林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林业资源为山地寒温性暗针叶林,主要分布在迭山北坡的阴坡、半阴坡,而阳坡的植被以草原、草甸、灌木等为主。根据最新的科考报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已达到58.34%,林草植被盖度71.92%。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丰富,有高等植物1 275 种,野生动物265 种。在2021 年与甘肃农业大学林学院合作开展的植物本底调查中,还发现了独叶草、星叶草、盘龙参和红花绿绒蒿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品种。
现阶段,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个沟系内设置了20 个保护站和46 个保护点,形成了林草生态资源保护网格。同时,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地方政府和林区公检法机关联合,陆续开展了“绿卫”“绿盾”和“2022 清风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强了对周边农牧民及游客的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生态保护成效。
4 林草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4.1 林草资源保护与利用矛盾尖锐
甘南藏族自治州范围内居民的生产生活高度依赖林草资源。近年来,伴随着当地生态文明小康村等项目的实施,牧民数量不断上升、畜牧规模不断扩大,林草资源的消耗需求也在迅速上升,导致当地林草资源保护和利用矛盾更加尖锐。1)庞大的林草资源需求加大了保护林草资源的难度,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处于“相间分布”的状态,从低海拔向高海拔的发展过程中,生态系统越来越脆弱,但牧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林草资源,往往私自将草原、草甸的牲畜迁徙到林业资源带,无形中加大了对林草资源的消耗和破坏,增加了病虫害、森林火灾等风险。2)在过去十余年的发展中,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林草资源种类较为单一,对林草资源的保护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受保护的物种如粗皮云杉、紫苜蓿等,其无法适应大面积的种植环境,存活率相对较低,并不能依据前期预设发展成森林、草原,反而影响了动植物物种多样性。此外,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的独叶草、盘龙参、云杉、油松等植物存在巨大的经济价值,盗挖、盗伐行为屡禁不止,也导致林草资源保护陷入困境。
4.2 局部的林草资源人为破坏严重
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理空间跨度极大,北至北石山,南以迭山为界,东与定西市岷县接壤,西至合作市勒秀镇与合作林场相接,人口分布较为分散,局部地区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仍较为传统,保护林草资源意识薄弱,常常因个人需求而对局部的林草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例如,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一带的居民,其特色民居“踏板房”以木材为主,传统踏板房是典型的土木结构,但除了墙体为夯土之外,其余建筑结构几乎均为木材构成,木材使用量巨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当地牧民从游牧状态进入定居状态,主要经营畜牧业、种植业等,随之而来的房屋建设需求(包括住房、牲畜棚、围栏等)日趋强烈,部分当地居民往往无视保护区的林草资源保护要求,随意根据个人需求对林木进行砍伐,这导致迭山林草衔接地带的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0 年以上树龄的云杉、红桦、山杨等数量一度锐减。而由于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分布并不集中,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无力时刻对局部人为活动进行干预,致使个别地区成为林草资源保护的瓶颈。
4.3 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地方政府脱节
自2009 年得到国务院批准,正式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此后较长时期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直至2019 年3 月,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现更名为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全权负责整个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在此期间,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地方政府没有形成隶属关系,在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中,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没有充分压实,州、县、乡、村级林长未将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林长责任范围,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仍由管护中心单独承担,双方在资源保护、生态治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等存在脱节现象。
4.4 人才培养及科研宣教经费不足
目前来说,经费不足是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面临的最大挑战。1)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在林草资源调查、科研、宣教、技术及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专项经费十分匮乏,开展科研与宣教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撑,经费不足严重影响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普查工作的实施,导致保护区各项科研与宣教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保护区在新物种识别、外来物种入侵、保护区本底调查等方面进展缓慢。2)经费不足导致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薪资水平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对高素质人才没有足够的吸引力,严重限制了保护区人才队伍的壮大。同时,当前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职工文化程度总体偏低、老龄化严重,林草资源保护水平较低,而经费不足导致保护区无力对职工进行定期培训,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难以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5 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5.1 健全林草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定义,自然保护区属于“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破坏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是毫无争议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从“依法治理”的角度出发,确保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草资源保护“有法可依”。因此,地方政府及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等组织部门,应依据现实需求、出台相关法律政策,有序健全当地林草资源管理制度。从实践角度看,制度建设及实施可从“分类管理”角度切入,按照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的区域划分,针对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提出程度不同的制度标准,如核心区林草资源多为国家级保护物种,要严格禁止当地生产生活行为干预、严格禁止游客进入;缓冲区关系到生态平衡、物种繁衍,同样要禁止一切生产生活建设行为;而试验区仅能用于科学研究工作,允许高校、旅游机构等进入,但规模不得超过林草资源的可承受阈值[5]。
5.2 妥善解决人与资源冲突,实施精准管理
《条例》第五条强调,自然保护区在建设、管理及资源利用方面,必须妥善处理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产生活的关系,同时《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包括自然保护区内部组织、单位、个人等,必须遵循自然保护区制度,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在完善林草资源保护制度的基础上,采用合理、科学的方法,解决局部地区人口与林草资源的冲突。例如,争取制定相关政策,适当降低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招录门槛,吸收当地农牧民子女加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队伍,并在此基础上,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林草资源实施精准保护,在保护区内部划分领域,以国家级保护植物为中心,在一定范围内设置“保护红线”。例如,近年来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针对“独叶草”开展了深入调查,在详细了解独叶草生长环境、分布规律及濒危原因的基础上,积极申请项目资金建立起了“独叶草”保护设施,取得了良好的保护成效。
5.3 强化保护区与政府合作,实施协同管理
1)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以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草)长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凡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中涉及行政、经济、产业、文化、宗教等事务内容,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争取得到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及各县(市)各级林长的支持,以落实“林长制”,更好地开展林草资源保护工作。3)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丰富,可将保护区自然资源适当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范畴,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主导,发展相关旅游产业,通过统筹协调、协同管理,保障林草资源的生息繁衍,满足当地居民、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有效推动保护区林草资源可持续发展。
5.4 加大保护区信息化建设力度,实施创新管理
面对资金不足的困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积极创新理念,构建最优化利用现有资金的途径,结合当前我国“互联网+”迅速发展新形势和保护区实际情况,加大保护区内信息化建设力度是解决保护区资金不足问题的一个可行策略。1)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积极争取项目,集中资金引进无人机、野外摄像、红外感应等设备,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思维展开创新管理,从而抵消人力巡护不到位、管理成本过高等问题,同时还可积累大量林草资源数据,在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火灾监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6]。2)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应集中资金搭建保护区线上科研与宣教平台,与省内外科研院校深化战略合作,双方共享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同时利用旅游产业渠道、融媒体渠道(如微博、抖音、B 站等),形成保护区新媒体矩阵,加强对游客群体及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教育,提高林草资源保护宣传的效应。
6 结语
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重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林草资源保护是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林业、草原、野生动物等资源的主要保护方式之一。本文以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分析林草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推动林草资源保护及可持续发展,确保当前社会发展需求与林草资源保护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