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272《羽绒服装》新旧标准对比
2022-02-24李培玲夏聪欣
李培玲,赵 婷,夏聪欣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北京 100025)
羽绒服装作为我国广大消费者寒冷季节的主要保暖服装,备受喜爱和关注。虽然近年来也有层出不穷的新型保暖材料,但是依然改变不了羽绒服装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目前,我国与羽绒服装类相关的两个标准是FZ/T 73053《针织羽绒服》和GB/T 14272《羽绒服装》,其中GB/T 14272《羽绒服装》主要适用于机织羽绒服,应用较广。迄今为止,GB/T 14272《羽绒服装》历经了1993版、2002版、2011版和2021版共4个版本。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自2015年开始修订,历时5年多,于2021年3月9日发布,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与2011版相比,GB/T 14272《羽绒服装》2021版在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羽绒品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对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和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进行对比,并将关键项目与国际标准IDFB进行比较,通过表格形式呈现这两个标准之间的差异;对关键变化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多年检测过程中遇到的羽绒服装质量问题,对羽绒服装新标准实施后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作出风险提示,给出可行的实施建议。
1 一般内容
1.1 适用范围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羽绒产品的多样化,市场上出现羽绒和纤维共混填充、分层或分区使用非羽绒填充物的服装。针对这种情况,为规范羽绒服装选用产品标准GB/T 14272,2021版标准更加清晰地明确了该标准的适用产品类型。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填充物生产的服装,门襟、袋盖、风帽、领子等小部位可采用其他填充物;不适用于羽绒和纤维共混填充、分层或分区使用纤维填充的服装。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以羽绒为主要填充物生产的各种服装。新版较旧版有两点主要变化:(1)明确了门襟、袋盖、风帽、领子等小部位可采用其他填充物;(2)明确了羽绒和纤维共混填充、分层或分区使用纤维填充的服装不适用GB/T 14272—2021。此外,GB/T 14272—2021亦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这也是此标准不同于大多数常用产品标准的地方。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一个标准的缩影,能较大程度地体现标准修订的变化内容。2021版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较2011版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新增了12个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11个,变更了4个。新旧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变化详细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GB/T 14272《羽绒服装》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变化情况
1.3 术语和定义
2011版详细列出羽毛、羽绒等27个术语和定义,而2021版规定GB/T 17685—2016和GB/T 15557—20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并新增羽绒服装、胆料和婴幼儿3个定义。新旧版本标准对羽绒服装的定义不同,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对羽绒服装的定义为以羽绒为填充物,绒子质量分数明示值不低于50%的服装;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对羽绒服装填充物的要求为羽绒的含绒量明示值不得低于50%。新版本实际是对羽绒服装的品质要求提高了。
1.4 使用说明
2021新版标准较旧版的变化有两方面:(1)明确了童装按GB 31701—2015的规定;(2)羽绒应标注绒子质量分数,而非2011旧版规定的含绒量。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按GB/T 5296.4—2012和GB 31701—2015的规定,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名称、绒子质量分数和充绒量,其中绒子质量分数标注分档应符合附录A中表A.1规定。而GB/T 14272—2011按GB/T 5296.4—2012和GB 18401—2010规定执行,并应标注填充物的名称、含绒量和充绒量。此处变化带来的主要影响有两方面:(1)绒子质量分数标注按5档分档;(2)羽绒种类可以不标颜色,仅标鸭绒或鹅绒,吊牌标注绒子质量分数,不再标注含绒量。
2 技术要求
2.1 外观质量
2.1.1 原材料
鉴于旧版标准部分要求不合理,胆料和有些辅料没有被监管到,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中的原材料要求较GB/T 14272—2011有较大变化,其中增加了对面料、胆料和部分辅料的考核要求,尤其对填充物的要求变化更大,是广大服装企业和羽绒供应商的关注点,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GB/T 14272《羽绒服装》对原材料要求的对比
2.1.2 常规外观质量
2021版优化了常规外观质量的考核,规范了语言描述,完善了对条对格的考核要求,外观疵点和缝制考核变严,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变化较大,详见表3。
表3 GB/T 14272《羽绒服装》常规外观质量要求的对比
2.2 内在质量
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和国家强制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修订时间有重叠,因此GB/T 14272—2011与GB 18401—2010的衔接存在缺陷,2011版未全部采纳GB 18401—2010的项目,比如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等。此外,GB/T 14272—2011实施后,国家又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出台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规范》,该强制标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本次标准修订将这两个强制标准纳入。
GB/T 14272—2011不分人的群体统一指标考核,而GB/T 14272—2021按成人、儿童、婴幼儿分别考核,修订后考核项目和指标值更合理。另外,GB/T 14272—2011对婴幼儿产品色牢度的考核按FZ/T 81014—2008进行;考虑到婴幼儿是特殊群体,GB/T 14272—2021不再采用FZ/T 81014—2008,而是结合强制标准和实际使用情况将考核项目直接明示在标准中,其考核指标较成人和儿童更严,较GB/T 14272—2011婴幼儿产品考核项目更多、指标更严。
GB/T 14272—2021从考核项目、考核指标到测试方法均有调整;安全性与国际接轨,增加了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的考核,且指标比GB/T 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严很多,是服装面料指标值的1/10;关注消费者体验和投诉,增加了洗后外观的考核,洗后外观的指标按GB/T 21295—2014规定执行;考虑到产品设计的多样性,增加了拼接产品拼接互染色牢度的考核。GB/T 14272—2021新增项目和指标具体见表4。
表4 GB/T 14272—2021新增考核项目和指标
GB/T 14272《羽绒服装》原有指标调整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GB/T 14272《羽绒服装》原有指标调整情况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高品质羽绒服的追求,一些项目的指标也做了合理调整,尤其防钻绒性这个消费者可视且关注的指标。由于GB/T 14272—2011中采用的摩擦法钻绒试验方法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羽绒服装整体的钻绒情况,原方法侧重的是对羽绒服装面料钻绒性能的评价,而在实际穿着过程中,更多的是缝迹线、针眼等的钻绒。鉴于此,GB/T 14272—2021调整为考核整件羽绒服装的钻绒性能,并且单位由根修改为根/m2,同时给出了羽绒服面积计算公式,变更具体内容见表5。
2.3 羽绒品质要求
GB/T 14272—2021附录A羽绒品质要求有较大调整,不再分灰白鸭绒、鹅绒,使结构更简化。另外,含绒量和绒子质量分数均是评价羽绒品质的重要指标,为顺应国际市场趋势,GB/T 14272—2021统一将“含绒量”修改为“绒子质量分数”,考核绒子质量分数,对含绒量不做要求,同时增加了绒丝+羽丝的考核,取消了长毛片、水分率和微生物指标的考核要求。羽绒品质主要变化情况见表6。
表6 GB/T 14272《羽绒服装》羽绒品质变化情况
鉴于行业内偏爱以体积形式表示蓬松度,将蓬松度的公式进行了简化,当蓬松度仪内径为288 mm,试验用试样质量为30 g时,计算式如下:
式中,H为高度,cm。给出了不同单位蓬松度的换算值,见表7。
表7 蓬松度的换算
3 试验方法
2021版羽绒服装标准技术要求的变化,势必会影响部分考核项目的测试方法也随之变化。其中,防钻绒性的考核及评价方法由原标准的织物绒包摩擦法修改为成衣转箱法,从整体上对成品的防钻绒性作出评价,更贴合服装实际穿着使用情况,也避免了因服装款式复杂多样导致取样困难等问题。该方法是目前国内外现行羽绒服装防钻绒性测试方法的重大突破,将有效解决企业的难点和消费者穿着体验的痛点。另外,种类鉴定、浊度、蓬松度也有变化。新增的试验方法见表8,原有方法变化情况见表9。
表8 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新增试验方法
表9 GB/T 14272《羽绒服装》原有方法变化情况
4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补充了“型式检验时机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或合同协议规定,一般在转产、停产后复产、原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时进行”。判定规则的批等级判定中增加了“羽绒品质、理化性能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即判定该批抽检不合格”。另外,外观质量缺陷判定随前文的外观要求变化亦有变化,将使用说明规定为只有轻缺陷,辅料内容中将钮扣、附件脱落、锐利尖端锐利边缘、拉链啮合不良等规定为严重缺陷,经纬纱向、整烫和缝制质量的缺陷程度和指标也作了相关调整。
5 结语
对比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与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的核心修订可发现,2021版标准在适用范围、使用说明、常规理化项目、羽绒品质、测试方法等内容上做出了重要调整。
2021版的变化必定带来机遇和风险,企业和相关机构在实施新版标准时应尤其关注以下重点:(1)标准不适用于大身和袖子主要部位填充羽绒和纤维共混物、分层或分区使用纤维填充的服装,但对于门襟、袋盖、风帽、领子等小部位可采用其他填充物。(2)使用说明的变化,羽绒填充物应标注羽绒的名称、绒子质量分数和充绒量。2021版规定可以不标绒的颜色,并将含绒量的标注修改为绒子质量分数的标注。(3)常规理化性能增加了拼接互染色牢度、洗涤后外观的考核,这是消费者可视的项目。另外,对婴幼儿服装的考核项目增多了,考核指标变严格了。(4)羽绒品质取消含绒量的考核,改为仅考核绒子质量分数。防钻绒性、蓬松度、种类鉴别、羽绒品质等指标和方法都有变化。重点关注绒子质量分数、绒丝和羽丝等关键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还要关注羽绒填充物的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是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