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探究
2022-02-21张文晓杨清海
张文晓 杨清海
摘要:为规避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场再次突发严重性垃圾渗滤液泄露事件,防止渗滤液进入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后大规模污染当地土壤、地表水、大气,保护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大众身心健康。领域人员可从鉴定评估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程度为着眼点,清晰认识到这种事故发生后可随之衍生出的社会危害性,为后期渗滤液泄漏事件预控工作指明开展方向。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展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系列分析,并提出改善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处于我国市场经济近年稳定增收发展的新时代,各地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践行日趋深入,促使新建、改建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项目遍地开花,切实满足了社会大众对日常生活垃圾高效、安全处理的现实性需要。然而,在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转过程中,由于各类客观因素的消极催化,使得垃圾渗滤液泄漏现象层出不穷的涌现,不仅对当地财政资金储备、流转带去了较大压力,也对事件发生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对此,领域人员可从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入手,探明泄露事件发生的各类危害及危害程度,为垃圾场运营管理的改进优化创造良好铺垫。
1.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的起因经过
2018年12月12日5:51分,某县垃圾处理厂突然出现巨大水声,但值班人员将该声音错误判定为下雨,未出门查看;6:33分,副场长巡视发现,在场内综合楼东南方向约30m处,因渗滤液处理系统与调节池的连接输送管接头掉落,导致渗滤液正源源不断的外泄;在6:35分左右,副场长启动应急管理,场内渗滤液系统随即被正式关闭,抽水泵、管道闸阀等设备暂停运行,全面切断了渗滤液流转渠道。根据当地地形情况,渗滤液流向东南方向300m左右的树林,随后进入山路,改向东北方向流进,约100m后汇入小溪,继续在东北方向进行400m的流进后,转向正东方向,与当地某水库汇合。据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在本次事件中,垃圾场渗滤液流经距离约为900m,泄漏地点与水库直线距离约为600m。
2.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在本次事件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采用了历史资料收集整理、实地现场勘察、实地取样分析、现场走访调查等多样手段,并结合有关规程,即“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等,客观确定了本次事件造成自然环境、经济财产方面的实际损害、损失。
2.1经济财产损失
据调查,在本次事件中,经济财产损失主要集中在水库承包主体,其渔业损失较为严重。事件发生后,虽然水库未发生鱼类大量死亡的现象,所衍生出的渔业减产影响可忽略不计,但渗滤液无法避免的会影响水库水质,随即导致鱼类品质下降。
以“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等有关规程为基本遵循,搭配调查统计法的科学应用,客观推算事件发生后,水库渔业生物的具体损失量,即在40000m2的水库中,承包主体应收获14400kg规模的商品鱼类[1]。而根据承包主体鱼苗投放时间与泄露事故发生时间的客观关系,水库养殖鱼明显低于预期商品鱼规模。因此,在后期的阶段性时间中,承包主体需相继扩大电费、肥料、鱼药等经营、管理的成本费用投入规模,才可保证水库预计收益。在事件发生后,水库承包主体的经济损失计算为公式为:“水库渔业的预期产值×当地市场鱼类单价×水库污染残值-后续水库运营维护投入成本”,约为13.2万元。
2.2生态环境损失
本次事件中,渗滤液在地表的径流直接污染了土壤环境,但这一方面的污染程度较为有限。这是因为泄露的渗滤液仅触及了流经区域土地表层的部分土壤,并未改变土壤功能,无需修复;且由于渗滤液的外泄量较少,同样未对地下水带去重大影响。对此,在本次事件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重点聚焦了地表水方面的环境损害。
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后的第8天,渗滤液污染的地表水水质已接近正常标准,可侧面表示当地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自然修复能力,无需额外进行修复保护措施。依照有关规定,如“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阶段的环境损害评估方法”等。恰当设定虚拟成本,推导、计算事件造成的自然环境损失。本次事故的环境治理成本约为171元[2]。另外,根据“虚拟治理成本方法使用说明”等规定,在确定事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具体损害时,应强调被污染的水域环境的敏感性。对于本次事件涉及的水库来讲,其基础功能为防洪、灌溉、养殖等。对此可按照“GB 3838-2002标准”,将水库水质定为Ⅲ类,将功能区敏感值定为5。因此,本次事件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数额约为850元。
2.3应急处置费用
总结本次事件所消耗的应急处置费用共计约0.58万元,包含了0.38万元的应急投药费用,即药物的购买及运输,以及0.2万元的应急监测,即地表水综合水质情况的检测。
3.评估结论及建议
本次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为渗滤液输送管道接口的掉落,导致渗滤液外泄。并通过渗滤液的自然流经,相继污染了地表水、土壤等。同时,本次事件未造成人身安全损害,主要对自然环境、经济财产带去了损失。
由于事件发生归因为管道连接件的损坏,因此,可将其原始连接件更换为防腐能力强的新型连接件,如PVC材质制成的管道、元件等[3]。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近年我国各地城镇化水平的连续增长,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修建数量、修建规模实现了对比以往的明显增多、扩大,高效践行了处理、回收、二次利用社会大众生活垃圾的社会责任、使命义务。然而,受管理不严、安全管控不当等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垃圾渗滤液泄漏问题屡见不鲜。当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真实发生后,除了会对当地财政资金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外,也会制约泄露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运转,甚至危害到周边社会大众的身心健康。对此,领域人員应强调这种事件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明确树立事件发生所衍生出的系列后果,从而为垃圾场的加强管理、自然环境的修复、生态秩序的复原夯实有力基础。
参考文献:
[1]吴宣,余志晟,乔冰,李晋鹏,周芳,王时悦.典型淡水生态环境损害量化技术研究初探[J].交通节能与环保,2021,17(03):46-52.
[2]夏海.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泄漏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20(15):126-127.DOI:10.13612/j.cnki.cntp.2020.15.056.
[3]刘兆鑫,蒋晓璐,林冬红,魏东洋.深圳市某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水质现状调查[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9,39(03):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