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绿色养老金融起步,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022-02-19杨倩雯第一财经
杨倩雯 第一财经
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绿色发展作为国家战略被正式提出。从目前普遍的定义来看,绿色发展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式。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高效利用资源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综合来看,绿色发展已成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动力,成为推动中国走向富强的有力支撑。2020年9月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更是让“绿色”这一关键词成为各行各业新的发展目标,养老金融行业亦是如此。
为探索长三角绿色养老金融的发展状况,日前第一财经和长江养老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据了解,这已经是长三角养老金融系列的第三份报告。
报告认为,在养老金融的绿色发展方面,长三角地区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不过,通过分析长三角地区的“基本面”等信息可以看到,长三角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方面潜力巨大。
一、养老金融与绿色发展螺旋上升
2021年5月发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 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在全国人口中占比18.70%,与2010 年相比,这一比例上升了5.44个百分点。这也预示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迅速加深,而养老金融是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实现我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养老金融的绿色发展必不可少。首先,从环境角度来说,作为长期资金,养老金的绿色投资至关重要,养老基金管理的长期退休储蓄具有公共属性、长期属性以及避险属性。同时,和其他企业一样,养老金融企业在运营中也应该帮助员工加强绿色办公概念构建,减少碳排放,助力我国达到碳中和目标。其次,因为老龄化本身就是一个社会范畴内的重要议题,而养老金融机构就是为缓解老龄化问题、增加养老保障而服务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无论是作为第一支柱的投资管理人、第二支柱的全方位管理者、第三支柱养老保障产品的发行者和管理者,都将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作出贡献,尤其是在长三角这一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区域。
报告认为,养老金融和绿色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螺旋上升关系。一方面,养老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绿色发展理念,后者在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方面将为养老金融机构带来效益。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绿色发展来说,养老金融为管理养老资金而生,而养老资金在长久期、追求绝对收益基础上的相对收益等方面的特性,与绿色发展项目的长期性、公益性、避险性的属性和需求天然契合,因此养老资金也是绿色发展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从国外情况来看,养老金绿色投资也逐渐成为主流。
图1 2011年至2020年各区域老年抚养比变动
图2 2020年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管理情况
而从区域来看,长三角地区2020年的老年抚养比为21.7%,高于19.7%的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在长三角、京津冀和我国其他几个主要一体化区域中是最高的。特别是近几年其上升速度较快,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这对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长三角绿色养老金融起步
报告认为,相对于京津冀、珠三角来说,长三角虽然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但无论是从当地企业年金的发展来说,还是作为第三支柱多项试点的承载地区角度来看,其养老金融行业发展相对领先,发展潜力也较大。绿色发展是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养老金融的更好发展也能促进整个社会的绿色发展。
在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养老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作中,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中,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设计、运营、销售、服务和支持养老产业融资需求以及提供医养服务等方面,都有养老金融机构参与其中。
在第一支柱方面,21家入选金融机构涵盖14 家公募基金公司、3 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3 家养老保险公司和1 家证券公司,其中总部或注册地位于上海的多达9家。在第二支柱方面,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四个角色——受托人、账管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中,至2020 年末,企业年金受托人机构数量为13家,包括6家养老保险公司、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4 家银行、2 家信托公司,和2019年末一致。事实上,国内已有包括平安养老、太平养老、国寿养老等在内的9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而近期第十家也将成立。除了受托人之外,投资管理人承担着养老金保值增值的职责,也是企业年金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第三支柱方面,保险业目前在其中承担着最重要的作用,不管是税延养老保险的试点、专属养老保险的落地,还是各种养老年金保险的推出,这其中都是由保险机构来承担主要角色。由上述分析可见,保险业(尤其是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以及公募基金行业在养老金融中参与较多,前者参与了养老金融的各个方面,后者主要参与了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在养老金融发展的同时,长三角的绿色金融也开始起步。ESG投资理念注重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是一种天然的长期投资理念,契合保险资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的投资管理需求。养老资金追求投资的长期性和稳健性,与ESG理念不谋而合。作为绿色发展理念在养老金融行业落地的手段和路径,报告从ESG 的三要素——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入手,以在养老金融中承担更多角色的保险机构和基金公司的角度出发,分别分析了长三角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
具体从环境要素来看,保险业和基金业的绿色投资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保险业的绿色投资主要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来进行。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统计,截至2020 年9 月底,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中涉及绿色产业的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规模达9646.65 亿元。但报告梳理了部分绿色投资项目后发现,2020年至今,在超过300只保险资管登记产品中,涉及长三角绿色发展相关领域的产品并不算多,在产品形式上以债权投资计划为主。另外,绿色项目的产品发行方大多集中在大型保险集团下属的养老保险公司或者资管公司。
从表1 可以看到,产品发行方主要集中在大型保险集团下属的养老保险公司或者资管公司,尤其是扎根于长三角地区的中国太保旗下长江养老和太保资产的长三角绿色投资相关项目占据了其中很大一部分。
表1 2020年以来部分投向长三角绿色相关领域的保险资管产品概览
而在公募基金行业,进行绿色投资的主要方式则是发行ESG 概念基金。根据UN PRI(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数据,截至2021年6月末,包含ESG、可持续、责任投资、绿色、低碳等关键词的ESG相关中国公募基金共计146只,规模接近1800亿元。这相对于公募基金的巨大规模来看,仍然显得较小。
绿色经营方面,上市养老金融主体重视度更高,披露较为完善,几家上市险企在能耗、排放物等指标上均有一定的成效。同时,“保险系”的养老社区在建设时开始将“绿色”作为重要要素,多个养老社区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认证。
在社会要素中,养老金融机构则主要通过产品、绿色公益等方面展现其绿色发展。其中,在产品方面,养老金融机构的产品有其特殊性,其养老金管理及为养老金提供保值增值服务的业务本质就是为解决社会的老龄化问题作出贡献;同时,养老金融机构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业务为解决长三角绿色发展相关企业的员工福利和员工养老增添了保障,帮助实现企事业单位人员稳定,从而更好实现绿色业务发展。而在绿色公益方面,报告则发现,保险业和基金业公益活动丰富,但与绿色发展直接相关的公益项目尚在起步中。
在公司治理要素中,报告则认为,上市大型险企均已设立ESG顶层设计,非上市险企对于ESG 的意识培养和落地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基金行业,ESG 理念更多体现在责任投资相关基金产品的发行和管理上,公开宣布或公开披露ESG全面战略的基金公司较少。
三、长三角绿色养老金融发展潜力巨大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目前长三角养老金融行业的绿色发展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除了绿色投资之外,在养老金融的绿色发展其余要素上,大部分的行动和信息披露均集中在大型上市保险机构身上。总体而言,长三角养老金融行业在绿色发展方面已初显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提高。
不过,报告认为,在全国的养老金融行业绿色发展进程中,长三角地区在养老金融行业发展、绿色发展要素、经济发展实力等方面均处于全国各主要经济区域中较为领先的地位,因此其发展潜力巨大,有望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报告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2020年GDP总量约24.47 万亿元,占同期全国GDP 的24.26%,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上海金融要素齐备,各类金融要素市场和基础设施年成交总额突破1900 万亿元人民币,直接融资额超过12万亿元人民币,在养老金融机构方面同样汇聚多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以及多家参与养老金融业务的公募基金、证券公司。
而在绿色发展方面,长三角也走在了全国前列。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正式开市。以此为基础,上海将打造国际碳交易中心。
另外,2019 年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及后续的一系列长三角生态一体化建设进程,也为长三角地区的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四、加快长三角养老金融绿色发展的建议
(一)国家层面
1.加强顶层设计,设立绿色发展行业标准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金融的发展已上升至国家重要地位。同时,碳达峰碳中和也已成为国家重点战略目标。但在这两点的交集上,即养老金融如何进行绿色发展,虽然近几年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不少政策来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但现有的法律制度更多是一些部门规章,缺少更高层次、更具体化的法律制度,尤其是具体聚焦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的政策更是少之又少,缺乏顶层设计。
另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管是总部位于长三角还是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金融参与者,总体而言,在绿色发展的信息披露、项目评价体系等方面还处于“散沙”状态,无统一标准。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强养老金融行业在绿色发展方面的顶层设计,设立绿色养老金融的行业标准,并加强对于养老金融行业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标准施行、信息披露等的监管,并将ESG标准纳入养老金融公司的评价体系中,成为其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等业务资格认定中的影响因子之一。
2.提升养老金融绿色发展的激励政策
和一般项目相比,部分绿色发展相关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收益较低,因此会和养老金投资所注重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形成冲突。同时,绿色运营在初期的设备、系统投入方面也面临和公司业绩之间的矛盾。因此,部分公司对绿色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长三角养老金融机构在绿色发展方面的激励政策。例如针对养老金投向长三角的绿色项目,可以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3.研究设立长三角养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长三角养老金融系列的前两份报告均提到,自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的区域一体化已有快速进展。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推进过程中加入养老金融绿色发展的区域联动,显然会大大增强长三角地区的养老金融绿色发展进程,可以此成为全国养老金融行业绿色发展的样本。
建议研究设立长三角养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结合长三角三省一市各自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方面的经验,加强交流和区域协作,开展试点并进行经验复制推广。
4.加大长三角地区第二、第三支柱政策扶持力度
对于养老金融行业来说,其本身所从事的主业即与ESG 中的“社会”这一要素密切相关。同时,如2020 年的报告所述,长三角养老金融仍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其发展程度与长三角的老龄化发展速度及老年人对养老生活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尤为迫切。
近年来,国家已经出台了多个政策来助力第二、第三支柱的发展。不过第二、第三支柱积累速度仍显不足,其中税优政策吸引力不足是主要原因。而在基本养老金企业缴费率下降的同时,加大第二、第三支柱税优的覆盖面及力度,使其规模提升显得更为紧迫。
建议加大长三角地区第二、第三支柱政策扶持力度,例如调整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额度,提高政策吸引力。可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赡养支出的抵扣标准,将限额提高至每月2000元,将个人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支出作为专项扣除项目。而在领取税率部分,建议调低目前领取期75%部分领取金额10%的适用税率,可参考新税制下的个人所得税率调整为3%。同时,建议适当简化税务申报流程,提高参与的便捷性。
(二)市场层面
1.增强长三角养老金融机构绿色发展战略筹划
从前文分析可见,部分养老金融机构对于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动作仍然停留在表面,像中国太保这样已经将ESG、绿色发展融入战略层面、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全链条设置ESG相关战略的公司仍占少数。
因此,建议养老金融机构从公司战略层面对绿色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管理架构、业务流程、约束激励机制、人才结构等方面将绿色发展全面融入,加强绿色发展的相关信息披露。
2.推动绿色养老金融长期投资与产品创新
在绿色金融领域,目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占据主导地位。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 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但绿色保险等业务品种较少,绿色养老金融产品还处于起步阶段,产品结构仍不均衡。
因此,建议养老金融机构深挖长三角等区域的绿色资源,积极开展绿色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持续探索养老金绿色投资,将生态文明持续融入养老金融体系。
3.促进金融科技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此前的报告已提及,科技创新是未来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引擎。同样,在养老金融的绿色发展中,科技也可以承担更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长江养老等大多数长三角的养老金融机构已依托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底层技术,将科技或多或少地嵌入了自身的受托、账管、投资、风控、服务等全业务链条中去。不过,部分养老金融机构对科技的融入仍需深入。
从行业情况来看,一些诸如区块链之类的技术在包括养老金融在内的整个金融业还处于初步的应用阶段,建议长三角的养老金融机构储备相应的高端技术人才,持续深入地探索区块链、物联网、5G 等新技术在养老金融绿色发展领域的应用,例如,在养老金投资中,可以运用大数据模型对绿色项目进行评估及投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