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实践与思考
2022-02-18马有清
马有清
(永靖县回民中学 甘肃 临夏 731600)
礼乐文化主要是以“礼”“乐”实践为基本展现,倡导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对人的某些欲望起到一定压制作用,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礼乐文化也是我国古代社会中约束自我行为的思想、行为规范,“乐统同,礼辨异”。礼乐文化中强调个人修养与治国相协调,在具体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下,除对个人修养的涵养,亦蕴藏着理顺社会秩序等治国之道。道德与法治是新时代培养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的主要阵地,与礼乐文化中部分内容相通相融,将礼乐文化融入进道德与法治教学课堂之中,是新时期道德教育改革新尝试。
1.礼乐文化的历史渊源与教化价值
《乐记》是我国最早的音乐基础,也是第一部较为完整的音乐理论著作,《乐记》中提出“和”“乐”理念,并对乐相关概念、渊源进行阐述,也在书中论述了“礼”与“乐”之间的交互关系。中国古代中的“乐”并不局限于狭义上的音乐活动范畴,而是囊括了人类所有文化活动,中国古代的“礼”亦包括祭神求福等内容。“礼”与“乐”在长期交互发展中形成了礼乐文化,儒家思想更是将“礼”“乐”的关系密切起来,并强调其教化作用,以“德”作为终极目标。
《乐记》中指明艺术的功能主要在于按照社会要求去陶冶、培育人们的思想情感,让人们在艺术“乐”,规范“礼”的教化下向善从德,规范社会秩序。《论语·泰伯》中孔子的发言也指出优秀的音乐能在潜移默化中起到净化心灵的作用,实现塑造人、培养人的效果,帮助人们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以“乐”内化人心,以“礼”外束行为,从而使人们明晰道德规则,辨析善恶观念,形成向善、和谐的社会风气,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2.礼乐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策略
2.1 理解核心:探究礼乐“法”“治”,中和理解现代法治
《大学》中提到:“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万事万物都有规律遵循,公民守法是“法”与“治”的行为结果,“法是治之根本,人是法之本源”,社会由千万万个体构成,“法”是“治”的手段,法律条文、制度规范等都是想要实现“治”而采用的方法,也是维持“治”的根本,“人”作为“治”的主体,关系着“法”的实行,与“治”的实现。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制度缺少正直的人心,制度的作用都将无法发挥,再健全的制度也将难以发挥实际作用。因此,以“乐”作为内部教化途径,从传统礼乐文化中汲取营养,将其融入道德与法治课程当中,对学生实现道德教化,有利于全民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约束自身行为,以“礼乐”中和思想理解现代社会法治内容[1]。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然现代社会的守法精神需以个体的守法道德认知度,如若人们缺乏守法认知,缺少道德自我约束力,仅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治理社会,亦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理想效果。现阶段的初中教育,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对学生的教育呈现功利化趋势,缺少人文教育、更是鲜有对伦理道德的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暴力犯罪、出现心理问题现象数据增加,面对此种现象,教师在学校教育中要从传统礼乐文化中汲取营养,结合现代法制观念,提升对学生道德修养水平,增强学生的法治思想。
以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教材中的《珍视生命》一课为例,校园暴力、人格侮辱、自杀自残等行为的出现,究其本源是对人生命的漠视,生命是宝贵的,只有守住生命,才能真切感受到四季冷暖,体验生活千姿百态,追求人生幸福。《礼》是儒学经典之一,著作中对人生命的本质、构建人的社会属性、树立正确的生死价值观均有所论述。教师可以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具有教化意义的内容,将其融入到道德与法治课程当中,帮助学生形成科学正确的生命价值观,增强对生命的感知。并理解《刑法》等法律中对人权的重视、尊重,让学生进一步理解现代法治思想观念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提升学生的道德、法律认知。
2.2 批判继承:解析礼乐“道”“德”,赋予道德时代内涵
在中国古代“道”代表世间万物运行规则,“德”则是指人们按照“道”的规则生活,避免破坏万物运行规律。老子在《道德经》中曾说:“天地万物由道而生”道乃是万物之本源,德是世间万物呈现出来的道德特性。在古代礼乐社会中,达到治国、平天下,小到修身、齐家,都要遵循天道,即万物运行的自然规律,在古代的礼乐文化中八德、五常、五伦、四维是大道,随着社会时代的变迁,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传统礼乐文化中的大道观念部分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社会,对此,教师要善于加以辨别,从中选择仍有借鉴意义的大道内容,赋予其独特的时代内涵,将其融入到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当中,让学生在批判继承中传承礼乐文化,并增强道德修养,遵守新时代的“大道”而行,共同构建和谐、美丽社会主义家园[2]。
以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上册中的《遵守社会规则》单元为例,在本单元中有《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讲道德》《做守法的公民》三课时内容,教师可以适当引用孔子道德理想社会与道德理想个体相关观念,帮助学生理解道德理想个体与道德理想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而抽象出社会与个体间的关系,将二者看做阴阳两面,感知其相辅相成。并在其中感悟“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大道思想,认识到遵守规则、讲道德对个体成长,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生守规矩、讲道德的思想意识,并对自己行为多加约束,共同促进和谐、文明礼仪社会的构建。
2.3 重视教化:关注礼乐“礼”“乐”,增强学生个人修养
“礼”“乐”对人的教化作用体现在多方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对人行为的约束;在礼乐的潜移默化影响下,强化人们对道德规则的感知、认识,促进人格建立、道德修养的提升;礼乐文化中的秩序、和谐观念,可以起到引导社会风气的作用。人是社会的构成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关注礼乐文化对个人修养的教化作用,将其适当融入到道德与法治教育课程中,帮助学生在礼乐文化的无形形象中,实现道德思想的熏陶,提升自身修养,帮助学生在对文学经典赏析,与现代故事学习中,了解修、齐、治、平的关键途径,将个人与集体有机联系起来,以点点微光照亮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3]。
以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中的《在集体成长》单元内容为例,人是社会性动物,只要生活在社会当中,便是集体的一份子,个人与集体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个人修养关系着集体环境,影响着集体发展。家庭中,《孟子·告子下》中说:“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养蒙便读·言语》中说:“侍于亲长,声容易肃,勿因琐事,大声呼叱。”待人接物上,《礼记·曲礼上》中说:“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论语·颜渊》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仪容上,《弟子规》中言明:“冠必正,纽必结,袜与履,俱紧切。”《论语·颜渊》中言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教师将传统礼仪文化中对个人行为习惯、容貌举止等礼仪修养内容融入到教育活动中,配合“礼主敬,乐主和”的思想,让个人修养得到全方位提升,有利于培养出知仁懂礼,个人修养较高的学生,以谦和的心态与人交往,在班集体中营造向善、尊礼、守规的班级氛围,促进班集体的和谐发展,增强班集体的凝聚力与竞争力。学生在长期符合时代发展、个人成长需求的礼乐文化熏陶下,道德意识逐步提升,个人与集体互通观念形成,有利于现代集体主义荣誉观的理解,并从个人修养、个人理想出发,将点滴努力,理想微光,汇聚一起,共同努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助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礼乐文化下的“道德”“法治”并不是西方法制观念下的“权利本位”,而是一种“格物精神”,暗含着中庸、仁爱思想,也传承着“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信念,更表现出“修身”“齐家”的自我约束。将礼乐文化批判继承,融入到道德与法治课程活动之中,可以帮助学生更加明晰“法”与“治”、“道”与“德”、“礼”与“乐”、“道德”与“法治”之间的辩证关系,让学生在辩证学习中,感受礼乐文化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并实现自我道德修养的提升,加入到“守法”“建国”的中华民族复兴梦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