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背景下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影响
——基于反倾销调查视角
2022-02-18李婉丽
李 玥,李婉丽
西安交通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世界贸易组织(worold trade organization,WTO)统计数据显示,自1995年以来,我国连续26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截至2020年12月(1)WTO统计最新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参见https:∥www.wto.org/english/tratop_e/adp_e/adp_e.htm.,我国共遭遇反倾销调查1 478起,占全球总数的23%。对比同为贸易出口大国的美国和德国,其同期遭遇调查的数量分别为312起和124起,占全球总数的5%和2%。2017年11月15日,欧盟通过了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在“替代国价格”失效(2)《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如果被调查企业无法证明产品的国内市场属于市场经济环境,则采用替代国价格确定并计算产品的倾销程度,且该条款于中国入世15年后作废。即2017年11月10日后,替代国价格不再适用。后,引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用第三国或国际价格来确定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试图继续让我国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受不公平待遇。随着2018年3月以来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形势变得更为严峻。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重新探讨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影响。Girma等[1]的研究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具有正向作用;国内学者同样提供了政府补助促进企业出口的经验证据[2-3],但均采用的是2008年以前的样本。本文认为,在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下,政府补助可通过增加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风险对企业出口产生负面影响。一方面,反倾销调查作为最主要的贸易救济手段,已经演变为帮助调查发起国驱逐竞争者的战略工具[4],当海外同业认为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便可能发起反倾销调查[5];而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越多,越可能倾销[6],也越可能被认定为开展了政府扶持下的非公平竞争[7],从而威胁调查国国内同行的市场地位[8],因此更可能被发起反倾销调查。另一方面,调查国的反倾销调查和措施对被调查对象有贸易限制效应[9],为了规避调查和制裁,出口企业往往采取自愿出口限制的措施[10]。因此,政府补助的获得会增加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风险;而反倾销调查风险对企业出口存在限制作用,即政府补助可通过增加反倾销调查风险抑制企业出口。
为分析贸易摩擦背景下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影响,本文以2009—2019年具有出口贸易行为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样本,拟从微观企业的角度开展关于反倾销调查的实证研究,剖析政府补助负向作用于企业出口的路径,探讨出口商应对反倾销调查的措施,以期为政府合理制定补助政策、企业有效规避反倾销调查提供经验证据。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随着金融危机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等问题的出现,政府补助的获得可加重出口商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风险。因为倾销幅度的计算是一个具有高度自由裁量权的会计核算[4],反倾销已成为众多国家驱逐外商以保护本土企业的战略手段[11]。因此,当进口国企业认为外商已对其构成威胁,便可能向本国商务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发起针对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请求[5],而出口企业政府补助的获得将增加其对海外同业的威胁。直接作用上,获得补助的企业更可能实施倾销战略——以低廉的价格在海外抢占市场,用政府补助避免亏损[6,12]。这样一来,较低的价格可能引发进口国对出口国的反倾销调查。高翔等[7]使用我国的研究数据表明,政府补助的获得加剧了出口企业低价竞争的行为。间接作用上,政府补助传递了政府扶持或者政治关联的信号[13],致使海外竞争者认定出口商在政府的扶持下开展了非公平竞争,由此加剧了反倾销调查风险。此外,政府补助作为企业无偿获得的资产,可从促进生产、推进研发、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绩效等方面对出口企业施加正向影响,进而增加其对海外竞争对手的威胁[14-15]。总的来说,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越多,越可能做出威胁调查国国内同业利益的行为,也越容易让调查国国内同业怀疑该企业已经做出了威胁其利益的行为,因此更容易引发反倾销调查。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其他条件相同时,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越高,其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风险越高。
众多研究表明,反倾销措施具有贸易限制效应[9,16],高额的反倾销税会对出口商的销售和利润造成严重影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必然会采取减少出口的措施,甚至完全放弃该海外市场。因此,被调查对象在受到反倾销制裁后,相关产品的出口额会大幅下降。苏振东等[17]以我国纸类制品产业和橡胶制品产业为研究对象,发现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对两类产品的出口额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Li等[18]以我国所有产业为研究样本探讨反倾销调查的经济后果,同样验证了反倾销措施的出口限制效应。Staiger等[19]还发现在向受害国施加反倾销税以前,仅是调查本身便具有贸易限制效应,大约一半的贸易量减少发生在调查发起至施加反倾销税之间的阶段。因此,在触发反倾销调查以前,出口商往往采取自愿出口限制的措施以规避反倾销调查和制裁[11]。虽然除了贸易限制效应外,反倾销调查同样具有贸易偏转效应,可能增加被调查企业向第三方市场的出口[20],但笔者认为,整体上反倾销调查对企业出口的作用是负向的,贸易偏转效应不足以抵消贸易限制效应。综上,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其他条件相同时,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风险越高,企业出口越低。
H3:政府补助能通过增加反倾销调查风险对企业出口产生负向作用,反倾销调查风险是政府补助与企业出口间的中介变量。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9—2019年具有出口贸易行为的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3)2008年经济危机导致企业出口产生巨大波动。为排除其影响,本文以2009年为样本区间起点。此外,在进行Heckman两阶段检验时,一阶段回归样本为所有A股上市公司。。反倾销调查数据来源于商务部披露的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将被调查产品类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产品类型进行匹配,产品类型中含有被调查产品的上市公司被认定为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企业。政府补助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金融研究(CSMAR)数据库,企业主营产品类型、出口数据及其他财务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剔除金融业、主要变量缺失的数据后,得到11 805个有效样本,涉及来自25个国家的反倾销案例。为排除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连续变量在0.01的水平下进行缩尾处理。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反向因果的问题,本文采用动态面板的逐步回归法检验假设,变量定义见表1,具体模型如下:
Expti,t+1(Expti,t+2)=α0+α1Subi,t+α2MSi,t+α3IndSi,t+α4GMi,t+α5LCi,t+α6Sizei,t+α7Salesi,t+α8Growthi,t+α9ROAi,t+α10Empi,t+α11FIi,t+α12OCi,t+α13R&Di,t+α14Regi,t+Year+Ind+εi,t
(1)
ADNi,t+1=β0+β1Subi,t+β2MSi,t+β3IndSi,t+β4GMi,t+β5LCi,t+β6Sizei,t+β7Salesi,t+β8Growthi,t+β9ROAi,t+β10Empi,t+β11FIi,t+β12OCi,t+β13R&Di,t+β14Regi,t+β15ADbei,t+Year+Ind+εi,t
(2)
Expti,t+2=γ0+γ1Subi,t+γ2ADNi,t+1+γ3MSi,t+γ4IndSi,t+γ5GMi,t+γ6LCi,t+γ7Sizei,t+γ8Salesi,t+γ9Growthi,t+γ10ROAi,t+γ11Empi,t+γ12FIi,t+γ13OCi,t+γ14R&Di,t+γ15Regi,t+Year+Ind+εi,t
其中,被解释变量Expt为企业出口额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Sub为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ADN为企业当年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MS表示企业的市场份额,用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占行业总销售收入的百分比衡量,市场份额越高,企业竞争力越强,越会对出口产生正面影响。IndS指行业规模,用行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对数衡量,行业规模更大的产业倾向于拥有更大的出口影响力。GM为毛利率,用以控制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格对企业出口的影响。LC表示劳动力成本,用员工平均工资的对数衡量,员工工资越低,产品成本越低,越利于出口。Size表示企业年初总资产的对数,用以控制企业规模对出口的影响。Sales为企业销售收入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用以控制以前年度销售规模对出口额的影响。Growth为销售收入增长率,用以控制企业成长能力对出口的影响。ROA为扣除补助额后的净利润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反映盈利能力对企业出口的影响。Emp指员工数量的自然对数,用以反映政府扶持的可能性,员工数量越大,解决的就业越多,越可能获得政府扶持。FI表示外资持股比例,该比例越高越有助于企业出口。OC指企业的营运能力,用固定资产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衡量,该值越高表明企业的营运能力相对越低,风险越高。R&D为研发支出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用以控制企业创新对企业出口的影响。Reg反映企业的地理位置,位于东部地区的企业具有物流优势,更利于出口;若企业总部位于我国东部地区(4)我国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则赋值1,位于其他地区赋值0。ADbe为反映观测值在以前年度是否遭受过反倾销调查的虚拟变量。式(1)(3)采用OLS回归,式(2)采用序列Logit回归。主要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3)
三、实证结果分析
(一)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是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企业出口(Expt)均值为18.020,中位数为9.242,表明样本公司的平均出口额约占总资产的18%,但一半以上样本的出口额不及总资产的10%。政府补助(Sub)均值为0.632,反映出样本公司每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平均占总资产的0.6%。扣除政府补助的ROA均值为5.76,说明样本公司平均约10%的净利润由政府补助构成。反倾销调查(ADN)均值为0.190,表明样本公司平均每年约遭受0.2起反倾销调查。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作用及反倾销调查的中介效应
逐步回归分析的结果如表3所示。其中,第(1)(2)列检验了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总效应,Sub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有显著的负向作用。第(3)~(5)列检验了反倾销调查(ADN)的中介效应。第(3)列中Sub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第(4)(5)列中ADN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政府补助对反倾销调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反倾销调查对企业出口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政府补助可通过增加企业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风险抑制企业出口,假设H1、H2和H3得到验证。
表3 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作用及反倾销调查的中介效应估计结果
(三)行业异质性分析
基于行业异质性,本文对政府补助通过增加反倾销调查风险抑制企业出口的作用路径进行检验。若上述路径成立,则政府补助增加反倾销风险以及抑制企业出口的现象主要出现在补贴强度较高的产业中。此外,政府补助主要通过以下两条路径影响企业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风险:一是增加出口商倾销的可能性,二是增加对海外竞争者的威胁。在此背景下,本文还考察了不同竞争强度和技术强度产业的差异。对于高竞争强度产业,价格竞争激烈,其倾销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在该类产业中政府补助对反倾销调查风险的作用应该更强;对于高技术强度产业,其对海外竞争者的威胁更高,在该类产业中政府补助对反倾销调查风险的作用也应该更强。
基于行业平均补助额的中位数,本文将样本中的43个细分行业分为高补贴强度产业组和低补贴强度产业组。基于各行业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的中位数,将样本分为高竞争强度产业组和低竞争强度产业组。HHI指数越低,竞争强度越高。根据商务部2015年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结合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以下产业设定为高技术强度产业: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余产业设定为低技术强度产业。表4的回归结果显示,Sub和ADN的系数仅在组1、组3和组5中全部显著,且符号与表3结果一致,表明政府补助通过增加反倾销调查风险抑制企业出口的路径显著存在于高补贴强度、高竞争强度和高技术强度的产业中,在另三组产业中的效果不显著。组4中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同样存在显著的负向作用。可能的原因是,在低竞争强度的产业中,政府补助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即高额补助的获得降低了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中的积极性,反而对出口产生不利影响。
表4 行业异质性分析估计结果
(四)进一步分析:出口商应对反倾销调查的措施
为进一步探讨反倾销调查导致企业出口下降后出口商的应对措施,本文从价格策略、成本费用控制和国内市场竞争的角度展开分析,表5列出了相关结果。其中,GM为毛利率,在产品成本不变的条件下,毛利率越低,销售价格越低。CoSales为主营业务成本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Sexpense为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Mexpense为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Fexpense为财务费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Dosales为国内销售收入(总销售收入减去出口额)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AD为反映样本是否遭受反倾销调查的虚拟变量,是取1,否则取0。第(1)列中AD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第(2)列中AD的系数在统计学意义上不显著,表明在遭受反倾销调查后,企业的毛利率(GM)显著下降,主营业务成本(CoSales)无显著变化,说明企业采取了降低产品销售价格的措施(在国内市场或其他海外市场),欲以薄利多销的方式抵御反倾销调查的负面影响。第(3)~(5)列中,AD对管理费用(Mexpense)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对销售费用(Sexpense)和财务费用(Fexpense)的作用不显著,表明除降低售价外,企业同时采取了控制期间费用的措施,且主要用于管理费用的控制。第(6)列中,AD对国内销售收入(DoSales)的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
表5 出口商对反倾销调查的应对估计结果
表明企业采取抢占国内市场份额的方式弥补海外市场损失。
以上分析表明,反倾销调查加剧了国内市场竞争,加速了被调查产业内企业的优胜劣汰。上市公司作为产业内的龙头企业,往往能通过蚕食其他企业市场份额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反倾销调查的负面影响。从消费者福利的角度,反倾销调查引发被调查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开展价格战,在短期内提升了消费者福利。
为考察企业应对反倾销过程中政府补助的影响,本文将样本按Sub的中位数分为高政府补助组和低政府补助组,分别考察反倾销对出口商毛利率、成本费用和国内销售收入的影响。表6汇报了回归结果。其中,低补助组的结果与全样本结果一致,但高补助组中AD对Dosales的系数不显著,表明虽然同样采取了降低价格和期间费用的策略,但高补助组国内销售收入的提升并不明显。为了进一步考察两组样本应对反倾销调查的效果,增加ROA作为因变量进行检验。第(5)列的结果显示,遭受反倾销调查后,高政府补助组的ROA显著下降,低政府补助组的ROA无明显变化,再次说明低补助组的应对措施较为有效,而高补助组的应对效果较差。一方面,可能由于高补助组原本的国内销售收入偏高,再提升的难度较大,且其原本的毛利率偏高,相较于原本毛利率偏低的企业,降低毛利率后还是缺乏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可能由于高补助组遭受了更强的反倾销制裁,导致其应对效果不佳。
表6 政府补助对出口商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影响估计结果
(五)内生性检验
本文存在潜在的内生性问题,主要包括自选择偏误、样本选择偏误、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问题。自选择偏误是指解释变量受到研究对象选择的影响,具有非随机性,导致估计结果有偏。就本研究来说,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企业的选择决定的,包括是否推进政府扶持项目、是否申请补助、是否增强政企关联等。如果企业自身效益较差,使其选择寻求更多政府补助,而效益差的同时出口额也较低,那么政府补助与出口之间的关系便会受到企业选择的影响,进而产生自选择偏误。为此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的方法进行解决,对可能影响企业获得政府补助高低的因素进行控制。样本选择偏误是指观测过程建立在非随机选择的样本之上,导致估计的结果有偏。在本文中,因为反倾销调查的对象是具有海外市场的企业,将样本限定为具有出口行为的上市公司;而企业出口与否的选择同样可能受到政府补助的影响,因此未将没有出口行为的企业纳入研究导致潜在的样本选择偏误问题。为此采用Heckman两阶段方法进行处理。遗漏变量问题是指可能存在某个未知变量同时影响政府补助和企业出口。此外,可能是出口下降导致企业向政府争取了更多的补助,因此存在反向因果的可能。前文运用动态面板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该问题,后续将采用工具变量对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问题进行解决。
1.PSM样本
本文采用PSM的方法控制自选择偏误。表7列出了PSM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表8列示了采用PSM样本进行检验的结果。以Sub的中位数为界将样本分为高政府补助组(试验组,取1)和低政府补助组(对照组,取0)(5)参考审稿人意见,为排除部分未获得政府补助的观测值的干扰,笔者在进行分组前从全样本(11 805个观测值)中剔除了Subsidy为0的317个观测值。。以表7中列示的变量为控制变量,以是否属于试验组为因变量进行Probit回归,基于计算出的倾向得分进行邻近匹配,最终得到3 847对按1∶1的比例配对的样本。表7结果显示,高政府补助组和低政府补助组在各控制变量上均无显著差异,表明匹配良好。表8结果显示,Sub对Expt的系数显著为负,对ADN的系数显著为正,ADN对Expt的系数显著为负,与表3中的检验结果一致,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有显著负向作用,对反倾销调查有显著正向作用,而反倾销调查对企业出口有显著负向作用,再次支撑了假设H1、H2和H3。
表7 PSM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8 PSM样本的回归估计结果
2.Heckman两阶段回归
为控制样本选择偏误,本文开展了Heckman两阶段估计,回归结果如表9所示。一阶段的样本为所有A股上市公司,因变量为反映企业是否具有出口业务的虚拟变量DExpt。上年度具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本年度大概率也会开展出口业务;上年度未开展出口业务的企业本年度开展出口业务的可能性也不高。因此,在一阶段中加入DExptt-1为控制变量。二阶段结果显示,逆米尔斯比率(lambda)在第(2)(4)(5)列中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原研究模型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样本选择偏误。但在控制了样本选择偏误后,二阶段中Sub和ADN对Expt的系数仍显著为负,Sub对ADN的系数仍显著为正,表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存在负向作用,反倾销调查在两者之间发挥中介效应。
表9 内生性检验:Heckman两阶段回归
3.工具变量
本文采用工具变量的方法解决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上一年度的政府补助和行业平均政府补助(IndSub)作为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如表10所示。一阶段中,工具变量与Sub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二阶段中,基于一阶段拟合得到的Sub对Expt仍然存在显著负向作用,对ADN仍然存在显著正向作用,与主检验结果保持一致。
表10 内生性检验:工具变量
(六)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控制不同行业间差异可能带来的偏误,本文将所有企业层面的变量经行业均值进行调整,即在原值的基础上减去行业均值,再基于新的变量重复前面的回归。表11显示的结果与主检验的结果保持一致,ASub和AADN对AExpt具有显著的负向作用,ASub对AADN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反倾销调查在政府补助和企业出口间发挥中介效应。
表11 稳健性检验:企业层面变量经行业均值调整
此外,本文还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1)增加上一年度出口额为控制变量;(2)对标准差进行行业聚类调整;(3)用政府补助的变化额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重新度量政府补助;(4)用企业出口的变化额占年初总资产的百分比重新度量企业出口。回归结果如表12所示,均与主检验结果保持一致。
续表11
表12 其他稳健性检验结果
四、结论
本文基于中美贸易摩擦以及我国企业遭受贸易救济调查形势愈发严峻的背景,利用2009—2019年具有出口贸易行为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国外对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情形下,政府补助可通过增加反倾销调查风险抑制企业出口。进一步分析发现,在遭受反倾销调查后,企业倾向于采取降低销售价格、控制期间费用和抢占国内市场份额的方式应对出口下降的负面影响。基于行业异质性考察作用路径的稳健性、使用PSM样本控制样本自选择偏误、使用Heckman两阶段回归控制样本选择偏误、使用工具变量排除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问题,研究结论在内生性检验和其他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中仍旧成立。
为了防范政府补助对企业出口产生负面影响,切断负向作用路径尤为关键,为此应尽可能降低由政府补助引发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一方面,政府制定补贴政策时应更加谨慎,避免发放被WTO认定为禁止性和可诉性的补贴,尽可能发放研发环保等不可诉补贴。另一方面,获得较多政府补助的出口商要意识到其遭受反倾销调查的风险较高,因此在制定海外市场战略时,应尽量避免使用低价甚至倾销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