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交叉学科设立,建制化是前提也是核心
2022-02-18董秀华
董秀华
2020年,交叉学科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的第14个门类,标志着国家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部署取得重要进展。近日,国务院学位办印发《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交叉学科探索规范化的制度安排上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先行先试、自主开展交叉学科设置和培育打开了通道,也引发了高等教育界对交叉学科和相关议题的高度关注。
梳理各方对《管理办法》的解读和讨论,可以看出交叉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缺乏学科共识、建设目标模糊等问题,归根结底是学科建制化的问题。为促进交叉学科的合理设立和健康发展,必须处理好交叉学科的建制化问题。
建制化是内在学理建制和外在社会建制的统一
众所周知,学科交叉融合是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特征,很多重要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往往也产生于学科交叉领域。在高校科研组织和人才培养方面,学科交叉融合的探索与实践由来已久,且取得了诸多成效。但正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就《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所强调的,学科交叉不等于交叉学科,学科建立有其自身规律,需要知识分化融合并形成相对独立的人才培养体系,能够适用于学位授予单位规模化、规范化培养人才。虽然学科交叉、交叉学科都包含多个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与交叉融合,但交叉融合后的学科建制化程度具有显著差异。可以说,学科建制化是交叉学科作为一级学科设置的前提条件。
学科建制化,一般指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与制度,将某种学科知识生产和传播加以有序化、标准化与规范化的过程。美國学者华勒斯坦提出的学科建制化两重性理论,认为学科建制化“不单单是纯粹的知识论层面的范畴,而且是社会控制和轨调方式的一部分”。知识论层面的建制化是学科建制化的内因,是学科存在的根基,对学科建制化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又称“内在学理建制”,具体包括研究领域与研究对象的明确,研究方法及研究范式的形成,基本范畴、理论和知识体系的建立等。而社会控制与轨调方面,作为学科的外在制度,促使学科得以作为组织化的形式存在和发展,又称“外在社会建制”,主要体现在学科高等教育即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学术共同体的规模化和学术交流阵地的成熟化等方面。
交叉学科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中最新增设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要求,交叉学科设置须满足三方面的基本条件——具有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以及需要通过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交叉融合解决的新科学问题和现象,具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发展潜力;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迫切需求,并具有稳定的需求发展趋势;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相关学科基础扎实、人才培养条件优良,基本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很显然,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科学问题,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构成了交叉学科建制化存在的内在学理建制要素;而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迫切需求,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以及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则构成了交叉学科建制化发展的外在社会建制要素。三方面基本条件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内在学理建制和外在社会建制要求的有机统一,体现出国家对交叉学科建制化发展的高度重视。
专门化的人才培养是建制化的基本要件之一
学科交叉融合的说法和实践探索由来已久。学术界先后出现过一系列有关概念,如跨学科、多学科、学科交叉、学科融合、学科整合等。实践界则在解决人类社会发展进步面临的重大复杂问题和科学问题方面开展了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的尝试,在满足解决复杂问题所急需的学科交叉人才培养等方面也开展了初步探索。如曾经名噪一时的曼哈顿计划、引力波探索,以及当前大热的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创新研究,其共同的特点是针对高复杂性、高综合性的实践应用问题,集合了不同学科背景的理论、科研、技术人员进行大协同、大协作的合作研究和试验,形成对理论及实践问题的重大突破,产生重大创新成果。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学科交叉研究探索,在为“现实世界”问题带来更多创新性或更全面的解决方案的同时,也使得传统的应用研究越来越成为学科交叉融合理论突破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引擎。
但很显然,长期以来在学科交叉领域的探索,尤其是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探索,更多都是聚焦重大问题突破、重大应用创新的多学科协同攻关研究,而在专门化的人才培养方面,无论是知识范畴的体系化、培养方案的成熟度还是教师队伍的结构化等,相关探索和实践投注其中的精力相对而言仍比较有限,实质性的创新举措和突破性成果几乎可以说是乏善可陈。
专门化的人才培养是学科建制化发展的基本要件。虽然近年来,高校在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强化了学科交叉融合的理念,但具体实践仍基本局限于跨学科选修一门或几门课程,在论文选题及研究过程中一定程度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以丰富和拓展本学科研究议题的维度,而这些做法的最终归宿仍是指向教师、学生自身所属的传统学科领域的问题解决。目前实践中最理想的情况是,部分高水平大学,面向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加强新型交叉学科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将交叉学科领域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交叉学科发展的根本,依托交叉学科平台,设立跨学科、多学科、交叉学科的专项招生计划和学位项目,组建跨学科领域的导师组,对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开题论证及研究过程等进行多学科导师的指导,但是在最终的学位授予等外在社会建制要素方面,基本上仍是往最主干的传统学科上贴靠。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作为一种组织机构存在的合法性依据,高校最根本的职能是人才培养。《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31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该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而学科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载体,就必须在人才培养的核心要件上最大可能地创设条件,在凝练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方法体系等内在学理建制要素基础上,采取超常规的举措打造体现交叉学科灵魂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研制充分体现交叉学科精髓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类型,努力实现促进交叉学科建制化存在和发展的外在社会建制。
交叉学科的建制化发展需保持包容性和开放性
正如一些学者明确指出的,跨学科、学科交叉融合等概念术语本身,就体现了学科交叉、交叉学科的精髓之所在,即“至少是2个或2个以上学科,为了获得一种新的知识、操作或艺术表现而形成的交叉结合”。交叉学科概念本身就已经隐含着以既有的不同学科为前提的意蕴,如果没有既定的、相对成熟的传统学科在先,学科交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交叉学科的设立,不能一味地消解既有的各自成体系的成熟学科,只有依托先期已经发展成熟的传统学科的知识体系、方法体系,交叉学科才能获得其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只有充分依托先期成熟的传统学科体系形成的充足人才积累,交叉学科的发展才具有可能性。
而从另外一个意义上说,作为建制化程度较高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交叉学科的专门化也必然意味着自立门户,需要围绕自身逐渐明确起来的特定研究对象和领域,拓展整合程度更高又相对独特的研究问题和范式,形成、保持乃至强化自身学科领域的理论、方法、技术、思维方式和风格,以新的知识生成和边界设定,适当构筑起自身的学科壁垒。
但是,从交叉学科的产生来说,包容性、开放性、发展性也是其自身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根本特征,甚至可以说是交叉学科的遗传基因密码。为此,交叉学科的发展在逐步强化自身特有的研究对象领域、研究范式方法、理论体系话语、人才培养格局等学科建制化要素的过程中,在逐步构筑自身学科壁垒的过程中,也需要时刻保持自身的包容性、开放性和发展性基因,为学科壁垒保留适当程度的弹性,留出实现进一步跨界发展的最大可能性,从而保持交叉学科得以生存、发展的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