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图书馆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途径
2022-02-17孙运强
吕 勇,孙运强
(吉林师范大学 博达学院图书馆,吉林 四平 136099)
随着新的数字技术应用的发展,特别是便携式设备和社交媒体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普及,使学生在网上学习、创作、分享其作品,并与他人建立联系的同时,也会面临包括可供选择的项目过多、来源数量超载、信息流速度过快、持续的通知干扰和耗费学生的时间、对其隐私和安全构成威胁,以及复杂的社会关系等挑战。所有这些给学生在管理时间、注意力、人际关系及学习等方面造成障碍,已成为数字化时代学生数字幸福感的最大威胁。那么,在数字环境下,大学图书馆如何拓展原有的职能,为学生提供数字幸福感服务,已成为目前大学图书馆必须面对的重要而紧迫问题,甚至成为数字时代的号召。
1 大学生出现数字幸福感问题的原因与表现
随着数字技术和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在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导致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由于长期性沟通过剩[1]、信息过度消费[2]等造成数字幸福感问题。
1.1 数字幸福感问题的来源
研究表明,数字技术会对人脑造成数字刺激,然后改变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如视屏时间过长会引起大脑的变化,包括灰质萎缩、白质完整性受损(影响大脑内部交流)、皮质厚度减少、多巴胺功能受损、认知功能受损等[3-4]。由于人脑在顺应数字技术的过程中,还没有进化到完全适应,导致用户只能做出数字技术开发者或设计者想要达到的预期动作和反应,进而造成用户对数字技术产生的信息过度消费和针对数字媒体不同关注点之间的持续切换。数字技术的开发者和设计者“非常擅长利用容易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心理措施……让多数用户牢牢地粘在数字设备上。”[5]正如Facebook首任总裁Parker和该公司前高管Palihapitiya就Facebook在这一问题上的作用发表的评论中指出那样[6],Parker透露,Facebook网站建立了“反馈循环”,以确保用户不断回访;Palihapitiya说,社交网络正在“撕裂社会”,并利用人类的心理来保持对用户的控制。这是一种新型精神控制。正如Davidson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注意力被各种数字设备所吸引,而不能进行主动监管。我们就像大海上一个没有舵的水手——被我们所接触到的数字刺激所推动和拉动,而不是被我们自己有意识的思维方向所驱使……我们都是一盘宏大实验中的棋子,被没有人明确同意的数字刺激操纵。”[7]正是由于数字技术对人的大脑的刺激,进而造成人们的数字幸福感问题。
1.2 数字幸福感问题的表现
大学生数字幸福感问题主要与过度使用数字技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关。这种负面影响包括身体健康问题、心理和学习问题、生活满意度和社会联系体验等问题。如对身体的生理影响包括腕管综合征、颈部和背部问题、眼睛疲劳和睡眠障碍、网络软骨症[8]。另外,社交媒体的过度使用与焦虑和抑郁的加剧有关。针对大学生和年轻人的多项研究发现,过度使用手机和互联网会对学业成绩和生活满意度产生负面影响,加剧焦虑和抑郁[9]。此外,社交媒体和其他在线社区平台,也是骚扰、欺凌和更广泛撕裂的重灾区[10]。在一项针对一所大学学生的调查中,25%的受访者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分享了他们的私人视频或照片,28%的人在网上或通过短信收到了“愤怒、粗鲁、粗俗、威胁或恐吓的信息。”[11]安全漏洞和个人数据所有权问题也对我们的数字身份和更广泛的幸福感构成威胁。另外,数字技术的多任务处理,如发短信、即时消息和同时使用社交媒体,也是大学校园的一个问题。研究发现,这种做法对大学课堂上的学习有负面影响,大学生的学业成绩下降也与之有关。
2 大学图书馆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存在的问题
研究者通过对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图书馆,英国的华威大学图书馆、伦敦大学玛丽图书馆,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图书馆、卡本戴尔大学莫里斯图书馆、纽约市立大学劳埃德·西利图书馆、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图书馆等开展的大学生数字幸福感培养案例分析、总结发现,目前大学图书馆为学生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存在许多不足,致使一些干预措施或服务方法不可复制或推广,这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数字幸福感的定义问题。由于数字幸福感是一个新概念,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在已有研究中,由于研究者没有对其提出的数字幸福感服务活动、措施所涉及的核心概念——数字幸福感提供令人信服的定义,使其提供的数字幸福感服务的内涵指向出现歧义。其中,一方面反映在大多数研究使用了数字心理幸福感、数字情感幸福感或数字精神幸福感等术语,而在比较不同的数字幸福感定义时,发现相似的术语其内涵并不相同,两个不同的术语也可能表达相同的内涵[12]。另一方面反映在他们使用了一些定义不明且不能互换的术语,如压力和快乐;还有一些研究在为其服务措施寻找理论依据时,使用了非幸福感科学(Wellbeing Science)的幸福感理论,致使其服务措施缺乏科学的基础理论[13]。由于不清楚所解决问题的基本概念内涵,由此涉及的专业知识如何使图书馆员能够胜任这一角色就成了问题。
第二,数字幸福感干预措施(如培训)的影响研究问题。在已有研究中,缺乏对干预措施的评估和影响的研究。因此,很难批判性地评估研究者提供的干预措施的有效性。Cox 等指出:很多分析表明,大学图书馆并不十分了解学生幸福感问题的本质,因此也无法设计出评价干预措施影响效果的方法[12]。正如一名调查研究的参与者所说:“我认为对我来说最大的挑战是找到循证资源。为了更好地管理数字生活,我必须做出很多建议,但建议依据的信息大多来自互联网,缺乏足够的循证信息的支持。”[14]
第三,缺乏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预算。尽管目前国外许多大学图书馆响应学校的政策倡议,积极参与数字幸福感服务,但图书馆几乎没有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11]。致使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层次、效果受到限制,只能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也很难对服务效果承担责任[15]。因此,Graham指出大学图书馆为学生提供数字幸福感服务,必须解决所需资金或人员的支持问题[16]。由于缺乏资金,图书馆只能利用其空间,开展瑜伽、设立无技术区域(又称无社交媒体区或数字排毒区)、快闪式健身房(pop-up gym)等活动,但这些服务并不是图书馆的主要职能,只能表明图书馆对促进学生幸福感的一种承诺[11]。至于这些措施能否从根本上起到促进学生数字幸福感的作用值得商榷。另外,这些简单的解决方案是不可持续的,并不能解决与互联互通相关的许多系统性、结构性问题[14]。
第四,缺乏对服务计划或措施的详细规划和批判性评估。为确保促进学生数字幸福感的方案和措施的适恰性和有效性,图书馆应对其进行需求调研、项目规划和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估。Walton建议在图书馆开发新的幸福感服务项目时,首先要进行校内的需求评估[16]。了解校内其他部门已经实施的数字幸福感服务项目、对新项目进行需求调研,并进行循证规划。新项目的需求评估和规划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确定图书馆作为新项目的角色(领导者或参与者)、成本计算和所需的资源等。由于大多数图书馆都面临预算和人员的限制,所以上述所有因素对制定新的幸福感服务项目至关重要[17]。另外,项目实施的效果评估也同等重要。同时,图书馆需要研究更适宜的方法来获取和评价学生幸福感干预措施的有效性,以确保所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18]。
第五,服务项目缺乏循证依据。2020年Cox和Brewster就对英国大学图书馆为学生提供的幸福感服务措施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他们认为,这些干预措施应该通过“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库”内的方法和解决方案来进行,即通过循证方法,而不是简单地遵循最新趋势[13]。有些图书馆所提供的改善学生幸福感的服务,正在取代对提供高质量和循证幸福感服务的需求[18]。因此,我们认为已有的服务措施似乎更像是图书馆推广活动,而不是针对学生幸福感的服务活动。
第六,学生参与度过低。目前,国外大学图书馆开展的数字幸福感服务活动中,图书馆比较推崇的是举办互动式数字幸福感研讨会。然而,这类推广数字幸福感的研讨会,学生参与度过低,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例如,2016年秋季,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分校的莫里斯图书馆准备举办4场研讨会,由于报名的学生少,研讨会被迫取消[8]。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图书馆的数字幸福感研讨会也只有19名参与学生,且是类似研讨会参加人数最多的,导致图书馆对研讨会做出调整[8]。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图书馆举办的这类系列研讨会,也只有5~8人参加[19]。可想而知,这种支持学生数字幸福感的服务措施,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3 数字幸福感的概念与内涵
数字幸福感的英文单词有Digital wellness、digital wellbeing、digital well-being[20]。目前“wellbeing或well-being”似乎已经取代了“wellness”[11],因此,数字幸福感一词的英文多用“digital wellbeing”或“digital well-being”来表示。
既然数字幸福感定义尚未统一,且已成为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首要障碍[13,21]。为此,从数字幸福感的概念入手,对有关数字幸福感的定义与内涵进行分析。从伦敦艺术大学Paul Marsden归纳的34条“数字幸福感”解释[18],并以“Digital wellbeing”或“digital well-being”或“digital wellness”为检索词,从《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Abstracts》(ProQuest)、《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Source》(EBSCO)2个数据库中检索到47条结果,以及利用搜索引擎——必应国际版(https:∥www.bing.com/)搜索的13条解释,从中分析归纳出数字幸福感概念的4种观点,即:生活方式观、体验观、技能(能力)观、综合观,具体详见表1。
表1 数字幸福感概念的各种观点
续表1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数字幸福感的本质应是一种技能或能力。因为要想在数字沟通过剩的数字环境维持主观幸福感状态——数字幸福感,就应该具备应对可供选择的项目过多、来源数量过剩和信息流速度过快——这些导致数字媒体用户在管理时间、人际关系和工作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以便有效地将其引导到个人目标和主观幸福感,避免过度的多任务、日常时间碎片化和新媒体的过度消费所需的技能。
综合相关研究的结果,我们将数字幸福感定义为:在人们满足数字化生存需要后获得的生活状态,即个人具备应对数字技术刺激、管理数字沟通过剩、对特定问题保持注意力所需技能的生活状态。Marco Gui指出:“这种技能既被排除在数字技能框架之外,也被排除在媒体素养研究之外,它代表了数字技能的一个新领域,并将其称之为数字幸福感技能(digital well-being skills),应被确定为21世纪的技能,并因此成为媒体素养教育实践的一部分。数字幸福感应该被视为数字能力的一个新维度,将成为媒体素养研究的新的理论工具。”[25]
4 大学图书馆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路径——培养学生数字幸福感技能
4.1 数字幸福感技能构成要素
鉴于技术和数字媒体对人的身体、心理、社会和情感幸福感产生有害影响,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将数字幸福感纳入其数字能力框架中的一个要素,它是用来描述技术和数字服务对人们的心理、身体、社会和情感幸福感影响的术语[30]。据此,我们认为,大学生数字幸福感技能应该包括:数字技术技能、情绪数字幸福感技能、身体数字幸福感技能、社交数字幸福感技能、职场数字幸福感技能和社会数字幸福感技能6个组成部分,这6种技能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每一种技能的不足都会影响其他技能的发挥。数字幸福感技能的构成见表2。
表2 数字幸福感技能的构成
4.2 数字幸福感技能培养
研究表明,数字技术剥夺了用户的沟通或认知能力,而且“目前几乎没有经验证据表明你可以‘在数字方面做得状态良好’ ”[34]。因此,大学图书馆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重点路径,理应放在培养学生数字幸福感技能方面。依据本研究提出的数字幸福感的定义及内涵,就可以将数字幸福感技能的概念转化为指标和变量(如表2),即可以通过主观(如学生对数字压力的看法等)和客观(学生视屏的时间等)指标来评价学生的数字幸福感指数。这样,就可以对促进学生数字幸福感方案、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具体的数字幸福感技能培养模式,可以参考信息素养、媒体素养、数字能力等培养模式进行,这方面,国内外已有很多介绍。而具体实施后的培养效果,可参考本研究“表2”提供的数字幸福感技能构成,建立数字幸福感评价指数,并依此对数字幸福感技能培养效果进行评价。
5 结语
大学图书馆如何拓展原有的职能,为学生提供数字幸福感服务,已成为目前大学图书馆必须面对的重要且紧迫的问题。大学生数字幸福感问题源于数字刺激所导致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所导致的身体健康问题、心理和学习问题、生活满意度问题、社会关系体验问题等。为此,国外许多大学图书馆都在响应学校的号召,积极参与到促进学生数字幸福感活动之中。但由于数字幸福感定义不统一,成为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首要障碍,并导致服务措施不可复制或推广。为此,本研究从数字幸福感的现有定义及内涵的分析入手,归纳出数字幸福感内涵解释的4种观点,并给出了数字幸福感的定义,它是数字技能的一个新领域,并称之为数字幸福感技能。数字幸福感应被视为数字能力的一个新维度,它将成为媒体素养研究的新的理论工具。因此,大学图书馆开展数字幸福感服务的唯一可持续的措施,在于培养学生数字幸福感技能。依据数字幸福感技能的构成,建立了数字幸福感评价指数,并依此对数字幸福感技能培养效果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