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进实践创新 风正帆悬勇谱华章
——河北省普通高中学考回顾与展望
2022-02-17宋海龙张亚琦
□宋海龙 常 跃 张亚琦
现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制度是由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以下简称“高中会考”)制度演变而来,我省高中会考制度于1991年建立,迄今已经走过三十年的历程。三十年风云激荡,数十度探索求实,伴随着时代进程,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制度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
一、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普通高中会考制度应运而生
(一)教育不均—高中会考制度产生的背景
20世纪80年代,由于我国基础教育考试制度不够健全,高考成绩和升学率成为评价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这直接形成了普通高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教学导向。1983年,教育部颁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教中字[1983]11号),将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分开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高中会考制度。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1990年原国家教委颁发《关于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的意见》(教基[1990]017号),决定从1990年起在全国逐步实行高中会考制度。
(二)全面均衡—我省高中会考制度的建立
我省自199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行高中会考制度。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高中会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确立了省级统一管理下的省、市、县、学校四级管理模式,明确了会考的性质、功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根据考试方式的不同,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淡化考试分数,考试科目成绩使用A、B、C、D等第呈现,考查科目以Y和N呈现。会考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省教育考试制度,在全面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评价学生学业水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起到了重要导向作用。
(三)素质导向—我省高中会考取得的成效
高中会考制度的实施使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计划得以全面落实,教育教学秩序逐步得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学生的群体性偏科现象,学生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统一了全省高中学生的文化课毕业标准,规范了高中毕业证书的发放,对于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全社会转变教育观念、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我省高考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在坚持中曲折前行,普通高中会考制度艰难发展
(一)认识误区 艰难曲折
与所有新生事物一样,高中会考制度的发展也有曲折坎坷,新的时代要求与旧的教育理念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反映在高中会考制度改革进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思想认识上所产生的误区:有的地方对高中会考制度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把高中会考制约“片追”与偏科现象的举措误认为冲击正常教学秩序和加重学业负担;有的地方对高中会考工作的领导协调逐渐减弱、管理松懈;有的地方淡化高中会考功能,把高中会考的正常实施划入“减负”之列,“免考”失控;有的地方对会考改革发展的信心不足、等待观望等等。
(二)坚定信念 探索实践
我省教育决策层认真审视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深刻认识到如果失去会考制度的有效制约,对应试教育办学思想放任自流,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现象将愈演愈烈,普通高中教育综合育人的教育观和完整的知识体系将受到严重冲击,将会对国家人才培养乃至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严重影响。河北省教育厅在广泛调研和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做出了继续坚持实施高中会考制度的决定,并进行了一系列大胆改革和创新。
1.报考可选择,质量有报告
2000年,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与完善普通高中会考制度的意见》(冀教[2000]9号),在全国率先实行“3+3+3”的可选择的考试方式,文化科目每年考两次,每次开考全部科目,考生可多次报考,按最高等第记录成绩,考试向社会开放。同年,正式出版《1996级高中会考质量分析报告》,是我省考试机构正式出版的第一本考试质量分析报告;截止到2014年,每年根据当年考情编辑出版一册,并免费发放至全省招生考试机构、教研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受到了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2.“一号制”管理,信息化助力
2001年,全省高中会考推行“一号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和减少了差错。2003年,研制开发了《高中会考信息技术考试系统》,实现了信息技术考试的无纸化,同时将信息技术考试列为文化课考试必考科目,配合了“校校通”工程的实施,推动了高中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以及机房和网络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的开展,使我省中小学信息化教育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高考网上报名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考试方式的变革有力地推动了信息技术科目考试题库建设,该题库作为我省第一个应用于全省大规模统考的试题库,得到了全国学考同行的一致好评。
3.会考成绩单,合格才毕业
2001年,我省明确自2002年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粘贴学生的会考成绩单,不粘贴会考成绩单的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不能作为教育厅认可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凭证。会考成绩合格成为取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必要条件,会考在实现“衡量普通高中学生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毕业水平”这一目标上迈出了关键一步。
4.探索开卷考,减负首尝试
为适应思想政治和历史课教学改革的需要,我省从2003年开始,历史、思想政治科目会考实行开卷考试。这一改革举措进一步减轻了学生课业负担,成为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有益尝试。
5.学业有证明,留学做凭证
2006年,教育部确定会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高中学业成绩证明,代表我国高中阶段学历文凭。这项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高中会考的地位,增强了高中会考功能,提升了我国高中教育在国际上的声誉。
三、在转型中快速升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
2008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提出各地要加快建设在国家指导下由各省份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制度,把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学考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实行了18年的高中会考制度将逐步向高中学考制度转变。
2010年,根据教育部课改精神,河北省教育厅出台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试行)》(冀教基[2010]25号),标志着我省高中会考制度正式完成向高中学考制度的转变。文件明确规定高中学考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检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修习程度的终结性考试,是具有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须参加的考试。
在报考时间上,要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完成某科目所有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教学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学生完成某学科所有必修学分对应的模块教学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组织学生参加该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这两大改革举措在制度上确保了国家课程计划的有效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教学行为,基本上杜绝了学校过早文理分班和学生群体性偏科现象。
四、在创新中蓬勃发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制度实施
河北省是第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2019年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冀政发[2019]2号),作为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规定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高中学考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要将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由此,高中学考制度演变为合格性考试制度。
为了落实省政府[2019]2号文件精神,河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冀教基[2019]17号),对考试科目、成绩呈现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一是合格性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设定的所有科目;二是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三是学校要将合格性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四是合格性考试中的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
合格性考试是高考三位一体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其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合格性考试既有利于高中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又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进而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尤其是高考选择性考试科目要在相应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考,这既是高考选拔人才的第一道关口,也为考生正确选择高考选择性科目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合格性考试作为保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所有考试科目面向的是全体学生,这就要求学校必须开齐模块,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过早分科、强制分科的违规教育教学行为,既确保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又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高素质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2021年,根据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整合教育考试资源,顺应高考改革需要,将全省高中学考组织实施工作纳入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范围。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对于进一步理顺考试关系,统筹教育考试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考试组织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做到考试资源共享、信息共享,促进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的有机协调发展必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