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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的“数字身份”之困
——基于“身份镜”理论的分析

2022-02-16饶伦诗

理论探索 2022年6期
关键词:身份现实数字

■ 饶伦诗 魏 华

(武汉工商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数字社会与数字身份

当今世界已迈入“万物互联”的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运用,一个智能互联、虚实同构、人机共处的数字社会正在加速形成。[1]因其信息交换具备实时、高效、便利和多样化的特征,互联网日益成为人们投射与表达思想、情感、态度的重要空间,越来越多的人类活动和需求都可以在互联网空间中开展或获得满足,甚至出现了许多基于数字社会的全新人类活动形式。在我国,截至2020年12月网民总数已达到9.89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人。这一庞大数字意味着,就参与数字社会的人口规模而言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数字社会。[2]

数字社会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人们的“数字身份”从无到有的过程。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在最初阶段,数字身份还仅是人们上网时使用的一个账号,网络用户大多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信息流动主要是单向性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非常有限,数字身份不承载可用于构建身份的信息,对用户的价值很小,“数字社会”处于萌芽状态。(2)第二阶段,人们可以利用网络进行信息的发布与交换等活动,信息流动由单向变为双向,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慢慢被构建起来,数字身份开始变得有价值,数字社会得以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以及与现实空间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的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的不一致性问题开始显现(尽管总体来看仍以两种身份一致的情形为主)。(3)在第三阶段,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与推广应用,数字社会与现实社会虚实互生的新态势加速显现,网络世界不再只是现实世界的附庸、补充或延展,而是成了与之并驾齐驱且互相影响的生活空间,例如数字账户承载的部分信息可以完全脱离现实世界而存在并被赋予价值,形成不与现实世界直接挂钩的数字货币。在这一阶段,更多的用户直接参与到信息的产生、加工、传播与接收等各个环节,信息流动开始变得去中心化,网络用户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更复杂,数字身份所包含的信息价值越来越得到广泛的认可、信任与依赖,其本身的价值也变得越来越大。由此,个体的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之间的背离或不一致也越发成为大概率事件乃至普遍化的事实。

随着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体量、价值爆炸式增长,数字社会所包含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化,与现实社会的互嵌程度也越来越深,这使得几乎整个世界都处在被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之中。人们在网上从事的活动类型越来越多,网络逐渐成为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字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地位日益提升。数字身份由用户自己在互联网上创设,它本质上体现为人在数字社会中与本人有关的信息集合;这些信息的集合本身是由人在网络空间中创作、分享与接收后反馈所产生的,且最终以可被他人识别的方式呈现出来。[3][4]更具体地说,一个人的数字身份由他在不同网络平台所创设的一个个网络账户,以及各个账户所包含的数字内容所呈现。这意味着数字身份的一项最主要的功能在于:它是网络用户用以彼此区分和相互识别的身份证明;如同现实社会中的身份证或银行账户一样,它是用户得以在网络上开展各种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5]随着数字身份的获得,人除了以真实世界的“我”存在以外,还以网络世界信息化的“我”存在。[6]有了数字身份和数字账户,用户就可以打破时空限制与外界建立联系,并在此基础上从事信息的生产、发布和交换活动。[7][8]

本文意在以当代大学生群体为对象,探究其数字身份以及基于数字身份的网络交往活动的一般特性,并分析其对该群体行为和思想价值观念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之所以聚焦于大学生这个群体,乃是因为他们作为目前互联网世界中粘性最强、活跃度最高的一个群体,作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生一代”,比其他群体使用互联网的时间更长、频次更高、强度更大;在其生活中,互联网已成为摄取信息摄取、交流观点、表达诉求最重要的载体。这种与互联网共生共融的关系,使得该群体必然极度重视自己数字身份的构建。[9]作为对大学生数字身份问题作出探究的理论基础,本文在借鉴吸收马克思的“价值镜”思想以及国内近年来的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尝试构建了一个一般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身份镜”理论。

二、“身份镜”:一个适于分析数字身份问题的一般理论框架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商品的相对价值时提出了“价值镜”概念。他指出:“以价值关系为媒介,商品B的自然形态,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态,或者说,商品B的现物体,成了商品A的价值镜。商品A,在与当作价值体,当作人类劳动体化物的商品B发生关系时,是把使用价值B,当作它的价值表现的材料。这样依商品B的使用价值而表现的商品A的价值,便有相对价值形态了。”[10](第15页)在对这段文字所做的一个重要注释中,马克思还从“人”的角度对“价值镜”的概念作出了进一步解释,即:“在某种意义上,人是和商品一样的。人到世间来,并没有携带镜子,也不像菲希特派的哲学家一样,说‘我是我’。他最先是以别一个人反映出他自身。名叫彼得的人所以认识他自己是人,最先是因为他认识名叫保罗的人,是和他自己相同。这样,有皮肤毛发的保罗,就用他的肉身,对于彼得,成了人类这个物种的现象形态了。”[10](第15页)这一经典论述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一条重要规律:商品之间存在相对价值关系,一个商品的价值能通过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特征)体现;类似地,人之所以能够认识到自己为人,是因为他从所认识的其他人身上察觉到了他也拥有的一些主要特征,进而认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同一性。

近年来,不少学者力图通过进一步发挥马克思有关人与人之间互为“价值镜像”的观念,建立一种有关个体自我意识生成和自我认同建构的理论框架,即“身份镜”理论。如王敏(2022)提出[11],正如商品之间两两互为“价值镜”一样,就一个人形成作为主体的自我认同而言,他与其他人也是互为“镜像”的,亦即:人唯有经由注意到与其他人的共性特征,才能认定自己是“人”而不是其他之物。本文认为,这一深化马克思“价值镜”理论的研究进路是很有意义的,但要想由此形成一种能卓有成效地对大量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作出分析的一般性理论框架,还需要以马克思有关“人的社会性”的丰富而深刻的论断来予以补充。

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性本质的论述,主要出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两部著作中。在《手稿》中,马克思深刻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做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在《提纲》中,第六条论断尤为关键:“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12]立足于马克思的这两个重要论述,最近卜祥记(2020)等学者分析指出:人之所以是社会存在物,是因为感性的人的实践活动,或者说是因为人在现实中的劳动创生了社会关系(马克思对此的经典说法是“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3]

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一定会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就是人的身份,因而人人皆有身份。[14](第649页)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是以社会关系为纽带,经由自己以外的其他人或事物获得对自身的身份认知的。另一方面,作为形成自我身份认知不可或缺之纽带的社会关系本身,又是人通过在现实世界中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综合这两方面即是:正如劳动创造出来的商品两两之间依据一定的规则而互为“价值之镜”一样,人亦是基于彼此之间各种实践和交往活动所创造的社会关系而认识自身,从而互为“身份之镜”的。显然,西方著名左翼学者拉康很大程度上可以被视为这一观念的有力支持者,其最著名的说法即是:“人对自我的认同要通过他人来建构,即‘镜中我’。人们不断在与他人的互动中强化自己的认知......”[15]

在数字社会中,人同样是通过各项实践活动创造出自己的数字社会关系,进而形成“数字身份”或“数字自我”的。正如学者南长森(2010)和李冉冉(2021)所言,身份皆有源头,且会随着这个身份指向的人的持续活动而不断被消解和重构[16];而一个人的身份主要是由现实环境(主要是家庭、学校与传统媒体等)所塑造和赋予的[17]。也即是说,人在社会中开展各项活动产生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使人在社会中获得一定地位,社会因此塑造这个人,人因此能通过社会关系从他人处认知自己的身份。数字社会经由一步步的演化而成型,并最终把人类带入“数字时代”。[18]它以现实社会为价值镜像,因为数字社会本质不过是现实社会的数字化,从而数字社会是什么以及有什么价值,必然要以现实社会为基础来认知和判断。因此,尽管部分研究者认为人们在网络世界中会倾向于表现得和现实世界不完全一样甚至完全不一样,所展现的自我会经过修饰甚至是完全虚假的[19][20][21],但我们似乎仍有理由认为:由于人的数字身份由数字社会塑造和赋予,而数字社会中人类活动的内容及其所蕴含的价值又以现实社会为镜像,故而人的数字身份构建也必然要以现实世界中与身份有关的信息内容为基础,其本质上是人的现实社会身份在网络世界中的镜像。

三、“身份镜”理论视角下当代大学生数字身份的一般特征

大学生的数字身份是他们以其现实社会身份为基础,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而在网络世界中自行创建起来的。当代大学生隶属于“Z世代”,从小就是身处数字社会的“赛博公民”,生活方式、社交模式及思想观念等深受互联网世界的影响,是名副其实的“数字原住民”。[22][23]加上正处在18~28岁这个年龄段,精力旺盛,好奇心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在形成中,他们生存生活方式的数字化程度普遍高于其他社会群体,特别是非常热衷于在数字社会中消费“内容”,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还会成为“内容”生产与传播的主导者。此外,当代大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成长于“少子化”“原子化”社会,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大规模推广应用使得其个体自主意识前所未有地强烈。[24]他们有巨大的展现自我的需求,而数字身份正好为他们满足这种需求提供了条件,所以,他们往往非常乐于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经营自己的数字身份,以此来展现个性。[22]而具体以什么样的内容来填充其数字身份信息,取决于这些大学生们在数字社会中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概括说来,当代大学生的数字身份普遍带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一)“非我”倾向

互联网给原本相对稳定和固化的现实社会环境带来了巨大冲击,人的认知与表达因此可以突破原本的局限。相对于现实世界的身份,数字身份最显著的特征是虚拟性——我是“我”,但我又不是“我”。这一虚拟性使得现实与网络世界的边界趋于模糊化,进而使得很多现实中的限制不复存在,人们因此可以主动选择自我异化。[20]数字身份的一些信息如性别、年龄等,可以被隐藏或选择展示得与现实不同;另一些信息如爱好、形象、见闻经历等,则可以根据个体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性露出甚至虚构。数字账户能被塑造成用户想要的状态,达到现实中想呈现却无法呈现的模样。大学生是最追求个性与自我的群体,在面对现实社会关系的桎梏时,他们在构建数字身份时的主动自我异化倾向最为明显。

(二)高隐匿性

在网络世界中一个人的实际身份通常不为其他用户所知晓,网络上的行为无法直接与实际的个人对应。[25]人们“扮演”数字身份实际上是在有意识、有目的地打造自身的数字形象,以便为自己在网络上开展实践活动提供有利条件。[20]比之现实世界,网络世界中的实践活动普遍有着更高的的自由度,这使得很多原本在前互联网时代无法发生的事情在当今的数字时代成为了现实。大学生对互联网的熟悉度和敏感度最高,他们一方面试图借助各种新型互联网平台和工具摆脱传统社会关系的束缚和现实身份的限制,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网络中的新信息和新交往模式拓展自己的见识与经历。因此,大学生在数字社会中进行“角色扮演”时呈现的内容极其丰富,形式极其多样,从而数字身份的隐匿性极高。

(三)多重性

近年来不断涌现出来的各种新社交媒体平台,加上其它平台社媒功能的不断增强与完善,为网民们寻求多样化的网络社交体验提供了技术支撑。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有着不同的特性,所提供的服务和目标群体也各不相同,这为数字身份的构建提供了多样化的“壁龛”。甘泉等人(2022)研究发现,社交媒体是大学生数字身份构建的最主要场所。[21]身份构建是人自我意识觉醒的体现,而现实身份过于单一,难以满足当代大学生展现自我独特性的强烈需求。[26]由于不同的社交媒体提供的各种“壁龛”能独立承载不同的内容,为产生不同的数字社会关系提供场景基础,社交媒体账号使得大学生拥有更自主、更多元、更具个性的“多重自我”成为可能。

权威媒体2019年的抽样问卷显示,有三成的大学生每天手机上网时间达到3~5个小时,近五成达到5小时以上。[27]另外,当代大学生的物质生活环境较前辈人更富足,但同辈人之间面临的竞争较前辈人更激烈,这使得他们的性格更显多元化——既乐观又悲观,既“内卷”又“躺平”,既“热血”又“佛”且“丧”。所以,相较于其他群体,他们更愿意投入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各种不同的平台,如微信、QQ、微博、抖音、百度贴吧、豆瓣、小红书、哔哩哔哩等,自行创建并运营账号,在不同平台立不同的人设,展现自我的各个侧面。[22]由此,大学生的数字身份普遍具有明显的多重性。

(四)话语权位

当代大学生以“95后”和“00后”为主,从而是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这使得他们对国家认同感和荣誉感普遍较高。另一方面,他们从小就在网络上接收了巨量而庞杂的信息,接触着来自天南海北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眼界和见识早早就得到了快速提升。缘于这一成长背景,这代人看待世界时总是选择“平视”[24],从而在与外界交往方面堪称最自信的一代。而当下的互联网来去自由、门槛低,是一个去中心化、去权威化的空间,无论是什么身份的人,只要基于相同的兴趣或共同的价值观就可以相互建立联系、分享观点乃至建成社群,社会关系能以“信缘”和“趣缘”为基础产生。这种无差别的平等使数字社会的人际关系与群体结构扁平化,进而给广大用户来带来一种普惠的赋权。[26][28]这种赋权对大学生群体的加成非常大。由于“年轻人”“孩子”等现实身份的制约,大学生们在现实社会中通常扮演着跟随者、服从者等边缘化的下位角色;而在数字社会中,通过这种赋权功能,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数字身份进行各种活动来获取数字话语权,以企近数字社会的权力中心。[24]

社交网络使大学生可以基于数字身份来实现社会参与,从而有了全新的发声渠道。并且,这些大学生们大多深谙社交媒体的使用[23],互联网语境下其更懂得如何提高“声量”。这使得他们的网络发声往往会被更多地看见,他们在参与社会议题时也往往有着比其他群体更高的话语权。通过利用这些特性和优势提升话语权,这一群体有机会通过“内容”输出来影响数字社会的发展,引领社会文化潮流,抢占数字社会的话语主导地位。事实上,不同于过去那种上一代向下一代单向传递信息和内容的模式,利用数字身份实现“文化反哺”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29]这一现象在大学生群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五)身份背离

现实身份是一个人多元身份体系中的根基与核心,当代大学生的数字身份构建同样以自身的见识和亲身经历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现实世界是一切的源头,数字身份所包含的内容都能够在现实中找到“镜像基础”;其次是因为随着互联网得到深度应用,网络身份的匿名性会在某些场合,如网课场景或网络熟人社交场景下趋于弱化,从而使得数字身份与现实身份出现交织甚至重叠。[17]

当前,互联网与现实生活的融合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程度,日常生活中几乎处处都离不开互联网,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活动几乎都可以在网上完成,甚至出现了两个亲密无间的人现实中从未谋面的极端情况;把虚拟空间高度嵌合到现实生活中甚至能诞生出“元宇宙”这种完全独立于现实世界的赛博概念空间。[30]这样的互联网会让人更倾向于扮演一个不同于现实身份的“他人”,而现实社会地位边缘化的年轻大学生于此尤甚。数字身份事实上已经具备了与现实身份独立的条件,只要主体愿意,就完全可以创建一个与其现实身份毫不相干的数字身份账户,生造出一个与“真我”完全不同的“网我”。

四、大学生数字身份引发的自我之困

本文立足“身份镜”理论揭示的由数字社会所型构的大学生数字身份的本质特征,反映了在当代“现实社会-数字社会”交织、冲突关系中这个特殊群体生存与生活方式“脱实向虚”的内在倾向。这一包含着巨大社会隐忧的“脱实向虚”倾向,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与自我身份认同的背离

当代大学生群体的自我管理能力普遍还偏弱,再加上来自社交媒体信息的碎片化和即时性,他们很容易沉迷于数字身份所带来的满足而丢失本我身份认同,进而无法正确认识自己,迷失自我。基于数字身份开展活动的体验与基于现实身份开展活动的体验非常不同,“虚”与“实”存在巨大反差和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主体无法正确地区分,就会产生明显的脱节感。如果数字身份的活动无法解决现实身份所面临的问题或给予精神慰藉,主体所体验和追求的就会蜕变成对现实的逃避和自我麻痹;而一旦不得不回归现实而脱离网络环境,焦虑情绪就会随之出现。当大学生在学业、社团活动、恋爱交友等重大人生节点上面临挑战时,这种脱节感和焦虑情绪极易造成身份认同错位危机。一旦出现这种内在的自危机,其数字身份的价值取向就会与现实身份相背离,尤其会表现出对数字身份的盲目认同和现实身份的盲目否认,进而甚至会造成心理疾病等严重后果。

(二)与正常人际关系和社会归属感的背离

当今时代,得益于即时通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用户可以借由社交网络平台相互取得联系并进行持续而稳定的沟通。[31]大学生们通过基于兴趣或特定的主题开展网络社交,与有相同兴趣、偏好、观点、理念的人聊天或分享信息和内容,其基于数字身份的社交关系就慢慢建立了起来;通过多人联合,还可以建立起资源共享的网络社群。这样的网络社群能给大学生带来很强的归属感:他们会因为相同的爱好和观点而得到网络好友们的认同,这种认同与现实世界价值系统下得到的认同是不同的;现实生活中原本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在网上有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KOL即“关键意见领袖”;现实中无法抒发、无法被理解的苦闷,在网络中因“身体不在场”而可以无压力地表达且能得到网络朋友的安慰。然而,数字身份所获得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是存在于虚拟人际关系网中的,如果不能正确、妥善地认知和处理它们与现实的关系,甚至将现实人际关系与虚拟人际关系混淆、割裂、对立起来,将势必会对现实生活的正常人际交往产生严重的影响。例如,那些对借助数字身份开展社交活动有着很强依赖性的大学生大多喜欢以“宅”自诩,在现实生活和交往中往往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了孤独、“社恐”甚至是自闭的倾向。

(三)与合理合法的行为规范相背离

大学生正处在从学生到社会人转变的关键阶段,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尚未完全形成,辨别能力还相对有限,在面对社交网络海量而庞杂的信息时受到不良影响的风险很大。[32]但与此同时,他们既有参与社会舆论和社会事务的强烈意愿,又有聚集在一起形成网络舆论合力的能力。从而,如学者周蓉(2021)所观察到的,这一群体往往很乐于在网络中传播内容,且其传播行为带有明显的“以情感统摄理性、以自我感受统摄客观事实,容易冲动和缺乏理性”的特征;再加上群体特有的“抱团心理”和“从众心理”,他们甚至会在冲动之下做出不计后果的行为。[33]由于数字身份具有“脱实”与相对独立性,加上当前对许多网络行为还缺乏有效的法规约束,不少大学生抱有一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误以为他们在网络空间里的活动可以无所顾忌且不必承担责任。这种认知误区会导致他们在数字社会中的角色扮演行为偏离合理合法的社会规范,其表现包括:行为无准则、因缺乏边界意识而趋于盲目自由化、容易侵害他人在网络空间的利益等。[34]

五、大学生数字身份之困的疏解之策

为消解数字身份对大学生群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造成的有害影响,矫正其生活方式“脱实向虚”的倾向,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对这一群体的疏导工作,积极引导他们“脱虚向实”,重回正常的社会交往、重建正确的价值取向。

(一)加强价值观引导

正本才能清源。疏解大学生数字身份带来的现实和潜在负面影响,首先需要从源头上加强对该群体的价值观引导,发挥高校立德树人的基础作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5],教育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治观念[36],帮助其建立对数字社会与数字身份的正确认知,尤其是要培养他们正确辨别网络舆论和网络观点的思维和能力,避免他们因受到不良网络内容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二)建立针对大学生数字身份活动的行为规范

高校应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在具体工作中要确立相关的大学生管理工作条例,使相关学生管理工作趋向协调化、法制化、规范化。[37]要让大学生们明确认识到,自己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在网络世界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为规范,必须按照规则行事,严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自觉接受合理合法的监管和约束。

(三)加强对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教育培养

高校在相关管理工作中应重视学生的自主意识与自我价值实现,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学校管理,让管理工作更加有效。[38]校级层面应开设相关通识课程,教授学生更多有关互联网的知识,避免其因为“信息茧房”效应而产生认知局限和认知偏差;引导学生们进行“主体性回归”,帮助他们将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重心重新放回现实世界。

(四)创新管理工作方法,构建“预警—管控—反馈”的管理机制

目前部分高校仍然存在管理机制滞后的问题,仍习惯于以上传下达与层层上报的传统方式施行纵向集中管理,最显著的表现是日常管理多采取行政命令形式,学生只能被动式接受。这种单一僵化的管理工作机制,显然已无法适应当前信息横向快速流动的数字社会,其管理效率和时效性都偏慢。[39]为有效应对数字社会和数字身份为大学生管理工作带来的巨大挑战,高校管理者应通过构建“预警—管控—反馈”工作机制,着重从源头上减少大学生数字身份所引发的负面事件频率。其中,事前预警机制包括,在大学生入学教育时及时告知其网络管理规范,并对相关重点人员建立相关预警清单。事发评估机制是指,一旦有相关负面事件爆发,相关管理部门必须能高效、全面、及时地作出分析和研判,并果断采取措施消解负面影响。事后的复盘“反馈”机制则是指,鉴于大学生在网络上引发的事件可能千变万化,相关管理部门应在事后及时对经验与教训作出总结,并为后续管理工作提供应急预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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