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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逻辑与产品知识创造看企业技术创新

2022-02-15芮夕捷

关键词:渐进式核心功能

芮夕捷

(长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4)

一、问题的提出

创新概念源自熊彼特的著作,熊彼特视其为企业家的职能。具体而言,创新就是企业家对经济资源新的使用方式,是实现资源的新组合以达成经济发展。“我们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为‘企业’,把职能是实现新组合的人们称为‘企业家’。”[1]82创新的具体方式有五种:采用一种新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的特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新的产业组织[1]73。

当前有关企业技术创新的研究虽然也涉及第二种方式的创新,但主要对应于第一种方式的创新。企业技术创新一般分为突破式创新(radical innovation)和渐进式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2~5],突破式创新在有的文献中也称为激进式创新[6]、颠覆式创新[7]。然而,除企业技术创新的这种两分法外,还有文献依据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两个维度的不同组合提出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四分法:渐进性创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颠覆性创新或破坏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激进式创新(radical innovation)、突破性技术创新(breakthrough technology innovation)[8]。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即企业技术创新的两分法合理还是四分法合理?

文献[2]认为渐进式技术创新与激进式技术创新存在量变到质变的关系,且正因这样的关系使渐进式技术创新优于激进式技术创新。采取这种观点的必然结论是,优先鼓励渐进式技术创新,以渐进式技术创新带动激进式技术创新。这种听似合理的观点,是否真正具有合理性?

为分析创新两分法的合理性,分析渐进式技术创新与激进式技术创新之间的真实关系从而揭示有效的政策取向,就必须深入分析创新的过程,揭示创新与作为其基础的产品知识创造之间的关系、产品知识创造的机理。

本研究首先从经济分析的视角分析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取向,其次通过对产品的知识基础分析揭示了企业技术创新与产品知识创造之间的关系和产品知识创造机理,最后讨论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政策取向。

二、技术创新分类的经济逻辑

熊彼特所谓“采用一种新的产品”意味着新的产品与原先的产品已经不处于同一市场,实际上是新产品将原先的产品逐出了市场的情形。相反,采用“一种产品的新的特征”则意味着新产品和原先的产品仍处于同一市场相互竞争的情形。而这两种不同的情况正是经济分析中所谓的“激进式创新(drastic innovation)”和“非激进式创新(nondrastic innovation)”或“渐进式创造(gradual innovation)”(1)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泰勒尔在《产业组织理论》中用“剧烈创新(drastic innovation)”与“非剧烈创新(nondrastic innovation)”,刘易斯·卡布罗则在《产业组织导论》中称非剧烈创新为“渐进式创造(gradual innovation)”。但他们两人都以作为创新结果的产品是否与先前产品同处同一市场中竞争为标准区分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的。。这两类不同方式的技术创新都有其各自的经济逻辑。

根据渐进式创新的涵义,设某特定行业在位企业的利润为πM,且不失一般性地假设潜在进入企业进入后行业竞争呈库诺型结构[9]547(进入企业进入后各自的利润均为πD),其不投资于研究与开发从而不进入该行业的概率为ρ,则在位企业投资于创新的激励为

πM-[(1-ρ)πD+ρπM]=(1-ρ)(πM-πD)

(1)

当然,潜在进入企业投资于创新的激励为πD。由式(1)可知,在潜在进入企业投资创新的不确定性较高(ρ较大)下,在位企业投资于创新的激励就较低。相反,潜在企业投资创新的可能性越高(ρ较小),则在位企业投资创新的激励也随之提高。

如果创新是激进式创新,则式(1)就变为

πM-[(1-ρ)·0+ρπM]=(1-ρ)πM

(2)

由于激进式创新中潜在的竞争企业投资于创新的激励为πM,故潜在的竞争企业投资于激进式创新的激励明显大于在位企业的投资激励。

综上两种情形,相对于潜在进入的企业,在位企业具有更大的激励从事渐进式创新。如果存在进入威胁的不确定性,或者创新导致了情况的急剧变化,则相对于在位企业,潜在进入企业则可能具有更强烈的创新激励。

因此,从经济分析的视角看,技术创新类型的确定完全取决于创新所致的经济涵义或结果。这种涵义或结果涉及市场结构的变化、竞争方式的变化、资源配置的变化、市场绩效的变化等。事实上,技术创新正是通过这些经济涵义或结果获得其自身的规定性的,无须再结合技术本身的变化方式来获得其规定性。因此,从经济分析的逻辑看,技术创新无所谓的四分法,只有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

三、从技术创新到知识创造

(一)技术创新与知识创造的关系

企业的技术创新是以经济逻辑定义的,经济分析也表明了处于市场结构中不同地位的企业有其不同的相对创新激励。但如果再分析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则可从知识创造的角度进一步揭示企业创新取向的差异性。

企业技术创新逻辑上只是技术创新决策的在线阶段,即相关的知识(软件)与实现产品功能的各种有形资源(硬件)的有效结合。企业技术创新的离线决策阶段本质上就是创新方案确定阶段,有关产品功能的新知识是创新决策方案中的关键。因此,企业技术创新是以实现产品功能的新知识为先导的。新知识即知识创造的成果,因此有关产品的知识创造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原则上讲,创新就是将新知识引入产品系统,使产品价值提升从而引发产品市场的结构变化。引入产品中的新知识,只是相对于这个产品系统原先赖以实现功能的知识而言的,而与这种知识是否是已经存在于企业内还是通过知识创造而引入产品系统的无关。

从知识创造的SECI模型看,当引入产品系统的新知识是企业拥有的组织知识时,这个过程仍是知识创造的一种方式。知识创造的SECI模型认为,知识创造过程就是默会知识与形式知识的相互转换过程。这种相互转换过程,具体有四种不同的有限形式,即知识创造的四种不同方式:知识从组织中的个体的个人默会知识转换为组织共同的默会知识、由共同的默会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将这种形式知识与企业既有的组织知识融合形成新的知识体系的过程、将组织的这种系统知识转换为企业成员真实可用的知识过程。与这四种有限的知识创造方式相应,是“共感知识”的创造、“形式知识”的创造、“系统知识”的创造和“运作知识”的创造[10]。将企业现有的组织知识引入产品系统的过程,显然就是这里的“运作知识”的真正运用。

在SECI模型中,企业的组织知识要为其成员掌握并真正运用于产品创新,则这种形式知识必须为企业成员个体有所体验,甚至是深入的体验。因此,运作知识创造与“干中学”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通过“干中学”的过程,企业成员个体才能真正将企业的形式化知识转换为指导自己行为的运作知识。运作知识是默会知识的一种,其创造过程就是默会知识的创造过程,它是通过知识的内在化(internalization)过程完成的。因此,“内在化过程是一个使形式知识具体化为默会知识的过程”[11]69。引入产品系统以新的产品知识,本质上首先必须将这种默会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

因此,将企业现存的知识引入产品系统看似不涉及知识创造过程,但深入分析则表明它本质上确为一种知识创造——将企业的默会知识(运作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的过程。尽管如此,典型的知识创造是企业成员面对问题所形成的解决问题的默会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的过程。依据SECI模型,这种知识创造的方式就是形式知识创造的方式,也是SECI模型重点关注的知识创造的精髓。这种知识创造过程起源于团队内组织成员个人萌发的与问题解决相关的默会知识,在团队成员之间互动所形成的场的作用下社会化为团队集体的共感知识(默会性知识),再通过表出化过程形成形式知识的创造。这两种知识创造方式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表现为默会知识向形式知识的转换。它们的差异性在于,前者的默会知识是来源于组织现存知识通过内在化形成的共感知识,后者的默会知识则缘起于组织成员在寻找问题答案过程中由互动而率先在某个组织成员那里出现的个人默会知识。

(二)两种技术创新的产品知识创造机理

已经明确,企业技术创新过程就是将新知识引入到产品系统,使产品的功能优化、价值提升过程。而这种引入产品系统的知识是企业已拥有的组织知识,还是缘起于组织成员面对问题所产生的个人默会知识,均无关紧要。但以组织知识创造为基础的创新,其分为激进式技术创新与渐进式技术创新的知识创造(即产品知识创造)机理又有何不同?

从知识的视角看,一种产品事实上是复杂的,其功能的实现涉及多种知识。当产品设计师思考如何构建这种功能时,他就在利用其专业知识设计产品。而在这种设计中,涉及的专业知识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产品系统核心功能起作用的知识可视为产品系统的核心知识。核心知识仍有可能是一个有结构的知识子体系,其中有起关键作用的知识可称为关键知识。在产品系统的核心知识外,为使产品功能实现优化,还必须考虑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基于这些材料和工艺的产品系统集成的知识、甚至产品使用的对象及环境等知识。此外,产品系统的设计、生产还应考虑其竞争优势的实现问题,相关的知识涉及设计的美学、成本知识、市场竞争知识等。尽管这些知识离产品系统的核心知识较远,但它们仍是产品系统相关的知识。因此,产品系统本身是以知识体系为基础的。

依据上述说明,作为产品系统基础的知识体系,其构成可分为核心知识、辅助知识和外围知识三部分。核心知识中也可能存在关键性核心知识与非关键性核心知识,辅助知识包括材料知识、生产工艺知识、设计逻辑等,外围知识则主要包括产品生产的成本知识、产品市场竞争知识等。产品系统知识基础的结构如图1所示。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作为产品知识体系的划分完全是出于技术创新的知识视角做出的。如果从经济分析的逻辑看,产品的成本知识、市场竞争状况知识等则不能作为外围知识。

图1 产品系统知识结构

在明确作为产品系统知识基础的结构后,就可以进一步从产品知识创造的视角分析以经济逻辑所作的两类不同的创新了。作为产品系统基础的知识体系发生某些变化,就意味着产品本身在某种意义发生了变化:或功能有所改善或优化,或产品的成本效率有所提高,或进一步倾向于某类消费者的偏好等。反过来看,产品这样或那样的变化本身则意味着作为产品基础的知识体系有了一定的变化。结合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分析逻辑和产品系统的知识创造模型,可以合理推知:如果作为产品系统基础的知识体系不仅在其核心部分发生了某种变化,而且实现产品系统功能的核心知识的类型发生了变化,则由此所致的企业技术创新就是激进式创新。这种变化本质上就是通常所说的,实现产品功能的技术路线发生了改变。如光电照排系统就改变了以往的机械排版系统,再譬如激光打字技术替代了以前的机械打字机技术。

另一方面,如果作为产品系统基础的知识体系的调整与变化发生在辅助性知识部分,则由此所致的企业技术创新就是渐进式创新。因为,知识体系的这种变化与调整并不改变产品系统功能实现的核心知识,不改变产品功能实现的技术路线。

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产品系统基础的知识体系既然是一个有结构的整体,则它们之间也是密切关联的。其关联的方式呈多样性,其中较为典型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知识之间自成一体源自于相应的科学理论,如产品的核心知识、材料知识、设计逻辑等均各自成一体且源于相应的科学理论;第二种关联方式是知识之间不仅分属不同的领域,且一种知识是另一种知识的限制条件,如产品的材料知识通常成为实现产品功能的核心知识的限制性条件,如半导体器件的功能实现往往受制于作为半导体器件的材料。如一种半导体器件功能的实现,一旦超出了硅晶体材料的限度,则有关材料的知识就构成了实现产品功能知识的限制。

总之,产品知识体系中核心知识的改变与调整所致的创新属于激进式技术创新,而产品知识系统中辅助知识的改变与调整所致的创新属于渐进式技术创新。

(三)产品知识创造的约束关系

产品知识创造的机理就是将默会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的过程。研究已经表明,这一过程具体又可进一步分为两种:一是企业将其已有的组织默会性运作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引入产品系统,二是企业针对其所要解决的问题将缘起于组织成员个人的默会知识(经过社会化和表出化)转换而成的形式知识引入产品系统。

激进式技术创新和渐进式技术创新都是在将默会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并将此引入产品系统,但如果引入产品系统的是核心知识,则相应的创新是激进式技术创新,引入的是辅助知识则相应的创新是渐进式技术创新。综合以上产品知识创造的两个维度,则形成了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四种产品知识创造情形,如表1所示。

表1 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产品知识创造类型

由表1可知,对实现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品知识创造过程可以从两个不同的维度分析,即引入产品系统的新知识的源泉(组织默会知识/个人默会知识)和地位(核心知识/辅助知识)。从这两个不同的维度看,不同的企业在产品知识创造的取向上有着微妙的差异性。

从引入产品系统的知识地位看,如果引入产品系统的知识是核心知识,则实现相同产品功能(功能不同则意味着产品的不同,不处于同一竞争市场)的技术路线已发生了变化。这种产品知识创造要求更具发散性思维,超出原有技术路线的思维自由度。相反,如果引入产品系统的知识是辅助知识,则在这种产品知识创造中思维默会地受制于支撑产品功能的核心知识的约束。因为核心知识没有变化,引入的恰恰又是辅助功能有效起作用的辅助知识。

从另一个维度看,即从引入产品系统的知识是源自组织现有的默会知识还是源自个人拥有的默会知识维度看,产品知识创造过程即从默会知识向形式知识转换的路径存在较大的差异。从组织成员个人的默会知识向形式知识的转换,首先,个人的默会知识是在求索问题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形成的。其次,这种默会知识必须通过组织或团队内部的社会化过程形成他们共同的默会知识即“共感知识”。再次,经过组织或团队各成员的努力通过表出化过程“共感知识”转换为“形式知识”而实现产品知识创造。向形式知识转换的默会知识是组织现存的默会性“运作知识”,则转换的路径中就不存在组织或团队内部的社会化过程,表出化过程也远不像前者那么困难。因为在前者的情形中,作为组织或团队“共感知识”的默会知识从未为组织所表述过,但作为默会知识的“运作知识”却曾为组织所表述过。这就是说,源自于组织默会知识的产品知识创造所形成的形式知识比较确定,它有其事先锚定的表达(形式知识),而源自于个人默会知识的产品知识创造却没有相应锚定的形式知识表达。

四、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的价值与促进

从决策的视角看,由知识创造到创新基本上就是从离线决策到在线决策,即将知识创造成果付诸实施,以实现知识与决策者所能支配的资源的有效结合。从逻辑上看,产品知识创造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先决条件,但现实中知识创造是结合在技术创新中同时进行的。从技术创新的经济逻辑看,相对于进入者在位企业进行渐进式创造的激励更大。从产品的知识创造的机理看,在位企业也更趋向于渐进式创新。因为,在位企业由于其思维惯性或思维定势而受到现有产品知识体系中体现产品功能的核心知识的约束更大,对产品引入新的核心知识(技术路线的改变)可能性较小,更多地关注改善功能的辅助知识的调整。由此可知,知识创造机理分析和技术创新经济分析二者同向,均使在位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企业更倾向于渐进式技术创新。尽管这并不意味着渐进式创新一定是在位企业所为,但这从一般意义上说明了潜在进入企业更倾向于激进式技术创新。

根据前述分析,企业的渐进式技术创新和激进式技术创新的产品知识创造机理是不同的。但由此引发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都在优化着产品功能的实现,各有其独特的价值,因此,不存在所谓的渐进式创新优于激进式创新的判断[3]。譬如,方正集团最初的激光照排系统虽然与机械的排版系统的基本功能相比没有什么变化,但它们实现功能的技术路线则完全不同,是一种激进式技术创新。这种激进式技术创新的价值则非常高,超越了在机械的技术路线下技术创新。渐进式创新优于激进式创新的论证依据为,量变到质变。即中国目前的总体创新水平不高,只有持续不断的渐进式创新为激进式创新打下基础,为激进式创新创造条件,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然而,根据本文产品系统的知识创造的机理分析,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的产品知识创造过程是完全不同的。激进式创新是以引入产品系统以核心知识为基础的,渐进式创新则是以引入产品系统以辅助知识为基础的。不仅知识创造机理是如此,技术创新的经济分析也表明这两种创新方式不存在所谓量变到质变的关系。不仅如此,产品知识创造机理分析还表明,越是从事渐进式创新的企业就越不倾向于从事激进式创新,这是由在位企业据有产品系统的核心知识所形成的无形约束。

实际上,持续的渐进式技术创新虽然重要,但激进式技术创新的价值也很高,甚至对国家经济发展也越来越重要。激进式技术创新的成功会使企业所在的产业锁定这种技术,从而使之成为行业的技术标准。这不仅意味着企业(甚至国家)在该行业内的话语权,同时也表明了企业(甚至国家)对产业发展的规则权、主导权。

中国的创新能力不是很高,“总体上仍处于全球中游水平”的关键不在于渐进式技术创新与激进式技术创新相比较的多寡问题,也不在于两者之间的优劣问题,而在于市场需求的质量不高、不苛刻以及长期实行凯恩斯宏观经济总需求管理的问题。

正如迈克尔·波特在其经典论文中所述,有竞争力的产业在空间上呈集聚的地理结构,而其竞争力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往往在于当地顾客的精明挑剔。产业或企业在响应当地苛刻需求的过程中不断创新,最终发展出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产业。中国的特高压技术在全球领先,这种极具竞争的创新与各种形式的能源分布于西部和北部,而能源需求则又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有关。高昂的能源运输成本、环境污染成本等直接派生了对特高压输电技术的需求。特高压技术的需求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案例,但类似苛刻的需求是比较贫乏的。因此,为促进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只有通过不断提高开放度使企业面对更广泛的竞争与多样化的需求,并在响应苛刻的市场需求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除需求质量对创新能力的影响外,长期以来宏观经济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的创新能力有所损害。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中国经济的基本特点是经济过热及由此造成的通货膨胀与经济低迷相间发生。一旦经济过热,则依据凯恩斯总需求管理理论启动紧缩性经济政策,而其后果往往又是导致下一轮的经济不景气发生。经济的不景气则又开始启动新一轮的扩张性经济政策,只要经济低迷就在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采取扩张性政策,甚至主要依靠容易操作的政府投资。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正常发展,促使宏观经济决策层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以抵消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直至2007年首先在美国发生的次贷危机并在2008年引发其他许多国家的金融危机,中国为应对危机增加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4万亿元财政刺激政策,并于2009年增加了10万亿元的商业银行贷款。这种海量规模的扩张性经济政策对GDP的增速起到了稳定作用,但其作用效果的持续时间却越来越短[12]。这说明经济中企业的技术创新不足,产品缺乏竞争力,资源投入的不断增长导致边际生产力的不断下降。因此本质上不断加强的扩张性经济政策创造了一个虚假的繁荣景象,使原本缺乏竞争力的产品仍保持一定的市场需求,从而使增长缺乏质量。

这种长期实行凯恩斯宏观经济管理政策所致的必然结果,就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损害,缺乏创新的经济往往也是导致许多国家掉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极为重要的原因。中国在2015年提出了供给侧改革,供给侧是关于企业生产及其各种投入等因素的。供给侧改革涉及多方面的举措,如新供给主义经济学侧重提出解除“供给抑制”方案,注意到中国经济已经主要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的学者则提出适应这种转型的供给侧改革方案等。但从知识创造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基础视角看,发展产业集群——供给侧改革的一种重要方式——则是坚持创新驱动的有效途径。产业集群的发展、成熟及不断升级,不仅会极大地促进各种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同时也导致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因为,知识创造是一个由默会知识向形式知识转换的过程,这种转换是在人际互动中实现的。产业集群形成的重要机理之一是知识的溢出,那些言语之外的知识只有通过特定的经历或过程才能真正掌握。

五、结 论

创新概念源自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指各种资源的重新组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表征。创新可分为五种不同的类型,企业技术创新或产品创新只是其中之一。企业技术创新可分为激进式创新与渐进式创新,而且从经济分析的逻辑看,技术创新只有激进式与渐进式之分。本文通过经济分析与知识创造机理分析,揭示了如下结论:

(1)从经济分析的逻辑看,在位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企业更具从事渐进式技术创新的激励;在有进入威胁的不确定性或创新是激进式时,相对于在位企业,潜在进入企业则可能具有更强的创新激励。

(2)产品系统有其知识基础,产品系统的知识体系包括核心知识、辅助知识、外围知识。企业的激进式技术创新是以引入产品系统以核心知识为基础的创新,渐进式技术创新则是以引入产品系统以辅助知识为基础的创新。

(3)从产品系统的知识创造机理看,在位企业由于其拥有现有产品的核心知识而更容易因为思维惯性或思维定势而受到产品核心知识的约束,并因此而更易于从事渐进式技术创新。产品系统的外围知识虽对产品系统功能改善的直接作用不是很大,但它对改善创新效率是有作用的,因为创新是否有效率必须考虑产品的成本效率、相关产业组织状况及其变化等。

(4)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品知识创造基础分析表明,激进式技术创新与渐进式技术创新不存在优劣之分,也不存在从量变到质变的关系。因此,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整体仍处于全球中游水平而未能进入创新能力前列的高水平,其主要原因不在于渐进式创新的积累不够,而在于需求的质量不高、不苛刻,长期实行凯恩斯宏观经济总需求管理等的结果。

(5)唯有深化改革开放, 使企业面临更高质量、 更为苛刻的需求, 才能使企业在响应这样的需求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同时,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既要重视需求侧的管理, 也要重视供给侧管理。 当前, 应更注重供给侧的深化改革, 尤其关注产业集群的发展与升级, 为创新能力的提高提供更为有利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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