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生产方式转型视域下大学评价的变革与重构
2022-02-14尚丽丽
尚丽丽
(南京中医药大学 “双一流”建设处,南京 210023)
一、知识生产方式的现代转型对大学学科建设的影响
大学、学科与知识生产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学科是在知识生产过程中为便于其传播、应用、整合和评价而形成的一种知识分类,是大学运行过程中一种建制化的教学科研单位。学科的基本活动就是知识生产与创造,而在知识生产和创造中形成的规律性框架,就是知识生产方式[1]。因此,大学是以学科为基本单位,进行知识生产、传播、再生产、应用为基本活动的教育和学术组织[2]。随着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生产方式呈现出情境性、跨学科性、多主体性和社会问责性等典型特征,迫切需要大学变革人才培养方式、科研组织形式、大学评价体系,以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一)重塑大学知识生产地位
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方式下,大学作为知识生产的主要载体,一直处于知识生产的核心地位,因循着纯粹知识观,大学的知识生产与社会需求间存在着严格界限。随着科学知识在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中的功用不断凸显,大学与社会之间的界限被打破,知识生产走向了多元化,大学在知识生产中的地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即由曾经的知识生产主宰者变为产业、政府的合作者,甚至是服从者,特别是在量化评估的指引下,大学学科建设的功利色彩愈发强烈,应用型学科受到大学前所未有的重视,基础学科、弱势学科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遭遇挤压。大学知识生产的垄断地位被打破,知识需求者的立场往往取代真理而成为知识生产的标准,知识生产越来越受到具体的应用情境影响[3]。基于学科、由兴趣驱动的传统知识生产方式向基于社会特定情境、由问题驱动的现代知识生产方式转变是知识生产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在“双一流”建设的进程中,大学在生产高深知识回应社会需求的同时,也应不断寻求知识生产的经济效益、学术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平衡,不断凸显自身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主导地位,重新发挥大学的公共服务作用。
(二)改革大学治理机制体制
大学内部的治理结构随着知识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发生着变化,由于政府、产业和公民社会的强势介入,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大学质量评估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大学评价、学科评估深刻地影响着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和学术生态。大学从行政部门到院系都在发生几近一致的改变,行政大部制被越来越多的高校推崇,学部制改革也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逐渐风靡,大学的治理方式更加多元化,院系不再以标准的一级学科为单位建立,学院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教师群体分类管理,评价方式不再唯论文、唯帽子;以学生为主体,“以本为本”的教学理念得到大学管理层的强化。科研的组织方式越来越灵活,越来越多的协同创新中心、跨学科大科学研究中心在大学相继成立,科研成果的认定模式也逐渐多元。不同机构及个体间自主性、非正式的跨学科合作越来越多,这些都反映了知识生产方式变革对大学治理的影响。
(三)变革大学人才培养模式
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方式驱动下,高校以学科为基本单位组织人才培养,同一学科培养模式趋同、方式单一。这种模式在知识生产发展的特定时期确实为行业培养了大量专门人才,但是人才培养的创新意识不强、创造力潜质培养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跨学科思维能力缺乏。面对日益综合与复杂的科学问题、技术问题、伦理问题和社会问题,学科边界逐渐模糊,各领域知识的交叉融合孕育了新领域、新理论、新技术和新行业,对人才的跨学科知识结构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传统“内生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受到极大的挑战,人才培养理念从学科语境中单一学术型为主到应用语境中更加的开放多元,人才培养目标从注重学术研究成果变为注重发展能力、创新意识的“订单式”培养,人才培养方式由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为主等多元协同培养,人才评价的方法也从单一的学术性评价走向综合学术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利益相关者评价[4]。
(四)挑战大学科学研究组织方式
科学研究是实现知识创造的重要手段,是大学培养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在传统的知识生产方式下,科学研究活动的从业者囿于自己学科的领地,耕耘着本学科的高深研究,知识生产具有专门性和排他性,割裂了知识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封闭了学科间的交流,加剧了学科壁垒,导致科研经费投入越来越多,解决问题仍是“管中窥豹”,不能立足于更加宽广的知识体系去解决日益复杂的学术和社会问题。新知识生产方式强调知识的开放性、多元性和动态性,知识的开放性需要我们跨越传统知识划分的鸿沟,开放学科边界,回归知识本源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知识的多元性要求我们建立更加灵活、多元的科学研究组织模式,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知识的动态性需要我们超越常规,打破传统制度的藩篱,以更加具有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眼光协同组织科学研究活动。
二、新知识生产方式下大学评价的价值旨归和现实困境
(一)新知识生产方式下大学评价的价值旨归
1.突出中国特色,引领中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的大学评价应该是为中国的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我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国情,决定了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借鉴西方高等教育成功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必须坚定地走自己的特色发展之路。“双一流”建设就是要扎根中国大地,融通中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党的治国理政,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融通中外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服务于“双一流”建设的中国大学和学科评价体系的建立也必须以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理论和中国经验为中心,依靠中国自己的专家团队,由中国自己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制定能反映中国特色的评估方案,来诊断中国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成效[5]。
2.坚持多元评价,引领高校学科专业特色发展。没有哪一所大学的历史底蕴、文化氛围和发展轨迹是一模一样的,一所大学的社会地位和价值绝非排行榜上呈现的数字化指标,还有大学所追求的价值真理、大学文化以及无法量化的管理机制。人们无法用指标体系评出哪种学科知识生产活动更好,哪怕是一样的两个一级学科,由于学科团队成员的学术背景、学科文化和历史的不同,学科间的发展都会存在巨大的差异,根本无法采用统一的学术评价标准来评估学科的发展水平与建设成效。特别是在坚持“扶优、扶需、扶特、扶新”的“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在强化知识生产主体多元性、知识生产边界开放性的新知识生产方式下,我们的评价体系也应该是分类的、多元的,真正发挥引导各类大学回归知识创新的本源,在追求卓越和坚守特色的征途中向世界一流迈进。
3.聚焦立德树人,引领高校回归人才培养初心。不管是哪种大学评价,最终的目的都是通过评价发现学科建设、大学发展中的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新知识生产活动不囿于现有的知识分类体系,跨越学科界限,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上进行知识创造和创新。因此,作为风向标和指航灯的大学评价,也应该从理念、指标到方法回归大学知识生产与创造的初心。在指标体系设置上更多体现高校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成效;更多体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体现学生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在科研评价中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继承性、前沿性和突破性,更加注重知识生产实践活动的系统性、社会性和民族性。用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引导大学在“双一流”建设的进程中转变理念,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大学教书育人的初心和使命上。
(二)“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大学评价的现实困境
1.评价主体的单一性与多元知识生产主体间的冲突。首先,“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知识生产活动更加关注社会问题的研究和实践,也更加强调大学、社会和公众等不同主体共同协作,然而我们的评价体系却始终落后于知识生产方式的变革,不能与知识生产的新模式同频共振。其次,在评估指标设计上,虽指标体系越来越丰富和科学,但学术性评价指标仍占据重要地位,知识生产活动对地方经济生产、政府决策、社会公益等真实的影响缺乏有效的评价方法。最后,我国第三方评价主体力量孱弱,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违背“双一流”建设管办评分离的原则。教育部学位中心仍是官方组织下设的评估机构,难以真正以第三方的身份客观进行评估[6]。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大学的管理者仍然固守着对“成功、水平、卓越”的“行政化”评价机制和模式,片面追求学科认同、学界认同,这势必会影响“双一流”建设对社会问题的回应,影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新知识生产。
2.评估标准的统一性与学科发展特色间的冲突。学科建设的内涵很丰富,单纯的项目、论文和获奖等指标很难全面反映学科知识生产对国家战略的呼应、对科学前沿的把握和对产业的实际贡献。为了分类评价,鼓励特色发展,学科评估采用多套指标体系量表,但由于学科建设过程的复杂性,即使是同一类别下的一级学科,也很难用一套指标体系去反映学科真实的建设现状和内涵特色。按照一级学科组织评估,评估标准的统一性却与学科发展的历史性和现实性背景、知识生产新方式“背道而驰”,强化了学科对统一建设标准的追求和对固有知识阵地的坚守,不利于跨学科、超学科科研活动的开展。尤其是在新知识生产方式背景下,学科间的坚冰逐渐被打破,跨界和融合成为学科发展的新常态,学科发展的优势更加需要特色来凸显。特色是学科一流的基础,极具特色的优势学科和特色发展道路是成为一流大学的先决条件,统一的评价标准会让大学无形中放弃对特色的追求,不敢轻易做出立足长远的改革尝试,“双一流”建设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一级学科评估与知识生产跨学科间的冲突。现实问题的复杂性越来越要求各学科打破学科分化的藩篱,以具体的社会问题为研究目的,组织知识生产活动。特别是实施“双一流”建设以来,各高校为了赢得发展机遇,纷纷改变建设理念、创新学科建设组织模式,以“大部制”“跨学科研究中心”“协同研究中心”等形式,组建跨学科的研究团队,以期能在学科发展的过程中更好地回应社会需求。但当下的学科评估包括即将开展的第五轮学科评估,仍然采用一级学科评估排名办法对高校学科进行排名,这种“一级学科绑定参评的原则”,违背了学科交叉融合发展、跨学科研究的知识生产新趋势,阻碍了高校交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偏离了学科评估服务于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的正确道路[7]。再者学科评估切不能将学科抽离具体的建设情境,而仅仅用一些具体可量化的指标来做同质化比较。为了鼓励跨学科研究、多学科合作,在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增加了本学科贡献百分比,以此来体现研究成果的跨学科性,这种指标体系本身就存在争议。对于具体的社会问题而言,多学科协同攻关不能说哪一个学科重要,哪一个学科相对不重要,从知识生产的角度而言,参与解决具体复杂问题的学科其重要性应该是均等的,缺一不可的,没有主次之分,各学科之间应该是相互促进、和谐共生的关系。因此就学科评估制度改革而言,也必须遵循学科发展的大趋势,顺应知识生产跨学科和交叉融合的需要,而不应该在具体成果评估中过分强调学科的概念。
三、新知识生产方式下大学评价构建的主要策略
(一)创新评价理念和机制
首先回归学术本真。进一步加大管办评分离,不管是高等教育的管理者、学科建设的直接主导者高校还是学科建设的第三方组织机构,都应该树立学术本位的评价理念,引导大学学科建设真正回归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发展初心。政府部门在评价过程中安其位、负其责,弱化大学评价的绩效管理导向,督促高校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高校要理性对待评价结果,善于运用评价结果优化学科布局,促进知识生产创新,推动学科内涵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心存敬畏,努力提升评估者的知识、技术和伦理水平。其次坚持质量为要。大学评价应始终贯彻“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追求卓越为动力”的理念。强化大学评价对高校学科发展的“诊断分析作用”,弱化“等级化排名”,既要展示学科发展的标准性综合水平,又要彰显学科发展的个性化特色水平。力图通过评价展示学科发展的原始风貌、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功能,引领一流学科建设不断创新知识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再者,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流”的七个特征分别是可靠的、合格的、真实的、有特色的、有竞争力的、有产出的和可持续的[8]。因此大学评价既要考察大学和学科在评价周期内的发展之“绩”,即当下的发展状态,也要关注大学和学科未来发展之“势”,即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前瞻性。最后树立全局观。应将对学科的评价放在整个生态系统和国家层面,有些学科的建设周期是漫长的,如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等,这些学科对整个学科生态体系、社会秩序、社会文化产生的潜移默化的社会功用是无法量化体现的。但对整个学科建设体系来说,哲学社会科学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构建多元融合的评价体系
首先坚持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在现有学科评估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体现人才社会属性、创新活力和融合能力的指标体系,如在培养过程中增加人才培养方案评估指标,通过对学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考察,反映大学是否遵循知识生产方式转型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形塑,是否在培养目标和方法上突出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针对在校生问卷调查中要增加学生参与科学研究的情况、不同学科导师联合指导情况,以此考察新科技成果对教学的反哺、多学科联合培养情况。其次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在考核学科师资队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应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上体现一定比例的学科交叉,鼓励具有多学科背景的教师进入大学的科研岗位,作为知识生产的主体,教师学科身份的多样性决定了其与其他组织以及群体进行知识生产协同过程中的潜力。将代表性师资按照学科具体研究方向罗列,学科研究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学科发展特色、学科研究问题是否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学科发展是否具有服务意识等。在“骨干教师情况”指标体系下,应该设置参与本学科人才培养支撑学科教师情况,充分展示学科团队的交叉性、开放性和包容性。再者采用生态化发展的科研评价制度,在新知识生产方式下,科研评价既要关注学术价值,更要重视科研成果的社会贡献。
(三)探索回归知识生产本源的评价方法
首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应用量化评估与定性评估,合理界定两者的比例和关系。如在推行代表作评价的同时,更加关注学术论文的质量、研究的系统性、研究对于本领域或者某一问题的实际贡献。聚焦于自然科学论文研究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具有显著的经济效应和社会价值,人文社科论文提出的观点是否有见识、思想和洞察力等。彻底改变学术评价被学术期刊牵着鼻子走的现状,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回归知识创新的本源、回归学术本真,真正将学术研究与社会需要结合,创新研究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知识生产对经济社会的引领作用。其次,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学科评价方法体现稳定性和灵活性,在总的评估取向和评估体系下,既要精心设计共性关键指标和统计方法,也要考虑不同学科性质和差异设置的权重系数或者个性指标。同时还要考虑知识生产方式变革对学科发展内涵的影响,评估指标体系也应该顺应知识生产加工的变化过程而不断调整和优化。充分尊重学科生长的丛林法则,营造一种“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环境和氛围,让不同学科都能找到自己发展、生长的空间和可能。再者,坚持第三方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应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完善第三方评价监督体系,确保第三方评价机构合法、合理行使权利,真正实行管办评分离。加快建设一支跨学科、真正懂学科评价的专业人员从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各学科评价中的学术共同体作用,将行业学科评价的权利真正交还给行业专业,引导学术研究回归到学术本真上来。鼓励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评价,及时总结诊断学科发展的问题和经验,实现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促使大学评价更加关注知识生产的创新性、学科发展的特色化和社会服务的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