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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新探析:基于建构主义视角

2022-02-14亢奋恒

全国流通经济 2022年33期
关键词:一带贸易一带一路

亢奋恒

(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北京 100730)

一、引言

面对当今世界的复杂形势,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关乎沿线国家的切身利益,开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已成为新时期沿线各国的必然选择。根据建构主义的观点,在推进沿线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共识与集体身份的建构,才能保障“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

“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支柱,横跨欧、亚、非大陆,涉及国家众多。推动经济全球化、建立开放型世界经济新格局是世界人民的共同选择,已成为沿线国家的一致共识。在此情势下,不失时机地打开国门,全面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才能形成开放型世界经济新格局、实现经济全球化[1]。

“一带一路” 倡议是中国为应对全球局势的变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而提出来的,该倡议是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系统性工程。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深入,国际环境不断变化,国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球化出现的各种全球性挑战也不断发生,“一带一路”建设面临各种挑战。总体而言,“一带一路”建设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经济基础、社会制度差异、国家利益等的不一致,近年来沿线各国在经贸合作方面的问题凸显。

二、“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的概况

“一带一路”背景下沿线的经贸合作本质上就是为了促进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目标。2016年以来,除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其余年份沿线贸易增速都高于中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速。近年来,随着一系列政府间协定的签署和民间企业的往来,加深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逐步提升。“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的建设,增加了贸易便利化提高国家的GDP,对中国和走廊沿线国家均有福利改善作用,增加了贸易便利化提高国家的出口总量[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统计,2021年,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4%;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增长23.6%,比整体增速高2.2%[3]。作为“一带一路”政策实施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中国与俄罗斯等国经济体量巨大、产业互补性较强、市场空间广阔,并且存在许多共同利益。

2.“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

(1)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各有差异,影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效果

自2013年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总体来看,沿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存在差异,东亚、东南亚和欧洲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较高。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具有影响,东道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中国与东道国贸易额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2)经贸合作层次不高,合作机制待创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差异明显,“一带一路”建设难以形成统一的协调机制。比如,目前中蒙俄经济走廊还存在合作层次不高、合作机制缺乏创新等问题,亟须深化三国次区域合作机制[4]。

(3)经贸合作受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

随着国际形势日益复杂,受地缘政治因素等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于来自合作框架外部的威胁处于被动状态、疲于应对,合作的效果欠佳。“一带一路”合作受到新冠疫情、俄乌冲突以及美国主导的霸权治理模式等的影响,沿线各国在开展经贸合作时,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纠纷也可能由此引发。近年来,以美国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中国对外交流、合作和贸易举步维艰,使得贸易便利化条件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

(4)国际舆论环境有待改善

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和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国际主流英文媒体对“一带一路”的热门报道大多围绕经贸合作和国际关系展开一系列的主题报道框架[5]。可见,目前国际舆论对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毁誉参半,一定程度上影响倡议的顺利推进与实施。

(5)沿线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态风险,影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可持续性

“一带一路”倡议取得积极成效,但沿线国家普遍存在碳排放增长迅速、碳中和任重道远等现实挑战,气候变化正日益成为制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一带一路”经贸绿色发展,突出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竞争与合作相统一等特点,但其实践也面临缺乏制度支撑、基本保障薄弱、外部环境需要优化等困难。

目前,在“双循环”新格局推动下,“一带一路”倡议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国纷纷重视自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但沿线各国环境风险类型具有差异,影响“一带一路”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风险表现为“能源富余型”“资源紧凑型”“环境非可持续型”“环境保护型”和“环境粗放型”5种类型,六大经济走廊的环境风险类型各有差异[6]。因此,需要按照不同经济分廊、不同国家的环境风险类型,分类制定环境治理策略,以提升经济投资和政策制定的针对性。

此外,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参差不齐,钢铁、能源、有色金属等自然资源密集型产业易诱发严重的生态问题。有学者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风险水平分布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东的一些国家存在着高度的生态风险,而东欧的一些国家则存在中等生态风险,俄罗斯、泰国等存在低生态风险[7]。因此,为有效降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风险水平,建立“一带一路”生态风险防控机制与发展生态保护技术至关重要。

三、建构主义视角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贸合作的理论分析

建构主义理论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解读“一带一路”建设,为解决目前“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供新的思路。根据建构主义理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效开展经贸合作,可达到正和博弈的效果。“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也可为沿线国家熟悉与适应国际环境、学习先进理念经验提供渠道,不同国家间通过开展经贸合作可提升国际化工作的水平。

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内在要求与价值,为国家间有效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了可能。就具体路径而言,在建构主义理论框架下,经贸合作的形成与对国际结构的反作用具有一定的规律。“一带一路”经贸合作的国际结构形成以后,通过建构沿线“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集体身份与利益,形成制度化合作,通过深化沿线经贸合作实践,反过来建构形成国际结构。因此,建构主义理论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开展及深化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出路。对于当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来说,重中之重便是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经贸合作新路径,在多层面开展经贸合作,构建全方位的经贸合作保障机制。

四、建构主义视角下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新策略

深化“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实践,首先要推进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机制的建构与创新。虽然目前沿线各国已初步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经贸合作机制,但仍有必要创新机制建设,开创经贸合作新格局。在经济方面不断探讨合作的新领域,完善沿线经贸合作双多边磋商机制,同时加强各国在全球贸易谈判中的协作,并将相关合作机制扩展到国际组织与国际贸易规则的改革谈判之中,进一步提升沿线国家在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地位。

在具体操作方面,可通过推动沿线各国开展全球框架下的多元化合作、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全球化与法制化、建立生态风险防控机制和绿色发展体系、提升东道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与金融支持能力等方面,促进贸易畅通、物流联通、资本流通、制度融通等的实现[4],进一步推动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务实发展。

1.推动沿线各国开展全球框架下的多元化合作

由于全球化效应,区域贸易协定(RTAs)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贸易的影响变得微不足道,国际边界对“一带一路”国家之间贸易流动的影响不断下降,这表明开放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更加便利[8]。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应继续在联合国框架下形成和巩固国际联盟,深化国际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利用自身产业优势,建立多元化的贸易发展新态势。加快合作进程,寻找新的贸易增长点,为实现贸易友好合作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平台,不断探索第三方合作市场,寻求新的合作发展机遇,实现互利共赢。

构建经济走廊是开展“一带一路”的切入点,通过全面推进的整体框架,为分区施策、化总为零提供依托,这样才能保障“一带一路”倡议落到实处[9]。实证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增加了沿线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和走廊沿线国家均有福利改善作用,提高了沿线国家的GDP,增加了出口总量[2]。近年来,中蒙俄三国建立了次区域合作机制,从主体、渠道和内容上形成了三方合作机制,既增进了三方互信又加强了三国之间的合作,从而促进了共同发展。未来应继续加大“一带一路”沿线的双多边合作力度,在国际合作的整体框架下,鼓励沿线次国家政府积极参与,充分整合国际合作资源力量,完善合作机制、框架,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深化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国际经贸合作向前发展。

2.推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法制化与全球化

法治化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内在要求和标识[10],在软法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一带一路”的法治化和全球化水平,深化“一带一路”与现行国际秩序的兼容互济关系,推动“一带一路”符合高且可行的标准,并探索新的“一带一路”多边机制,是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可持续、并取得更大成果的重要保障。在具体实践方面,应加强区域化合作组织、自贸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建设,推进经贸合作法制化与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效率。

区域化合作组织对于加强全球经济贸易,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印度学者Kathjoo UN等人就区域贸易协定对印度及其32个主要贸易伙伴之间国际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区域贸易协定在促进样本国家之间的贸易方面具有较强影响[11]。上海合作组织(SCO)的成功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上海合作组织(SCO)与“一带一路”存在着较大的交集和多方面的一致性,其成员国均来自于古代丝绸之路沿线,秉持的原则与坚持的精神存在一致性,建设的目标与重点领域也存在一致性。所以应当依托区域内已经建立的区域性组织与合作构架,在注重发挥区域性组织在经贸合作中作用的同时,积极推动沿线国家或者区域性组织就经贸问题展开更加广泛的合作,并加强区域性组织职能的配套与衔接,使经贸合作落到实处。通过促进区域内地方政府之间的发展规划与区域各国大战略的有效对接,推进区域内政策先行与境内外园区建设,并强化区域内“官-产-学-研”协调发展,可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层次发展[12]。

自贸区是创新的“试验田”,自贸区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依托其创新优势和产业集聚优势,可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并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运行效率。自贸区能够从区位优势和制度红利共享两个维度,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共建多边合作机制赋能国际循环,进而实现高效率、高水平、高质量的“双循环”建设[13]。因此,自贸区应该紧跟国家政策,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安排,及时适应新政策、新模式,加大对外开放程度,努力为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境外经贸合作区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诉求,可以弥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贸易增长和金融发展等方面的不足,有利于实现设施联通、贸易畅通与资金融通等目标,从而推动各国企业“走出去”。通过企业转型升级,引入大量人才和资金投入,促进产品出口,刺激经济增长,对推动沿线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进而可带动实现沿线国家的整体发展。

对外直接投资作为国与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渠道,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中具有重要地位。目前,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的外商直接投资效率处于中低水平,而各国之间的投资效率差异主要是由外商直接投资的低规模效率造成的[14]。因此,加强区域化合作组织、自贸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效率,是亟须完成的任务[15]。

3.建立生态风险防控机制,构建绿色经贸发展体系

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重要关切。建设“一带一路”绿色经济共同体是基于提升沿线区域经济竞争力、形成生态利益共同体的现实要求,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经济实践形式。然而,通过生产等经济活动会增加能源需求、破坏生态环境。2001年~2020年实施“一带一路”(BRI)前后,中亚国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分别增加59120平方公里和7617平方公里,生态用地减少66737平方公里[16]。可见,经济发展和贸易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影响,贸易的发展对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变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生态用地的变化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研究表明,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国际贸易显著提升了环境质量,而外商直接投资和经济增长会提高碳排放而导致环境退化;从碳中和视角出发,推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17]。基于此,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绿色经济共同体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环境保障以及牢固的基础。通过改进技术创新和获取可再生能源,改善能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绿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碳排放效率,可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通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绿色低碳合作,推动绿色发展体系建设,提出全球气候治理方案,从而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和要求,明确境内外项目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在多个领域开展绿色合作,是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

4.提升东道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与金融支持能力

近年来,以美国为主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中国对外交流、合作和贸易举步维艰,使得贸易便利化条件在纷繁复杂的国际竞争中显得尤为重要。研究发现,东道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中国与东道国贸易额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在交通基础设施、政府管制、金融服务和电子商务等与贸易有关的指标中,交通基础设施所占的权重最高。在高质量“一带一路”共建阶段,继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高质量“一带一路”共建的重大实践命题。研究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充分有效的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融资缺口大、周期长、收益低、国别风险大、政治经济环境复杂等影响因素,可通过加大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强国内国际统筹协调,以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发展建设。

因此,在开展经贸合作交流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产业合作为核心,把握经贸合作中面临的机遇,有效应对挑战,在多层次展开合作,从而实现互利共赢。通过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下“互联网+”物流业的发展,完善运输和物流体系,也是提升沿线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不可或缺的因素。

5.加强沿线国家贸易相关数据的跨境流动管理

数据跨境流动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便捷,但也可能对国家安全、个人隐私等产生不利影响。数据跨境流动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沿线国家在贸易相关数据的跨境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可能存在分歧。在维护各国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对数据跨境流动采取相应的规制措施、实行多元化的数据治理,进一步明确贸易相关数据的跨境流动规则、健全跨境隐私规则体系,建立对数据规制措施的评估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从而保障沿线各国的数据主权、促进数字贸易合作。

6.探索沿线国家妇女减贫合作

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少关注妇女减贫方面的合作,妇女减贫作为一种发展新思路,可通过沿线国家之间的发展合作、经贸合作以及人文交流等路径,渗透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实践之中。在“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中建立性别主流化机制,完善性别主流化机制的配套制度并着手搭建“一带一路”妇女减贫合作知识体系,从而加速消除沿线贫困,推动构建一个男女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符合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

7.改善国际舆论环境

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开放合作需要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以提升经贸国际制度话语权、传播绿色的“一带一路”发展理念。在推进“一带一路”多边合作的过程中,引导国际主流媒体理性看待“地缘政治”质疑,积极开展国际媒体合作,在进行“一带一路”报道时,理性进行分析报道。

五、结语

“一带一路”背景下沿线国家之间深入开展经贸合作是全球发展的大势和潮流。依托建构主义开展“一带一路”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利益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沿线国家进一步加强利益共同体、并构建集体身份,促进沿线国家战略互信与相互依赖关系的形成,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国际结构,从而有利于保障经贸合作的产生和良性运行。根据建构主义理论逻辑开展经贸合作,沿线国家必将取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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