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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文明与文明养狗

2022-02-14官秀镇

杂文选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现代文明养狗宠物狗

官秀镇

本文的标题看似有点拗口,似乎在说绕口令。“文明养狗”好理解,“养狗的文明”咋说?文明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概念,其内涵极为丰富。何谓“养狗的文明”?溯源此说,还得从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下文简称《目录》)谈起。《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三十三种,其中,传统畜禽十七种,特种畜禽十六种。狗向来在畜禽之列,今第一次从《目录》中被移出。

据农业农村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已经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家庭成员”。狗身份的变化,意味着今后不再提倡养殖食用了。

笔者不是“伴侣动物”的爱宠人士,对人类文明的这一进步,没那么兴奋,反而有些担忧,因为有好些爱宠人士不配这一文明的进步,反而给社会安定团结、环境卫生、生态文明带来负面效应。这不是危言耸听,就拿当下笔者亲身经历的一些现象来说吧:本人居住在一城闹市区,区政府早有养狗管理的通告,明文规定将市民日常休闲、早晚锻炼身体的广场列为“禁止遛狗区域”。然而,长期以来,广场依旧成了宠犬的活动场所。白天各种宠物狗(包括烈性狗、彪形狗)进进出出,到了晚上,这里更是它们聚会狂欢的地方。特别是一些烈性狗常在广场人群中穿梭,吓得人们特别是小孩避之不及,惊恐万状,为此常常引发骂战和纠纷。至于大街小巷遛狗不拴绳,任凭狗窜到路人身上,使人惊吓不已;带狗出去玩,狗狗便溺,看见周围没人,不清理狗狗排泄物;深更半夜犬吠声声,扰得人们不得入睡;烈性狗、巨型犬不牵链索,不戴“口罩”……如此现象都早已司空见惯。而狗伤人事件、因狗引发的纠纷也时有耳闻。

最近,笔者就从媒体上看到两则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一则发生在武汉市,一张姓先生在小区开车时意外地把一只未牵绳的小型博美犬撞死,狗主人开出要车主赔偿十万元的天价。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张先生的车被狗主人锁在了自家车库里。最后闹到派出所,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才达成协议,张先生给狗主人赔偿八千元钱,拿回了自己的车。另一则发生在江苏,一辆面包车在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未牵绳的宠物狗。狗主人当即向车主提出了两个要求:要么赔偿五千元,要么给死狗下跪一小时。车主经济条件较差,选择了有失人格尊严的后者。这两起因狗引发的社会纠纷,不能说车主没有责任,但纠纷的起因都是因狗主人没履行文明养狗的有关规定,遛狗时未给狗拴狗链所致。

如今,历史的车轮已驶入现代文明社会,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人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养宠物狗的市民越来越多。狗的身份改变,一方面是国家与时俱进,跟国际接轨的体现,一方面是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狗从畜禽升位为 “动物伴侣”,这是社会文明的一个进步,丰富了现代文明的内涵。然而,养狗的文明和文明养狗毕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当下的主要矛盾是文明养狗的问题,是“动物伴侣”的主人能否与养狗文明的进步相匹配的问题。假若“动物伴侣”的主人不配这一文明的進步,将会带来“狗患”无穷,不仅没给现代文明添彩增色,还会有损现代文明。笔者期望爱宠的人们在欢呼“文明进步”的同时,不要忘记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不要忘记加强自己社会公德的修养。如今各地都制定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 或《犬类管理办法》,养狗者要严格遵守并积极履行。

概而言之,期望狗身份的改变,养狗文明的进步,在给“宠物伴侣”的主人增添快乐、排除愁闷孤独的同时,也能给现代文明增添悦目的色彩,千万不要给人们添愁、添烦、添堵、添怒,更不能添伤。一句话,希望养狗者别辜负了时代的进步,做一个文明的养犬人。

【选自七一网】

插图 / 遛狗为何不栓绳 / 孙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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