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科特《小妇人》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2022-02-14胡慧敏陈朝阳
胡慧敏 陈朝阳
内容摘要:《小妇人》是著名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经典作品,这部小说以家庭成员的感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塑造了马奇太太、梅格、乔、贝丝、艾美等富有魅力的女性形象。本文基于弗洛伊德提出的精神分析理论中的人格结构理论,对书中的女性人物形象进行剖析,并思考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平衡发展对人格完善的重要作用。运用精神分析理论分析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对人格完善、个性独立等一系列有关子女的成长教育问题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小妇人》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 人格结构理论 人格
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的小说家。《小妇人》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马奇家的女儿们各自追寻不同理想与归宿的过程。之前有不少研究围绕清教主义和女性主义方面展开。实际上,不少研究证明运用心理学原理解析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有助于透过作品本身去了解作品背后的深刻含义。尤其是精神分析学派的理论,所以通过借助精神分析理论来作为切入点,对小说中的主要女性人物形象进行深入剖析来探究她们的人格建构,区圣茹了解人物形象背后所隐藏的思想根源和行为动机,为家庭教育中的子女的人格塑造提供启示。
一.精神分析中的人格结构论
弗洛伊德创建的精神分析理论体系内涵丰富,其中就包含精神层次理论、人格结构理论、性本能理论等众多与人类心理与行为密切相关的心理理论。众多理论当中的人格结构理论尤为重要,因为个体首先要人格结构完善统合才能实现一个人的正常发展。
弗洛伊德认为个体的人格是一种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这种机制就决定了个体在情境中的行为反应和行为模式。人格结构理论主要包括“本我、自我、超我”三个部分。
本我,是本能的我,是无意识的组成部分,与个体欲望相联系,“本我”是冲动,非理性的,所以“本我”依据快乐原则运行,目的是快乐和满足。
自我,是现实的我,指是自己意识的存在和觉醒。是“本我”与现实的中间环节,还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矛盾。“自我”依据现实原则运行,目的是寻求有节制的快乐。
超我,是道德化的我,其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表现出“良心”和“自我理想”。
三我之间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作用的。当“超我”与“本我”之间或者“本我”与现实之间发生冲突时,个体会出现人格结构失衡,进而引起焦虑不适等情况。面对这种情况,具有防卫功能的“自我”会采取方法调节二者的关系,缓解冲突,使这种关系既能够被“超我”接受,同时又使“本我”的欲望以某种可接受的形式得到满足,由此缓解焦虑不适,消除痛苦。因此,个体只有实现人格结构中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平衡,才能建立完善的人格,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我’为了驾驭‘本我’举起了‘超我’的鞭子”这句话很好地诠释了自我、本我与超我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是共存于每个个体身上的,且它们也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需要个体进行自我调节,如果不能维持三者稳定,那么就会出现人格障碍。人格结构理论系不仅为临床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托,同时也对人文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二.用人格结构理论分析书中不同女性形象
1.“本我”,坚持快乐原则
梅格是小说中马奇家的大女儿,她是一个温柔体贴、自尊与虚荣并存的美丽女孩。梅格儿时经历过家中富裕的光景而难免有些虚荣,她非常厌恶家道中落后的贫穷生活,因而梦想进入上流社会。小说里梅格在与姐妹们畅想未来时说“我梦想有大房子——美味的食物,漂亮的衣服,阔气的家具,大把的钞票,有许多的仆人,一切按照我的意思来,这样我就不用打工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很羡慕女孩子做这种事,我很喜欢奢侈品。”(引自《小妇人》)。然而现实中的梅格家庭困窘,书中梅格语言和行为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她的“本我”部分是对金钱的欲望。梅格千方百计恳请母亲同意她参加有钱人莫法特的上流宴会,并且在“本我”金钱欲望驱使下她甚至情愿被莫法特小姐打扮成了一个穿低胸礼服洋娃娃,以此来吸引参加宴会来吸引有钱人。尽管她也觉得这些行为不适合自己,但她又幻想能通过把握这次机会从此灰姑娘变公主。弗洛伊德认为“本我”是无意识的成分,是不顾现实的个体欲望的表现,目的就是快乐和满足(张静,2013)。梅格之所以会这样,实际上是由于梅格内心潜意识中的“本我”在作祟。她渴望金钱带来的快乐,无论何时何地,只想成为有钱人。梅格的“本我”中对于金钱的欲望占据了上风,使得她一时间迷失自己,任凭“本我”释放能量追求快乐,而不关心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准则,做出一系列有违自己原则的行为。
然而因为“本我”非理性的,是不符合现实的要求,难以在现实世界生存和发展,“本我”必然要受到“自我”和“超我”的打壓。梅格在宴会上的与她自身的原则相违背,也遭到好朋友劳里的嘲笑,因此她十分焦虑痛苦。这时候母亲站出来引导她,她渐渐明白了金钱的确会让人趋之若鹜,但不该是人一生唯一所求,梅格决定“收拾起这副轻浮炫耀的嘴脸,重新做个好女孩”。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梅格“自我”和“超我”压抑住“本我”的非理性欲望。当“本我”的欲望与现实之间发生抵触和冲突,会引起人们的不适和焦虑。这时具有防卫功能的“自我”协调冲突,使这种关系能够被“超我”接受,同时“本我”的欲望也可以部分满足,消除冲突引发的痛苦。梅格的“自我”在平衡二者关系,使得她改变了原有的金钱执念,当一个好女孩。
多年后梅格选择嫁给了贫穷但善良的牧师约翰。然而婚后梅格平静的生活又面临了新的挑战,梅格的朋友萨利十分富有,每当看到萨利光鲜亮丽的新衣服时,自己却因囊中羞涩而顾影自怜。求而不得的痛苦是巨大的,美丽的新衣服让梅格的“本我”又占据上风,不受“自我”理智的控制和“超我”道德的约束,只想立刻满足自己的即刻的快乐和虚荣。于是她花五十美元“天价”买下了一条丝绸裙子,但是梅格买完之后立刻后悔了。因为她的“超我”谴责她的虚荣任性,与“本我”出现冲突,进而引起梅格的不适和焦虑。这一次梅格在没有母亲的引导帮助下,自己完成了“三我平衡”。梅格的“自我”为了调节“本我”与“超我”的冲突,决定放下自尊心求萨利买下自己的丝绸裙子,用得来的钱给丈夫买了一件厚实的大衣,降低焦虑与不适。正是由于梅格的“本我”一次次有效的调节,化解了“本我”与“超我”的矛盾冲突,梅格回归现实生活,人格结构逐步完善,最终拥有了知足且幸福的生活。
于这部小说中的梅格人格形象而言,作者塑造了一个温柔甜美,却爱慕虚荣,容易被名利所诱惑的形象。实则是以“本我”欲望的表现以及“自我”时刻监控并协调“自我”欲望的动态体现。在个体的人格发展的过程中,“自我”必须要处理好与“本我”欲望要求之间的冲突,以及与“超我”道德准则之间的矛盾。如果其中任一部分出现问题,引发连锁反应,人格也会因此处于失调甚至失衡的状态,不利于个体人格健全发展。
2.“自我”,坚持现实原则
“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它遵循现实原则。小说中二女儿乔是个率真勇敢的女孩,她充满男孩子气,与传统观念所要求的女性形象格格不入。乔由于过于率真,在生活中经常容易因为冲动伤害到亲人朋友。事后乔非常难过,于是她通过“自我”努力压抑“本我”的冲动,克制自己的非理性,关爱他人,不再任由“本我”冲动。在爱情中,乔也始终没有迷失自己内心判断,从现实情况出发。面对劳里的疯狂追求,在明确自己对劳里只有友谊没有爱情时的这一现实后,乔毅然选择暂时远离劳里以及向他清楚表明自己的心意,明确拒绝劳里的追求。弗洛伊德认为“自我”是按照现实原则运作的,能促使人们从未来的角度考虑问题并且考虑从长远来看什么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乔知道二人性格相似,都是个性鲜明脾气暴躁的性格。她深知在现实中他们不可能拥有幸福的未来,因为婚姻不仅需要爱情,还需要包容和自制。所以乔的“自我”从现实角度出发,毅然拒绝劳里的追求。在写作事业上,乔更是坚持“自我”的现实原则和“超我”道德原则。即便金钱匮乏,乔依然选择坚持压抑“本我”赚唯利是图,赚快钱的欲望,从长远考虑,在“超我”的驱使下坚持去创作有内容的有益于社会的文学作品。在乔的身上,我们看到在面对爱情和金钱欲望时,“自我”重视理性和审慎,抑制“本我”所代表的冲动的,非理性的欲望。“自我”的削弱了“本我”的力量,免于“本我”过强,引发人格失调,误入歧途。也正是乔“自我”的协调能力,促使她始终努力追寻着自己梦想,并在过程中调整自己的状态,最终达到自我实现。
3.“超我”,坚持道德原则
小说中的马奇太太和贝丝都是“超我”的化身。弗洛伊德认为“超我”是道德化的我,追求至善至美。小说里对于丈夫马奇先生参军报国的行为,马奇太太鼎力支持,并独自一人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并悉心培养女儿们。对于女儿,她给予的是爱和包容,每个孩子都被教育的正直善良。尽管家徒四壁,在圣诞节这一天,她还是把家里的早餐送给更急需食物的邻居。在做义工时,她默默解下自己的围巾送给有悲惨遭遇的他人。马奇太太的“超我”遵循道德原则,指导“自我”压抑“本我”违反道德标准的非理性行为,一生都在发光发热温暖他人。
与母亲马奇太太一样,贝丝也是“超我”的化身。贝丝富有同情心、乐于奉献。因为她拖着病体去照顾赫梅尔太太生病的孩子,不幸被传染猩红热。尽管她侥幸从死神手上逃过一劫,但是身体大不如从前,十九歲就匆匆离世飞往“天国”。贝丝的“超我”驱使她一生都都心怀慈爱悲悯之心,纵使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超我”是内在的道德检查官,是来自于内心的道德理念,为“自我”确立了好和坏的规范。在爱情面前,贝丝的“超我”也能战胜了“本我”的欲望。同时任劳任怨,把痛苦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小说中贝丝一直默默喜欢着劳里,但是发现劳里喜欢自己的姐姐后,贝丝一直小心隐藏着自己对劳里的爱慕之心。贝丝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对姐姐乔说“我确实爱他,但是,他除了当我姐夫之外,又能成为什么人呢?我真希望有一天,他真的成为那种人。”(引子《小妇人》)。“超我”发挥了其道德层面的约束作用,贝丝的“本我”向“超我”妥协,使贝丝一生善良无私,温暖他人。贝丝和母亲马奇太太一样,都是“超我”人格层次的表现,她们遵循“道德原则”,保护家庭爱护他人,指导“自我”压抑“本我”冲动,用包容的心关爱周围一切。
4.人格结构理论的教育启示
《小妇人》是一本关于女孩成长和人格完善的小说。实际上,本我、自我、超我之间的矛盾冲突激烈程度是受个体的教育程度以及教育者的教育水平所影响。家庭是教育开始的地方,父母是启蒙老师。正直善良,通情达理的马奇夫妇培养出女儿最终都能正确处理三我冲突。如果没有母亲的循循善诱,梅格可能早已在“本我”驱使下,堕入欲望的深渊。父母的言传身教对于子女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这提醒年轻父母要提高个体的人格素质,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子女教育产生积极影响。
弗洛伊德认为整个人格系统是守恒的,如果其中一部分能量过于强大,则另外两部分就会相对减弱,以维持平衡。比如贝丝,她的能力集中于“超我”,表现出极大善良和道德感。也正是因为她的“超我”过于强大,压抑“本我”欲望造成她郁郁寡欢身体不适,好在姐姐乔关心呵护她,送她去度假,引导她合理宣泄情绪。由此得出,家庭教育中教育者还要根据受教育者的不同人格特点,因材施教,这样能更好的促进个体的全面健康发展。
父母要合理设置奖罚制度。家长们都明白要奖罚分明,但是当前家长在奖励时多给予物质奖励,而忽略了精神奖励。家长难以把握物质奖励的尺度反而容易给孩子错误引导,造成孩子出现虚荣心理。小说中的马奇太太总是适时给与四姐妹精神奖励,正面强化她们的善良举动。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完善,应当对其错误行为加以正确引导,并做出适当处罚。有些家长在孩子做错事时总是以孩子小、不懂事长大就好了作为借口袒护孩子,实际上这可能不是爱,而是害。小说中的马奇太太发现梅格的虚荣心作祟,就及时对梅格进行引导教育,才使得梅格最终回归正道。
父母要与子女积极沟通,当前很多家庭中存在父母忙于工作,孩子忙于学习,双方沟通少的现象。这种情况造成家长认为孩子不理解自己的忙碌,孩子认为家长不理解自己的想法,容易引发亲子冲突。实际上积极的亲子沟通能够有效增进亲子关系,能够有利于树立父母权威并向子女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小说中马奇一家虽然家境贫困,但是马奇夫妇始终与孩子们积极沟通,营造了良好的家庭氛围,孩子们也积极学习父母的优良品德。
家庭教育作为个体社会化的起点,它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此,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家长需要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利于其健康和谐发展的环境。小说中马奇夫妇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帮助马奇四姐妹完善人格,在个性独立和自我约束之间找到了完美的平衡。最后,孩子们经过了生活的磨砺都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独立人格——具有明晰的自我意识、开创性的心向特征、学会了创造性地爱人。
本研究发现,通过精神分析理论中的人格结构理论对文学作品的人物形象进行分析,一方面有助于帮助读者理解人物形象。无论是为了自尊又虚荣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和善良包容的马奇太太,她们日常的语言和行为中展现出不同人物的人格特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读者通过理解人物形象,更进一步理解人格结构中“三我”协调对个体发展的重要意义,获得关于自身以及子女成长教育的相关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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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婉琳.(2010).论《小妇人》中的“和谐家庭生活观”[J].作家(16)10.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