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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叶常州文人丁履端年表

2022-02-13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直隶嘉庆知县

许 隽 超

(黑龙江大学 文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天下名士有部落,东南无与常匹俦”(龚自珍《常州高才篇送丁若士履恒》诗)。清代江苏常州,文化发达,一府八县,涌现出众多享誉全国的诗人、学者。乾隆年间,洪亮吉、黄景仁、赵怀玉、孙星衍、杨伦、吕星垣、徐书受等七人,年齿相若,各骋才华,唱和里中,有“毗陵七子”之称。丁履恒同祖兄弟丁履端,亦颉颃“毗陵七子”之间,有名当时。今以整理常州丁氏家族文献,勒此年表,岁仅一二条,力避枝蔓,俾呈现丁履端一生仕履、交游之概况,就教于学界同道。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一岁

十一月三日,诞于常州府城。

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八 《直隶威县知县丁君墓志铭》(下简称“《丁君墓志铭》”)云:“君讳履端,字希吕,一字郁兹,郁兹之字尤著。丁氏自唐以来,即居常州。考讳传甲,国子监生,赠奉政大夫;母董宜人,皆予识其墓,世系不复详。奉政二子,长曰煌,山东莱阳丞,君其次也。……君生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三日,卒嘉庆九年六月二十一日。”[1]按,希吕,一作希占。丁履端父、母同龄,二十二岁成婚,时年三十。父未曾出仕,丁履端应诞于常州里第。武进、阳湖皆常州府首县,丁履端籍隶武进。

丁履端出于常州双桂坊丁氏。据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七《例赠文林郎国子监生丁君(传甲)墓志铭》文,暨《清代科举人物家传资料汇编》所载丁履恒曾孙丁同方履历[2],丁履端高祖丁其懋,曾祖丁来复,皆诸生。祖丁廷让,字退思,雍正十一年进士,由户部主事,仕至江西按察使;祖妣沈氏。胞伯丁应甲,附监生,由山东利津县丞,仕至湖南零陵知县。父丁传甲(1728-1787),字贯曾,胞叔丁汝骅,皆监生。胞兄丁煌,字玉斯,廪贡生,乾隆四十二年乡试挑取四库馆誊录,历任山东泰安、莱阳县丞,署海阳、文登、莱阳知县,宁海州知州。同祖兄弟有履谦、毓瑾、焕、毓杰、履泰、履益、煦、履恒,从侄有宝善、嘉植、保泉、嘉干、嘉模、嘉樾、垣、嘉霖、嘉业、嘉栋、嘉树、嘉谷、嘉柱、嘉梧、嘉琛、嘉洛、嘉棻等。

丁履端外家,亦世代为官。据民国《宜武董氏合修家乘》卷九《世表四》[3],丁履端外高祖董佩笈(1654-1724),字特瀛,康熙二十一年进士,由浙江海盐知县,仕至四川川东兵备道。外曾祖董仲(1681-1748),字人中,岁贡生,山西蒲州、忻州知州。外祖董承焻(1702-1757),字奕华,监生,由湖南宝庆府通判,仕至云南鹤庆府知府,本年九月十四日卒;外祖母高氏。母董氏(1728-1794),为外祖次女。胞舅董均(1730-1795),字衡石,四川试用县丞。

本年春,乾隆帝二次南巡,丁廷让以废员接驾,赏给顶戴。

本年正月十一日,乾隆帝启銮再次南巡,途经直隶、山东、江南、浙江四省,四月二十六日回銮至圆明园。《乾隆帝起居注》二十二年七月十四日条:“又奉谕旨:‘今春南巡接驾废员内,酌量情罪较轻者,加恩分别赏给职衔,用广行庆施惠之典。……丁廷让著照伊原衔,降三级赏给顶带’。”

先是,乾隆十五年,有人假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捏造奏稿,交各提塘传抄,流布甚广。伪稿有“五不解”“十大过”诸名目,于皇上南巡,金川用兵,杀张广泗,皇后猝亡诸事,皆归罪于乘舆。逾年事觉,天子狂怒,谕令多省严密拿访,转年正月,传抄伪稿案始草草了结,而去官受刑,无辜波及者甚众。《乾隆帝起居注》十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条载:“据新任广东按察使丁廷让奏称,伊母年逾七十,两弟皆已病故,侍养无人。前于福建盐道任内,曾详明该督、抚,该督因赴浙迎驾,拟俟回任奏闻,适奉新旨等语,其情殊属可悯。丁廷让著改补江西按察使。”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丁廷让有《奏陈地方雨水田禾米价情形》折,奉朱批:“伪稿事,正汝职分所当,勉力查察,何未一言奏及?非实心尽职之谓也。”[4]同日另有《奏请貤封曾祖父母》折:“臣有曾祖父天吉,苦志力学,一矜终身,年至八十有七,臣幼时犹及亲承督课。今臣以按察使之职,例止邀封二代,曾祖父天吉并同曾祖母徐氏,未能邀恩加赠。臣愿将本身及妻室封典,貤赠臣曾祖父母,伏祈天恩俯允。”奉朱批:“今以汝不实心,故不准行。”君臣至此,已然不谐。十七年十一月,因查办传抄伪稿案不力,赣抚鄂昌、赣臬丁廷让、知府戚振鹭解任。十八年正月,三员皆革职拿问,交刑部治罪。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七《例赠文林郎国子监生丁君墓志铭》文云:“按察(丁廷让)以伪稿案,论戍军台,君(丁传甲)晨夕尉解,奔走告贷,以纳锾请赎得释。”一档馆藏直隶总督方观承嘉庆十九年四月十一日《奏报原任江西按察使丁廷让捐赎银两全部交完事》折。丁廷让榜名张廷让,直隶天津府沧州籍。

汪沆《槐塘诗稿》卷八《题丁退思观察〈家塾图〉》诗:“传家插架八千卷,宛委缥缃未较多。公望公才环膝下,瓣香看续服勤科。宋丁顗尽其家赀,购书至八千卷,曰:‘吾聚书多矣,子孙

必有好学者。’后孙度中服勤词学科,以文章名位,显闻于时。”[5]丁廷让高祖、祖、父皆诸生,书香世传。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1759)三岁

本年,伯、父、叔分爨。

江苏巡抚汪志伊嘉庆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奏为查抄已革知州戴书培并已革知县丁履端原籍家产事》折:“随提讯同居堂弟丁履泰。据供,丁履端系伊同祖堂兄。故祖廷让,生大伯父应甲,二伯父传甲,故父宗甲。乾隆二十四年分爨时,原各受田百亩,住屋楼房一进,从屋十余间,其余门厅,公同出入。伯父传甲所分之田,陆续卖与外姓七十余亩。后将所存二十七亩五分,因欠公堂银两,亦抵还公项。伯父传甲所分楼屋二十一间,曾亲笔书写红单,给与伊子丁煌、丁履端收执,载明‘各半居住’字样。”

乾隆四十一年丙申(1776)二十岁

本年,娶杨氏,同里杨仁誉女,杨述曾孙女。

据光绪三十一年增修《毘陵吕氏族谱》卷十下[6],丁履端次女,生于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详见该年条。由此推知,丁履端本年或稍早授室。

光绪《毘陵前黄杨氏族谱》卷九:“仁誉,行二,字永之,号春园,一号又村,太学生。国史馆议叙,历任湖北武昌府兴国州、汉阳府沔阳州知州,浙江严州府、嘉兴府知府。诰授朝议大夫。生雍正癸丑五月二十九日,卒于嘉庆丁巳七月二十二日,寿六十五。葬大宁乡三十都一图张家村新阡主穴,艮山坤向兼丑未。配卞氏,诰封恭人,同邑升西太学生讳祹女。生雍正庚戌五月初五日,卒于嘉庆庚午二月十八日,寿八十一。合葬。侧室钱氏,生乾隆戊午六月初七日,卒于乾隆辛亥六月二十六日,年五十四。葬大宁乡张家村新茔旁,艮山坤向。侧室王氏,生乾隆辛卯三月十三日,卒于道光戊戌四月二十三日,寿六十八。葬大宁乡张家村新茔旁,艮山坤向。守节四十二年,旌表入祠,载邑《志》,有传。子一,鲁生,兼仁元嗣。女一,适同城乾隆己亥科举人,河南开封府尉氏县知县丁履端;太学生,例赠文林郎讳传甲子;雍正癸丑进士,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讳廷让孙。俱嫡出。居城。”[7]

丁履端室杨氏,高祖杨大鹤(1646-1715),字九皋,康熙十八年进士,由翰林院编修,仕至左春坊、顺天学政。曾祖杨椿(1676-1753),字农先,康熙五十四年进士,由翰林院检讨,仕至翰林院侍讲学士。祖杨述曾(1698-1767),字二思,乾隆七年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由翰林院编修,仕至翰林院侍读。本生祖杨耀曾(1705-1765),字仲牧,述曾胞弟,监生,福建台湾府台湾县县丞,署诸罗知县。胞弟杨鲁生(1761-1822),字贯若,监生,以国史馆议叙,仕至浙江杭州府水利通判。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有《内弟杨贯若至都》诗[8]。

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二十一岁

本年,长女生。后适同里杨书高。

民国《安阳杨氏族谱》卷十:“书高,炜次子,字尚文,号薤云。太学生,湖南候补知县,候选知府。娶丁氏,乾隆己亥科举人,直隶威县知县履端公女。立兄鼎高三子璘为嗣。生一女,适钱塘太学生、广东电茂场盐大使金三俊公子,邑庠生荫。生于乾隆丙申年十二月初三日,卒于道光辛巳年九月初六日。偕丁氏合葬东青草荡浜祖茔,穆穴乙山辛向。”[9]杨书高父杨炜(1749-1814),字槐瞻,号星园,乾隆四十二年举人,翌岁联捷成进士,由翰林院庶吉士,仕至广东候补道。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有《柘城记所见赠杨星园大令》诗,乾隆五十五年春北上京师作,杨炜时宰河南柘城。

又,吕星垣《白云草堂文钞》卷二《丁郁兹诗文集序》文云:“君早试县府,称神童。入太学,试北雍,皆数奇。”直隶总督颜检嘉庆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请补威县知县》题本,言其“由监生,中式乾隆四十四年己亥科举人”,知未补诸生,以俊秀监生中举。乾隆三十九年及本年举行秋闱,丁履端捐监及应顺天乡试时间,迄无确证,或均在本年。

乾隆四十三年戊戌(1778)二十二岁

十一月二十六日,次女生。后适同里吕振镳。

光绪三十一年增修《毘陵吕氏族谱》卷十下:“振镳,原名宝璐,行一,字怀祖,号瑶峰。廪贡生,安徽广德州儒学训导。生乾隆戊戌二月初八日辰时,卒咸丰乙卯九月二十三日酉时,寿七十八。配丁氏,乾隆己亥科举人,直隶威县知县讳履端次女。生乾隆戊戌十一月二十六日午时,卒道光辛巳七月二十九日辰时。合葬德泽乡凤翥桥另阡主穴,癸山丁向。子二,长萼生;次士珍,继兆熊嗣。女三,长字庠生程容,早卒;次适江阴太学生章政平;三适汤世管,嘉庆庚午科举人讳禧泰子。”

吕振镳父吕星垣(1753-1821),字叔讷,号湘皋、白云外史,武进人。以廪贡生肄业国子监,由署江苏丹阳县训导,仕至直隶河间知县。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赠吕大叔讷》诗,有“我交叔讷年未冠,意气豪逸真无前”。吕星垣《白云草堂诗钞》卷二《天桥酒楼对月同丁二郁兹为放歌》诗,有“天桥月沈千尺横,不及尔我相知情”句。二人亦以里中好友,结儿女亲家。

乾隆四十四年己亥(1779)二十三岁

八月,下场应江南乡试,九月榜发得隽。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文云:“少以制举业噪一时,乾隆四十四年,中江南乡试举人,时年二十三。”江南贡院,在江宁府城。是科正考官礼部侍郎谢墉,副考官翰林院编修翁方纲。解元钱棨,江苏长洲人。又,吕星垣《白云草堂文钞》卷二《丁郁兹诗文集序》文云:“己亥乡举,试礼部,屡荐寡合。”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得杨大六士四月初一日书,感其内行醇悫,友谊笃挚,赋此却寄》诗,有“怜我三上书,渥然亦顦顇”句,四十九年四月作,知乾隆四十五、四十六年会试被黜。

又,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七《例赠文林郎国子监生丁君墓志铭》文云:“始,君(丁传甲)外舅某欲助其入赀,君雅不欲以他途进。及按察公罢归,家虽落,初志弥厉,然南北凡十应乡试,竟不售。兄既远宦齐楚间,弟亦久客,家事悉君庀之,内外清整,入其室,弦诵外无他声。以近时习染,诫其子弟曰:‘吾家道素相承,外间浮华不足效,亦不必效。声势一去,失皮露质,朝欢卓郑,晦泣颜原,可胜慨乎!’故丁氏子弟咸恂谨,每学使者按吾郡,战艺辄冠其曹。里中称读书有家法者,往往推局前丁氏,局前者,君所居地名也。”“恂谨”二字,与丁履端性格颇洽。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题安平家明府莲池庭训册卷》诗有云:“敬君之父念我父,我父遗言亦可数。长篇短纸书蝇头,勖我直诚愿我鲁。我昔藏之行笥中,卷首敬貌吾父容。父容父言幸长在,令我视听心神通。”知家教綦严。

乾隆四十七年壬寅(1782)二十六岁

十月初五日,外舅杨仁誉缘事革职拿问。

前任浙江巡抚王亶望,因守制时眷属聚处,为后任李质颖告发。王亶望旋以贪赃伏法。闽浙总督陈辉祖,抽换隐匿查抄王亶望赀财,经手属员随亦效法。《乾隆朝上谕档》载:“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五日,内阁奉上谕:‘据王进泰、盛住奏,浙省查抄王亶望赀财,抽换扺兑一案。底册所开物件,未造册者,至一百宗;原册所无之物,添入者八十九宗,非一二人所能弊混。现在经手各员,恃有顶带,不肯据实供吐。请将衢州府知府王士澣,嘉兴府知府杨仁誉,杭州府同知杨先仪,钱塘县知县张翥,一并革职,提拏监禁,以便隔别严讯等语。著照所请,王士澣、杨仁誉、杨先仪、张翥,俱著革职拏问,交阿桂等一并严讯确情,据实具奏。钦此。’”杨仁誉十二月定拟斩候,翌岁十一月免于勾决,五十二年正月减等发落。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十三辑,载江苏巡抚闵鹗元乾隆四十七年十月初七日《奏报查抄杨仁誉原籍家财》折:“据杨科捷等供称,杨仁誉于本年二月进京,五月出京,告假回家十余日,仍即赴任。所有朝珠、玉器等物,系仁誉出京时交科捷等,留为变交伊故父杨塈在祥符县任内,咨追摊赔之项,尚存在家未售。……又据杨仁誉姻亲丁观成呈首,伊子举人丁履端,系杨仁誉之婿,于八月间,自杨仁誉任所,寄回帮渠捐职银三千六百两。”[10]外舅革拿抄家,预留捐职银抄没,丁履端虽身未系狱,生计已然困顿。丁观成,应即其父丁传甲另名。

乾隆四十八年癸卯(1783)二十七岁

本年,抵都。家中举一子。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饯秋诗同孙渊如太史、杨六士比部、言皋云舍人作》诗,乾隆五十二年九月作。据“作客五年真易别”句,知丁履端乾隆四十八年来都后,未曾返里。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得杨大六士四月初一日书,感其内行醇悫,友谊笃挚,赋此却寄》诗云:“嗟予久贫困,骨瘦非世瑞。京华杯炙多,未饮羞易醉。欲归具鸡黍,突破冷新燧。亲老怵灯影,妇病畏春气。痴女绕空厨,忍淡索盐豉。骄儿未周晬,无药坐成悸。途穷不敢哭,白日愁精魅”。乾隆四十九年四月作。知本年夏秋举一男,家中境况颇凄惨。

按,沈长春《小如诗存》有《题丁郁兹四十七岁图》诗,载王相辑《友声集》。据“螟蛉一子弱绕膝,泉壤双珠泪承睫”句,知曾举两男,皆不育。赵怀玉《丁君墓志铭》文,言“以兄煌子国子监生嘉本为后”。诗中“螟蛉一子”,即嗣子丁嘉本。

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二十八岁

三月,下场应会试,闰三月榜发未售,杨梦符有书慰之。

据法式善《清秘述闻》卷八,是科总裁为文华殿大学士蔡新,礼部尚书德保,兵部侍郎纪昀,工部侍郎胡高望。据台北故宫博物院藏蔡新乾隆四十九年闰三月十一日《奏闻会试揭晓由》录副折,闰三月十一日揭晓。常郡籍登第四人。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得杨大六士四月初一日书,感其内行醇悫,友谊笃挚,赋此却寄》诗。小序:“来书云,心急火燥,数日索到《题名录》,而不见吾丁郁兹姓名,使吾泪下。足下或强为豁达,而近年贫困,更甚于昔,又如是三年,如何等得!此吾所泪下也。吾父母一生,只望我作进士,常云:‘汝大挑作知县,即三日升司道,非吾愿也。’今梦符以家贫谋仕,恐终不能作进士,无以慰泉下,又吾所泪下也。郁兹足下,奈何奈何!”杨梦符(1746-1793),字西躔、六士,浙江山阴人,寓居武进,乾隆四十二年举人,是科会试亦落第。

本年,充补咸安宫教习。

直隶总督颜检嘉庆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请补威县知县》题本云:“由监生,中式乾隆四十四年己亥科举人,四十九年充补咸安宫教习。”杨梦符《心止居诗集》卷三《检郁兹书有怀却寄》诗,“喜君参得瞿昙相,早隔元规扇底尘”句,自注:“来书云:‘近入教习馆,正如坐禅。’”按,举人、贡生考取教习,挨次候补,三年期满呈报,离学静候引见。官学生皆八旗子弟,教习日常事务颇简。

汪廷珍等纂《钦定礼部则例》卷五十一:“咸安宫教习,令常川到学。其余各学汉教习,概令住学,违者咨部,开缺另补。每月只准给假三日。如有妻服及患病告假一月者,呈明该学,咨部注册。俟将届三年,补足功课一月,方准报满。”又,载龄等纂《钦定户部则例》卷七十七:“在京官学教习,隶咸安宫、景山者,各月支银叁两,四季给米,每季该米伍石叁斗。”时和珅总理咸安宫官学事务。

乾隆五十二年丁未(1787)三十一岁

三月,下场应会试,四月榜发,复被黜。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屡试礼部,佹得复失。丁未四月,榜将发,都人喧传君名在第一。既而仍下第,盖论文者或以拟君而闻者,遂转相告也。”丁履端之娴于制艺,久在人口耳之间,故有此误传也。是科总裁内阁大学士王杰,刑部侍郎姜晟,内阁学士瑞宝。常郡七人得隽,会元顾钰,无锡人。里友孙星衍(1753-1818),殿试以一甲第二人及第,杨梦符以浙江山阴籍列三甲。

十月二十一日,父卒于里。旋丁忧,时已教习期满。

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七《例赠文林郎国子监生丁君墓志铭》云:“履端思为禄仕,教习甫满,名未入选人,遽遭大故。……君(丁传甲)生雍正六年十一月四日,卒乾隆五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春秋六十。娶董氏。子二,煌,分发山东县丞;履端,己亥举人,咸安宫官学教习。女一,嫁谢润。”

十二月二十六日,出都,赴陕佐幕。

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丁履端有致法式善札云:“履端公事已毕,无力自归,行当先入函关,依故人吴太守幕下。岁且更始,雨雪载途,忧病余生,窃自怜恨。谨忆阁下所著《诗话》,采集精当,必传无疑。因于登车之前一日,谨缮先大父遗诗三首,寄呈采录。”札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冬夜读王阳明先生集迨晓口占》诗:“一枕寒风五夜侵,晓来先定指南针。全无跋扈飞扬气,时有忧虞悔吝心。梦里天渊真浩荡,岩中花树自萧森。问谁识得良工苦,磨炼还须事上寻。”前一题为《徐惕庵农部招杨六士比部,孙渊如太史,言皋云、朱苍嵋两舍人作销寒会,余以事未与,赋此赠惕庵,并索同人和》诗,尾注:“时与玉斯兄同寓。”皆本年冬作。时胞兄丁煌亦在都。

按,王阳明讲“致良知”,兼重事功,丁履端素所服膺。同祖弟丁履恒(1770-1832),嘉庆九年十一月客京师,摘录《阳明集》名语以自勖,跋有云:“忆履恒年十三四时,家从兄郁兹出《阳明先生文集》见诒,且诏之曰:‘一生学问事业,不出此书,受用无尽也。’恒受而读之,洒然便有学为圣贤之志。”见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18春季拍卖会图录。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1788)三十二岁

秋,南归,过金陵谒康基田。腊底葬父。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舟过金陵呈康茂园方伯》诗,有“案无滞牍惟盈帙,座有寒儒独爱才”句。后一题为《康茂园方伯见招未赴寄呈》诗二首,其二有“孤寒特地衔恩重,忧病经年谒座难”句。本年二月,江苏按察使康基田补授江宁布政使。十二月二十一日,丁履端葬父柩于常州慈墅,其盘桓藩司幕中,或为筹措葬父之资。

乾隆五十五年庚戌(1790)三十四岁

春,自里起程入都,四月会试被黜。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题若士四弟〈读书秋树根图〉》诗,有“今春先汝脱衰绖,遗经再抱登公车。送我河干一挥泪,示我《读书秋树根》之图。……我今五举辄不第,有如斥鷃枪枋榆。废书不读学干禄,狂走更入荆榛途。”本年所作,丁履端今春服阕。五举不第,指乾隆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九、五十二年,暨本年会试被黜。前二题为《过徐州》诗,有“夜入徐州路,春寒结四更”句,赴京途中所作。是科常郡三人折桂,里友洪亮吉(1746-1809),以一甲第二人及第。

秋,自都寓书赵怀玉,属订亡侄丁嘉洛遗稿。

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七《书丁性初遗诗后》文云:“性初冠童子军,入府学,名籍甚。顾善忧,悼亡后,益忄宅憏不自聊,年二十五,竟殀死。庚戌秋,同年生郁兹,自京师寓书,属订其遗稿。是冬,郁兹从弟若士,复申前说,因略为诠次大要。”丁嘉洛(性初)乾隆五十二年补诸生。父丁履谦,号蕴山,乾隆三十五年举人,四十年成进士,官内阁中书,乾隆四十五年病殁。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一有《哭伯兄蕴山先生》《题璞岩叔父临风图》《闻性初侄补博士弟子员,赋此寄勖》诸诗。丁怀璞字伯真,号石香、璞岩,以四库馆誊录议叙,官河南汝州、山西吉州吏目,署洪洞县典史。

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三十五岁

夏,出都返里,洪亮吉、杨梦符有诗赠行。

洪亮吉《卷施阁诗》卷九《送丁二履端南归》诗:“白云溪水向东流,我住南头尔北头。小市酒帘频夜饮,断桥蜡屐共春游。朅来天上愁无尽,却惹人前骂不休。屈作宰官原可惜,时拟偕崔曼亭太守至荆州,以教习期满以知县用而止。也应差胜客荆州。”杨梦符《心止居诗集》卷三《送丁郁兹南归》诗:“但成将母志,不厌一官迟。山羽暂依岫,江鲈及是时。三秋真忆别,诸弟足相师。为问蓉湖子,朝朝书为谁?谓鲁斯。”鲁斯,即常州钱伯坰(1738-1812),钱维城侄,吕星垣表兄,善书。

阿桂等纂《钦定吏部则例》卷二:“咸安宫、景山教习期满,奉旨即用者,仍遵旨即用外。其进士教习期满,奉旨以主事用者,归于双月主事,一班之后,选用一人。其余进士、举人期满以知县用者,归于双月,各按进士、举人本班,两班之后,选用一人。”丁履端南返省母,或以班次未到。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三十六岁

四月,签掣直隶元城令,七月改掣河南尉氏令,十一月抵任。

《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二十二册:“臣丁履端,江苏常州府武进县举人,年三十六岁。由咸安宫教习期满引见,奉旨以知县用,本年四月分,选授直隶大名府元城县知县。亲老改补近省,今掣得河南开封府尉氏县知县缺,敬缮履历,恭呈御览。谨奏。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丁履端服膺王阳明,不欺其素,其官年与实年相符,良有以也。

《乾隆帝起居注》本年八月初六日条:“是日,吏部带领七月分月官,签掣湖南长沙府同知达桑阿,河南尉氏县知县丁履端,山西蒲县知县崔国礽,福建武平县知县丁昌,山东昌邑县知县李恩书,福建连城县知县田疆,山西长子县知县万宣,湖南辰溪县知县陈锡绮,贵州普安县知县李合和,四川大竹县知县涂陈策,贵州龙里县知县周永保,广东增城县知县谈去矜引见。奉谕旨:‘达桑阿等依拟用。掣得福建武平县知县之丁昌,著调补贵州龙里县知县;所遗员缺,著周永保补授。掣得福建连城县知县之田疆,著调补贵州普安县知县;所遗员缺,著李合和补授。余依议。’”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咸安宫教习期满,以父忧归,初掣直隶之元城,母老丐近,改河南尉氏。尉氏当孔道,临政接物,公私无废。复以忧去,去之日,几于不能治装。”丁履端莅任尉氏,或在八九月间。时河南巡抚穆和蔺,布政使吴璥,按察使陈文纬,学政曹振镛。尉氏县隶开封府,知府李之骏。

十一月初六日,抵尉氏任,母董氏并家眷继至。

据和珅等嘉庆二年四月十六日《题为遵议准以丁履端补授直隶南宫县知县事》题本,丁履端于乾隆“伍拾柒年选授直隶元城县知县,亲老改补近省,签掣河南尉氏县知县,是年拾壹月初陆日到任。”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长至日太孺人率妇女至尉氏署》诗二首,其一:“捧檄夷门道,迎轩汴水滨。喜逢长至日,欢聚一家人。教切廉封鲊,心期敬荐苹。胜常才祝罢,娇女笑言真。”本年十一月初八日冬至。吕星垣《白云草堂文钞》卷四《静远斋饮酒记》文:“丁君郁兹尹洛水,命婿送家之任。儿子璐初冬赴赘,仲春将行,爰以春正月率妇来鹿城,行庙见礼。”知此行有次婿吕振镳护送。

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九《丁太孺人董氏墓志铭》文云:“免丧,履端以教习期满,选直隶元城知县,改近得河南尉氏。时(丁)煌亦补泰安丞。太孺人就养尉氏,诫履端曰:‘知县一官,诚难称职,然爱民外,无他术也。’其诫煌亦如之。”母教之严若此。据乾隆五十八年三月《大清缙绅全书》[11],五十七年八月,丁煌题补山东泰安府泰安县丞。

道光《尉氏县志》卷七《职官表》知县栏:“(乾隆)五十一年,张大鼎,顺天大兴人,举人。五十七年,丁履端,常州府武进县人,举人。五十九年,邓国学,贵州遵义府仁怀县人,举人。”乾隆五十七年春《大清缙绅全书》载:“尉氏县,简缺,冲,(河南开封)府西南九十里。地丁银三万七千六百五十三两零,米千七百四十二石零,杂税九百六十两零,额谷二万石。养廉千四百两。尉氏马驿。”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衙斋即事》诗八首,翌岁腊底作。观其二“国课全输岁事闲”“民醇自觉催科易”句;其七“书生作吏还痴絶,只把诗筒守药炉”句;其六“波带峨冠汗出浆,冲途六月送迎忙”句;其八“遍索空囊筹镇库”句,知催科尚易,除夏间应送外,平日尚闲适。

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三十八岁

二月十七日,母董氏弃养。以候代羁尉氏,兄丁煌扶棺返里。

赵怀玉《亦有生斋文集》卷十九《丁太孺人董氏墓志铭》文云:“同年友丁君履端之母,卒于尉氏官舍,函书来赴曰:‘昔文林君之葬,刻辞实出君手。今不幸太孺人弃养,履端又以受代,不能即去,兄煌扶护先行,将俟履端归,合祔于文林君之兆。志墓之文阙焉,敢重以是为请。’……(董氏)以乾隆五十九年二月十七日卒,距其生,年六十有七。履端官未久,无余赀,既久羁尉氏,每书来,哀愤形于词旨。”

据《乾隆帝起居注》本年五月十九日条,“是日,吏部带领本年四月分月官”引见,“河南尉氏县知县邓国学”已列名其中,抵尉接篆,应在夏间。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有《温泉》《过邵平》《谒段太尉祠》诗,知卸任后曾游秦中,至嘉庆元年春返里,应皆在外游幕。

嘉庆元年丙辰(1796)四十岁

六月,赴苏州办理起复文结。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游惠山》诗,有“今年迫恒牒,六月走吴市”句。后《观惠泉》《吴门晤陈厚庵孝廉》《虎邱曲》诸诗,亦此行作。陈厚庵名锺麟,吕星垣长婿,苏州元和人。

官员守制,不计闰,共二十七个月,丁履端本年五月服满。阿桂等纂《钦定吏部则例》卷十二“服阕起复”栏:“各省丁忧官员,服阕日,即具报起文,申部起复。如有迟逾,除扣除该县府司院承办例限,及该省程限外。迟至半年以上者免议,一年以上者,罚俸一年。”江苏巡抚驻苏州。

九月初九日,北上赴都,腊月初四日引见,二十六日抵直隶省会。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岁暮怀里中诸丈得七律十首》诗,其一有“半年聚喜追随数,累世交愁礼分疏。黄菊花开偏易别,端于重九日入都。每怀晚节倍踟蹰。”知归里甫半载。诗中所怀,为赵翼(瓯北)、赵绳南(缄斋)、杨奞(陟庭)、杨仁誉(又村)、蒋熊昌(立庵)、刘种之(檀桥)、庄通敏(迂甫)、钱维乔(竹初)八人。后三题为《宿鳌阳》《过济南与玉斯兄夜话》《送崔云客学士出守思恩》诗。按,崔景仪(1760-1815),字云客,阳湖人,乾隆四十九年进士,本年十月初八日补授广西思恩知府。据《宿鳌阳》诗“小春天气朔风凉”句,知十月过山东,抵都约在十、十一月间。

据和珅等嘉庆二年四月十六日《题为遵议准以丁履端补授直隶南宫县知县事》题本,丁履端于“嘉庆元年伍月服满起复,领咨赴部。拾贰月初四日引见,奉旨:‘丁履端著发往直隶,以知县用。钦此。’于是月贰拾陆日到省”。

嘉庆二年丁巳(1797)四十一岁

正月十七日,抵直隶南宫令署任,四月十八日真除。

直隶总督颜检嘉庆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请补威县知县》题本云:“五十九年丁母忧。服满赴部引见,奉旨:‘著发往直隶,以知县用。钦此’。嘉庆二年题补南宫县知县,于正月十七日到任。”南宫,冀州直隶州属县。时直隶总督梁肯堂,布政使郑制锦,按察使全保,顺天学政吴省钦。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题安平家明府莲池庭训册卷》诗,有“今春捧檄东阳城”句。东阳,南宫县旧称。安平,深州直隶州属县,知县丁汝旼。

一档馆藏大学士管理吏部事务和珅等嘉庆二年四月十六日《题为遵议准以丁履端补授直隶南宫县知县事》折。《乾隆帝起居注》本年四月十八日条:“是日,吏部议直隶总督梁肯堂奏,南宫县知县员缺,准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补授一疏。奉谕旨:‘丁履端依议用。余依议。’”

嘉庆二年冬《大清缙绅全书》载:“南宫县,简缺,繁,(冀州直隶)州西南六十里,地丁银二万六千九百三两,仓谷万八千石,杂税四百八十七两零。养廉千两,办公百两。知县加二级丁履端,江苏武进人,举人,(嘉庆)二年三月题。县丞章倬,浙江会稽人,监生,(乾隆)五十七年六月题。教谕朱有庆,天津人,举人,五十四年二月选。复设训导史赞礼,邢台人,举人,五十三年五月选。典史席绚,江苏太湖厅人,监生,五十四年九月补。”

闰六月,带病护饷滹沱河,露宿河干。

丁履端《郁兹诗钞》卷二《李十三雨樵明府寄示喜雨诗赋答》诗二首,其一自注:“诗筒自邮递到,端正卧病。”后两题为《闰六月二十九日渡滹沱河,次李雨樵河堤即事韵》《宰东阳之七月述怀,寄李二莪洲、沈二小如、石大芝陆、李十三雨樵同和》诗。诗中提及冀州诸同僚为,衡水令李世洽(雨樵),武邑令沈长春(小如),新河令石飞熊(芝陆),枣强令李三晋(莪洲)。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时川楚军兴,君护饷抵滹沱河,风雨不能渡,露宿河干,无所得食,至啖地瓜以解饥渴。”清廷以剿捕川楚教匪,屡次拨款,靡费巨万。本年闰六月十二日,再拨内库银四百万两,解往四川,以备军需。

嘉庆三年戊午(1798)四十二岁

九月,顺天乡试榜发,南宫县得隽二人。

据道光《南宫县志》卷九《选举志》[12],本科乡试,陈柱、齐继程中举,陈柱翌岁联捷成进士。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免丧,仍发直隶,补南宫。首修东阳书院,延名师主之,由是士多掇科第。”

齐继程《次丁郁兹明府留别原韵四首》诗,翌岁九月作,载道光《南宫县志》卷十六。其二:“喜逢青眼记从来,石丈轩头问字回。已快登龙凭月旦,更怜附骥轶尘埃。戊科乡荐,与师之弟、侄同榜。重联兰谱情方切,再上云衢志未灰。两字精纯绅永佩,己未会试,荐而未售,师以‘文贵精纯’相勖。论文深处许衔杯。”齐继程常请益邑尊,丁履端亦多为指授,勖以远大。

据《清代科举人物家传资料汇编》所载丁履恒曾孙丁同方履历,丁煦为本科乡试解元,后任湖南江华、零陵等县知县;丁嘉干亦登贤书,嘉庆十三年成进士,后官户部员外郎。丁履益、丁嘉植本科皆挑取实录馆誊录。本年五月,丁履泰以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家族科第绵延。

嘉庆四年己未(1799)四十三岁

六月初十日,以承审命案不实,与县丞章倬并革职。

一档馆藏直隶总督胡季堂嘉庆四年六月初八日《奏为特参南宫县知县丁履端县丞章倬昏惰不职请革职严审定拟等事》折。《嘉庆朝上谕档》载:“嘉庆四年六月初十日,奉旨:‘这所参知县丁履端,县丞章倬,俱著革职,交与该督严审,定拟具奏。钦此。’”[13]尾注:“承审命案不实。”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君勤于莅事,而虚以折狱,必使两造尽其情辞,然后反复导谕,民有感而罢讼者。王洛振者,深、冀间巨猾也,积为逋逃薮,以是致富,人莫敢谁何。贾人雷氏被窃,贼言寄赃洛振家,君擒而讯之,遂吐实,人咸称快。会洛振病死,其子翻供,控大府,君乃被劾,有旨覆审,一如初谳,事始白焉。后官员因事参革,讯无别故者,皆许开复,不得以初参革职,无庸议,著为令。方君之絓议也,京朝士大夫,莫不为之扼腕太息。深、冀士民,下及胥吏之能文字者,咸作诗歌送行,其感人如此。”

左辅《念宛斋书牍》卷二《与丁郁之》书云:“窃闻足下迫于追逋,私常戚戚,殊为足下惑也。居官贫,是好消息。作县令者,典质假贷过日子,与纳私财,权子母者何若!负而不偿,非吾本意,视力之所至,而行吾心之所安,何忉怛自苦也!”丁履端举债度日,未能节用,里友是以规之。札作于本年五六月间,左辅时官安徽知县。

七月,诗集由李符清订定,会友人索刻,遂与之。

丁履端《郁兹诗钞》二卷,牌记题“嘉庆己未,椒兰吟馆开雕”,共诗一百五十九首,截止嘉庆三年。卷首李符清《序》云:“戊午秋,余调摄镇州,延旧好杨君云珊,课儿署中。云珊为郁兹内弟,往南宫携全集来,相与吟诵,辄击节赞叹。……暇日因与云珊择其尤雅者,厘为二卷,共若干首,于全集中不及什之二三,而郁兹之性情学问,可以概见。”尾署:“嘉庆四年,岁在己未七月,合浦弟李符清撰”。李符清客秋权正定令,本年七月回束鹿本任。杨元锡(1760-1814),字仲淳,号云珊,监生,丁履端夫人杨氏堂弟。《郁兹诗钞》殿尾之作,即《题杨二云珊〈览辉阁诗钞〉并柬李载园大令》诗四首。

吕星垣《白云草堂文钞》卷二《丁郁兹诗文集序》文云:“君为制举业最工,授其子弟,屡隽。又工书道,得鲁公法,晚出入东坡、元章。顾深秘其文,喜出其诗,欲得其书者,辄丐书其诗。晚又并不屑为,诗至其不得意间为之。……君既喜书其诗,曷不传其诗文也?会有知君者,索之梓行,君忽感慨与之,属余弁首,谓余知君者,能序之也。”丁履端或拟诗文合刻未果,此际回首平生,应已有归田之想。又,何文明《二思斋文存》卷末,丁履端族孙丁绍基《跋》云:“乃郁兹府君所著《五云楼遗稿》,于咸丰庚申(1860),贼陷里门,稿、板均被焚毁,无可考证。”惜哉!

九月,重至南宫,士民邀饮慰问,感愧交集。

丁履端《罢官三阅月,重至东阳,合邑士民勤相慰问,并有太息泣下者,岂有善政可思,特蒙其矜怜而已。赋此谢邦人,并质士大夫之能诗者,以志吾愧,且缔众缘,得七律四首》诗,载道光《南宫县志》卷十六《艺文诗》。其一有“官罢吾心本坦然,闭门听雨且高眠。妻孥不哭知无愧,士庶同悲信有缘。”其二有“新刍面果劳相饷,泥饮时时劝举杯”句。

丁履端罢官后,与县丞章倬留省城候质。沈长春《古香楼遗稿》卷四《杨大米人席上,偕章大西岩、丁二郁兹,送杜大梅溪南归,即次留别韵四首》诗,本年冬作。观其二“殷勤剪韭话风尘,几个焦头烂额人”句;其四“料理偿官无负郭,那容泉石在膏盲”句,畿辅宦况之苦,官不聊生,已然毕现。时杨瑛昶令宝坻,沈长春令武邑,杜群玉在直候补。

嘉庆五年庚申(1800)四十四岁

二月,直督奏报审拟,经刑部核拟,翌月有旨开复。

直隶总督胡季堂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奏为审拟南宫县贼犯行窃雷景孟店铺一案恭折具陈》折:“县丞章倬代审,王洛振供词狡不承认,擅用竹箒条殴打脊背。王洛振于正月十九日被殴,至四月十二日因病身死,虽在八十日之外,而该县丞鞭打脊背,究属违例用刑,咎有应得。南宫县丁履端,于娄秃保林供出王洛振窝赃情由,不即赴州查起。王洛振获案后,因考试患病,委令县丞代讯,亦属违例,均经革职,应毋庸议。”嘉庆帝朱批:“刑部核拟具奏。”载《宫中档嘉庆朝奏折》第八辑。

刑部议覆,据道光间刻本《大清律例会通新纂》卷三“文武官犯公罪”载:“(章倬)以罚俸归结,罪不至于革职。……今既讯明王洛振实系窝家,与该县(丁履端)初审无异,是案情并无错误。其移委县丞代审,亦因办理考试,又值患病所致。惟既经审出王洛振窝赃,不即查起赃物,以致犯供翻异,亦有不合。但获咎尚轻,未便以业经革职在先,竟予褫职。”

丁履端《庚申春三月开复原官,欣悚交集,迭韵四首》诗,载道光《南宫县志》卷十六《艺文诗》。其一有“圣主新恩宁有极,中朝公议本无偏”句;其二有“时逢上巳征兰禊”句,知作于三月初三日。

六月十三日,在都引见。七月十五日,返直隶省城候补。

直隶总督颜检嘉庆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请补威县知县》题本云:“四年缘事参革,审明案无错误,给咨赴部,于五年六月十三日引见,奉旨:‘准其开复。仍发往直隶,以知县用。钦此。’于七月十五日到省。”时直隶总督胡季堂,布政使颜检,按察使同兴,顺天学政童凤三。

秋,权广平府鸡泽令。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君既复官,初摄鸡泽,旋补威县。”民国《鸡泽县志》卷九《职官》:“金鸣琴,福山举人,嘉庆二年任。丁履端,嘉庆五年,见《清晖书院碑》。韩奇珍,嘉庆九年,见《重修城隍庙》。”据《嘉庆帝起居注》,嘉庆四年五月,鸡泽令金鸣琴已俞准调补东安令;嘉庆九年二月,韩奇珍实授鸡泽令。徐烺时知广平府。

嘉庆六年春《大清缙绅全书》载:“鸡泽县,中缺,疲难,(广平府)东北六十里,地丁银二万百二两零,仓谷万四千石,杂税四百三十二两零。养廉八百两,办公银百两。知县(阙)。复设教谕江中和,宛平人,副榜,四十八年八月选。训导康承禄,灵寿人,举人,元年六月选。典史陈起凤,浙江山阴人,议叙,五年二月选。”

十月二十二日,题补威县令,腊月初七日俞准。

据庆桂等嘉庆五年十二月初五日《题为遵议直隶省请以丁履端补授威县知县应准事》题本,威县令谷传声,本年八月丁外艰离任,颜检十月二十二日题请丁履端补授,吏部腊月初五日议准。《嘉庆帝起居注》本年腊月初七日条:“吏部议,护理直隶总督印务布政使颜检题,威县知县员缺,请以候补知县丁履端补授一疏。奉谕旨:‘丁履端依议用。余依议。’”[14]丁履端或十月已抵威县任。

嘉庆六年春《大清缙绅全书》载:“威县,简缺,难,(广平)府东北百十里,地丁银万八千五百三十一两,仓谷一万四千石,杂税二百七十五两零。养廉八百两,办公百两。知县加一级丁履端,江苏武进人,举人,(嘉庆)五年十二月题。复设教谕郭跃云,高阳人,举人,五十二年十一月选。训导傅溶,临榆人,举人,五十六年六月选。典史范振鹏,江苏宝应人,监生,三年四月题。”

嘉庆六年辛酉(1801)四十五岁

六月,永定河漫溢下注,威县被水,亟堵筑请赈。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嘉庆六年夏,霪雨不止,永定河漫溢,下流南注,灌及田庐。君亟筹堵筑,亲勘户口,申请发赈,全活颇众。邑有义学久废,捐俸葺之,颜曰洺阳书院,暇辄亲往讲课,生童之试者,遂倍于前。”

六月初,京畿雨势甚大,永定河水漫溢,两岸决口,下注畿南。威县被水后,初勘不成灾。《嘉庆帝起居注》本年七月初一日条:“此次续经查报之滦州、大名、丰润、平谷、威县、宣化、延庆、保安、枣强、广宗、南和等州县,著熊枚迅速详查被灾轻重分数,据实奏闻,俟奏到再降恩旨。’”刑部左侍郎暂署直隶总督熊枚,嘉庆六年七月二十日《奏为续报被水各州县分别灾分轻重事》折云:“顺德府属之广宗,广平府属之威县,宣化府属之宣化、延庆、保安、怀来,永平府属之滦州,北路厅属之平谷,共八州县,勘不成灾。”载《宫中档嘉庆朝奏折》第九辑。

新直督莅任后,勘为成灾。署理直隶总督陈大文本年十二月初二日《奏为遵旨体察灾区据实由驿覆奏事》折:“查六七八分灾之蓟州、三河、昌平、满城、定兴、唐县、望都、完县、祁州、高阳、阜城、故城、沧州、行唐、灵寿、晋州、南和、平乡、巨鹿、唐山、任县、鸡泽、威县、清河、元城、大名、南乐、南宫、枣强、曲阳之三十州县,与成灾九十分之六十州县,情形微有不同。但民困已久,应饬各牧令就地体察,如有必须接济之处,亦一体详请煮赈,以广皇仁。”载《宫中档嘉庆朝奏折》第十一辑。

嘉庆七年壬戌(1802)四十六岁

十月初八日,直督以完解迟延,指参州县六十八员,丁履端列名其中。

直隶总督颜检嘉庆七年十月初八日《题参嘉庆六年未完带办银两之霸州知州顾宾臣等六十八员》题本摘要云:“直属嘉庆六年,额设贰年、叁年一办带办,实应支解,共银壹万贰千柒拾叁两肆钱伍分伍厘。内除永平、天津、广平等叁府属,被灾蠲免银拾两肆钱叁分玖厘外,尚应支银壹万贰千陆拾叁两壹分陆厘。内除本处留支,并领回支给及解司解府转给银,贰千贰百捌拾叁两贰分玖厘外,实应解司库银玖千柒百柒拾玖两玖钱捌分柒厘。内据各属完解司库银肆千玖百贰两玖钱叁分,尚未完银肆千捌百柒拾柒两伍分柒厘。据布政使瞻柱,逐一核明造册,开揭呈送核题前来。臣复核无异。除册揭送部查核外,所有未完带办银两之霸州现任知州顾宾臣,……等陆拾捌员,完解迟延,相应列名指参,听候部议,谨会题请旨。”

按,《嘉庆帝起居注》本年三月十四日条:“是日户部题,直隶省接催嘉庆二年地粮,初参未完不及一分,督催元年地粮,原欠一分未完之前任直隶布政使吴熊光,照离任官例,二案每案罚俸一年;督催元年分地粮,未完不及一分之大名道徐逢豫,照例停升罚俸;广平府知府徐烺,降一级,俱戴罪督催。又督催二年分,原欠二分以上未完之前任河间府知府,另案降调,援例开复,今授甘肃西宁府知府富常泰降调一疏,奉谕旨:‘依议。吴熊光于二案,每案于现任内罚俸一年。其因督催地丁钱粮,原欠二分以上,年限内不全完,议以降调之富常泰,著该督抚出具考语,送部引见,再降谕旨。’”

嘉庆八年癸亥(1803)四十七岁

正月,带病办道畿东。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八年正月,修道畿东,感寒疾。”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嘉庆帝启銮拜谒东陵,二十八日回銮,闰二月十三日返圆明园。

丁履端旧疾未愈,心境颓丧,今春应已病深。客冬,杨瑛昶有《题丁郁兹履端〈云深采药图〉》诗:“丁子善病与我同,百忧交感心忡忡。天君不泰百体动,瞑眩枉说医无功。朝来倩人图《采药》,欲向山中作行脚。青云有路苦无梯,不若白云深处乐。贫亦不必怨,病亦不必医。因贫废诗计已左,因病断酒情尤痴。皆来书中语。……还君此图谢烦恼,祝汝今年颜色好。时郁兹卧病已一载矣。”见《中隐轩诗钞》卷二。杨瑛昶时宰宝坻。

本年,以小像乞诸友题诗。

李符清《海门诗钞》卷十五《题丁郁兹四十七岁小照》诗,有“近示维摩病,又复叹终窭”句。沈长春《题丁郁兹四十七岁图》诗,有“君量斗石我涓涓,我谈纵横君讷讷。……螟蛉一子弱绕膝,泉壤双珠泪承睫。一十二时无舒眉,百千万虑似乱发”句。丁履端能饮而不健谈,嗣子丁嘉本随任。长年伏枕,忧思郁积,或已自知年命不永。

嘉庆九年甲子(1804)四十八岁

六月二十一日,卒于威县任所。李符清、法式善等有挽诗。

赵怀玉《丁君墓志铭》云:“八年正月,修道畿东,感寒疾。既而疽发于趾,又多忧,驯至不起,年财四十八耳。……君生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三日,卒嘉庆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沈长春《古香楼遗稿》卷七《感旧诗二十首》,其八《丁大尹郁兹》诗小序:“名履端,己亥孝廉,诗才书法,冠绝一时。任直隶威县令,素羸弱,以贫病死。” 按,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八《节孝》载:“班氏、徐氏,知县丁履端妾。班十九寡,守二十五年;徐三十寡,守三十余年。双节。”[15]丁履端连夭二子,中年多置妾,望添丁也。

李符清《海门诗钞》卷十五《挽丁郁兹》诗四首,其三有“为报九原丁敬礼,故人今已定君文”句。丁履端文集,由李符清编定,或未梓行。法式善《存素堂诗初集录存》卷二十《哭丁郁兹履端》诗:“恍惚十日前,犹读君警句。如何骤入秋,败叶陨高树。君年未五十,萧然同病鹭。可惜好手笔,无暇《大礼赋》。退衙日愁贫,坐悔簪绂误。卓哉李开州,辛苦残诗护!”知殁前甚困窘。李开州,即李符清。

嘉庆十一年丙寅(1806)

九月初五日,直督参奏州县各员串通舞弊,降旨革拏严讯。

《嘉庆帝起居注》载,嘉庆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内阁奉谕旨:“费淳、长麟奏审讯大概情形,并究出串通舞弊之各州县,请旨革职拏问一折。据称,司书王丽南等私雕假印,舞弊营私一案,查明自嘉庆元年起,至本年止,地丁耗羡杂款项下,俱有虚收虚抵,重领冒支等弊,计有二十四州县,共侵盗银三十一万六百余两。此内竟有与州县讲明,每虚收重抵冒支银一万两,给与司书及说事人使费银二三千两不等,各州县实省解银六七千两。当经费淳等逐细研鞫,按册核稽,究出串通知情之州县张麟书等十一员。其现任者均经提传质审,各认通同舞弊属实等语,阅之殊堪骇异,实为我朝未有之事。从前外省不肖官吏,作奸犯科,如甘肃捏灾冒赈之案,最为重大。然只藉办赈为名,虚报侵肥,从无有身任州县,与吏胥等勾连一气,公然将正项钱粮,私雕假印,挖改公文,虚捏报解,抵冒分肥,至三十余万两之多。若似此朋比为奸,将各直省应征钱粮,奸胥劣员,得以任意干没,纲纪何在!亟应彻底讯究,加等严行惩办。所有现已究出之知州陈锡钰,知县徐承勋、陈孚、萧泗水、范谷贻、魏廷鉴,均著革职锁拏,同已经参革之知州王盛清、知县任铭献,一并锁拏监禁,交费淳等悉心研审。如有狡展,即当加以刑讯,务得确情,按律加等,定拟具奏。该革员等任所、原籍,及病故之知州张麟书,知县邹试、丁履端,各原籍赀财,一并严密查抄。并查明该革员等,子孙有捐纳官职者,悉予褫革。其讯不知情之各州县,亦尚未可尽信,仍当详加确讯,毋任稍有不实不尽,以成信谳。折并发。钦此。”按,地方官吏之私德,固有瑕疵,而当轴连年耀武扬威,军需耗费庞大,政体臃肿无效,皆可见一斑。

据嘉庆十一年九月《户部为司书私雕假印舞弊营私究出知情之各州县事》移会,“威县知县丁履端,有应解地粮银五千两,托幕友周昌言,札嘱司书周启仁虚收免解,给使费一千五百两,司书周启仁、王丽南,幕友周昌言三人分用。”见台北中研院史语所内阁大库档案。

九月二十六日,苏抚奏报查抄丁履端家产事。

江苏巡抚汪志伊嘉庆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奏为查抄已革知州戴书培并已革知县丁履端原籍家产事》折内,载丁履端堂弟丁履泰供词:“履端名下,现在只有住屋十间。履端无子,承继胞兄丁煌次子丁嘉本为嗣,捐未入流官职。嘉庆九年六月,履端在任病故,嗣子丁嘉本扶榇到家,资斧毫无,赖寅好资助,委无财产带回。今春,丁嘉本因家中难过,前赴直隶寻馆谋生。”汪志伊云:“丁履端既有嗣子丁嘉本,捐纳职官,应遵现准咨会,钦奉谕旨,一体斥革。据称赴直隶觅馆,有无携带资财,除饬查明实在何处地方,根追下落。”丁履端暨岳父、祖父,皆以宦破家,落此狼狈下场,可伤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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