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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政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十年成效

2022-02-13山西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山西财税 2022年12期
关键词:财政厅汾河专项资金

■山西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山西素有“表里山河”之称,生态区位重要,是拱卫京津冀和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绿色屏障。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山西考察,每次都对生态环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山西省财政厅牢记总书记嘱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坚定扛起建设美丽山西、保护黄河千秋大计、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近十年财政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多措并举资金要素保障到位

持续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山西省财政厅围绕生态环保治理重难点,全力做好资金投入保障,财政投入达到444.78亿元,连续实现省级财政预算绝对值和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比例的双增长,省级财政预算投入年均增长率达20%,深入支持打好染防治攻坚战,其中:蓝天保卫战投入318.5亿元,碧水保卫战投入94.63亿元,净土保卫战投入6.49亿元。在财政的强支撑作用下,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1%,“二青蓝、大同蓝”成为山西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的亮丽名片,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3%,汾河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总书记提出的“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目标正在加快实现。

支持开展系列重大工程。山西省财政厅坚持以实现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为目标,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支持开展一系列重大工程,大力提升全省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助力实施京津冀汾渭平原、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共投入25亿元,修复治理重点城市、地区面积达10.67万公顷。助力实施高铁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投入7.07亿元,有效改善石太高铁、太焦高铁沿线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美观、绿意盎然的生态廊道。助力实施黄河流域防护林屏障建设工程,投入10亿元,累计完成造林任务2801万亩。助力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投入3.5亿元,预计增加国土绿化面积29.68万亩,大力提升林草系统碳汇能力,绿化美化乡村249个,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改善乡村生态环境。

逐步形成稳定的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投入机制。积极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不断加大纵向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逐年增加,由2012年的7.43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7.37亿元,有效鼓励县级政府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加快推进山西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探索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生态修复治理多元投入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市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PPP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格局。截至2021年底,全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PPP项目36个,涉及投资额197.32亿元,其中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额达到113.58亿元,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充足、稳定的资金保障。

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引领到位

厘清权责,划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起权责清理、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级和市县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创新机制,探索生态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新模式。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省级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省财政厅创新奖补机制和资金分配方式,实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1+n”模式(1个大专项+n个项目清单),着力打破生态环境领域各专项之间壁垒,将省级生态环境领域的各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实现“大类间统筹,专项间打通”,努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投入大、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有效避免“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情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首次探索应用,山西省财政整合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聚焦山西中部太原、晋中、吕梁三市散煤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县(市、区),采取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推动实施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助力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完善制度,建立资源环境领域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沟通协调机制。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力推进财政支持重大项目进展,有效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省财政牵头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资源环境领域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主要任务、理顺职责分工、提出具体要求。

持续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进展到位

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2019年,山西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山西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划分了省直各有关部门和所辖各市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是对山西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的全局谋划和系统设计。

汾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落地实施。2021年,山西省财政厅牵头印发《山西省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方案》。在此框架下,联合相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山西省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细则》,规定了生态补偿的具体实施规程,创新性实施水质与水量联动考核,配套制定了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机制及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断面水质、水量目标,真正实现了山西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的突破,建立起流域上下游“保护者、受益者和损害者、赔偿者”之间横向直接的互动关系,至此汾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按季核算,年终结算。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了2022年第一季度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金核算工作,补偿资金达到8350万元。

全省空气质量考核机制运行顺畅。2019年,山西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修订《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运用经济手段推动市县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倒逼排污企业改进技术工艺,实现能源高效清洁利用。随着大气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全省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空气质量考核省级结余由2019年的4.6亿元、2020年的0.96亿元降至2021年0.63亿元,空气质量考核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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