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2022-02-10扶沟县农业农村局杨楠刘亚辉
扶沟县农业农村局 杨楠 刘亚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农药使用者和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以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建设。
2019 年,扶沟县成为首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县。扶沟县地处豫东平原,扶沟县耕地面积7.6万 hm2,是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年使用农药300 t,每年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约为65 t。农药包装废弃物已成为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之一,对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也引起了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根据扶沟县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在蔬菜生产重点区域的城郊乡、包屯镇开展。两个乡镇现有耕地面积约0.83 万hm2,主要种植蔬菜、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常年病虫害发生面积6.67 万hm2次,每年使用农药30 多t,产生农药包装废弃物包装袋42万个、废弃物包装瓶100 万个、铝箔袋80 万个。扶沟县依托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户设立50个回收网点,主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通过试点建设及辐射带动作用,扶沟县已经建立1 个县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总站,400 多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全县已形成完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模式和运营机制。截至2021 年底,扶沟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在90%以上,集中处理率已达100%,形成了农药包装废弃物乱扔乱弃现象基本杜绝,全县公共环境服务逐年提高,土壤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的良好局面。
一、主要措施
(一)制定目标任务
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市场农资监管运作、政府引导回收处置的原则,建立以“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为主要回收模式的工作体系。
(二)回收处置范围
农药包装废弃物指用于农业、林业或者其他用途的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桶、袋、箱等。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通过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相关法规及政策印成宣传资料、悬挂过街条幅、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让全民充分认识到乱丢乱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性,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有关部门组织回收网点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明确回收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大家积极参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
政府监管部门对农药经营门店加强日常监管,逐个检查验收,重点查看是否建立健全经营回收台账,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回收。要求各农药经营门店签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目标责任书。对植保专业统防组织、农民专业种植合作社及个体农药使用者进行调查走访,查看他们是否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是否有乱丢乱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对全县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的16 家经营门店责令进行整改完善。目前,全县近400 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开始应用农资监管网上追溯平台,建立了农药进货、销售、回收电子台账。监管部门随机调查农户120 户,有102 户收集保存了农药包装瓶袋,18 户有随意丢弃的行为。
(五)加大处罚力度
环境执法部门在农药使用高峰期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农药经营户不建立电子台账,不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农药经营户处以2 千元以上2 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使用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的,若农药使用者为单位和服务组织,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若农药使用者为个人,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不按规定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二、建立回收和运行体系
(一)设置回收运行体系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总站应建在交通便利、远离水源和居民区的地方,应对所有从回收网点收回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并做好仓库及办公场所的防渗漏、防雨淋、防中毒、防火灾等工作,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运输、储存,应严格按照有关农业及环保部门的规定要求运行,避免出现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及其他问题。
各乡镇(街道)设立1 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暂存点,承担本乡镇(街道)蔬菜大棚园区、田间地头、井旁沟渠等多年遗留废弃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捡拾回收工作。回收暂存点应设立台账,及时记录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地点、日期、数量等,并做好防雨淋、防中毒、防火灾等措施。
农药经营门店、农药生产企业直销处可作为回收网点,在销售农药时要建好农药进销台账和废弃物回收台账。植保专业统防组织、农民专业种植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农药使用者在使用农药过程中做好农药使用记录,使用后及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到回收网点。回收网点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分类妥善保存,记录回收数量,严禁丢弃、焚烧、填埋。
有关部门要制定奖励方案,引导农药经营户主动折价回收。农药包装物回收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奖励方案,明确每回收1 个农药包装物(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袋)奖励0.1 元,年底按照回收数量评选前3 名,分别奖励1000 元、500 元、300 元。鼓励农户主动收集农药废弃物上交回收点。有关部门要公布回收数量,接受上级部门及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风评议团的作用,接受全体行风评议员的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接受舆论监督。
(二)定期回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收储一定数量后,由回收公司工作人员统一上门回收,分类清点数量,并开具回收三联单据。所有农药废弃物网点要建立健全回收台账和进销货台账,年底按照台账及回收数量获取奖励资金,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及时转运到回收贮存仓库规范存储,并建好回收总台账。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及处置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到总站后,由处理危险废弃物资质的车辆进行转运,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转运前处置公司需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弃物转运五联单据,并在省级和县级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四、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
农药包装废弃物乱丢乱弃范围广,拾捡任务重,农民没有形成收集保存农药包装物的习惯。农业农村部门要改变一些农民盲目施药和过量施药的习惯,做到对症施药、适时用药,减少农药使用,并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总之,此项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政府协调配合完成。
(二)配备专职贮存仓库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筹建高标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贮存仓库,安装包装物压缩设备,做好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配备泄露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和气体净化装置。
(三)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农药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集和运输工作的责任人或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环保部门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理的环境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资金,增加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宣传培训,落实回收点回收、分类、统计、核实、接收、运输等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