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生成逻辑和制度优势
2022-02-09刘燕妮
刘燕妮
摘 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回归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趋向。以社会进步带动国家成长洽合我国理性治理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以全民参与、共享发展的融合型理路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制度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中国社会主体性成长、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要矛盾转变构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论的生成逻辑,体现着迥异于西方治理理念、体制和方式的创新特征。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地位、国家与社会合作共强的发展趋势、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彰显着“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显著优势。
关键词: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生成逻辑;制度优势
基金项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影响因素与路径研究”(21CZZJ06) 。
[中图分类号] D62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2)001-0068-0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2.001.00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对“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进行了全面解读和系统阐释,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制度基石。社会进步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之基础,全会继续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1]。共建共治共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理论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崭新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从理论渊源上看,现代治理的概念、理论框架与学术研究范式最初兴起于西方。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随后“治理”逐渐成为西方政治学、管理学领域中一个重要的核心概念,形成了“阐释现代社会、政治秩序与结构变化,分析现代政治、行政权力构架,阐述公共政策体系特征”[2]的全新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西方学者对治理理念展开了丰富研究,主要有英国的罗伯特·罗茨、格里·斯托克,美国詹·库伊曼等。如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关于治理内涵得出五点结论:其一,治理是出自政府但又不局限于政府的一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其二,在为社会与经济问题解答的过程中存在的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之点;其三,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关系;其四,社会中各类行为者网络的自主自治;其五,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只在于政府的单一权力,而在于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广泛的社会联系[3]。总体来说,西方治理理论着眼于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的分析和建构,关注包括政府在内的其他组织机构在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中的作用。在早期研究热潮中,“治理”明显具有西方中心主义色彩。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巨大变迁与相应制度体系创建、转型的滞后性,以及社会管理理念、机制的僵化形成强大张力,不可避免地激发各种社会矛盾,导致社会冲突加剧,甚至出现社会断裂的危机与风险。在这种背景下,西方治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出的理论进步性、合理性成分的工具理性作用引起了我国学者的关注和兴趣,希图从中汲取先进经验或思维方式。
任何理论都必然来自鲜活的、丰富的实践,并对现实实践活动具有解释和指导作用。理论与实践的这种相互建构性和逻辑关系决定了西方式治理理論很难对我国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给予有效的引领和充分的学理支撑,双方难以搭建起畅通与相互形塑的有效机制,两者始终存在着一道难以打通的屏障,无法科学剖析中国现象。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政治术语,昭示着我国社会领域的全新变革和美好愿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4]4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继续强调:“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这一崭新理论成果一方面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七位一体”的社会治理体系,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新表述意义深远,更生动地表明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共同利益需求和富有活力的结构关系。
“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模式建构的新命题,围绕这一新命题学术界进行了深入探讨,梳理相关文献,当前学界研究维度主要集中于两大方面。其一,对“共建共治共享”基本理论问题的解读和诠释,多数学者从以下三个维度切入:一是基本内涵的释读,对此学者虽然表述不同,但基本形成共识,即“共建共治共享”具有多元共治、全民参与、共同享有的三层意涵[5];二是从党整合社会的不同形态历史演进的比较研究中透析“共建共治共享”的本质特征[6];三是价值意蕴分析,多是结合国情变化和时代发展来阐述的[7]。其二,对打造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探讨,代表性观点有:在国家—社会二元关系框架下的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合作[8];推进协商治理结构[9];强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多元共治[10];以“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为抓手,探索推进路径[11]。
综上所述,学者们对“共建共治共享”的理论体系构建和实践路径探索形成了丰硕成果,为理清并精准把握这一新时代重大命题做出了重要贡献。“共建共治共享”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核心观点,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基本国情并深刻洞悉我国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提出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治理理论及治理制度,“共建共治共享”时代命题的重大而深远意义之一在于:不仅解构了西方治理理论与研究范式的优势地位,建立起中国本土的治理体系框架,而且在社会治理方面凸显出中国智慧和制度优势,其自身的先进性引领着现代治理的发展方向。但学界对这方面的关注和研究还是匮乏的,基于此,本文着重阐扬“共建共治共享”理论生成的中国国情,并深入挖掘“共建共治共享”蕴含的制度优势,对消除理论迷失、认清西方治理与社会主义性质的治理理论的差异和意识形态价值偏好,对增强社会治理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构建中国治理话语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生成逻辑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生成基于我国现实基础,是切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国家发展客观形势的现代治理体系。对此进行全面和动态的分析,对摆脱西方治理渗透,基于中国沃土审视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一)社会主体性成长:“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创新的基本条件
贯穿“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主线体现为“共”的逻辑思维,使全体人民的主体性得以充分展现,是治理过程的共建与共治以及治理结果的共享。从组织层面而言,“共”是党组织和政府的公权力部门与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公民个人的协同合作。因此,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建构的内在诉求,它客观上要求社会主体性成长,即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领域、自主运行的社会组织和现代精神的理性公民政治角色。
在近代思想史上,黑格尔首次提出将国家与社会相分离。马克思承袭了黑格尔国家与社会二元关系的方法论。黑格尔和马克思都认为经济社会是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晚近时期,多数学者把经济社会看作一个独立的领域,并使之从公民社会中分离出来,如哈贝马斯将公民社会理解为社团、社会运动和公共领域。社会领域分离承载着人类进步的意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转型与变迁的重大成果是社会自主性发展和社会主体成长,一个边界明晰的社会领域已然形成,成为当下社会治理方式变革的基本结构性要素。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经济、政治体制一系列改革措施推进,以“国家建设”为主导的“总体性社会”日益消解,各种资源流动性增强,社会空间扩展;社会个体横向联系得以发展,以自愿结合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大量涌现;社会自治机制生成,基层社会自治制度不断创新;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逐步确立,政治认知水平显著提升;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的现代政治文明要素成为人们努力追求的价值观念。“国家”之外的这些变化构成了多元、开放的社会成长增量要素,现代社会发育使其成为表达和实现民众利益诉求的重要力量,对公权力单向度专断运行方式提出质疑,要求再造权力介入社会的机制和途径。社会主体主动进入国家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领域,成为推进现代治理创新的重要动力和转型因素。
(二)全面深化改革:“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创新的内生机制
为有效平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我国改革遵循着从易到难、从边缘到中心渐次深入的路径。当前我国进入了改革攻坚关键期,从社会内部来看,贫富悬殊、阶层固化、腐败严重,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社会公正缺失,不同阶层之间价值分歧明显、民众心态畸变,社会失控和分裂的危险征兆较为强烈。
为解决我国发展的各种难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极为艰巨复杂任务已然不是单一的政府行为和政治命题,需要多元化、多向度的系统治理,为社会治理创新提出警示与驱策,并带来良好契机。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变革当前我国治理现状,破除经济、政治和社会体制中的各种问题和弊端,冲破利益阻梗,以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理想状态。这一状态的实现应在“政府—市场—社会”的整体系统下进行考量和调适,在党委有效领导与组织下,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社会独立运转机制、提升社会自主自治能力,實现多元、合作、协商的现代治理转型,唯有此才能消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重掣肘。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创新的动力支撑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追求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12]高度民主的社会政治生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广大人民群众是民主的主体和基础,应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
人民当家作主蕴含的价值要素应包括政治生活的社会化参与、政治系统快速的社会回应、政治制度与政治运行的责任义务以及公民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可见,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架构中,涵盖融合着这些民主要素,是民主基本观念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应用和体现,构建与塑造了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民主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新实践形态。民主政治与现代治理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治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和理性选择,它不仅为我国实现民主政治提供了合理有效的制度形式,也赋予了全体人民更加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具体实施路径和可靠的运作机制,能够实现更加真实的民主。
(四)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
科学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是党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发展政策和社会建设战略的根本前提。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4]11。社会主要矛盾的改变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实现富民强国伟大跨越的肯定,同时也是对当前我国累积的深层次矛盾揭示及未来发展方向的驾驭和引导。
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决定着社会治理的目标、变迁理路和实践路径。“共建共治共享”为破除“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强劲障碍指明行动方向、提供了策略选择依据。共建共治能够对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现状进行矫正和消解,通过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治理,激发全民创造力、积极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协调区域发展,打好脱贫攻坚战,直面社会矛盾的突出问题和失衡现象,着重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注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实现各领域的均衡和洽发展。共建共治带来共赢性结果。共享意在满足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包括共享主体的全面性和共享内容的丰富性(不仅局限于经济层面,还包括公共利益、高品质生活、精神产品、个人发展机会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可见,社会主要矛盾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创新是相互协同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治理逻辑的主导性因素。
三、“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
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特别是新时代以来建构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本质规定性,消解了西方经验唯一性的局面,体现着中国特色、凝聚着中国智慧、彰显着中国制度优势,表现在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地位、国家与社会合作共强的发展趋势、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守中。
(一)党的领导:“共建共治共享”中的政党角色
从比较视野来审视,西方治理主要遵循“国家—社会”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及市民社会说的立场展开叙事,政党是被边缘化的。确切地说,在功能意义上,虽然中西方政党有着相似性,但两者存在着根本的结构性差异,我国社会治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执政党整合社会方式的变革,展现出“政党—社会”二元关系变化的革命意义,反映了党的领导与执政策略对我国社会结构变迁的回应。
考量中国问题必须充分关注中国共产党的维度进路,“政党、政府与社会三分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中国政治现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13]。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最鲜明的特征和核心运行逻辑,也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根本政治原则。当前,我国已形成以党为核心领导的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形态。
中国共产党是推动社会治理变革、重塑社会治理结构的领导力量,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和良性运行提供了政治与组织保障。一是科学创设现代治理制度和治理规则体系。社会治理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课题,这一全新理念的确立与推动迫切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的跟进与革新。党领导社会治理应从顶层设计维度建构治理制度,制度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党的政策目标和社会整合方式要更加制度化,加强制度理性和规则效应,通过制度引领和策略规则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二是培育多元主体。解构政府单一管理体制、纳入社会化参与构成治理变革的基本结构性要素。这一转型诉求要求执政党应不断进行角色转换和功能调适,培育社会力量以营造各方主体有效交往互动的治理格局。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建引领、政策支持、人才吸纳等途径为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空间,强化社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的政治认同,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三是协调各方利益。利益多样性、异质性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所在。不同的治理主体参与治理进程在目标指向、利益诉求等方面可能存在着较大差异或复杂博弈。现代治理自身蕴含着趋向于共和主义的理想状态,权力分化彰显着维护公共利益的“道德性根基”[6]。但以平等协商、信任包容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资本尚未完善之时,参与主体之间自觉理性、规范化的伙伴关系难以形成。加之公共利益的复杂性,不仅要顾及每个成员的个人利益,还要抽象出共同体利益,这意味着公共利益的实现不仅需要各方行动的共识性和集体性,同时还必须与国家整体利益保持方向的一致性。可见,这是比较艰巨的任务和较难达至的目标。因此,要求执政党进行宏观把握,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从全局谋划、整合利益差异、协调利益关系,推动公共利益最大化。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既保证了政治高度统一、又实现了行政高度分权;既发挥了市场经济优势、又抑制了资本权力膨胀;既促进了社会多元发展、又保持了社会有机团结,集中体现了党的领导优势。在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功能统合下,克服了西方治理市场过度自由化和政府权力膨胀的双重困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4]21。消减了西方市民社会运动常带有“造反政治”“反叛性政治”的痕迹和色彩,中国社会在党组织有效嵌入机制下与政府共同成长与进步。
中国共产党核心领导地位使党自身建设成为重要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坚持党的领导”放在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首位,党不断地自我革命和自我完善的生动实践凝结着中国智慧,有学者指出:“注重发挥治理理念的引导作用、确定执政党治理的基本目标、以提高执政党的治理能力为主线、以改进执政党的治理方式为依托,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世界执政党建设贡献的‘中国方案’。”[14]
(二)回归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中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
一般意义上,中西方现代治理都必然涉及对国家—社会关系的探索与调适,深层原因在于日益错综复杂的社会事务促使人们的认识已逾越了政府单一行政模式的局限,逐步延伸对社会主体的治理吸纳。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分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关系顺应新时代要求在政治生活中的重构,这一过程和样式凸显了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
“共建共治共享”治理制度展现的国家—社会关系与西方语境下的治理有着不同的内涵特征,它是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社会学说的理论指导下形成发展的新型治理模式。
一是重视社会建设。人类历史发展表明:“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15]政治解放产生出独立的社会领域,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又内生出强大的社会。但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还是很不完善的,是“个人私利的战场”[16],存在着社会分裂的自我戕害。马克思在国家—社会关系的论证中,提出“社会决定国家”的重要论断,“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17]。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体系中,社会相对于国家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国家是服务社会的工具性存在。马克思通过对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实质及辩证关系分析,提出人类历史走向是国家回归社会,社会从形态上是自由人联合体,从功能上应实现完全自治,最终完成人类解放。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建成真正的现代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体性日益觉醒,社会主体价值、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迫切性日趋明显,成为我国发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表征。自党的十六大始,中国共产党逐渐将执政策略转向社会领域,“社会建设”进入党的执政视野,确立起独立地位和权威。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明确我国发展的核心要旨是进行国家治理改革,国家治理改革蕴含着满足社会诉求的趋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就是推进社会建設改革创新的全新思想和理念,表明党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关注增进人民福祉、平衡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发展问题,这不仅顺应我国基本国情和时代特征,也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的科学论述。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活才是人类最基本形式。“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本质上是中国社会领域的一场革命性变革。”[18]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共享社会价值,建设充满生机活力,具有强大自我协调、服务能力的社会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基本主题和愿景。
二是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市民社会理论是西方现代治理的重要理论来源,其理论旨趣聚焦于市民社会反抗国家,偏好国家与社会“对立”的关系维度,往往从“去国家化”运动的角度来解读和阐释,如1989年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也被看作代表“社会”的力量与代表“国家”的力量之间的冲突[19]。再如西方学者代表性观点:“国家是必要的恶”“最低限度国家”等。西方治理理论虽然推崇多中心治理结构,主张国家与社会合作共治,但从本质上看,在资本主义基本制度框架下国家作为维护雇佣劳动关系的政治形式,难以从根本上真正超越与社会结构之间二元对峙局面,社会对国家的防范和钳制始终构成西方治理的核心逻辑。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20]。也就是说,国家职能在于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增进社会利益,当社会自身无法消解内部矛盾和自我分裂时,需要借助国家权威整合社会秩序。
在我国社会治理场域中,国家与社会“共强合作”是最理想的治理秩序,至少包括三方面的改革趋向。一是共强,意在改变我国强国家—弱社会的历史格局,打造“有为政府”“有机社会”的主体元素和地位平等、权力平衡的关系结构。二是相互支撑,从治理实践看,“国家”“社会”都存在着需要对方协助和彼此寻求力量的现实依据和愿望。政府权力的边界性和职能的有限性,需要社会力量协同治理。社会组织不成熟、各种社会力量在公共生活中缺失与活动无效需要增强国家的调控能力和政治权威。三是相互制约,能够克服治理的政治化倾向和民主性不足困境,也可避免社会自治的无序化和权利放任张扬的潜在风险。
“共建共治共享”为国家—社会良好互动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策略。“共建共治共享”精准概括出治理主体协同合作的互动样态并赋予合法性基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1]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具体化描述,形塑出党全面领导下“组织主导—参与协同”形式,并借助新科技优化治理方式,实现智能化、精细化治理;通过协商生成运行机制,以对话、恳谈程序实现共识意志和基本利益;依靠法治规范权责关系,实现依法、依规治理。
(三)以人民为中心:“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向度
“共建共治共享”拓展了社会治理“人民中心”品格,是我国社会治理制度区别于西方治理的又一突出特征和显著优势,是对全体人民的深切关怀,代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先进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
“西方‘治理话语’的意识形态底色基本可判定为新自由主义”[21],在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原则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下,“社会治理的核心命题是捍卫个人的法定权利”[22]。虽然新自由主义代表者罗尔斯表达出对分配正义、平等自由的热烈渴望,但它更多的是一种道德陈述和思辨,“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23]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24]“共建共治共享”在根本上为持续增进民生政治、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群众自治创造了各种条件,从主体论、价值论层面解答了社会治理为了谁、依靠谁的重大历史问题。
“共建共治共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市场运行的普遍性带来公益政治的缺损,民生问题成为当前社会建设的主要痛点,以民生引导社会治理机制和政策安排是构筑良善社会的关键。“共建共治共享”首要任务是解决民生问题,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共享是全民的,共享的理想状态不仅在于满足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更强调对少数失利人群、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化群体的关注、支持与补偿,即保障基本民生均等化,真正使全体人民达致普遍共享。全民共享社会治理高度契合民生需求,反映了对公平正义和“善”的道德期许及追寻,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本质。
“共建共治共享”旨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所勾画的未来社会是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联合体,马克思认为“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类特性和全部本质。资本主义社会虽使人获得了发展,但人依然是异化的、畸形化的。“共建共治共享”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实践努力和最新注解,它肯定了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了人民群众创造伟力,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建设各方面成就的共享。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更是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写入“十个明确”。
“共建共治共享”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共建共治共享”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深刻解读,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基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主自治性,鼓励群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靠群众力量实现社会秩序的自我调节,化解社会内部矛盾。这种治理模式改变了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民众依附于政治的消极被动角色,极大突出了人民主体性。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准绳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体现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的显著优势。现代治理虽以其工具理性的强大而昭著于世,但它并非价值无涉,如果舍弃价值的考量,我国社会治理将无章可循。实现良性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利益关系,不仅需要制度和法治的规范与匡正,更需要核心价值观念的统合与引领,以保证社会治理运行的方向性和科学性。不同的治理价值观直接影响社会治理理念确立、体制建构和路径选择。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本质在价值层面的规定和表达,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具有价值引领和目标导向功能。一方面为“共建共治共享”最大限度地凝聚了价值共识,增进了集体行动意愿,保证社会治理行为更加契合共同利益目标;另一方面表明“共建共治共享”的意识形态倾向,展现出中国治理与西方治理在价值和文化属性方面的差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价值统摄和价值评判规范了社会治理的价值归属和价值原则。一是“共建共治共享”秉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主内容。“共建共治共享”是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有机整体,实现了参与民主(全民共治)和实质民主(影响公共事务决策和相应的制度安排)的完美统一,是人民民主的实现机制和有效路径。二是“共建共治共享”秉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平正义内容。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目标原则,“公平正义就是让每个人得其所应得的”[25],“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充分尊重每位社会成员的权利和尊严,保障每位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确立起利益共治的政治原则,要求政府以公共利益为指向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有利于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公平正义局面。三是“共建共治共享”秉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由平等内容。“共建共治共享”表现为多元治理架构,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治理权力是对个体自由、权利的充分展现,同时也为打造政治系統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平等治理地位创设了重要基础,特别是随着制度权威的不断提升,各治理主体之间的职能权限日益清晰化、规范化,自由平等更为真实。四是“共建共治共享”秉承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内容。治理过程中的权力规约、治理权能、治理责任、公民有序参与等都需要法治规制,任何一方的权力膨胀或失控都会引发治理失效,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科学界定权力边界和利益边界,善于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和协调,“没有基本的法律规范和制度机制,善治的每一个要素都有可能发生性质的逆转”[26]。离开法治要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必定无法形成。
四、结论
制度是治国理政的前提与基础,“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27]。“中国之治”的根本在于我们形成了具有显著优势的“中国之制”。探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中国特色和优势所在,对建构中国治理的话语体系,为他国社会治理提供借鉴有着重要意义。
(一)建构社会治理理论的本土学术话语体系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态势使我国逐渐跻身世界前列。同时,我们深刻体会到西方国家的话语霸权及对我国的话语制衡,引发的对我国在世界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的阻碍,甚或在全球话语对话中面临失语窘境。对此,大力推动经济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来提升综合国力无疑是应对西方发达国家话语霸权的最根本举措。除此,建构我国本土学术话语体系也是不容忽视的有效路径,原因在于西方学者总是以西方的分析概念、学术偏好来言说中国问题,由此带来的后果,要么是对中国现象解读的偏颇和扭曲,导致国际社会不能正确、全面地看待中国;要么出现“用学术术语包装的价值预设、研究范式形成的一整套后殖民话语,以达到利用自己掌握的话语权来影响东方国家的知识分子,进而影响、同化其社会大众”[28]这种意识形态渗透或垄断的危机。
“近年来,‘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的当代建构’已作为一项重要的学术议题而受到愈来愈广泛的关注。”[29]对于治理理论而言,虽然其概念范畴、理论范式起源于西方,但其理论本身存在着诸多不足和困境,理论指导作用和适应性有着各种局限。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召唤着新的理论创新。“共建共治共享”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伟大实践基礎上凝结的理论创造和制度设计,勾勒出社会领域的美好蓝图,本文试图通过对“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论和制度生成的国情基础及所蕴含的显著优势的分析和阐述,展现出一系列异于西方治理的中国方案,以此说明“共建共治共享”是不同于西方的治理理论、治理格局和治理模式,也昭示了建构中国本土社会治理话语体系的急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我国和世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着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30]在社会治理上,我们要坚守高度的理论自信,不断推陈出新,回答中国问题,依托中国治理实践建构符合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同时要注意不能自说自话,要面向世界,在与世界先进理论对话中不断加强自身创新与完善。
(二)为各国社会治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维持了社会稳定和谐,也激发了社会活力;在市场化原则浸入社会领域后,克服了诸多社会矛盾引发的社会解体风险;在多元化思潮的冲击下,依然保持着高度的社会凝聚力。这些问题的成功解决依托于社会治理之中国智慧,它超越了西方经验理论和实践模式,为各国社会治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是立足本国国情。精准把握和深刻分析国情现状,“走自己的路”[31]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智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情处在快速、剧烈、复杂的变动中,梳理社会治理形态变迁不难发现,其演进逻辑是对社会主要矛盾和现实压力冲击进行回应的体现。从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与国家系统剥离,我国社会治理开始全面启动,到1998年“社会管理”被正式纳入政府基本职能架构中,党和国家提出创新社会管理,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现代社会治理思想正式确立。回顾40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创新轨迹,每一次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都是立足国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进行创新的结果。
二是厚植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每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安排与建构必然与本国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有着紧密联系。我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理论形成发展是多层面的共促过程,其中中国文化发挥着重要智力支撑和基础动力作用。当下我国已然创造出异质于西方的治理形态,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发展大势相结合的产物,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赋予社会治理鲜明的民族特征,为社会治理累积、涵养了丰富资源和文化根基,从而打造出中国特色的治理理念和追求,成为中国治理现代化之魂。治理虽是世界普遍性意义的概念范畴,但不同的文化底蕴直接影响着不同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道路,中国制度设计表明各国社会治理之路选择必须要根植于本国历史文化,传承本国文化基因。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理论创新和思想形成的内在动力与发生逻辑,理论的产生必然是对时代问题的解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众所周知,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只要科学地认识、准确地把握、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就能够把我们的社会不断推向前进。”[32]因此,只有树立问题意识,回应时代诉求,关注实践变化,捕捉现实问题才能推动中国社会建设事业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2(001).
[2] 孙柏瑛.当代地方治理——面向21世纪的挑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9.
[3] STOKETR G. Governance as theory: five propositions[J].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 ,1998, 50(155): 17-28.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5] 江国华,刘文君.习近平“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的理论释读[J].求索,2018(1):32-38.
[6] 侯恩宾.从社会管理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内涵、逻辑及其方式的转换[J].理论导刊,2018(7):60-67.
[7] 颜克高,任彬彬.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价值、结构与推进路径[J].湖北社会科学,2018(5):46-52.
[8] 林曦.国家与社会相互赋权:中国社区治理的新型路径分析[J].东南学术,2019(6):12-19.
[9] 胡炎平,姜慶志.基于共建共治共享的“1+N”社区协商治理模式研究——以J市F社区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9(10):156-157.
[10] 席军良.从“碎片化”到“协同化”——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可行性探索[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8(2):80-85.
[11] 江必新,王红霞.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的意蕴、基础与关键[J].法学杂志,2019(2):52-60+140.
[12]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06(002).
[13] 景跃进.将政党带进来——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的反思与重构[J].探索与争鸣,2019(8):85-100+198.
[14] 韩强.执政党治理的中国方案及其世界意义[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14-20.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82-583.
[16]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309.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52.
[18] 赵孟营.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政治叙事转向生活实践[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117-122.
[19] 郁建兴.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的当代可能性[J].文史哲,2003(1):75-81.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9.
[21] 连朝毅.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当代调适及其发展辩证法——基于马克思政治哲学范式的“治理”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6(2):32-39+126.
[22] 吴新叶.中国社会治理话语体系的当代建构[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8(3):87-95+159.
[23]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
[2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001).
[25] 陈界亭.公平正义: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价值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1):12-17.
[26] 俞可平.没有法治就没有善治——浅谈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6):1-2.
[27]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119.
[28] 吴一敏.解读西方发达国家的话语霸权[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5(3):112-114.
[29] 吴晓明.论当代中国学术话语体系的自主建构[J].中国社会科学,2011(2):5-13+4+220.
[30] 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19(002).
[31]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2]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235.
(责任编辑:易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