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视域下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路径探析
2022-02-09吴高强
吴高强
摘 要:中等收入群体也称为中产阶层,他们在社会发展进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充当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剂”、社会矛盾的“缓冲层”、社会财富的“晴雨表”、社会行为的“指示器”、社会秩序的“显示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中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是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农村中等收入群体;共同富裕;共享发展理念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制定了近期和远期目标,在“十四五”时期“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到2035年“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的本质目标就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的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或少数地区的富裕,高规模、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新经济增长点,形成橄榄型社会,进而有效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和社会两极分化,弥合社会矛盾,为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和有效的社会基础,发挥其特有的政治、经济功能。
一、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
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和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没有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共同富裕便很难实现。中等收入群体的提质扩容,有利于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了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不能搞传统的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实现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富裕。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实现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就是要让大部分人尤其是农民通过勤劳致富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首先,共同富裕的社会一定是由高规模和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组成,其社会结构也一定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马克思指出:“最幸福的人是拥有中等财产的人。”中等财产的人或者叫“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群体,也是最幸福的人。扩大中间阶层人数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对于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来说意义重大。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系统分析不同阶级对政体的影响,他指出:“以中产阶层为主的政体是最符合正义原则的,是最稳定的。”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不仅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而且作为社会高层和底层之间的“缓冲层”,可以有效防止和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努力让广大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需要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群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特别是广大农民,他们将会是最有潜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群。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把广大农村居民作为共同富裕的重点目标群体,不仅要帮助他们实现物质上的富裕,也要实现精神上的富裕。
最后,促进共同富裕的最艰巨任务仍然在农村。“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破解“三農”难题,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帮助广大农民通过勤劳致富早日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二、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阶段,这为广大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提供了重要契机。然而,广大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仍然存在许多障碍性因素,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任重而道远。
(一)收入结构不平衡,财产性收入较少
近些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城镇转移,工资收入、经营收入成为现阶段农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尤其是财产性收入,与城镇居民相比差距较大。虽然农民工资收入、经营收入等有了显著改善,但是其收入结构却有待优化,工资收入、经营收入占比过大,财产性收入虽然也在不断增长,但是其在总收入中占比较低。长期以来,农民只具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具备占有权,出租或出售房屋都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财产性收入来源途径非常单一。此外,集体土地增值收益权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保护,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实力等因素都会对农民的财产性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二)政策落实不到位,缺乏社会保障
高质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打通广大农民工进入中等收入群体通道的关键。随着我国农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就业以后,虽然身份发生了相应改变,却不能同城市人一样享受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和权利,在户籍、就业、教育等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歧视和限制,处于“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边缘地位。
(三)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发展滞后
现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的知识技能是农民工能够在城市立足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和促进劳动力转移增收的关键。然而现阶段,由于受到政策导向、资金投入不足、专业设置不合理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三、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的政策建议
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系统性全局性的经济社会问题,涉及国家的经济结构和发展秩序、城乡结构和社会稳定秩序、教育结构与人力资源的发展、税收结构调整和发展力量平衡、人民生活质量与政治局势稳定等多方面,既是发展问题,又是稳定问题,还是改革问题和政治问题。第一,现阶段,我们要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深化城市户籍制度改革,帮助农民工尽快完成市民化,减少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公共生活上的各项支出,打通广大农民工跨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第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群体,尤其是要更加关注低收入者群体。打破阶层固化,增强社会性流动,深化以农民工市民化为核心的户籍制度,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活动参与率。第三,促进教育公平,打破教育固化,努力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术能力。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增加职业技术院校在办学资金、专业设备配置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培养技术精湛、适合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技术工人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6-40.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3]罗建文.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社会主义劳动修复[J].湖南社会科学,2019(03):16-24.
[4]李逸飞.面向共同富裕的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提质扩容探究[J].改革,2021(12):16-29.
(作者单位:湖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