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存有路线的展开*
——儒家生生伦理学对明道历史贡献的新判定
2022-02-08杨泽波
杨泽波
近来,笔者在以儒家生生伦理学①原理梳理儒学发展谱系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收获,发现两千多年儒学的发展实际有一主一辅两条线索:主线为道德践行问题,这是自孔子创立儒学之始就有的;辅线为道德存有问题,这是受佛教影响到宋代之后渐渐形成的。明道对辅线的形成作用极大。一段时间以来,学界关于明道历史贡献的讨论多集中在道德践行方面,而对于其在道德存有辅线方面的努力,认识还不够统一。本文即对这个问题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一、三个相关概念:本体、本根、存有
要确认儒家道德存有这条辅线,首先要对本体、本根、存有这三个概念加以界定和区分。本体原是中文字,用于翻译ontology 后,鸠占鹊巢,反倒带有了浓厚的西方哲学的色彩,好像原本就是一个西方的概念似的②。在西方哲学中,ontology 由onta 与logy 两个部分组成。on 在希腊文中指存在、存有、是,onta 为复数形式。Logy 从希腊文logos 演化而来,意为学说。两个部分合在一起,ontology 现一般界定为“关于诸存在物的存在的科学”或“关于作为存在的存在的科学”,过去译为“本体论”,现多译为“存在论”“存有论”“是论”,其中尤以前者为多。虽然这些译法准确了不少,但之前的译法仍有较大影响。
中国哲学讲的本体与西方哲学的ontology不同。不管“本体”这一用语始于汉代还是更早,它都是本根的意思。《庄子·知北游》有“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此之谓本根”的说法。此处的“本根”即是中国哲学意义的本体。换言之,本体在中国哲学系统中特指本根,即那个“最究竟者”。儒家特别关注道德问题,本体专指道德的本根,亦即道德的根据、道德的终极根源。本文凡在中国哲学意义上讲的本体,均指本根,这是必须再三强调的。
儒家意义的本体有两个作用:一是可以决定人成德成善,二是可以将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影响宇宙万物。前者为道德践行之用,决定人成德成善,由此而有道德践行之主线。后者为道德存有之用,由此而有道德存有之辅线。而要了解道德存有,当先明白何为存有。牟宗三对“存有”这个概念有专门说明:
西方的存有论大体是从动字“是”或“在”入手,环绕这个动字讲出一套道理来即名曰存有论。一物存在,存在是虚意字,其本身不是一物,如是,道理不能在动字存在处讲,但只能从存在着的“物”讲。一个存在着的物是如何构成的呢?有些什么特性、样相或征象呢?这样追究,如是遂标举一些基本断词,由之以知一物之何所是,亚里士多德名之曰范畴。范畴者标识存在了的物之存在性之基本概念之谓也。存在了的物之存在性亦曰存有性或实有性。讲此存有性者即名曰存有论。[1]327
西方哲学以“是”或“在”作为切入点,分析物是如何存在的,相应的理论就是存有论。中国哲学的重点不在就一物的存在分析其存在性,而在明一物所以存在的存在之理。这种存在之理离不开道德的基础。在儒家学理中,道德之心一点都不安分,总要对外部对象指指点点,表达自己的看法,将原本没有道德意义的外部对象染上道德的色彩。这种染上道德色彩的对象也属于“存有”,相应的学说也可以称为“存有论”。西方的ontology 与儒家的存有论都涉及存有问题,这是其同;西方的ontology 多是认识意义的,儒家的存有则是道德意义的,这是其异。为了表明这种区别,儒家的存有论前面须以“道德”二字加以限定,即为“道德存有论”(moral ontology),即使为了行文的简便省略“道德”二字,这种存有也只能在道德的意义上理解。
在这个问题上,学界的做法尚不统一。一些学者对相关内容不采纳“存有”的说法,而是以“境界”称之。陈来曾引用王国维“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说法阐发相关道理,这里的“境”就是指“境界”。陈来认为,“我”可以是个体的小我,也可以是人类的大我。“只要看程颢的《定性书》就可明白,张载表现的是有我之境,而程颢主张的是无我之境。”“在本书及以下讨论的宋明儒学的‘有我之境’是指‘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的大‘吾’之境,而‘无我之境’即自上章以来我们已反复强调的‘情顺万物而无情’的无滞之境。”[2]235-236其后的《仁学本体论》仍然坚持这种做法③。
境界是一个重要的道德现象。孔子五十知天命是一个境界,六十而耳顺是一个境界,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又是一个境界。冯友兰将人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也是这个道理。道德存有确实与境界有关,因为人只有达到一定境界,其道德之心才会与宇宙万物发生关系,将其价值和意义影响宇宙万物,达到“有我之境”,乃至由此进一步上升至无滞无碍的“无我之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境界的说法当然有其意义。但这个说法的重点在于标明人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相应程度,而不在于说明道德之心为什么可以影响宇宙万物的存在,不利于将道德存有这条辅线揭示出来。
有鉴于此,笔者更愿意采纳牟宗三的做法,将相关内容称为“存有论”或“道德存有论”。道德之心如何影响宇宙万物,使其具有道德的价值和意义,成为道德存有,是一个价值度极高的话题。牟宗三早年受教于熊十力,接受新唯识论的义理后,一生都在为阐明这一主张而努力。虽然这方面的工作(特别是在智的直觉这一概念的使用上)有一些瑕疵,但他指明儒家思想包含道德存有的内容,直接标之为“存有论”,则功劳极大。将儒家学理相关的内容称为“存有论”,而非“境界”,优势多多。其一,有利于把之前隐而不彰的内容发掘出来,梳理成一套完整的义理。儒家学理原本就含有道德存有论的内容,但这方面的内容过去一直处于隐而不发的状态,未能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将这方面的内容以“存有论”或“道德存有论”相称,彰显出来,明了这方面的义理,可以帮助人们了解,道德存有论是儒家学理不可缺少的内容,这方面的内容同样涉及有无问题,而且是一种更深刻的有无。其二,可以与西方哲学相比照,以凸显儒家学理之所长。西方哲学和中国哲学都涉及存有问题,但两者又有不同。西方学理的根基是认知,由此而成的是“认知存有论”;儒家学理的根基是道德,由此而成的是“道德存有论”。将儒家相关思想概括为道德存有论,就有了与西方哲学相比照的资本,可以更好地显现儒家学理的特色。其三,更为重要的是,便于分疏道德存有论这一路线,将其视为儒学发展的一条辅线,以展现儒家学理一主一辅两条线索的整体格局。儒家生生伦理学认为,两千多年儒学发展实际有主辅两条线索,主线是道德践行问题,辅线是道德存有问题,主辅两条线索内部有一个复杂的互动关系。了解这种互动关系,对于儒家学理特别是天人关系,会有全新的认识。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前提是必须确定“道德存有”这一称谓,并将其视为一条相对独立的线索。这是“境界”这一说法难以达到的。
由此说来,本体、本根、存有是三个称谓相近,内涵有别的概念。本体(ontology)是西方的概念,虽然中国很早就有本体的说法,但这种本体是本根的意思,特指事物的总根源,与ontology 不是一回事。本根指事物的总根源,这种总根源在中国哲学中有两种发用:一是道德践行意义的发用,以成就具体的善行,展开道德践行之主线;二是道德存有意义的发用,以成就道德意义的存有,展开道德存有之辅线。道德意义的存有也是一种存有,于是它与ontology 又有了关联。因为道德存有的根据是儒家意义的道德之心,不是西方哲学的认知之心,所以前面须用“道德”二字加以限定,名为“道德存有”(moral ontology),不能与ontology 等同视之。
二、“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道德存有论解读
道德存有之辅线虽然是宋代受佛教影响后逐渐形成的,但其基本义理先秦儒家已经有所涉及了。《论语·子罕》讲:“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孔子这句话从字面看只是说天冷了才知道松柏是最后凋落的,但其中已经包含了道德存有论的意思。松柏没有道德的属性,人才有道德的属性,因为人在道德层面有不畏困难的品性,从这个视角来看,松柏在严寒中生存似乎也包含了不畏困难的寓意。有德之人以自己的道德品性观察松柏,就是以自己的道德之心影响松柏,使松柏具有道德的意义。这其实已经包含道德存有论的最基本要素了。
这个问题正式进入儒家视野,成为一种理论形式,是佛教传入之后的结果。佛教唯识思想的核心是心外无境、三界唯心。依据这一思想,宇宙万物的存在只是心的显现,没有心就没有境,没有世界。佛教这一思想传入中原,经过长时间的消化后,儒家渐渐明白了这个道理。但儒家的立场与佛教的立场并不相同:佛教的立场是空,重因缘;儒家的立场是实,重心性。在儒家看来,道德之心是一个活泼泼的创生实体,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可以决定具体的道德善行,使人成德成善;二是可以赋予宇宙万物以道德的价值和意义,创生道德存有。换言之,在儒家学理系统中,道德之心有强大的兴发力,不仅可以产生道德善行,而且总要对外部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将一切外部对象收揽在自己的视野之下,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赋予其上。这种将一切外部对象收揽在道德之心视野之下,使原本苍白没有血色的外部对象染上道德的价值和意义的理论,就是儒家的道德存有论。
宋代不少人已经掌握了这个道理,横渠是一个重要代表。他的名言“民胞物与”,即可置于这个视角来理解: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3]《正蒙·乾称》,62
在横渠看来,天为父,地为母,人禀受天地之气而生,生存于天地之间。天地之塞是我的体,天地之帅是我的性,天地的意义完全是由我的体、我的性所决定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说法更为精彩,旨在讲明,天下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天地间的物都是我的同辈。“物与”不能从物理学、生物学的意义上理解,只能从道德存有的意义上理解,意即宇宙万物都在我心的影响之下,因为我心的存在,宇宙万物才有了道德的意义,才能成为我的侪辈。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可以明白横渠为什么有“大心说”了:
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孟子谓尽心则知性知天以此。天大无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3]《正蒙·大心》,24
人做到了“大其心”便能体天下之物,做到心外无物。心的体量巨大,能够包容一切。否则便不是“大其心”,便不足以合天心。对横渠的这一说法过去争议很多,但如果站在存有论的高度,其内在涵义并非特别难以把握,其意无非是说道德之心能够赋予宇宙万物以价值和意义罢了。顺着这个思路走,“横渠四句”中“为天地立心”的意义自然也就通顺了:天地没有心,人才有心,因为人有心,所以可以为天地立心,通常所说的天地之心,完全得益于人心的显现④。
在这方面,明道更进了一步。仁学是明道学理的根本,而“万物一体”“与物同体”又是明道论仁的重要内容。“一体”“同体”说法不同,意义无别,都是强调人与万物一致。这种一致内部有两种不同维度。首先是道德践行的维度:
医书言手足痿痹为不仁,此言最善名状。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认得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诸己,自不与己相干。如手足不仁,气已不贯,皆不属己。故“博施济众”,乃圣之功用。仁至难言,故止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欲令如是观仁,可以得仁之体。[4]15
明道以手足痿痹讲不仁,强调仁者如果不痿痹,气血贯通,就能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这里讲的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偏于“博施济众”而言。“博施济众”涉及的明显是道德践行问题,意即一方面自己成德,另一方面将自己的德推广出去,将天下治理好。儒家学理不是束之高阁的空理论,有很强的践行性。明道以“博施济众”讲万物一体,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特点,这也成了儒家的固有功课。
但需要注意的是,明道讲万物一体还有道德存有的维度: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4]16-17
“仁者”指有德之人,有德之人为什么能够“浑然与物同体”?因为有德的人必然以自己的道德之心观察万物,从而将自己的道德价值和意义影响万物,创生道德的存有。明道继而以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阐发这个道理。孟子此说原是道德根据我全具有的意思⑤,明道对此做了自己的发挥,强调顺着仁体发展,即可以实现万物一体,与物无对,物就是我,我就是物,进而体验到“天地之用皆我之用”的莫大快乐。
由此出发,明道对于横渠的《订顽》(《西铭》)予以了很高的评价,指出:
《订顽》一篇,意极完备,乃仁之体也。学者其体此意,令有诸己,其地位已高。到此地位,自别有见处,不可穷高极远,恐于道无补也。[4]15
《订顽》言纯而意备,仁之体也;充而尽之,圣人之事也。子厚之识,孟子之后,一人而已耳。[5]1203
明道认为,《西铭》文字立意极其完备,已达仁之体。学者能够体会此意,实际施行,地位已高,不必再寻其他。明道甚至认为,横渠讲到这一步,是孟子之后第一人。根据前面的分析,明道这样讲还是借助对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独特诠释,凸显仁之体充而尽之即可达万物一体之境。这种万物一体明显不是道德践行意义的,而是道德存有意义的。
与此相关,有一个重要概念,这就是“感”:
“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天理具备,元无欠少,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父子君臣,常理不易,何曾动来?因不动,故言“寂然”;虽不动,感便通,感非自外也。⑥
子曰: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所不通,无所不应者,正而已矣。正者,虚中无我之谓也。以有系之私心,胶于一隅,主于一事,其能廓然通应而无不遍乎?[5]1212
“感”的说法来源甚早。《易传》:“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即是这个概念。许慎《说文解字》释感为“动人心也,从心咸声”。由此可见,感最重要的是“动人心”。按照明道的理解,人之一身,天理具备,元无少欠。但仅此不够,还必须有感。感由心发,而“非自外”,有感便可通,无感便不通。“感”既可以从道德践行的角度讲,又可以从道德存有的角度讲。前者是说,在道德境遇中,有事必有感。恰如见孺子入井,皆有怵惕之心。这层意思讲的人很多。后者是说,道德之心与外部对象相接,一定要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影响它们,这种影响不是逻辑的,而是直觉的,这种直觉也是一种“感”。这层意思包含的道理较深,牟宗三反复讲的智的直觉其实就是这个道理⑦。有了这个基础,下面一段话就不难理解了:
天地之间,只有一个感与应而已,更有甚事?[6]152
天地之间有人,人有道德之心,道德之心有感的能力。感发自内心,有感必有应。“感”是道德之心影响外部对象的存在,“应”是因道德之心的影响而成为一物。说到底,无非是道德之心影响宇宙万物,创生道德的存有。一个是“感”,一个是“应”,天地之间除此之外,再无他事。
明道的《秋日偶成》将这个道理表达得十分形象有趣:
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
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
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
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7]秋日偶成二首,482
《秋日偶成》有两首,这是第二首,其中的三四句最值得玩味。“万物静观皆自得”是说有德的人通过静观可以得到万物的意义,而这种静观的思维方式不是逻辑,而是直觉。“四时佳兴与人同”是说有德的人通过直觉体悟到万物的意义后,因为人有道德性,万物也就有了道德性,这两种道德性是相同的,人与万物由此便达成了一致,上升到了浑然与物同体的境界⑧。
明道“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思想有很高的学理价值。在儒家生生伦理学看来,明道所说之仁即是仁性,仁者即是有仁性,时时按仁性行事之人。仁性的思维方式是直觉,这种直觉既指向仁性自己,又指向外部对象。指向自己,意在发现仁性自身,从而找到自己内在的道德根据;指向外部对象,意在将仁性的价值和意义赋予万物,创生道德存有。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后一种情况。人总是要与外物相接,一旦与外物相接,因为仁性有先在性,其思维方式又是直觉,所以定会率先显现自身,于智性发挥作用之前,在刹那之间施加自己的影响,将自己的道德内容影响宇宙万物,使其染上道德的色彩,成为道德存有的对象。牟宗三常说仁有“觉”的特性,觉不能人为设定一个界限,其极必是“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即指此而言⑨。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保持仁的敏锐性,不能痿痺。不痿痺便是能觉,能觉便能不安、不忍,便有悱恻之感。觉至何处,就能使何处有生命之洋溢,温暖之贯注。
因此,“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说法初看起来难以把握,究其实无非是说,仁性通过直觉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赋予宇宙万物后,宇宙万物便有了道德性,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外部存在。换言之,人有仁性,有道德性,人以道德性观物,物因此也染有了道德的色彩,人与物便有了一致性。王国维《人间词话》引“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的诗句,说的正是这种情况。此为“有我之境”。此处的“有我之境”实是“以我观物,故物我皆著我之色彩”的意思。不仅如此,人还会由此进至“无我之境”。此处的“无我之境”实是“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8]7-8的意思。“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等诗句,说的正是这种境界。在此境界下,“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人是物,物是人,人欣赏物,物欣赏人,人在物中,物在人中,人与物打通为一,浑然不分,没有了彼此的间隔——这便是儒家孜孜追求、向往不已的“万物一体”的天人合一之境了。
三、“物不能推,人则能推”的深层内涵
对于明道的道德存有论,学界多有不同理解,而分歧焦点之一,是如何界定创生道德存有的那个主体的性质。这里所说的性质,特指主观性或客观性,主观性指心,客观性指天。也就是说,明道道德存有论的主体究竟是主观的心,还是客观的天,学者看法有所不同。陈来似乎主张前者,由此认定明道思想尚有不足。他在分析明道以仁论万物一体的思想时这样写道:
就宋代的仁说来看,仁作为万物一体的概念,主要显现在主观的方面,而不是显现为客观的方面。就是说,仁作为万物一体主要被理解为作为人心的目标的境界,人的一切修养功夫所要达到的仁的境界就是万物一体的精神境界。这还没有强调把仁的万物一体从客观的方面来把握,从实体的方面来把握。或者说没有把仁作为实体的意义从万物一体去理解去呈现。当然,万物一体的仁学,在这里虽然显现为主观的,但在这一话语的形成和这个话语在道学内部造成的重大影响,为从客观的方面去把握万物一体之仁准备了基础,而从客观方面来把握仁体的代表,便是朱子。[9]303
陈来区分了两种不同的仁:一是精神境界的仁,二是宇宙原理的仁。前者只是就精神境界而言,是主观的;后者则是宇宙生成的原理,是客观的。尽管两者有紧密关联,但宋儒(包括明道)“还没有强调把仁的万物一体从客观的方面来把握,从实体的方面来把握”。也就是说,明道以仁讲万物一体,偏于主观面,未能上升到客观面。正因于此,后来的朱子从客观方面讲万物一体才显得特别重要。
牟宗三则认为,明道既重心又重天,主观面和客观面兼备:
至明道,正式提出“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之义,则仁之提纲性已十分挺立矣。“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知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则主观面之心性天为一之义亦十分挺立而毫无虚欠矣。故由濂溪、横渠,而至明道,是渐由《中庸》《易传》而回归落实于《论》《孟》,至明道而充其极。然明道究非如象山之纯为孟子学也。象山云:“夫子以仁发明斯道,其言浑无罅缝。孟子十字打开,更无隐遁。”象山乃纯以《论》《孟》为提纲,《中庸》《易传》之境已不言而喻矣。(虽原则上可不言而喻,然象山于此终欠缺。)明道毕竟犹处于濂溪、横渠北宋开始时先着眼于《中庸》《易传》之学风。故明道究非纯以《论》《孟》为提纲者也。天道性命客观面之提纲犹十分饱满而无虚歉,此则为象山所不及,而妙在主客观两面之提纲同样饱满而无虚歉,所以圆顿之智慧成其“一本”之论,此明道之所以为大,而为圆顿之教之型范也。[10]20
此段中“明道究非如象山之纯为孟子学”是一个重要的判断。孟子讲心,象山顺着孟子的路线也讲心,这是一条主观的路线。明道与此不同,不仅讲心,而且讲天讲性,思想全面而完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知性,知性便是天,当处便认取,更不可外求。”这里的天和性都代表客观面。因此,明道既重主观面,又重客观面,真正落实了“一本”,堪称“圆顿之教之型范”。
对于上述两种不同意见,笔者均有不同理解。首先,笔者与牟宗三的看法不同。牟宗三讲的主观面指心,即所谓仁心,这方面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客观面。客观面指天,明道于此有一个重要的观念,这就是天理。无论是道德践行,还是道德存有,天理均指事物的形上根据。就道德践行而言,这一形上根据可以在“借天为说“和“认其为真”的意义下成为一种信仰,加强学理的信念力量⑩,但天在道德存有问题上有什么意义,起什么作用,则必须详加分析。明道在这方面有一个说法值得高度重视,这就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
所以谓万物一体者,皆有此理,只为从那里来。“生生之谓易”,生则一时生,皆完此理。人则能推,物则气昏,推不得,不可道他物不与有也。人只为自私,将自家躯壳上头起意,故看得道理小了佗底。[4]33
在明道看来,宇宙万物皆由天理而生,“只为从那里来”即所谓“生生之谓易”。这个“生”是一切的生,万物皆因此而生,因此而完具此理。但人与物毕竟有别,物禀得气昏,推不得,人则不同,禀得气清,可以推。另一段也是此意:
“万物皆备于我”,不独人尔,物皆然。都自这里出去,只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之。虽能推之,几时添得一分?不能推之,几时减得一分?百理具在,平铺放着。几时道尧尽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尽子道,添得些孝道多?元来依旧。[4]34
前面讲过,明道对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做了自己的解释,认为这里的“万物”兼人与物两类。人与物“都自这里出去”,意即都由心决定,只是物不能推,人则能推。但即使人能推,也没有多添几分,事物本来就是如此。
“物不能推,人则能推”这个判断当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从本源角度看,人与物只有一个来源,即“只为从那里来”。另一方面,从人与物的区别看,人与物又不同,“人能推”“物不能推”。人能推,可以起道德的创造。物不能推,不能起道德的创造。明道将天理视为儒家学理的最高范畴,但同时又讲“物不能推,人则能推”,实际表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尽管天理是万事万物的形上源头,人的善性也来自它的禀赋,但真正完成创生道德存有这项具体工作的,只能是人,不能是天。只有人,只有具有道德之心的人,才能创生道德的存有,不仅是物,即使是天,都没有这个能力。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严重问题:虽然明道既讲心又讲天,将两者打并为一,持“一本论”的立场,但如果深入分析,又不难看出,天并不是创生道德存有的真正主体,这个主体只能是心。
以此为基础,笔者也不完全赞成陈来的看法。陈来批评明道尚未达到客观面,与其着力建构仁学本体论有关。仁体或仁学本体是陈来极为看重的观念。在他看来,仁体不仅是主观的,同时也是客观的。这种具有客观性的仁体即是天地之心。由此出发,陈来非常重视朱子的《仁说》,他这样写道:
《仁说》之作,从一开始就坚持在开首阐明“天地以生物为心”,作为天道论的核心刻画,力图给予仁说最坚定的宇宙论的支持。在伦理学上,朱子仁说的主要倾向显然是,主张从爱来推溯、理解仁……朱子重建了仁与爱、仁与天地之心的关联。天地之心元包四德,人之为心仁包四德,天地之元与人心之仁相对应,后者来自于前者。朱子的作法使得先秦儒与汉儒的仁说得以延续在新的仁说讨论中,其意义相当重要。[9]310-311
这里已经明确把“生意”和“仁”“元”联结一体,不是只关注仁的实践意义,仁的伦理意义了,而向宇宙论去展开,把仁和宇宙论的生命问题、根源问题结合起来,赋予仁以更广大的意义。仁是天地生物之心,表示仁是宇宙生生不息的真几与根源。[9]314-315
《仁说》是朱子思想成熟后的标志性成果。陈来认为,在这篇文献中朱子直接从“天地以生物为心”出发,凸显了仁的宇宙论意义,强调仁既是仁体,又是天地生物之心,不仅可以决定人的道德行为,决定爱,决定仁义礼智,更是宇宙万物的总源头,是生生不息的真几和根源。明道虽然也讲“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但思想偏于主观面,朱子进一步将仁规定为“天地生物之心”,规定为“宇宙生生不息的动力与根源”,思想扩展到客观面,是对明道思想的重要推进。
笔者对陈来的看法略有疑议,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量。第一,按照牟宗三的理解,明道并非只重主观面,不重客观面,其客观面就是天理。如果判定明道只重主观面,不重客观面,需要对牟宗三的判断加以回应,这一步工作非常重要,轻忽不得。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第二,即使按照陈来的分疏,朱子特别重视“天地以生物为心”,直接从客观面进入,仁学本体论才得以建成,但根据上面的分析,道德存有的真正主体只能是人,是仁心,不是天,不是天心。既然如此,特别彰显朱子“天地以生物为心”的思想,突出其客观面,能有多大的理论价值呢?
这个话题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涉及如何准确理解天人关系的问题。在儒家学理系统中,既要讲人,又要讲天。二程提出天理概念后,天更成为不可动摇的形上根据。但这种做法内部自始就蕴含着这样一个矛盾:真正的主体是人,还是天?人们可能说,既是人,又是天,天人本不相分。但既然有人有天,无论如何辩解,终究是二,而不是一。追究到底,合理的答案只有一个,即只能是人不能是天。明道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值得细细思量。他一方面讲天理,另一方面又讲“人才能推”,其间蕴含着十分微妙的道理:我们既不能因为明道讲天理,就把创生道德存有的主体归给天,也不能因为明道重视“人才能推”,就认为其思想客观面不足,进而寄希望于朱子的“天地以生物为心”。陈来看到了明道思想中偏重主观面的事实,这本是有意义的,但他又强调其思想客观面不够,希望借朱子学理将仁上升为真正的宇宙本体。牟宗三看到明道既讲仁又讲天,思想全面,对其“一本”思想评价极高,但没有深入分析这里的复杂关系,造成了人与天的矛盾。这两种理解虽有不同,但都是传统以天说人思维方式的延续。能否破除这种方式,不再以天说人,而是以人说天,直接关系到能否合理处理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传统的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已超出了本文的范围,只能另文详述了⑪。
注释
①建构“儒家生生伦理学”是笔者结束孟子研究和牟宗三儒学思想研究后,集中力量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成果集中体现于《儒家生生伦理学引论》,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敬请关注。②这类现象并不罕见。“上帝”原本是中国自己的术语,在先秦时期早就有了,但后来用来翻译西方的God 之后,反而成了西方的概念,以致很多人误以为它是西方的概念。③陈来:《仁学本体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版,第262 页。④林乐昌在《“为天地立心”——张载“四为句”新释》,(《哲学研究》2009年第5 期)一文中对此提出了批评,强调学界关于天地没有心,人才有心的看法“是严重的误解”,认为“为天地立心”的实义“是人(通常指儒家圣人)具有领悟‘天地之仁’的能力,并以‘天地之仁’的价值意蕴作为宇宙论根据,从而为社会确立仁、孝、礼等价值系统”。这种看法与笔者的理解有很大不同。⑤自笔者从事孟子研究以来,一直坚持强调“‘万物皆备于我’只是‘良心本心我全具有,道德根据就在我心中,除此之外毋需外求’的意思”。详见拙著《孟子性善论研究》(再修订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87 页。⑥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第一册,第43 页。未注明谁语,《宋元学案》卷十三作明道语。⑦牟宗三的解说义理极为缠绕,理解起来非常困难。笔者曾以“胡塞尔现相学意向性的直接性”作解,亦曾以中国文化的“兴”作解。详见拙著《贡献与终结——牟宗三儒学思想研究》第三卷第五章第四节《“觉他”:牟宗三儒学思想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2—245 页。⑧杨立华对明道此诗前几句是从君子小人之别的角度解读的。他说:“闲来无事的时候,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非常从容。大凡君子和小人的区别,一般不看他如何处忙,而看他如何处闲。睡醒了之后发现,东边的窗户已经微微泛红了,天明即起,毫无怠惰之气;静观万物,皆能自得其意,皆能有自己的体会;虽然‘万物静观皆自得’,虽然是个了不起的哲学家,但是再了不起,每一个季节的美好的兴致,其实和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不同,这就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宋明理学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91 页)取义略浅,不从。⑨牟宗三指出:“仁心之觉润、觉润之所在即是存在之所在:觉润之即是存在之。此是本体创生直贯之实体。仁体遍润一切而为之体,故就其为我之真体言,即可说‘万物皆备于我’。”(《心体与性体》第三册,《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卷,第260 页)虽然此处牟宗三对“万物皆备于我”的解释是从道德存有论的角度展开的,不合孟子之原意,但论述十分形象有趣。⑩“借天为说“和“认其为真”是笔者诠释儒家道德形上学的两个核心概念,详见拙文《从以天论德看儒家道德的宗教作用》,《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⑪这个问题笔者在拙著《儒家生生伦理学引论》(商务印书馆2020年版)第十四章《天人合一之境》中已有初步分析,更深入的讨论将在随后的研究中展开,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