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2022-02-07李兴锋董伟萍
王 力,李兴锋,董伟萍
(1.石河子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0;2.新疆理工学院,新疆 阿克苏 843100)
引 言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我国保障民生的核心制度安排,也是践行人民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提出要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这彰显了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在2035年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衔接期”,随着居民对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城乡间供给不均等化现象日益凸显。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不仅加剧了城乡间资源和要素的“二元”分化,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难题(缪小林等,2017)[1]。农村地区能否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农民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途径(唐斌等,2021)[2]。虽然我国在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现阶段城乡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仍是不可忽视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在此背景下,探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问题契合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我国城乡公共服务经历了城乡分割化、去差距化、统筹化和均等化等多个阶段的变迁过程。众多学者围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空间差异、实现机制、供给方式及绩效评价等核心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而我国分权式制度改革是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因素(吉富星等,2019[3];王胜华,2021[4])。首先,中国式的经济分权扩大了地方政府的经济自主性,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活力。经济总量的“蛋糕”做大后,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其次,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容易掌握本地区居民的需求偏好,掌握的信息更为充分,因而提供的公共服务更有效率(张跃,2020)[5]。最后,在分权式改革的基础上,本地居民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来监督地方政府,促使地方政府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李超等,2018)[6]。因此,分权式改革是影响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亟待改变经济效率低下、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中国来说,继续推进分权式改革成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立足点、方向标与突破口。
目前,关于经济赶超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内在机制的研究较少,大多侧重于理论层面的探讨。在分权式改革背景下,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挤占了地方政府对于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稀释了分权式改革的经济红利。由于GDP增速是地方官员传统政绩考核及升迁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为促进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将大量公共资源投向城市而忽略了农村的发展,非平衡的发展策略拉大了城乡间公共服务的差距,不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范子英等,2010)[7]。落后省份的经济赶超行为使地方政府偏好生产性支出,而对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特别是农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明显减少,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是城乡公共服务发展失衡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加之地方政府迫于经济赶超压力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具有短期增长效应的城市地区,对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投资存在虹吸效应(陆铭等,2014)[8]。由此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将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产生何种影响呢?厘清经济赶超与公共服务差距关系的逻辑机制将为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新的策略思路。
本文与以往研究的区别主要在于:检验经济分权、财政分权及行政分权三种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果;将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考察政府制度变迁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根据异质性经济地理特征,对不同经济赶超程度、不同城镇化水平进行分组比较,厘清分权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影响的区域异质性。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分权式改革通过“竞优”效应、解决信息不对称及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途径作用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引入经济赶超行为偏向性指标,探究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城乡发展失衡、弥补城乡发展鸿沟、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
(一)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分权式改革的政策目标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动。一方面,政府的分权式改革存在“竞优”效应。政府分权式改革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为地方政府带来经济红利(张莉娜等,2021)[9]。当地方政府取得更大的自主权后,更倾向于通过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要素流动等途径扭转要素时空错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经济的增长提高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当地方政府经济实力增强后,开始更加关注政策在效率与公平间的平衡问题,更容易把焦点放到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并向薄弱的农村地区倾斜,经济的发展为地方政府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次级政府更容易掌握本地区居民的需求偏好,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信息优势(林毅夫等,2000)[10],通过减少信息摩擦提高了政府间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客观上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更有效率(张跃,2020)[5]。
分权式改革影响了政府在城乡公共服务投入方面的政策选择问题。由于公共服务本身属性的差异,对政府官员的政绩反映程度也存在明显差异(刘成奎等,2019)[11]。一般而言,城市公共服务的“可见度高”,比如城市交通、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更容易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可见度低”,比如农村道路、农村教育、农村医疗等对于政府官员的政绩反映却并不明显(刘成奎等2008)[12]。加之城镇居民相对于农村居民具有更高的文化程度和社会影响力,政府官员在“可见效应”的影响下,侧重于增加城市的公共服务供给。而分权式改革特别是行政分权改革提高了居民的参政程度,农村居民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关注度明显提高,有了更为便捷的反馈机制和发声渠道,农村居民话语权的提高有利于改善政府对农村领域的公共服务投资。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1:分权式改革有利于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在中国特殊的分权背景下,区域间、城乡间的资源禀赋差别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巨大差异(王胜华,2021)[4]。在经济增长竞争和赶超条件下,容易扭曲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短而快”的财政支出行为,在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方面主要表现为“城市偏好”(缪小林等,2017)[1]。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城市在短期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低成本、高公共服务资本化收益等比较优势。因此,落后地区必然集中力量发展城市经济,加强对城市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投资。如果地方政府在投资及财政支出方面存在“城市偏好”问题,则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要素固化”及“城乡发展失衡”等难题,城市对农村地区的虹吸效应与挤出效应也被无限放大,其结果就是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长期处于缺位状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失衡。经济赶超行为会影响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软约束,包括城市和农村间公共服务支出的预算软约束(陈志勇等,2014)[13]。虽然政府出台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出于经济赶超目标将经济重心放在城市,忽略了农村的发展。加之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成本相对较高,且城市地区的公共支出更具增长优势。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2:落后地区的经济赶超会导致地方政府的“城市偏向”,从而不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发展
(三)分权式改革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
基于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应,本文引入经济赶超指标,从两个方面分析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一方面,分权式改革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决策自主权和资源配置效率,落后地区能够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需要采取偏向型的政策行为,催生了“政府城市偏好”与“重城市、偏农村”等经济赶超战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经济赶超弱化了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果。由于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分权式改革的政策红利不能被城市和农村居民间公平的分配,对农村公共服务投资存在明显的挤出效应,使得城镇居民享受到了更好的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经济赶超行为改变了城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置结构,影响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现有模式下落后地区的经济赶超行为将导致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陷入困局。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H3:地方政府经济赶超形成的“城市偏好”弱化了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效果
二、研究设计
(一)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内学者对于城乡公共服务涵盖范围的界定,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李斌等,2015[14];韩增林等,2021[15];彭迪云等,2021[16]),构建包含城乡基础设施服务均等化、城乡教育文化服务均等化、城乡卫生医疗服务均等化、城乡基本社会保障均等化四个一级指标和十六个二级指标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体系(见表1)。
表1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
(二)模型设定
首先,结合研究假设构建以下基准回归模型,检验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GSit=α0+β1DRit+β2CIit+∑φControlit+μi+pt+εit
(1)
GSit=α0+β1DRit+β2CIit+β3DRit×CIit+∑φControlit+μi+pt+εit
(2)
式(1)中,GSit表示被解释变量,即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CIit表示经济赶超,DRit是分权式改革,主要包括经济分权(DSit)、财政分权(FISit)和行政分权(ADSit),Controlit表示影响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控制变量,μi表示地区效应,pt表示时间效应,εit表示随机干扰项。为进一步研究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而构造式(2),其中交互项DRit×CIit表示地方政府在经济赶超行为下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效果,包括经济分权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财政分权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行政分权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
(三)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GSit)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根据上文构造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法进行测度,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越接近于1,说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越高,当GSit的值为1时,说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
2.核心解释变量
(1)分权式改革(DRit)。构造关于经济分权、行政分权及财政分权的评价指标,其中经济分权利用政府管理的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来衡量,财政分权用各省人均财政支出与全国人均财政支出的比值来衡量,行政分权以地方万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职工人数与全国万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职工人数的比值来衡量(李超等,2018[6];王东等,2021[17];龚锋等,2010[18])。具体公式如下:
(3)
(4)
(5)
其中,CINit表示各地区规模以上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TINit表示各地区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FIit表示各地区财政支出,POPit表示各地区人口总规模,PSit表示各地区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职工数量,POPt表示t年全国人口总规模。
(2)经济赶超(CIit)。中国式分权加剧了各地经济竞争与赶超效应,即各地区均以周边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为标杆进行经济追赶。从临近省份和全国省份两个维度对各地区的经济赶超水平进行测度(缪小林等,2017)[1]。经济赶超的计算公式如下:
(6)
3.控制变量
控制变量由外贸依存度(OPEN)利用地区进出口总额与地区GDP的比值来表征;第三产业占比(TIS)反映经济结构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影响;城乡收入水平之比(INC)利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反映城乡收入差距对公共服务差异的影响;平均受教育年限(EDU)反映人力资本等因素对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影响。
(四)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所选样本空间为2000—2019年中国31个省、市和自治区的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于《中国农业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社会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各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年鉴及EPS数据库,个别年份数据缺失用插值法和指数平滑法补齐。上述各变量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2。
表2 各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三、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根据前文研究假设,利用式(1)对模型进行基准回归,检验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效应,固定效应模型的估计如表(3)所示(1)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固定效应模型因此优于随机效应模型,随机效应模型估计结果未在文中展示,感兴趣可向作者索取。。首先,分析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从模型(1)-(6)的回归结果检验,在未加入控制变量的情况下,经济分权(DS)、财政分权(FIS)及行政分权(ADS)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均为正,系数分别为0.227、0.387、0.003,说明三种分权均能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从作用效果来看,行政分权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经济分权和财政分权至少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且财政分权的政策效果大于经济分权的政策效果。可能的原因是由于中央政府经济放权,激发了地方政府承担经济建设的动力,以晋升竞标赛机制诱导自发性制度变迁和“为增长而竞争”的格局,导致经济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双重提升。同时,经济分权为地方提供资金保障,引导地方政府之间走向“竞优”的道路,分权的收益远远高于成本(Blanchard&Shleifer,2001)。经济分权的政策红利提高了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经济实力的增强有助于地方政府致力于消除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而财政分权提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和预算“硬约束”,且地方政府更容易掌握本地区居民的需求偏好,提供的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模型(2)、模型(4)与模型(6)是在经济分权、经济赶超两个核心解释变量的基础上添加控制变量,从回归结果来看,在加入控制变量后经济分权、财政分权及行政分权的方向及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说明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和结论的可靠性,假设H1得以验证。
其次,分析政府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从表(3)的回归结果来看,在分权式改革背景下,经济赶超抑制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基准模型(1)、模型(3)与模型(5)中,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38、-0.056、-0.069,均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拉大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可能的原因是,在经济赶超背景下,地方政府优先选择要素回报率高的城市地区,更加关注“短而快”的财政支出行为,致力于发展城市经济,改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地方政府的“城市偏好”挤占了对农村领域的投资,使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长期处于缺位状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现象突出。模型(2)、模型(4)与模型(6)是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从表(3)的回归结果来看,加入控制变量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依然为负,系数分别为-0.021、-0.018、-0.027,且至少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验证了假设H2。
从各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来看,对外开放度(OPEN)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为正,扩大经济开放度有利于提高经济韧性和资源配置效率,对外开放带来的经济红利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第三产业占比(TIS)在各模型中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为正,系数为0.002,且都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第三产业占比的提高代表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EDU)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为正,因为教育作为提升人力资本进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教育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居民的生计转型和收入提高,进而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各控制变量除了城乡收入对比(INS)外,其他变量均符合预期假设,与已有研究结论相一致。
(二)影响机制检验
为了进一步验证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机制及传导路径,本文构建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的交互项来分析两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根据前文研究假设,政府分权式改革在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还依赖于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行为。在分权式改革后,地方地政的经济自主性显著提高,若落后地区为实现经济赶超目标,可能将投资经济效应更明显的城市地区,不利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表(4)反映的是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协同效应。在模型(7)-(8)中经济分区与经济赶超交互项的系数分别为-0.023、-0.016,且至少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加入交互项后经济分区、经济赶超的系数与显著性基本保持不变,财政分权与经济赶超的协同效应为负,系数分别为-0.137、-0.100。财政分权与经济赶超的协同效应也为负,但是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从上述回归结果来看,经济分权、财政分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受到政府经济赶超行为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形成的“城市偏好”弱化了分权式改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效果,验证了假设H3。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检验上述结论的可靠性,避免由于指标选取不当、样本选择偏误、内生性问题等因素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再从替换关键解释变量、选择子样本、控制内生性等三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一,替换变量进行估计。根据经济赶超思想将地区经济赶超的对象替换为全国人均GDP最高的地区,利用当年全国人均GDP最高的省份与该省当年人均GDP的比值作为新的经济赶超指标进行回归,从模型(13)-(15)的回归结果来看,经济分权、财政分权、行政分权及经济赶超等变量的系数大小、符号及显著性均未发生明显变化。第二,选择子样本进行回归。考虑到北京、上海、天津三地作为我国的超大城市,城镇化率高,存在“一户难求”的局面,市区享有高水平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农村地区享受的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因此,剔除三市的样本,将剩下的28个省市作为子样本进行重新回归,结果(见表5)同基准回归一致,再次证明本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和合理性。第三,控制内生性。考虑到经济变量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而导致回归结果出现偏误,分别选择经济分权、财政分权及行政分权的滞后一期作为工具变量,运用带工具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重新对基准模型进行估计,回归结果基本保持不变。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表4 包含交互项的影响机制检验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四)异质性分析
1.不同经济赶超组的比较
在中国式分权改革下,经济赶超水平越高,其追求短期经济增长的动力越强,就越倾向于城市偏向策略而拉大城乡发展差距(缪小林等,2017[1];李超等,2018[6])。为检验在不同经济赶超水平下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异质性影响,根据经济赶超程度的差异分为经济赶超较低组和经济赶超较高组(2)经济赶超较低组包括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广东、内蒙古、重庆、新疆;经济赶超较高组包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海南、广西、贵州、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西藏、宁夏、青海。,表(6)为不同经济赶超组的回归结果。
从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果来看,在经济赶超较高组经济分权、行政分权、财政分权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90、0.777、0.146,除行政分权外,其他回归系数至少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在经济赶超较高组分权式改革的系数明显高于经济赶超低组的系数,说明分权式改革对经济赶超较高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促进作用更明显。可能的原因是,经济较为落后地区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发展更为滞后。在分权式改革后,落后地区的经济潜能得到释放,经济的增长效应提高了城乡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缩小了城乡发展差距。
表6 不同经济赶超组的回归结果分析
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效果来看,按照传统假设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水平影响着公共服务的城乡偏向策略,是否在经济赶超较高组其城市偏好就越明显?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抑制效应就越强?从表(6)的回归结果来看,经济分权条件下经济赶超在两组的系数分别为-0.047、-0.042,均通过了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在财政分权条件下,经济赶超在两组的系数分别为-0.043、-0.059。从系数对比来看,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抑制作用并无显著差异,可能的原因是经济赶超动机不仅存在于落后组,而对于经济赶超较低组同样面临经济赶超压力,从而使地方政府的“援助之手”变为“攫取之手”,把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城市经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2.不同城镇化水平的分组比较
城镇化水平的差异是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因素,为检验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在不同城镇化水平下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异质性影响,将31个省市分为城镇化水平较低组、城镇化水平较高组(3)依照2000年31个省市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将城镇化率高于35%的省份归为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陕西),将城镇化率低于35%省份归为城镇化水平较低地区(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进一步从异质性经济地理特征的视角,探讨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具体回归结果见表(7)。
从不同城镇化率分组的回归结果来看,经济分权的系数分别为0.178、0.163,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无论在城镇化率较低组还是在城镇化率较高组,经济分权的政策红利及经济效应均能显著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且在城镇化率较低的地区政策效果更明显。从财政分权的回归系数来看,在城镇化率较低组系数为0.669,在1%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是在城镇化率水平较高组财政分权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系数虽然为正,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财政分权对在城镇化率较高组的政策效果不明显。行政分权在两组的系数分别为0.040、0.051,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系数来看,在模型(28)-(33)中,其系数显著为负,至少在5%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抑制效应在不同的城镇化率分组中均显著存在。分组回归的结果与基准回归及稳健性检验的结果基本一致,再次验证了结论的稳健性。
表7 不同城镇化水平的回归分析结果
四、结论及启示
本文从基础设施、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障等维度重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基于2000—2019年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对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行测度,进一步构建理论模型探讨分权式改革、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的传导路径和影响机制。结果表明:(1)从2000—2019年我国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存在空间非平衡特征,其中西部地区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最大、中部次之、东部最低。(2)无论是经济分权还是财政分权,均能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但行政分权的作用机制不明显。(3)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形成的“城市偏好”,弱化了分权式改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效果。(4)从异质性经济地理特征来看,经济赶超动机不仅存在于落后组,对于经济赶超较低组同样面临经济赶超压力,经济赶超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抑制效应在两组之间无明显差别;而分权式改革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驱动作用在经济赶超较高组的效果更明显。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得到如下启示:(1)优化分权式改革的顶层设计,发挥“有为政府”作用。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继续深化分权式改革,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及经济自主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规划,要按照 “有先有后,优先排序”的基本策略,以 “蚕食性”方式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战略,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合理、有序的城乡要素流动机制,为乡村振兴赋予新动能。优化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服务等要素的配置效率,形成“以城促乡、以城带乡”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区域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3)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和数字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短板,挖掘各生产要素的生产潜力。通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乡基本公共资源配置体系,坚持以人民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